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教義部頒布文件:《信眾之母》 ─ 對若干聖母稱號的教義註釋

鹽與光

2025年11月 5日
教廷教義部 Dicastery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  (圖片:Vatican Media)
【鹽與光傳媒資訊】教廷教義部於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頒布了一份題為《信眾之母》(Mater Populi Fidelis)的教義註釋文件。此文件經教宗良十四世批准,旨在釐清對至聖童貞瑪利亞所使用的稱號,並特別提醒對「諸寵中保」一詞的謹慎使用。

請參閱《信衆之母》全文

《信眾之母》─ 對若干聖母稱號的教義註釋

這份文件由教廷教義部部長費爾南德斯樞機(Card. Víctor Manuel Fernández)及教義部秘書長馬特奧蒙席(Msgr. Armando Matteo)簽署,並於10月7日獲得教宗批准。
《信眾之母》是一次長期而細緻的集體神學工作的成果,是一份以聖母敬禮為中心的教義性文件,聚焦於瑪利亞——這位與基督救恩工程相結合的「信徒之母」。文件為聖母敬禮提供了深厚的聖經基礎,並綜合了教父、教會聖師、東方傳統以及近代教宗的教導。

救贖者(Co-redemptrix)

關於「救贖者」此一稱號,註釋指出:「一些教宗曾使用過這個稱號,但未對其意義作詳細說明。一般而言,他們在兩種情況下提及此稱號:一是指聖母的神聖母職(因為她的母職使基督的救贖得以實現);二是指她在救贖十字架旁與基督的聯合。」
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基於教義、牧靈及普世合一的理由,決定不採用此稱號。聖若望保祿二世至少在七次講話中提到「共救贖者」,特別強調當我們把自己的痛苦與基督的受難結合時,在那救恩性的聯合中,瑪利亞於十字架下與基督同受苦難(《信眾之母》第18段)。
文件也提及1996年2月,教廷教義部內部曾討論是否應宣告瑪利亞為「協同救贖者」或「諸寵中保」的新信理。時任部長若瑟·拉辛格樞機(後來的教宗本篤十六世)反對此提議,他指出:「這些稱號的確切意義尚不明確,其所包含的教義尚未成熟……目前尚無法明確看出這些稱號所表達的教義如何根植於聖經與宗徒傳統之中。」
2002年,本篤十六世再度公開重申相同立場:「『共救贖者』這一用語過於偏離聖經與教父的語言,容易引起誤解……一切恩寵皆來自祂(基督),正如《厄弗所書》和《哥羅森書》所指出的;瑪利亞因祂而成為今日的她。『協同救贖者』一詞將掩蓋這一真理的根源。」文件說明,拉辛格樞機並非否認此提議的善意或其蘊含的神學價值,而是認為這是一種「用詞錯誤」(《信眾之母》第19段)。
教宗方濟各也至少在三次講話中明確反對使用「共救贖者」這一稱號。
文件結論指出:「用『共救贖者』來界定瑪利亞的合作是不適當的。這個稱號可能模糊基督獨一的救恩中保地位,造成信仰真理間的不平衡……當某一表達需要多次、反覆的解釋以避免偏離正確意義時,它就不再有助於天主子民的信仰,反而成為障礙。」(《信眾之母》第22段)

中保(Mediatrix)

註釋強調:「聖經關於基督唯一中保的陳述是確定無疑的。基督是唯一的中保。」(《信眾之母》第24段)
同時指出,「在日常生活的不同領域中,『中保』一詞常被用來指合作、幫助或代禱,因此不可避免地也被用於瑪利亞身上,但僅能以從屬的意義理解,並非要給予她任何屬於基督唯一中保職的效能或權能。」(《信眾之母》第25段)
文件也承認:「瑪利亞確實在使天主聖子取了人性而降生成人的奧蹟中,具有真實的中介角色。」(《信眾之母》第26段)

信徒之母與諸寵中保

文件指出,瑪利亞的母職「絕不掩蓋或減損基督獨一的中保職,反而彰顯其功效。」如此理解的瑪利亞母職「並非削弱我們對基督獨一的崇拜,而是促使我們更加熱愛祂。」因此,文件提醒應避免「將聖母描繪為面對上主正義的『避雷針』,彷彿她是天主仁慈不足時的必要替代。」(《信眾之母》第37b段)
「信徒之母」這一稱號使我們能以合宜的方式談論瑪利亞在我們恩寵生活中的作用(《信眾之母》第45段)。然而文件亦提醒,應慎用那些可能引起誤解或帶有「難以接受內容」的表達(《信眾之母》第45段)。
拉辛格樞機早已指出,「瑪利亞作為『諸寵中保』(Mediatrix of all graces)的稱號並無明確的啟示基礎」,文件據此說明:「此稱號在神學反省與靈修上都存在困難。」(《信眾之母》第45段)事實上,「沒有任何人類,包括宗徒或至聖童貞瑪利亞,能成為恩寵的普世施予者;唯有天主能賜下恩寵,而祂藉著基督的人性而行。」(《信眾之母》第53段)
因此,「『諸寵中保』等稱號有其限制,不利於正確理解瑪利亞的獨特角色。她作為首位蒙救贖者,不能成為賜給她本身恩寵的中保。」(《信眾之母》第67段)
然而,文件最後也指出:「當『諸寵中保』被理解為瑪利亞在我們生活各時刻以母愛助佑的具體表現時,這詞語仍有可接受的意義。其複數形式表達了天主因應祂母親的轉禱,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幫助,甚至是物質的援助。」(《信眾之母》第68段)

總結

這份教義註釋再次重申天主教的信理:在瑪利亞身上,一切都指向基督的中心地位與祂救恩的工程。因此,即使某些聖母稱號透過正確的詮釋可具有正統意義,文件仍建議在信仰表達與牧靈生活中宜審慎使用。
來源:聖座新聞室 ;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