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3:13-19
那時,耶穌上了山,把自己想要的人召集到祂身邊,他們就來到祂那裡。祂選了十二人,稱他們為宗徒,為使他們常與祂在一起,並派遣他們出去宣講,還具備驅魔的權柄。祂選的十二人就是:西滿——耶穌給他起名叫伯多祿;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雅各伯的弟弟若望——耶穌給他們起名叫波納爾革,就是「雷霆之子」;又有安德肋、斐理伯、巴爾多祿茂、瑪竇、多默、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達陡、熱誠者西滿,還有加略人猶達斯,那個出賣耶穌的人。
反省
《選十二徒》
今天馬爾谷福音記載耶穌是「上了山」,然後「把自己想要的人召來」。這十二人乃經過耶穌逐一篩選和召喚的。
當然,十二人中是各有千秋,各有性格,論真誠,有人忠心耿耿,也有人心懷鬼胎,論恆心,他們不是完全明白耶穌召叫他們的用意,所以幾經艱苦,徹底辨識,有時也反覆不一,但經過仔細思量,才開始領略主的誠意,結果願意為他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其實,耶穌召叫這些門徒作為宗徒的目的,是邀請他們進行宣講,驅魔治病,乃希望他們能繼承他的衣缽,可以傳宗接代。
宗徒們可謂網開一面,除了西滿的代號為伯多祿外,耶穌曾稱雅各伯和若望為「雷霆之子」(Boanerges),原來一次當他們進入一個撒瑪黎亞的村莊時,他們吃了「閉門羹」,他們於是大發雷霆,要求耶穌降火焚毀整個村莊之故。
可見這些宗徒除了各有特色和性格外,他們的任務和「工種」也頗為「對口」,因為他們大部分都有熱誠,可以一鼓作氣的為耶穌完成任務,雖然他們成為「耶穌的人」,有時也恃著得寵,變得義氣欄柵。最後,這些宗徒大部份懷有主給予的「底氣」,即天主召叫的恩寵,個個都能選擇擁抱主分配的十字架,為他甘願犧牲自己,作證到底。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