四旬期禮儀注意事項

Gabriel Chow

2016年2月 9日
福音敘述耶穌在接受若翰的洗禮後,隨即有一段時期獨自退居曠野,禁食四十天之久。教會每年藉四十天的四旬期,與耶穌在曠野的奧跡聯繫一起,以祈禱、悔罪及補贖,準備心靈舉行基督苦難及復活的奧蹟。
四旬期有多長?1955年教宗庇護十二世禮儀改革前,「四旬期」是由聖灰禮儀日星期三開始,直至聖週六,合共40天平日(以作齋戒)及6個主日。1955年後,四旬期以聖週四主的晚餐彌撒前作結束,合共43天半,包括6個主日。第四主日又稱為「喜樂主日」(Laetare Sunday),第六主日(聖週首天)稱為「基督受難主日」或「聖枝主日」。「逾越節三日慶典」並不屬於四旬期內。
四旬期期間,彌撒禮儀須注意以下事項:
  • 不念「光榮經」(節日及慶日除外,如聖若瑟節日及聖母領報節日)
  • 不唱「亞肋路亞」,福音前歡呼改用其他短頌
  • 祭台禁止以花卉裝飾(喜樂主日、節日及慶日除外)
  • 風琴或其他樂器只可作伴奏歌唱之用(喜樂主日、節日及慶日除外)
  • 主日的禮服顏色是紫色,喜樂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可用玫瑰色,聖枝主日禮服的顏色是紅色
  • 平日的禮服顏色通常是紫色;慶祝節日或慶日時,則用白色(非殉道聖人)或紅色(殉道聖人)
  • 四旬期內主日不可被節日或慶日代替;如節日(Solemnity)遇上聖灰禮儀日、主日或聖週,節日則順延至非主日、節日或聖週的首天;如慶日(Feast)與聖灰禮儀日、主日或聖週相遇,慶日則取消
  • 「紀念日」(Memorial)降格為「任選紀念日」
  • 平日遇上「任選紀念日」(Optional Memorial)時,主祭可選擇不舉行該紀念日;如選擇慶祝,則只用紀念日的集禱經,其他彌撒經文須按照四旬期之經文,且用紫色作禮服顏色
  • 聖週不可舉行任何紀念日
  • 「典禮彌撒」(Ritual Mass)不可於四旬期主日慶祝
  • 「求恩彌撒」(Masses for Various Needs and Occasions),如得到主教許可,可在四旬期內舉行,唯不可於主日、節日及聖灰禮儀日舉行
  • 「殯葬彌撒」(Funeral Mass)不可於主日、當守節日、聖週四舉行
四旬期內慶祝之慶節:
  • 聖若瑟節日:3月19日(如遇主日,順延至星期一;如在聖枝主日後,則順延至復活期第二主日後星期一)
  • 預報救主降生節日:3月25日(如遇主日,順延至星期一;如在聖枝主日後,則順延至復活期第二主日後)
  • 【澳門教區】耶穌五傷慶日:聖灰禮儀日後星期六
關於四旬期內守大小齋的規則,可參閱:守大小齋的意義及規則
 
撰文:Gabriel Chow
參閱:《彌撒經書總論》、《羅馬禮儀年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