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在要理講授中繼續論述關於聖神與教會的主題,特別講解了“聖神引領天主子民與基督相遇”的恩典。教宗表明:“聖神不僅用聖事及職務聖化領導天主子民,並以聖德裝飾它,而且把自己的恩寵‘隨其心願,分配給每一個人’(格前:十二,11)。”(《教會憲章,12》)
教宗在當天的要理講授中,詳細解釋了聖神施展的“神恩行動”,提出界定何為“神恩”的兩個要素。首先,神恩“全是為人的好處”(格前十二7),為所有人的益處,為團體“服務”(伯前四10);其次,神恩是特別賜予“一個人”或“某些人”的恩典,不是以同樣方式賜予所有人,與成聖的恩寵、三超德,以及聖事不同,這些對於眾人而言都是相同和共同的。
在教會使命中的平信徒
教宗在要理講授中多次引用《教會憲章》和聖保祿的話語,勉勵眾基督徒要重新發現神恩,因為“對平信徒,尤其是女性的提升的理解不僅作為一種制度上和社會學的事實,也在於其聖經上和靈性的層面”。教宗說:“平信徒不是聖職人員的外部合作者或輔助團隊,不是的。他們有自己的神恩和恩典,以這些為教會的使命做貢獻。”
慷慨奉獻的“普通”恩典
此外,教宗指出,神恩不是“驚人且非凡的才幹和能力”,而是“普通的恩典”,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份恩典,“如果受到聖神的啓迪並以愛具體地落實在生活環境中,它們就能獲得非凡的價值”。
“許多基督徒聽到談論神恩,就感到悲傷和失望,因為他們深信自己沒有任何神恩,感到自己被排除在外,或是二等基督徒。不是的,沒有二等基督徒,每個人都有自己個人和團體的神恩。對於他們,聖奧斯定在他的時代就用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比喻作了回應,他對他的子民說:‘如果你愛,你所擁有的就不會少。事實上,如果你熱愛整體,其中的一切某個人都有,你也都有。’”
在愛內一個人的神恩也是所有人的神恩
因此,愛、仁慈,正如聖保祿宗徒所稱的那樣,是“更高超的道路”(格前十二31),因為“它使我愛教會,或使我愛我所生活的團體”。教宗表明,“在合一中,所有神恩,不只是其中的一些,都是‘我的’,如此一來,‘我的’神恩,即使似乎微不足道,也是所有人的,是為了眾人的益處”。總之,“愛德使神恩倍增;使一個人的神恩、僅僅一個人的神恩,成為眾人的神恩”。
來源:
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