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公開接見:為了愛需要擺脫偶像的束縛

鹽與光

2018年8月 1日
出谷紀20:3-5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
2018年8月1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在要理講授中,教宗解釋天主十誡第一誡的意涵,即「除天主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這意味著,我們只可恭敬天主,不可拜偶像。
教宗闡明:「拜偶像是把原非天主的一切予以神化。它不僅指異教的虛假崇拜,也對信仰常是一個恆常的誘惑。(《天主教教理》2113條)」
教宗解釋道:「崇拜偶像首先與那傾向於成為一種迷戀和執念的憧憬有關。偶像實際上是將自己投射到物件或計劃中。例如,這種動態經常用於廣告:我看到的不是物件本身,而是在那汽車、那智能手機、那個角色,或其它事物中感覺到自我實現和回應我基本需求的途徑。我尋求這途徑,談論它並思索它;那擁有這物件或實現這計劃,以及獲得這地位的念頭似乎是一種能獲得幸福的美妙途徑,一座能抵達上天的塔(創11:1-9)。於是,我們讓一切都為那個目標運作。」
教宗說:「拜偶像的第二個階段具有摧毀性,因為偶像需要一種祭禮。我們叩拜這些偶像,犧牲一切。在遠古時代是用人來祭獻偶像的,但今天也如此:人為了事業而犧牲子女,忽視他們,甚或不生育子女;愛美也要求人作出犧牲,有些人,有些女人為了化妝而花費了多少錢啊!。成名則要求人犧牲自我、自己的純貞和真實。」
「金錢竊取人的生命,享樂帶來孤獨。經濟結構為獲得更多的利潤而犧牲人的生活。我們想到有多少人沒有工作。為什麼?因為有時那個企業的雇主決定辭退員工,希望藉此賺取更多的錢。這就是金錢偶像在作怪。」
「崇拜這偶像的人活在虛偽中,言論和行為都是別人所期望的,因為那讓自己成名的偶像迫使他這樣做。儘管贏利增加了,生活卻被摧毀,家庭受到摧殘,青年沉溺於摧毀性模式的魔掌中。此外,吸毒也是一種偶像。多少青年崇拜這吸毒的偶像,卻損害了健康,甚至摧殘了生命。」
最後,教宗談到崇拜偶像的第三個、也是最悲慘的階段,指出偶像奴役人,向人承諾幸福的生活,卻不予以兌現。
教宗說:「我們發現自己生活在那個事物或那個憧憬中,陷入自我摧毀的漩渦內,期待一種從未實現的結果。親愛的弟兄姐妹們,偶像許下生命,但實際上卻奪去生命。真天主不索求生命,反而恩賜、贈予生命。真天主不提供我們一種對成就的投射,而是教導愛。真天主不要求子女,而是將祂的聖子賜予我們。偶像把假設投向未來,卻漠視當下;真天主教導我們活在每日具體的生活中,讓我們今天和明天,乃至今後都朝向未來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