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 周守仁樞機- 聖經導言 (Bible Introduction)
今天的聖經默想來自瑪竇福音第五章十四至十六節: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在當今社會,無論甚麼地方,心靈健康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一個重要問題。特別為青年以及銀髮族,他們都有較大的比例受到情緒困擾,容易選擇以暴力去表達憤怒。長期的抑鬱、焦慮、憤怒、仇恨,會使人感到無助、絕望;易感到生命暗淡無光,處於黑暗、哀愁之中。
在黑暗中,我們會否仍能夠看見光、看見希望?其實,我們都在尋找人生的意義和目的;但當中答案不是用眼睛看見的,而是需要用心去看,去感受。
現今世界都充斥着絕望的氣氛。我們尋找且相信希望、共融、愛、善的力量⋯⋯或者大家都經歷過迷失,或者,努力過後仍停留在原點,感到事事都卡住,而覺得焦慮、無助、害怕?青年都在尋找一個合適自己,令自己覺得熟悉的地方。那個地方會給我們方向,讓我們會建立一份使命感、希望的感覺。這個對我們很重要。
你們有試過被其他人斷章取義,惡意批評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至關重要的。現今世代的文化,人們深受「同溫層」影響,我們都在找「回音谷」:很多時,我們只會聽跟我們想法相近的聲音,然後確信自己所相信的就是現實全部。然而,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真正的現實,是由多角度、多方面所組成。人們需要聆聽不同的聲音,去建構一個「更完整」的現實。
在教會中我們尋求共融,希望找到彼此相同之處,共議同行;同時也尊重並欣賞各自不同的觀點。耶穌會靈修經常提到「在萬事萬物中找到上主」。那麼⋯⋯難道在戰爭中可以找到祂嗎?答案是:在喜樂也好、在苦難及折磨中也好、在各地戰場也好⋯⋯上主一直都在。
「你們是世界的光。」(瑪 15:14)光可以讓人可以看到周遭的景況,在萬事萬物中找到上主,好能回應那份上主與我們同在的希望。
當我們擁有光,就要照耀他人。很多時我們自視為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頭號關心的人。但是,這真的是好的想法嗎?「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瑪5:3)當你意識到,所有事物都是天主所給予的恩賜和祝福,而非自己所擁有,便毋須害怕失去。
那一份光,不是用來照耀自己,不是要你去逞威風,天主想要你跟人分享。跟人分享以後,你便可以得到一份內心的自由,那是一份真真正正的自由。我們要懂得珍惜、感恩。
「天主是甚麼?」這個問題看似抽象,其實不然。天主有著四大特質:真、善、美、愛。而天主的本質就是愛。我們要與上主連繫。身為基督徒,我們都要讓其他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真、善、美、愛」,看見天主的臨在!
現在網路上的「明星級」修士、修女、神父、主教⋯⋯多如星數。早前有一名意大利神父,在網上爆紅後,竟然選擇了離開司鐸職務。如果有意成為網上的「意見領袖」(KOL)去傳教,去引領羊群,便要問自己:「我們是為了自己去做,還是為天主而做?」在這方面,聖母瑪利亞是我們的榜樣。聖母的使命總是在幫忙他人去靠近她的兒子耶穌。她從不將光芒放在自己的身上,只是默默地指引眾人。我們也要向聖母學習,去照耀他人,指引他們走向基督。
天主一直等待我們皈依。我們在生活中要積極地實踐信望愛,總希望可以做得更好。基督徒那份總不讓我們蒙羞的希望(Hope doesn’t disappoin),只要持守信心,恆常地去感受愛,真實確切的希望自然會來臨。
已故教宗方濟各製訂2025禧年的主題為「希望的朝聖者」。藉着希望,我們皈依,以「更 (Magis)」的精神協助我們成聖。
有一句話,我希望每一位可以謹記:「We are sinners yet loved。」(我們都是被愛的罪人)。這是來自聖德蘭修女的佳言,她也是我們的芳表。她曾經歷過30年的靈修乾枯時期。她看不見天主,感受不到天主的臨在;但她仍然相信天主,常懷希望地堅持走下去!上主的臨在與忠信,是我們可信靠的。天主永不會離開我們。離開的從來都只是我們。我們的心在哪裏?我們的心有天主嗎?在感到無人愛你、絕望、抱有懷疑的時候,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去體驗被愛的感覺。
上主愛了最真實的你:祂清楚知道你是誰,不管你是個罪人,是多麼的糟糕、多麼的不堪,祂都會給你多方面的愛。天主給我們的勇氣、力量、希望和愛,激勵我們不斷去進步。為回應天主給我們的愛與希望,再辛苦的,都去接受。千萬不要放棄,希望一直都在。天主愛人是無條件的。我們要以「更 (Magis)」的精神,為了對上主的信仰,去試一些更好、更大的事。
大家該知道,在我的主教牧徽上包含了一隻長頸鹿。長頸鹿擁有一顆大大的心,像徵慷慨、包容、和愛。這份愛需要向其他人分享。同時,長頸鹿因為具有長長的脖子,可以有更遠更廣的視野。願大家都要像長頸鹿一樣。
這次香港泰澤亞洲青年聚會的主題是:《希望的傳承者》。讓我們為天主多行一步,將祂所賜予的光,分享給其他人。做個真正的「希望的傳承者」!
來源:香港泰澤亞洲青年聚會籌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