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任命法雷爾樞機為羅馬聖教會總司庫

鹽與光

2019年2月14日
教宗方濟各任命宗座平信徒、家庭和生命部部長法雷爾樞機(Kevin Farrell)為羅馬聖教會總司庫,接替托朗(Jean-Louis Tauran)樞機的職務。托朗樞機於2014年12月20日接受教宗方濟各的委託擔任教會總司庫,去年2018年7月5日去世。
羅馬聖教會總司庫是主持宗座財務局事務的聖職人員,在宗座出缺期間負責管理聖座的財產和現世權益。根據《善牧》憲章第171號的規定:
「在宗座出缺時,羅馬聖教會總司庫有權且有義務,也能透過他的代表向屬於聖座的行政機搆索取關於它們財經狀況的報告,以及有關可能在運作中的額外收支的消息;另外,他也應要求聖座經濟事務局提供上一年的總結算和下一年的預算。他有義務向樞機團彙報上述情況。」
《主的普世羊群》憲章在關於宗座出缺和選舉羅馬教宗的第17號中,也規定了教會總司庫的另一項職責:
「在被告知教宗去世的消息後,羅馬聖教會總司庫必須立即在教宗禮儀長、他的助理聖職人員、國務卿和宗座財務局文書在場的情況下,對教宗的去世予以官方查證,撰寫證實死亡的文件或證書。此外,總司庫也要查封教宗的書房和寢室,決定讓平時居住在教宗私人寓所的人員能夠一直留守到教宗下葬之後為止,屆時教宗寓所將被查封。
教會總司庫要報知教宗的羅馬代理主教,由他向羅馬人民宣布這個消息;總司庫也要通報聖伯多祿大殿的總鐸樞機;總司庫要接管梵蒂岡宗座大樓,或本人親自,或派他的代表接管拉特朗宮和岡道爾夫堡夏宮,執行守護和管理權。
在聽取三個級別的首席樞機的意見後,教會總司庫確定一切有關辦理教宗殯葬的事宜,除非教宗在生前已經表明了他在這方面的意願;教會總司庫在得到樞機團的同意後,以其名義料理在這一時期的所有事務,維護宗座的權益,使宗座的行政得以正確地運作。」
公元十一世紀,為了管理聖座的財政和現世權益,在教會内出現了國庫的詞彙。公元十二世紀,這個管理機搆的負責人被命名為教會的總司庫。總司庫經常由一位樞機擔任,他還有幾位從旁協助的聖職人員,其人數在每個世紀都各不相同。
聖庇護十世於1908年重申了宗座財務局過往履行的現世職務;庇護十一世又於1934年指定這個機構聖職人員的職責、權力和特權。1967年,保祿六世保留了宗座財務局在宗座出缺期負責管理聖座現世財產和權益的職責,這個機構由總司庫主持,或在他無法履行其職責的情況下,由副總司庫主持。
關於教會總司庫和司庫助理在宗座出缺期的職責,庇護十二世教宗早在1945年,以及聖若望廿三世於1962年就已作出規定。後來,保祿六世又於1975年加以肯定,若望保祿二世1988年在《善牧》憲章中予以重申,後來在1996年頒布的《主的普世羊群》憲章中列出宗座出缺和選舉教宗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