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辱駡能抹殺人的未來

  

常年期第十週 星期四 彌撒

讀經一(厄里亞祈禱,天就下雨了。)

恭讀列王紀上 18:41-46

那時候,厄里亞對阿哈布說:「你上去吃喝吧!因為已聽到大雨的怒號聲。」阿哈布就上去吃喝,厄里亞卻上了加爾默耳山頂,跪伏在地,將臉放在兩膝之間。以後,對自己的僕人說:「你上去,朝海那邊觀看!」僕人就上去觀看,說:「什麼也沒有。」厄里亞說:「你來回觀看七次!」他就去了七次。第七次僕人說:「看,有一片雲彩,小得像人手掌那麼大,從海上升起來了。」厄里亞說:「你上去告訴阿哈布說:快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止!」轉瞬之間,天空因風雲而變為昏黑,落下大雨;阿哈布上車去了依次勒耳。上主的手臨於厄里亞身上,他就束上腰,跑在阿哈布前頭,直到依次勒耳的城門口。

福音(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

恭讀聖瑪竇福音 5:20-26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2018年6月14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講道中表示,當我辱駡人時,就是剝奪了他人得到尊重的權利,抹殺了他的未來。

當天福音取自《瑪竇福音》,教宗根據耶穌所談論的義德、辱駡與和解展開彌撒講道(瑪5:20-26)。

「耶穌說: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耶穌對門徒們說的是人類的智慧,一個不好的協議總比一個好的裁判要好。為能充分理解耶穌論及在弟兄姐妹的關係中活出愛和愛德的教導,上主利用了日常生活中的例子。」

教宗表示:「十誡中的第五誡清楚指出毋殺人。耶穌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辱駡是殺人的開端,剝奪他人得到尊重的權利,把人擱置一旁,讓社會殺害他。」

「我們習慣於呼吸辱駡的空氣。在高峰時段開車時的情景就足以證明。那裡有狂歡節式的辱駡和羞辱。人們對辱駡他人很有創意。辱駡他人等同於將他人的權利抹殺掉。辱駡別人就是讓對方失去說話的權利,他的聲音被消減了。辱駡他人帶來極大的危害。」

教宗說:「很多次,辱駡源自嫉妒。當一個人做了一些我不喜歡的事時,我就辱駡他,讓他變成失去資格的人:在精神上、社交上、家庭生活上失能的人,沒有融合能力的人。這就是殺人:抹殺一個人的未來,抹殺一個人的生命旅程。嫉妒開啟了一扇門,因為當一個人有些東西威脅到我時,嫉妒就會使我辱駡他。」

「至於和解,耶穌在福音中說,你若在祭台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懟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教宗說:「耶穌是如此果斷。和解是一種根本的態度,是一種力圖尊重他人和自己的態度。要讓嫉妒變成修和,讓嫉妒轉變成友誼。這就是耶穌今天給我們指出的道路。」

最後,教宗邀請大家反思:「我是如何辱駡人?我什麼時候辱駡他人。讓我們想想,從不辱駡人該是多麼美好,因為這樣能讓他人成長。願上主賜予我們這個不辱駡人的恩寵。」

來源: 梵蒂岡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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