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同意將利瑪竇神父宣布為可敬者

教宗方濟各同意將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神父宣布為可敬者。教宗在12月17日接見教廷冊封聖人部部長塞梅拉羅(Marcello Semeraro)樞機的機會上,批准了該部會關於宣布10位新真福和14位可敬者的法令。利瑪竇神父的英勇聖德得到了承認,被列入可敬者之中。

利瑪竇神父是耶穌會士,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在中國從事使徒工作,被譽為教會最偉大的傳教士之一,至今在亞洲仍備受景仰。與言詞相比,利瑪竇神父更以生活的聖德、對眾人的愛德傳播信仰。教宗方濟各多次提到利瑪竇神父說:「他的偉大不僅在於他的所做所為和所寫的著作,也在於他是一個相遇的人、一個相遇文化的人,一個超越了作為一個外鄉人的人;他成了世界公民。」

教宗還表示:「利瑪竇神父是首批在中國與西方之間搭建友誼橋樑的人之一,在中國的環境中實施了一套基督信仰訊息本地化的模式。這模式至今仍然管用。」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利瑪竇神父
Matteo RICCI
1552-1610

可敬者生平 :

利 瑪 竇 (Matteo RICCI) , 字 西 泰 , 1552 年 10 月 6 日 生 , 1571 年 8 月 15 日 入 耶 穌 會 , 1583 年 來 華 , 1610 年 5 月 11 日 卒 於 北 京 。

利 瑪 竇 生 於 意 大 利 的 馬 切 拉 塔 城 (Macerata) 。 他 在 一 所 由 耶 穌 會 士 主 辦 的 學 校 內 讀 完 七 年 制 課 程 後 , 再 攻 讀 文 學 。 1568 年 , 入 羅 馬 學 院 攻 讀 法 學 , 自 感 有 志 於 修 道 , 要 求 入 耶 穌 會 , 並 於 1571 年 進 入 初 學 院 。

在 初 學 院 時 , 他 立 志 去 印 度 傳 教 , 並 蒙 允 准 。 於 是 他 在 羅 馬 把 全 部 時 間 用 在 研 究 對 傳 教 事 業 必 要 的 各 種 專 業 知 識 上 。 1577 年 動 身 去 里 斯 本 ; 同 年 抵 果 阿 。

他 於 1580 年 晉 升 司 鐸 ; 兩 年 後 由 范 禮 安 (Alex Valignani) 神 父 召 赴 澳 門 學 習 漢 語 。 1583 年 , 與 羅 明 堅 (Michel Ruggieri) 神 父 同 赴 肇 慶 。

利 瑪 竇 在 羅 馬 求 學 時 , 精 於 數 學 及 地 理 。 於 是 他 繪 製 了 一 幅 《萬 國 輿 圖》 懸 於 寓 所 。 其 學 術 既 為 華 人 所 器 重 , 繪 製 的 地 圖 尤 為 華 人 欣 賞 。 於 是 利 瑪 竇 又 進 一 步 製 造 天 體 儀 和 地 球 儀 , 以 及 計 時 用 的 日 晷 , 並 以 之 贈 與 中 國 主 要 官 員 們 。 由 於 他 以 精 於 天 文 學 而 聞 名 , 在 羅 明 堅 神 父 去 杭 州 府 之 際 , 利 瑪 竇 獨 留 肇 慶 , 以 他 的 明 智 與 機 靈 , 深 得 人 心 ; 文 人 學 者 們 常 來 過 訪 而 引 以 為 榮 , 並 彼 此 建 立 了 友 誼 。 為 了 適 應 中 國 的 風 俗 習 慣 , 他 改 用 華 名 利 瑪 竇 。  澳 門 學 院 院 長 當 時 任 中 國 傳 教 區 會 長 之 職 , 但 因 韶 州 、 南 昌 等 地 相 距 甚 遠 , 管 理 困 難 , 故 另 設 一 名 會 長 , 權 限 相 等 於 省 會 長 , 並 授 權 處 理 有 關 中 國 的 各 項 事 務 。 1596 年 , 利 瑪 竇 神 父 被 任 命 擔 任 此 職 , 直 至 他 去 世 之 日 。 身 任 此 職 後 , 他 魂 牽 夢 繞 的 進 京 之 行 , 更 形 迫 切 。

1601 年 , 利 神 父 一 行 踏 進 北 京 城 , 進 呈 貢 物 。 皇 上 對 所 獻 天 主 像 和 聖 母 像 頗 為 尊 重 , 置 於 御 前 ; 而 對 自 鳴 鐘 尤 為 喜 愛 。 利 瑪 竇 得 以 常 留 北 京 實 有 賴 於 此 , 因 為 京 中 常 無 人 能 開 動 此 鐘 。

他 在 日 常 接 見 賓 客 時 , 常 談 論 天 主 、 靈 魂 、 天 堂 、 地 獄 ; 同 時 還 編 撰 新 書 , 修 訂 舊 作 。 自 此 , 他 不 再 離 開 北 京 , 專 心 於 製 訂 各 種 規 範 準 則 , 便 於 日 後 人 們 遵 照 執 行 。 其 中 數 人 為 名 公 巨 卿 ; 翰 林 苑 中 也 有 入 教 者 , 其 一 即 著 名 的 徐 光 啟 , 洗 名 保 祿 。 1605 年 時 , 北 京 奉 教 人 數 已 逾 200 人 。

1609 年 利 瑪 竇 在 北 京 創 立 了 天 主 教 在 中 國 的 第 一 善 會 組 織“天 主 之 母 善 會”。 利 瑪 竇 雖 身 在 北 京 , 而 心 繫 全 國 ; 他 既 要 領 導 所 有 傳 教 士 , 以 身 作 則 , 勤 勞 不 輟 ; 又 要 培 育 新 教 友 , 扶 植 望 教 者 , 開 導 外 教 人 。 他 還 要 著 書 立 說 , 並 督 率 建 一 大 教 堂 的 工 程 。 此 外 , 與 各 地 神 父 們 的 信 札 往 來 , 以 及 無 法 推 辭 的 宮 廷 應 酬 , 也 在 加 重 他 的 工 作 份 量 。 在 心 力 交 瘁 的 重 壓 下 他 一 病 不 起 , 於 1610 年 5 月 11 日 傍 晚 辭 世 , 終年五十七歲 , 遺 命 龍 華 民 (Nicolas Longlbardi) 神 父 為 其 繼 任 者 。

皇 上 賜 予 葬 地 一 處 , 原 是 一 所 廟 宇 , 四 周 有 圍 牆 , 後 成 為 在 京 葡 萄 牙 教 士 的 墓 地 。
節錄自費賴之著《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 (1552-1773)》
 

著作:
《天 主 實 義》、《交 友 論》、《西 國 記 法》、《二 十 五 言》、《畸 人 十 篇》、《辯 學 遺 牘》、《西 琴 八 曲》、《齋 旨》、《畸 人 十 規》、《奏 疏》、《幾 何 原 本》、《同 文 算 指》、《測 量 法 義》、《勾 股 義》、《圜 容 較 義》、《渾 蓋 通 憲 圖 說》、《萬 國 輿 圖》、《西 字 奇 迹》、《乾 坤 體 義》、《中 國 年 鑒》、《信 札》等。

來源:catholic.org.hk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