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宣講有賴於喜樂的態度。教宗方濟各11月15日在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中如此表示。在頒布《福音的喜樂》宗座勸諭十週年之際,教宗從這道勸諭出發,繼續以傳教熱忱為主題的要理講授。
教宗指出,《福音的喜樂》宗座勸諭可歸納出四大重點,第一個便是喜樂。基督徒宣講的是耶穌,祂本身就是喜樂,所以宣講祂的人必須常懷喜樂。「這是因為一名不快樂的基督徒,悲傷、不知足的基督徒,或者更糟糕的是,一名怨聲載道、懷恨在心的基督徒,無法使人信服。這名基督徒雖然談論耶穌,但是沒有人相信他。⋯⋯我們必須注意我們的情緒。」
接著,教宗提到福音中兩名前往厄瑪烏的門徒,以及其他在最後晚餐廳看見復活主耶穌的門徒:他們由於歡喜,不敢信(參閱:路廿四41)。教宗重申,「與耶穌的相遇總是令你歡喜。如果這沒發生在你身上,就不是真正與耶穌相遇」。
遇見耶穌後,我們回到日常生活中,深知自己找到了眾所期待的寶藏。教宗指出,「福音今天也受人期待。當今的人與每個時代的人一樣,都需要福音」。即使是普遍抱持懷疑態度、世俗化,甚至是不給宗教意識留空間的社會,也需要耶穌。「這是宣講耶穌的大好時機。」
與耶穌的相遇讓人擺脫憂傷,不再感到內心空虛。與耶穌在一起,喜樂源源不絕地流出。因此,教宗邀請所有的人更新與耶穌的相遇,並且再次強調,如果有人感受不到喜樂,就該反省自己是否找到了耶穌。
教宗最後總結道:「今天我們每一個人要花一點時間,省思說:『耶穌,祢在我內。我渴望每天與祢相遇。祢是真人,不是一個概念。祢是旅途的友伴,不是一項計劃。祢是解決許多問題的天主聖愛。祢是福傳的起點。祢,耶穌,祢是喜樂的泉源。』」
來源:
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