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誠輔理主教將暫時管理香港教區直至選出教區署理

鹽與光

2019年1月 4日
2019年1月4日,香港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發出通告,按天主教法典419條規定:「主教缺位期間,直到教區署理產生,教區之管理歸於輔理主教。」
按上述條文,夏志誠輔理主教在天主教香港教區因楊鳴章主教去世而出缺的現況下,將暫時管理香港教區。夏主教經與教區諮議會洽商後決定,選舉教區署理一事,將留待楊鳴章主教的喪葬禮舉行之後,按法典419條及421條的規定,盡快跟進。
419 條 - 主教席位出缺時,直到教區署理產生,教區之管理歸於輔理主教,如有多位輔理主教,則歸升任較早者,如無輔理主教,則歸參議會,但宗座另有安排者不在此限。如此得到教區管理權者,應即刻召集有權推出教區署理的團體會議。
421 條 1 項 - 參議會在得到主教出缺之消息後,應於八日內推選教區署理,即臨時管理教區者。
選出的教區署理,將管理香港教區,直至宗座任命的教區主教上任為止。
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
圖片:facebook.com/joseph.hachis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