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教義部公布有關處理性侵案程序的指導手冊

  

CNS photo/Paul 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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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教義部7月16日公布了一份指導手冊,精確又及時地回應在性侵案件處理程序方面的常見問題。這份指導手冊有30多頁,分為9大章;內容針對處理聖職人員侵犯兒童案的若干程序要點,回答主要問題。這文件既非規範,也不是新的法律條文,而是一項工具,旨在協助教區教長和法務人員採取具體的教會法律行動來應對「較重大的罪行」。「對整個教會而言,『較重大的罪行』是一道又深又痛的傷痕,需要妥善治療」。

先前,世界各地主教團主席於2019年2月在梵蒂岡開會時,要求提供相關指引,聖座這份指導手冊因此問世,並起名為「1.0版」,因為日後預計會按照當下法規和教義部的行事慣例,定期調整手冊內容。

本文件回答的若干問題包括:構成罪行的元素,如何推展事先調查,有哪些可採取的懲戒訴訟程序等等。這些問答再三援引現行法規《保護聖事的神聖性》手諭,以及《你們是世界的光》手諭。《保護聖事的神聖性》手諭由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於2001年首次頒布,本篤十六世教宗於2010年加以修訂;《你們是世界的光》手諭則由教宗方濟各於2019年頒布。

教義部的指導手冊特別提出了四大需求:

首要之務便是保護人。

教會當局應當「盡力讓假定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得到有尊嚴的善待和尊重」,必須通過「特別服務等方式」,予以「接納、聆聽和陪伴,並且視個案而定,在靈性、醫療和心理方面提供援助」。手冊強調,「被控告的人也可以得到同等對待」。

第二是教區教長務必謹慎又精確地核實有關假定侵犯案件的每個信息。

即使沒有正式的舉報,即使消息是在大眾傳媒,包括社交網絡上流傳,即使消息來源不具名,文件建議依然要仔細評估每個所得的信息,並深入研究。聖事的保密性當然始終有效:在這種情況下,聽告解的司鐸必須說服懺悔者通過其它渠道舉報假定的侵犯案件。

第三個層面涉及傳播。

指導手冊多次提到遵守「職務保密」原則的義務,儘管在事先調查期間,假定的受害者及證人沒有「對案情保持緘默的義務」。無論如何,手冊要求避免任何「不當和非法」地向公眾散布消息的行徑,尤其是在事先調查階段,以免人們先入為主地斷定案情。本文件的其中一段談論在事先調查期間必須宣布的公告:在這種情況下,手冊建議要小心謹慎,採取「必要而簡潔」的形式,既不渲染消息,也不以教會的名義道歉,以免造成未審先判的效果。

第四個層面強調的是教會與國家合作的重要性。

舉例而言,「即使沒有明文規定的義務,只要教會當局在當下判斷,為了保護受侵犯者或其它兒童免於進一步犯罪行為的傷害,舉報是必不可少的,教會當局就應該向民政當局的主管單位舉報」。與此同時,手冊也提醒,「調查活動應遵守各國民法」。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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