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教之佑驛站:四旬期第五週 星期五 福音反省

  

圖片:鹽與光傳媒

若10:31-42

那時候,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砸死耶穌。耶穌向他們說:「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為了那一件,你們要砸死我呢?」猶太人回答說:「為了善事,我們不會砸死你,而是為了褻瀆的話,因為你是人,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耶穌卻向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著:『我說過:你們是神』麼?如果,那些蒙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那麼,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因為說過:我是天主子,你們就說:你說褻瀆的話麼?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你們就不必信我,但若是我作了,你們縱然不肯信我,至少要信這些工作,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我在父內。」他們又企圖捉拿他,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耶穌又回到約旦河對岸,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並住在那裡。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說:「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蹟,但若翰對於這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許多人就在那裡信了耶穌。

反省

《冒犯》

在若望福音記載中猶太人當聽到耶穌顯示他的天父、自己是天主子、人子在天主前平起平坐、他比猶太人的祖先亞巴郎更早存在,並且他就是被父祝聖而來的默西亞等,他們聽不入耳,認定耶穌這樣的人是一大冒犯,因為他的話語得罪神明,已成了觸犯褻瀆之罪,應該用石砸死來繩之以法。

可是,耶穌卻認為自己乃蒙受上主的話,被天主稱之為聖和被派遣來到世上,他正是為父而工作,而且他在父內,父在他內所流露的真摯,也非洗者若翰所言所行的見證相比。所以,與其這樣的話語和見證是冒犯,是褻瀆,不如說當時的猶太人對他根本是目不識丁,是假見證!

有的時候,人若自以為是,本著成見偏見,看不起他人所作的一切,在人前祇是不顧情面地抬高自己,這種妄作妄為,妄自尊大才是一大冒犯!在天主前才是大錯特錯!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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