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教之佑驛站:常年期第十週 星期五 福音反省

  

圖片:鹽與光傳媒

瑪5:27-32

那時,耶穌說:「你們聽過這句話:『不可姦淫。』但我告訴你們:凡注視女人而起淫念的,這人在心裡已姦淫了她。如果你的右眼使你失足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寧可損失一個器官,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獄更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失足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寧可失去一個肢體,比你全身下地獄更好。古人又說過:『誰若休妻,應該給她一張休書。』但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除非因為妻子淫亂,否則就是使妻子犯姦淫;誰若娶被休的婦女,也是犯姦淫。」

反省

《人非草木》

正所謂:「人非草木,孰能無情」。誠然,人是有思想感情的,可以對人、地、事物寄之以情和動之以情。可是,人不可沾花惹草,在女色和男慾上打主意,想入非非而引人犯罪時就不堪設想巳。在瑪竇福音中,耶穌對人的情與慾上的看法非常嚴厲,而且予人加以反省和勸戒。

每當對婦女或異性加以注視,繼而產生興趣,引起不斷的遐想和意念。好奇生邪念,邪念生慾望,慾望生貪戀,貪戀生淫亂。

淫亂的意識可以變成習慣,繼而可以沉緬其中,一落千丈而不能自拔。由思想轉為行為的過程中,意識是罪,思想是罪,佔有是罪,行為更是罪!

在此,耶穌的説法就顯得這般嚴厲,因為見到當時的猶太人的行為猖獗,道德觀念墮落,在梅瑟法律之下,可以容許另娶另嫁。然而,在天主的法律上,夫妻之間既然二人的結合,乃應在天主的愛中成為一體,既不可拆散,更應日臻完善,忠貞不二,白髮齊眉才是。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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