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8:22-26
那時,耶穌和門徒來到貝特賽達,人們帶了一個盲人來,求耶穌摸摸他。耶穌拉著那盲人的手,領他走到村外。祂在盲人的眼上吐唾沫,並為他覆手,問他說:「你有沒有看見什麼?」那人抬頭一看,就說:「我看見人!他們好像樹,在走來走去。」耶穌再次雙手按在他的眼睛上,那人定睛一看,就復原了,能清楚地看見一切。耶穌叫他回家,並說:「連這村子你也不要進去。」
反省
《明 · 目》
從瑪爾谷福音中,可以見到這個瞎子雖然是眼睛盲而不見,但他心目清楚,目標準確地注視耶穌,希望有機會見到他,懇切地哀求他,並期望他給予自己痊愈。所以「明」,就是清楚看見自己的能力和需要,「目」就是看到自己的來龍去脈,和遠視自己的將來。
所以機會來了,人們為了憐憫這個瞎子,便帶領他見耶穌,耶穌於是用了有形的記號,給予這盲人看到的恩典。
果然,這個瞎子在「開眼」以來,從末觸碰過任何人,也難以嘗到耶穌給予的那份人情味。他在回應恩主耶穌時,便形容所見到的人為「行走的樹木」一般。
原來,世間上有些人可以明目張膽,作出任何勾當或為所欲為,失去一切的辨事和識別善惡的心;也有些人可目明養神,修心養性,對世事明辨是非。前者可能如此下去會弄到自己有眼無珠,視覺視頻也模糊不;後者卻對人對事也是心靜如水,具有炯炯的目光看見天主和其他的人。
「你們應按這聖言來實行,不要只聽,自己欺騙自己;因為誰若只聽聖言而不去實行,他就像一個人,對著鏡子照自己生來的面貌,照完以後,就離去,遂即忘卻了自己是什麼樣子。」(雅1:23-24)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