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8月10日,《醫藥終止妊娠法案》在印度生效。在此之前,自願墮胎被視為一項罪行,而這個法案實質上讓墮胎合法化。按照這個法規,當孕婦或胎兒面臨生命危險或是嚴重的身心損害,或者因強姦或避孕措施的瑕疵而懷孕時,在孕期20週以下可自願終止妊娠。另外,法律也規定了,在所有醫院都可以實施墮胎,但是手術執行人必須是國家登記在冊的婦產科醫生。
50年後,印度天主教主教團為了紀念這個悲慘的日子,由主教團主席格拉西亞斯(Oswald Gracias)樞機訂定了「致哀日」。樞機在一份公告中表示,「自從1971年立法通過以來,我國執行了數以百萬計的墮胎。這個反對生命的趨勢今天沒有放緩的跡象。光是在2015年,墮胎的數量估計相當於1560萬次」。因此,印度天主教主教團主席邀請眾人於8月10日舉行致哀日,「讓教會能藉以表達她對那些不被渴望的孩子遇害身亡的傷痛,並在我們社會裡推動一種維護生命的思想」。
為此,格拉西亞斯樞機提供了若干有關舉行這個悲慘紀念日的建議。例如:「為數十年來無辜胎兒的流血遇害而進行祈禱和賠補活動;在每個堂區為被殺害的胎兒奉獻彌撒,以賠補墮胎的罪;所有教堂敲響一至兩分鐘的喪鐘;在臨近8月10日的主日,彌撒講道應以維護生命為主題;為青年提供相關主題的培育;在天主教媒體渠道推廣維護生命的計劃;8月10日和前後幾天,在所有堂區、修會會院、修院和教會機構遵守『慈悲時刻』;在社交媒體上舉行數字熄燈活動」,以示抗議。
最後,為遵守新冠疫情的防疫措施,印度主教團主席鼓勵所有信徒「量力而為,因為我們蒙召促進生命的文化」。教會在世界各地都站在維護生命的第一線。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