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府講道神師四旬期第四場默想

鹽與光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16日上午,教宗府講道神師坎塔拉梅薩神父在梵蒂岡救主之母小堂帶領四旬期第4場默想,教宗方濟各和聖座神長均出席參加。在反省了愛德與謙卑後,本場默想的內容是服從,主題為聖保祿宗徒的勸言:「每個人都要服從上級有權柄的人」(羅13:1)。
坎塔拉梅薩神父解釋道:「保祿宗徒也說明了納稅和普遍履行各自的社會責任,不僅是一項公民義務,更是一項道德和宗教義務」。它是愛近人這個概念的要求:「國家並非一個抽象的實體,而是人民組成的團體。假如我不納稅、損害環境、違反交通規則,我就傷害並表現出輕視近人。然而,這課題不只侷限於服從國家的層面,還要進一步發現本質上的服從;所有其它形式的服從都是由此而生,包括對民政當局的服從。」
坎塔拉梅薩神父說:「事實上,存在著一個關乎眾人,包括上司和下屬、修道人和平信徒在內的服從,它在所有服從當中最為重要,支撐並激勵所有其它的服從。這並非人對人、而是人對天主的服從。原祖亞當是抗命者的始祖,基督則是服從者的始祖。在所有抗命的根源內都存在著對天主的違抗,而在所有服從的起源裡都存在著對天主的服從。在精神上服從天主,絕不阻撓人們服從可見和體制上的權威;相反地,前者更新、強化並激勵後者。如此一來,對人的服從遂成了判斷一個人是否真正服從天主的標準。」
「對愛德而言正是如此。首條誡命雖是愛天主,但它的檢驗標準卻是愛近人。聖若望寫道,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怎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若一4:20)在服從方面也該這樣說:你如果不服從你所看見的上司,怎能自稱服從你所看不見的天主?倘若唯有在上司的指令完全符合我們的想法和選擇,我們才予以服從,那麼我們服從的就不是天主,而是自己;所承行的便不是天主的旨意,而是自己的意願。」
最後,坎塔拉梅薩神父勉勵眾人畢生活出這句經文:「天主!我來為承行祢的旨意。」(希10:7)

教宗府講道神師四旬期第一場默想

教宗府講道神師四旬期第二場默想

教宗府講道神師四旬期第三場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