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 貪財之心導致家庭分裂和戰爭

鹽與光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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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中表示:耶穌所譴責的不是錢財,而是那導致家庭分裂和戰爭的貪財之心。
「貪戀錢財就是崇拜偶像」。
教宗指出:「人不可事奉兩個主人,要麼事奉天主,要麼事奉錢財。耶穌並不反對錢財本身,而是要人警惕,不要在錢財中尋找自己的安全感,因為錢財會把宗教變為保險公司”。此外,貪財之心造成分裂,就像福音中的兩個弟兄那樣,為了遺產而爭吵。」
教宗說:「我們想想,有多少我們認識的家庭為了遺產而爭吵,誰也不理誰,互相仇恨。爭遺產是家庭不和的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已經不再是家庭的愛,子女、兄弟和父母之間的親情,而是錢財。錢財帶來毀滅,也引發戰爭,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戰爭。理念的不同固然是爭戰的原因,但在戰爭背後作祟的卻是金錢:例如依靠武器貿易發財,利用戰爭獲益等等。耶穌明確表示:『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路12:15)貪婪極其危險,因為它給我們不真實的安全感,雖激勵人祈禱、進堂,但也促使人心生貪念,最終收穫惡果。」
「耶穌又講述了一個富人,一位『優秀企業家』的比喻。這位富人田產豐收,財富滿盈。他沒有想:『我將與我的工人,我的員工分享收穫,好使他們的家庭也能更加富裕』,心裏卻盤算著:『我可怎麼辦呢?因為我已經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我要這樣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路12:17-18)他的倉房越建越大。他的貪財之心永無止盡。如果你有一顆貪戀錢財的心,即使已經非常富有,卻依然想要更多。這就是那些貪財者所崇拜的神。」
教宗說:「得救的道路是真福八端的道路,首先是神貧,也就是即使擁財也不貪財,把財富用來為他人服務、與人分享、讓眾人受益。樂善好施就是我們沒有犯下拜金錢偶像罪的標記。樂善好施指的是施捨给他人他們所需要的東西,它不是我們的剩餘,而是我們必須有所捨棄的東西,因為它或許對我們還有用。這是一個很好的標記,意味著我們對天主的愛勝過了我們對錢財的貪戀。」
教宗然後提出三個我們可以反省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我有施捨嗎?
第二個問題:我給多少?
第三個問題:我如何給?是像耶穌那樣以溫柔愛撫給予呢,還是像人繳納稅款那樣給予?「可是神父,您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當你幫助一個人時,你有注視他的眼睛嗎?握他的手嗎?他是基督的身體,是你的弟兄、你的姐妹。在那一刻,你就像是養活天空飛鳥的天父,懷著天父在給予時的那種大愛!讓我們向上主祈求不拜金錢偶像、不貪戀錢財的恩寵;讓我們祈求注視天父的恩寵,祂充滿了仁愛、慷慨和慈悲;讓我們也祈求以樂善好施幫助他人的恩寵,而且要像天父那樣幫助。」
「可是神父,天主沒有捨棄任何東西。」
「耶穌基督,雖與天主同等,卻捨棄了這種優勢,貶抑自己,自謙自卑,祂也有所捨棄。」
來源: 梵蒂岡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