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靈修:常年期第二十主日【以火更新】福音經文反省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它己經燃燒起來!】
(路
12:49
 

火,既是大自然的產物,也是天主所造。它可能會有讓人恐懼等等的負面印象,不過其實它亦有「更新」的正面意義,例如用火烹調能使食物更美味;適當且適量的火耕原本能使土壤肥沃等。  

聖經中的火除了可以代表聖神,今天福音中的火也代表著煉淨人靈的福音道理(參照思高聖經註釋)。我們也的確被這種火更新過,多多少少也有因為福音,而讓自己有所改變。  

不過,當我們開始學習以福音精神,實踐愛人和關愛自然,同時也會發現自己跟俗世的價值觀,無可避免地有所不同。例如寬恕我們認為不善的人、享受給予代替即棄或消費,以減緩對大自然的破壞等。  

但是福音並不是要我們感覺高人一等,站在道德高地作批判,與人隔離,而是要像耶穌一樣,透過與他人耐心地溝通及並肩同行,使世人認識真理,共建地上的天國。  

在今天的福音中,我們看到耶穌福傳的心火,也讓我們一起薪火相傳。  

讓我們祈禱:慈悲的天父,感謝祢以聖神及聖言,更新了我們的身心靈。我們也期望著祢的話能傳遍地極,共建一個大同、大愛的世界。求主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來源:天主教關愛自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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