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子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成全
撰文:王新亮神父 (主徒會)
有很多的教友對我說,在日常生活中,例如工作崗位上與同事、老闆的關係上,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間或者與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上,或其他人際關係上,遵守天主的誡命是非常難的,甚至不可能。那麼,有沒有什麼方法改進呢?答案是有的,就在今天的兩篇讀經中。
首先,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向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法律和先知可以理解為教會給我們的誡命。這些誡命告訴我們不要做這個,不要做那個。很快我們就會感到這些誡命很枯燥,並且也堅持不了多久,最終甚至會跌倒。但是,由於耶穌基督這些枯燥的誡命不再是枯燥的,因為耶穌親自在這些愛主愛人的誡命上走了一遍,用他的苦難,十字架完成了這些誡命。所以,這些法律不再是死的,而是生活的,因為誡命中處處都有耶穌苦難和耶穌的愛。
今天的讀經一中保祿宗徒說:「這約並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所以,我們遵守誡命不是為了按照文字遵守誡命而遵守誡命,而是因為耶穌的精神,耶穌對我的愛,耶穌為我受的苦難。因此,現在我們就能夠明白為什麼保祿宗徒在讀經一開頭說,弟兄們:我們藉著基督在天主前才敢這樣自信,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憑自己能夠承擔什麼事,好似出於自己一般。而是說:我們所以夠資格,是出於天主。意思是說,他之所以能夠自信做到這些,或者說遵守了這些愛主愛人的法律,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因為有耶穌基督的精神在幫他生活出這些誡命。
現在我們也能夠明白為什麼保祿宗徒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就是讓耶穌的精神時時帶領我們來實踐來愛主愛人,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人性的力量。就像聖女小德蘭所說的,好像基督在我身上愛人。
主內的兄弟姐妹們,既然耶穌基督已經成全了法律,那麼就讓耶穌基督在我們內生活來實踐法律,去愛主,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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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亮神父 (Fr. John Wang)簡介
王新亮神父於1990年10月2日,出生於天津市一教友家庭,並自幼領洗。2009年至2013年,在大學期間學習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直到2014年,王神父加入主徒會,並在2016年1月3日於新加坡宣發初願。其後,他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於多倫多St. Philip’s Seminary修讀讀哲學,2018年9月於多倫多總教區St. Augustine’s Seminary修讀神學。2021年12月27日,於天主教多倫多總教區聖曹桂英堂宣發永願。2023年5月13日,於聖彌額爾主教座堂大殿晉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