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5:17-30
那時候,耶穌向猶太人說:「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我也應該工作。」為此猶太人越發想要殺害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而且又稱天主是自己的父,使自己與天主平等。耶穌於是回答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他看見父作什麼,才能作什麼;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樣作,因為父愛子,凡自己所作的都指示給他;並且還要把比這些更大的工程指示給他,為叫你們驚奇。就如父喚起死者,使他們復生,照樣子也使他所願意的人復生。父不審判任何人,但他把審判的全權交給了子,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派遣他來的父。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聽我的話,相信派遣我來者的,便有永生,不受審判,而已出死入生。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死者要聽見天主子的聲音,凡聽從的,就必生存。就如父是生命之源,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並且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因為他是人子。你們不要驚奇這事,因為時候要到,那時,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我由自己什麼也不能作;父怎樣告訴我,我就怎樣審判,所以我的審判是正義的,因為我不尋求我的旨意,而只尋求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反省
《天命貴》
若望福音帶來的反思是個「命」字,「命」字可以「人」、「一」及「叩」字形成,原來帶來很大的啟示。
主一直以來都是承天命而來,「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我也應該工作。」所以他以一「命」相承地可惜猶太人不領情,並認為他的工作乃違反安息日的規條,利用此去規範主旨,更局限天命。這正正是天命與我違。
一命並不該「絕」是因為主耶穌乃承父命喚起死者,使他復生;同樣,子乃仰合主旨使他所願意的人出生入死,出死入生。
有見於此,我們在此塵世很多人呼喊著:「黑命貴」、「白命貴」、「黃命貴」或「啡命貴」,此起彼落,在任何人「命貴」中怎樣也不能取代「天命貴」,因為生命中的一命乃掛鈎著立命、知命、安命、順命、樂命。如果命中未有注定天主的話,一切都失卻價值和意義。所以「命」字有「叩」字在內,應該叩首、叩門才可迎向天國,享見天主和肖似祂。
「我由自己什麼也不能作;父怎樣告訴我,我怎樣審判,所以我的審判是正義的,因為我不尋求我的旨意,而只尋求派遣我來者的旨意。」(若5:30)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