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天主寬恕我們,只要我們寬恕他人

鹽與光

2018年3月 6日
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二 彌撒
讀經一:達尼爾先知書 3:25,34-43
阿匝黎雅立在火燄中,開口這樣祈禱說:「上主,為了你的名,求你不要永遠拋棄我們,也不要廢除你的盟約;為了你的朋友亞巴郎,你的僕人依撒格和你的聖者以色列,求你不要使你的仁愛離開我們,因你曾向他們應許過,要使他們的後裔繁多,有如天上的星辰,海邊的沙粒。恩主啊!由於我們的罪過,我們比任何民族都渺小,我們今天在全世界上成了微賤的。目前我們沒有元首,沒有先知,沒有領袖,沒有全燔祭,沒有祭祀,沒有供物,沒有馨香祭,沒有地方可以給你奉獻初果,好蒙受你的仁愛。但願我們能藉著懺悔的心和謙虛的精神蒙你悅納,就如獻上公羊和公牛的全燔祭,又如獻上了萬隻肥羊;這樣也希望我們今天在你面前所行的祭獻,能當作滿全了我們對你應盡的義務,因為凡信賴你的,決不會蒙受羞辱。現在我們全心隨從你,敬畏你,尋求你的慈顏,望你不要使我們羞慚。但願你按照你的寬容和你無限的仁慈,善待我們,以你的奇能拯救我們!上主,願光榮歸於你的名!」
福音:瑪竇福音 18:21-35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但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
2018年3月6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時再次強調寬恕這一主題。教宗表示,被天主寬恕的第一步是要承認自己是罪人。
當天第一篇讀經取自《達尼爾先知書》,記載阿匝黎雅因拒絕否認上主而被投入火窰中,他沒有因自己遭到酷刑而向天主抱怨,卻向天主祈禱說:「祢總是拯救我們,但不幸的是,我們犯了罪。」阿匝黎雅對自己和他的人民做出了反躬自責。
教宗強調說:「對自己反躬自責是走向寬恕的第一步。自責是基督信仰智慧的一部分,不是指責他人,不是的,而是自己。我犯了罪。我們去辦告解時,要記住這一點:偉大的天主賜予我們許多東西,不幸的是,我犯了罪,得罪了上主,祈求祂救贖。」
教宗提到了一位女士在告解亭裡的軼事:「她在告解時用了很長的時間講自己婆婆的過錯,力圖為自己辯解。最後聽告解的司鐸對她說:『好吧,現在妳可以告自己的罪了。』我們應該指責自己,這是上主所喜悅的,因為祂接納懺悔的心。正如阿匝黎雅所說的,『凡信賴祢的,決不會蒙受羞辱』。懺悔的心向上主說實話:『上主,我做了這事,我犯罪得罪了祢。』然而,上主捂住他的嘴,就如浪子比喻中的父親所做的那樣,不讓他說話。上主以祂的慈愛寬恕一切。」
教宗籲請信徒:「不要羞於說出自己的罪過,因為上主不止一次地寬恕我們,祂始終寬恕我們。但是有一個條件,天主給予我們極大的寬恕,只要我們寬恕別人。這並非易事,因為仇恨在我們心中築巢,總是留下那苦澀之情。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帶著別人對我們所做的事情的『清單』:這個人這樣對待我,那個人對我幹了這個等等。」
最後,教宗總結道:「有兩件事將幫助我們明白寬恕之道,那就是我寬恕你,只要你寬恕他人。我們也要光榮天主說:『上主祢是偉大的,祢為我做了很多美好的事,不幸的是,我犯了罪,請寬恕我。』『是的,我寬恕你,七十個七次,只要你寬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