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 乙年
創 2:18-24
希 2:9-11
谷 10:2-12
相信我們現代的人不會以為自己可以隱居山林內,完全不再與人或經濟交易有任何接觸的。就是在山上可以狩獵和耕種,生活裏總會有些需要的和其他人購買或以物易物的。所以,為我們這些現代人來說,就沒有可能完全不用有其他人的存在。我們始終都需要有同伴和我們同道偕行的。
今天的第一篇聖經取自《創世紀》,當中提及上主認為「男人」單獨一人是不好,不健康的。所以就為他做了一位助手,是個「女人」。我當了主教後也有一位得力的助手,是教區為我聘請,授命於我的。但創世紀所提及的「助手」應該不是這種受聘和有從屬關係的人士。這裡的助手是指有親密關係的伴侶,可以互相補足,和對方一起可以幸福地生活及成長的。
且看男與女的身體構造就不難看到他們是可以怎樣配合和補足的了。雖然有人認為男人是大腦,女人是心臟。但這種分類法也未免太粗疏了。我也認識很細心,懂得用心來體驗生活的「暖男」。我也認識很有分析能力和十分聰明的「女強人」。無論是怎樣,一個上天賜予的幸福配搭就是能夠互相配合和補足。兩人成為一體,共同的心靈和意志的瑧境,所以是不可折散的。
可是,天作之合不一定是一帆風順,無憂無慮的。相反的是可以走過一段時間的困難和逆境中堅持的愛,才會讓雙方愛的質素更加昇華,愛得更深,更真實。正所謂「患難見真情」。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就肯定是為了眾生在他患難時得見他的真情了。
但是要這樣地愛不是每個人或每對夫妻都可以承受得來的。因為若是真的不能夠或不願意承受下去,剩下來的只可以是心硬地要求異離。梅瑟就可能是因為體恤了百姓的輭弱人性而立了法容許人休妻的,但卻不包括休夫!可是這不能代表必定是上主的意思。只是人的法律開了一道方便門而已。當然 ,有些婚姻開始之先就是錯配,甚至可以說是在法律的角度下它是無效的。但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最後,與我們一起走人生路的上主,基督藉着聖神的陪同下和我們緊密地在一起,每天都在我們的心中嘗試與我們交流,鼓勵、安慰、提點和警醒我們。我們都是來自同一位上主,同一個源頭的。 所以,大家都是弟兄姊妹。耶穌可以讓自己為了我們這些手足們而死,我們也要效法他為更大的善與愛隨時準備犧牲自己。
有婚姻關係或當過父母的必然可以明白。父母為了子女的需要,夫妻為了維持婚姻關係及讓它得以成長,就是自己的犧牲看似沒有可見的回報,他們仍然是相信為了愛,為了對方,為了一個共同期盼的未來,這些犧牲都是有意義的。其實,受造界也需要我們這份犧牲的精神,環保才可以有機會成功。
愛得更大更深的,犧牲雖大,但它的意義才是讓願意犧牲的人喜樂與滿足的渠道。
+ 周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