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主節(Feast of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Lord)是天主教其中一個最古老的節日,於聖誕節後的第四十日,即二月二日舉行。按照猶太傳統(肋未紀12:2-8),長子出生後,母親需要等待四十天時間的潔血期,然後往聖殿作奉獻。路加福音記載(2:22-40),聖母瑪利亞偕同若瑟前往聖殿。西默盎和亞納看見嬰孩耶穌時,大受感動,西默盎更唸出了一篇讚美誦,頌揚上主:「主啊!現在可照你的話,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在萬民前準備好的救援: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
從第四世紀主教們的講道及朝聖者的記載,我們已知耶路撒冷為這天舉行隆重慶祝。直至第八世紀,羅馬才舉行這慶節。以往,西方教會稱這節日為「聖母取潔瞻禮」(Feast of the Purification of Mary),而東方教會稱之為「相遇慶典」(Feast of the Meeting of the Lord),但羅馬教會也有採用這名稱。以往,羅馬教會日課夜禱中的聖母頌,從聖誕期開始便會唱〈可親可敬救主之母〉(Alma Redemptoris Mater),直至這天的夜禱止。正教會把這節日定為「十二大節日」之一,信義宗及聖公宗也隆重地舉行聖母潔淨的禮儀。1969年禮儀改革後,羅馬教會把這節日易名為「獻主節」,規定以慶日的等級去慶祝這瞻禮。若這天是主日,這慶日可取代原本的常年期主日。(按照羅馬禮儀規定,關於上主的慶日較常年期主日優先。)
蠟燭與這節日息息相關。獻主節也有「Candlemas」的英文名稱,意思是「蠟燭的彌撒」。在這天的蠟燭遊行其實自公元450年已經有記載。第八世紀末,教宗在這天的彌撒穿著黑色祭衣,帶領群眾,手持蠟燭,由古羅馬廣場遊行至聖母大殿。第十世紀,教會更在這節日增添了蠟燭祝聖禮。遊行讓我們記得,我們都是正在前往天國的旅程中,去與耶穌相遇。今天羅馬教會彌撒中,也要求各人手持蠟燭,如果情況許可,彌撒前可以有蠟燭遊行。可惜,華人堂區甚少舉行這禮儀部份。祝福蠟燭時,可用這禱詞:
天主,你是一切光明的泉源,你今天把照耀萬民的真光,顯示給正義虔誠的西默盎;為此,我們手持蠟燭,前來讚頌你。求你降福這些蠟燭,並幫助我們踏上聖德的坦途,進入永存不滅的光明。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阿們。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由1997年起,把每年獻主節定為「世界獻身生活日」(World Day for Consecrated Life)。獻身生活者包括屬於修會或隱修會的神父、修士及修女,以及献了身的貞女(consecrated virgins,參《天主教法典》604),但並不包括教區神父。獻身生活者可在這天重發誓詞,通常教區也有特別慶祝。2016年獻主節適逢「獻身生活年」的結束,這年是由教宗方濟各欽定的,從2004年11月30日開始。「獻身生活年」與「世界獻身生活日」有同一意義,是要令教會更加重視度獻身生活的人。這些獻身生活者像耶穌基督一樣,在聖殿內奉獻自己給天主,終身投身為主服務,值得我們敬仰。
獻主節「集禱經」:全能永生的天主,今天,你的唯一聖子,帶著我們血肉之軀,在聖殿中奉獻於你。求你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也堪當把自己奉獻於你台前。因你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和你及聖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阿們。
撰文:Gabriel Chow
圖片:C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