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 天主的寬恕不是法院的判決

鹽與光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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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中強調,一個稱職的司鐸懂得「對人民的生活感同身受,為人服務」。天主以慈父的身份寬恕人,而非如同法院工作人員那樣。
教宗在彌撒講道中特別強調天主的憐憫,解釋說:「天主懷著一顆憐憫的心,祂憐憫我們每一個人,憐憫全人類。祂派遣自己的聖子來治癒、恢復和更新人類。我們都很熟悉福音中蕩子的比喻,蕩子的父親一看見他的兒子回家,就動了憐憫的心;這父親就是寬恕人的天主的形象。」
教宗指出:「天主的憐憫並非同情。我可以同情一隻垂死的狗,但天主的憐憫是另一回事。天主的憐憫是懷著慈父的心腸,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為此,天主派遣了祂的聖子。」
「耶穌治癒群眾,但祂不是個醫生。不是的!祂治癒群眾的事跡是個記號,是天主慈悲的記號,是為拯救人類,為了將迷失的羊領回羊棧,將丟失的錢放回原主的錢包。天主懷著一顆憐憫的心,祂將自己的慈父心腸放在我們心中,放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當天主寬恕時,祂以慈父的身份寬恕,而非如同法院工作人員那樣,宣讀判決書說:『因罪證不足,我宣判你無罪。』天主發自內心寬恕我們,祂寬恕是因為祂進入了這個人的心中。」
教宗表示:「耶穌被派遣來傳報喜訊,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天父派遣耶穌來與我們每個人同在,救我們免於罪惡。這正是司鐸的作為:對人民的生活感同身受,為人服務,因為司鐸是司祭,如同耶穌是司祭那樣。我們多少次批評那些對自己修會所發生的事漠不關心、無動於衷的司鐸。他不是一名稱職的司鐸!稱職的司鐸事事關心。稱職的司鐸關切人所遇到的一切困難。」
來源:  梵蒂岡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