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教之佑驛站:四旬期第三週 星期二 福音反省

  

圖片:鹽與光傳媒

瑪18:21-35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 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 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 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他開始算賬的時候, 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因他沒有可還的,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主啊! 容忍我吧! 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釋放了,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那僕人正出去時,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他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嚨說:還你欠的債!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容忍我吧! 我必還給你。可是他不願意,且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清了欠債。他的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非常悲憤,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對他說:惡僕! 因為你哀求了我,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他的主人大怒,遂把他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反省

《學習寬恕》

耶穌設這的比喻,主耶穌就是要伯多祿和我們看到,不寬恕別人是多麼愚蠢的事情。然而,我們就是被情感束縛住,無法心胸寬大地對那人說︰「我寬恕你」,很難再跟他微笑,當成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這時候,讓我們記得主耶穌的故事,記得我們就是那欠很多錢的僕人,就是記得我也是罪人,而且我的罪比那得罪我的人大好幾倍。若我不寬恕那得罪我的人,我就是毀了自己,不單單是心情變得很差,而是失去了永恆的賞報。在烏克蘭戰事電視新聞片中,見到烏克蘭平民,為投降的俄羅斯軍隊送上食物飲品,這真是寬恕敵人的最佳例子,他們的善行給我們很大的鼓勵:寬恕別人。

上主,祢無代價的寬恕了我們,我們還有什麼藉口呢?亞孟。

進教之佑,為我等祈。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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