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發布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並於2018年2月1日起實施。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條例回答記者題問時指,《條例》修訂主要著眼「兩維護」、「兩明確」、「兩規範」。
「兩維護」即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以及保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
「兩明確」即明確宗教活動場所法人資格和宗教財産權屬,以及遏制宗教商業化傾向;
「兩規範」即規範宗教界財務管理,及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
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中由原有共48條增加至77條除了原有的7個章節:總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財產、法律責任、附則,也新增了兩個章節:宗教院校及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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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中國國家宗教事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