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手諭: 婚姻無效訴訟程序改革只是為加快審理程序 , 不是為解除婚姻

鹽與光

2015年9月 8日
blog_1441736022
9月8日上午,聖座新聞室召開記者會,公布並介紹了教宗方濟各的兩道手諭:《主耶穌溫和的審判者》(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和《溫良與慈悲的耶穌》(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這兩道手諭涉及天主教拉丁教會法典及東方教會法典中關於聲明婚姻無效之訴訟程序的改革。
教宗首先解釋頒布兩道手諭的目的,強調伯多祿的繼承人懷著拯救人靈的心腸向主教們提供這份關於婚姻無效之訴訟的文件。婚姻是「基督徒家庭的基點和起源」,因此這份文件的目的並不是贊成解除婚姻,而是希望加快有關的審理程序。
對於數目眾多的信徒,教宗也懷有同樣的心腸。這些信徒儘管渴望使自己的良心得到平安,卻經常因身心上的距離而打消了求助於教會司法機構的念頭。因此,在上次以家庭為題的世界主教會議上,主教們要求使「有關程序更迅速可行」,以免信友們期待澄清自己狀況的心情被蒙上疑惑的陰影。
審理婚姻無效案的工作仍然走司法途徑,而非行政途徑,好能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神聖婚姻關係的真理。為加速有關進程,對婚姻無效案的成立與否,如今只做一次判決,不再是以往的兩次。
教宗指出,在婚姻無效的訴訟中也存在缺乏信德的因素,導致裝作同意或違背意願的錯誤決定。教區主教是地方教會的法官,主教必須設立法庭。教區無論大小,主教都不可將審理婚姻訴訟的職責完全交託給公署辦公室代辦。
此外,倘若婚姻無效案被告一方有明顯論據的支持,便需要增加一份較短的程序文件來補充現有生效的公文程序。在這種情況下,為保護婚姻不可拆散性的原則,主教應負起法官責任,將婚姻無效訴訟案與簡式程序進行對照,因為主教是「天主教在信仰和紀律上合一的保障」。
教宗在手諭中恢復了向教省主教上訴的傳統,以此體現在教會内共議精神的特殊標記。教宗也邀請各主教團必須懷著使徒的牽卦心腸來到散失的信友當中,尊重主教們在各自教會管理司法權。
最後,教宗強調有關訴訟的程序應是免費的,因為如果教會在與救贖人靈有如此緊密關聯的課題上向信友顯示慷慨母親的面容,也就顯示出基督對我們眾人無償的愛。此外,婚姻無效訴訟案仍可向羅馬聖輪法院提出上訴,以尊重極古老的司法原則,加固伯多祿宗座與地方教會之間的密切聯係。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