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基督徒的見證是為他人作鹽作光

鹽與光

2018年6月12日
常年期第十週 星期二 彌撒
讀經一(缸裏的麵,沒有用完,正如上主藉厄里亞所說的話。)
恭讀列王紀上 17:7-16
那時候,厄里亞隱居的地方沒有落雨,小河也乾涸了。有上主的話傳於厄里亞說:「你起身往漆冬匝爾法特去,住在那裏;我已吩咐那裏的一個寡婦供養你。」他就起身往匝爾法特去了,來到城門時,看見一個寡婦在那裏拾木柴。厄里亞喚她說:「請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她正要去取水的時候,厄里亞又叫住她說:「請你也順便給我拿點餅來!」那寡婦說:「我指著永生上主你的天主起誓:我沒有餅,缸裏只有一把麵,罐裏還有一點油。你看,我正要拾兩根木柴,回去為我和我的兒子做點東西,吃了等死。」厄里亞對她說:「你不用害怕,儘管照你所說的去做;只是先為我做一個小餅,給我拿來!然後,再為你和你的兒子做,因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這樣說:直到上主使雨落在這地上的那一天,缸裏的麵,決不會用完;罐裏的油,也決不會缺少。」那個寡婦就照厄里亞的話去做了;她和厄里亞並她的孩子吃了許多日子;缸裏的麵,果然沒有用完,罐裏的油,也沒有減少,正如上主藉厄里亞所說的話。
福音(你們是世界的光。)
恭讀聖瑪竇福音 5:13-16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2018年6月12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講道中強調,為他人作鹽作光,而不自攬功勞。這是基督徒蒙召時常作出的樸實見證,是每日的聖德。他從當天選讀的福音出發(瑪5:13-16),指明基督徒最偉大的見證是像耶穌所做的那樣獻出生命,也就是殉道。然而,日常生活中還有另一個見證,它從清早起床開始,直到夜晚就寢結束。
這聽起來是件小事,但上主藉著我們的小事施行奇跡異事。因此,教宗鼓勵我們要有謙虛的態度,一心只求作鹽作光。
教宗表示:「鹽是為了他者服務,光是為他者效勞,因為鹽並不增添自己的風味,而是提供味道;光並非照亮自己,而是提供光明。鹽用以服務他者:一小撮鹽就能讓餐食變得美味,但只要一點點而已。在超市裡,鹽不是以公噸為單位來販售,而是小包裝;這樣就夠了。再者,鹽沒有自吹自擂,因為它不是為自己效勞。它總是在那裡服務他者:保存食物、增添味道。這是樸實的見證。」
「此外,每天活出基督徒精神,也意味著像光那樣為人群效力,在黑暗時刻提供協助。上主對我們說:『你是鹽、你是光。』這麼做是為了讓他人仰望並光榮天父,卻絲毫不歸功於自己。我們在用餐時不會說:『啊!這鹽真好吃!』卻是說:『這麵食、這塊肉很美味可口。』夜晚回家時,我們不會說:『光很好。』不,我們會忽略光,但仰賴那光的照明而生活。這個幅度催促我們基督徒在生活中默默付出。」
最後,教宗總結道:「我們不是自己功勞的主角。別學法利塞人那般,一邊感謝上主,一邊自詡聖人。在一天結束之際,我們應當自問:『我今天是否作了鹽、作了光?』這是每日的聖德。願上主幫助我們理解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