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為亡者的全大赦繼續延至整個煉靈月

宗座聖赦院於10月28日頒佈法令,規定今年也有機會於整個煉靈月獲得為亡者的全大赦。法令表明,由於新冠疫情延續不斷,教會眾多神長近期紛紛提出請求。在聆聽了這些請求後,考量到新冠疫情的因素,宗座聖赦院做出了這項決定,「確定2020年10月22日已授予的所有神益,也適用於2021年整個11月份」,藉由一道類似的法令,為已亡信友的全大赦延至整個煉靈月。

接著,法令講述了時間延長的多項神益:「因著教會再次慷慨,信眾當然可以從中增益虔敬之心與靈性活力,依循福音的律令善度生活,懷著孝愛之情與教宗共融,愛戴教宗,因為教宗是天主教會可見的基石與牧者。」

正值疫情在全球延燒的時刻,今年的法令同去年的一樣,旨在避免人潮群聚,以免導致病毒擴散。宗座聖赦院院長皮亞琴扎樞機接受梵蒂岡新聞網訪談,解釋道:「按照以往的規定,從11月1日至8日,對所有在這段期間前去墓地、聖堂或為亡者祈禱的信友施予全大赦。他們應誦念《天主經》和《信經》,這8日祈禱尤其以11月2日最為重要。這是一般的情況。這種廣受重視的敬禮形式,表現在參加彌撒和掃墓上。因此,為了避免人潮擁擠,我們想到延長有機會領受大赦的時間,如此一來在整個11月份都能獲得這項恩典,而不僅限於前8天。」

此外,談到諸聖瞻禮和紀念已亡信友瞻禮之間的關聯,宗座聖赦院院長指出:「我們蒙召在這幾天重燃我們對永恆喜樂與真福的確信。」這位院長樞機勉勵眾人「懷著謙遜和信賴的心為那些已經離開我們的人,為他們大大小小的缺失請求寬恕。他們無論如何已在天主的愛中得救,而我們要再次作出信德的努力」。

以下是法令內容:

宗座聖赦院宗座聖赦院
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
頒賜全大赦予煉靈之法令
2020年10月22日

在本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為獲取適用於已亡信眾的全大赦, 在必須履行的善工和必須滿全的條件上,均可為保障信友的安全 而作出適應,而頒賜大赦的時期,伸延至整個11月份。

本聖赦院接到很多牧者的請求,他們申請於今年內,基於新型冠 狀病毒疫情,准許信友按《大赦手冊》(第29條頒賜,第1項)獲取適用於煉靈的全大赦一事上,能以另一些善工替代指定的善工。有鑑於此,本院經教宗方濟各特准,樂意於本年,在群體聚集被禁止的情況下,批准以下適應疫情而作的安排:

a. 前往(天主教)墳場並為亡者祈禱──甚或只默禱──的信友,除在慣常指定的11月1日至8日其中一日履行該善工而可獲得全大赦以外,亦可自行選擇11月份另一八日時段,或分隔開來的任何八日履行該善工。(註:在上述八日內,一位教友每日履 行有關善工,都可獲一個全大赦。)

b. 信友除可在「追思已亡諸信者日」(11月2日),或此日之前或之後的主日,或「諸聖節」(11月1日),虔誠地前往任何聖堂或小堂,並在該處誦念一遍「天主經」及「信經」而獲得全大赦以外,亦可在11月份選另一日期履行該善工。

長者、病人及所有基於嚴重原因──例如,基於有關當局於目前疫情下,為避免眾多信友擠進神聖地點所設的限制──而不能離開家居者,可藉著與其他信友保持心神上的契合,並完全擺脫對罪惡的依戀,以及盡快滿全三個慣常的條件(領受告解聖事、在彌撒中領聖體,並為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意願,在耶穌或聖母的 聖相或聖像前虔誠誦念為亡者的經文,例如聖教日課為亡者的晨禱或晚禱,或念玫瑰經、慈悲串經,或念其他為亡者最常用的禱文,或專心反省為亡者禮儀採用的其中一篇福音,或透過履行一 項慈悲善工,同時把自己生活上的辛勞痛苦奉獻給天主。

為使信友能更方便地領受天主的恩寵,聖赦院誠意請求所有已獲授相關權力的司鐸,本著牧靈愛德,特別樂於主持懺悔聖事及送聖體給病人。然而,就圓滿地領受大赦的屬靈條件而言,常可回顧聖赦院於2020年3月19日發出的《在目前疫症散播全球的情況下對舉行和好聖事的註釋》。

最後,既然信友的祈禱,尤其是奉獻給天主的聖祭,能幫助煉靈(參閱特倫多大公會議第二十五會期有關煉靈的法令),謹此鄭重邀請司鐸於「追思已亡諸信者日」,遵照可敬的教宗本篤十五世於 1915 年 8 月 15 日發出的《Incruentum Altaris》宗座憲令,奉獻三 台彌撒。此項法令於整個 11 月份都生效,任何與之相牴觸之規定,均屬無效。

2020年10月22日,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紀念日,於羅馬宗座聖赦院頒布。

聖赦院院長──皮亞琴扎樞機 (Mauro Card. Piacenza)

副院長──克尼基爾(Krzysztof Nykiel)

(香港教區及台灣地區主教團祕書處 合譯)

來源:

梵蒂岡新聞網

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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