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香港教區批准了新的花地瑪中文詞翻譯
撰文:程明聰神父
新禱文為:
我的耶穌,請寬恕我們的罪過,救我們免地獄永火。求祢把眾人的靈魂,特別是那些最需要祢憐憫的靈魂,領到天國裏去。
感謝天主!
下面是原本的提案及解釋
提案:更新「花地瑪禱文」中文翻譯
花地瑪的三個小孩神視者從聖母和彌額爾總領天使學到的禱文,不只一個。在此,「花地瑪禱文」是指聖母教他們要在每端玫瑰經後加唸的那篇。現在香港人普遍使用的翻譯是這樣的:
吾主耶穌,請寬恕我們的罪過,助我們免地獄永火。求祢把眾人的靈魂,特別是那些需要祢憐憫的靈魂,領到天國裏去。
我在此希望發起一個小運動,將此禱文修改。原因不單是翻譯上的用詞,而是以上這個現時流行多年的翻譯,潛在着嚴重的神學錯誤,甚至有犯異端之危。
我建議新禱文為:
我的耶穌,請寬恕我們的罪過,救我們免地獄永火。求祢把眾人的靈魂,特別是那些最需要祢憐憫的靈魂,領到天國裏去。
分析
比較兩個版本,你會發現有三處更改。我會由最嚴重的問題說起。
一,「最」需要祢憐憫
在葡萄牙文原文,是說 “principalmente aqelas que mais precisarem”(特別是那些最需要的)。不單只,在我所見過的其他翻譯也從沒有刪減這「最」字的先例,即英文(the most in need),西班牙文(las más necesitadas),法文(le plus besoin),意大利文(le più bisognose)及拉丁文(maxime indigent).
其次,更嚴重的,就是沒有了這「最」字,那麼「求祢把眾人的靈魂,特別是那些需要祢憐憫的靈魂,領到天國裏去」,就變成說明只是有些「特別」的人需要天主的憐憫才得天國,而其餘的卻不需要天主的憐憫還可得天國了!因為如果所有人都需要天主的憐憫,就不用說「特別是」了。
說不需要天主的憐憫還能進入天國的,是入於「白拉奇論」(pelagianism),一個在五世紀已被譴責的異端。這也屬褻瀆聖神的一種,自以為不需要天主的救助。
所以,即使其餘兩處不更改,這「最」字必須要加回,以免誤導人走偏。
二,「助」還是「救」我們免地獄永火
原文用 “livrai-nos do fogo do inferno”,是與天主經中最後一句 “mas livrai-nos do mal” 同用 “livrai” 作動詞,意即拯救,釋放,救拔,若不然對方就決不能脫險之意。
同時,留意此句與天主經最後一句的結構是一模一樣的,意思是原文要表達那種求救的意思和急切,是一樣的。
還有,這句說話與花地瑪七月十三日的神視特別有關連。那次聖母顯現,讓三個小孩看見地獄的慘狀,美麗的靈魂投入火海後變得恐怖非常,聖母說,若果有更多的靈魂肯為他們做補贖,或許他們不會墮入地獄。其後邀請他們要做很多很多的祈禱,獻彌撒和克己補贖。
因此,此禱文正是要求天主從地獄永火中拯救他們,不是單單的幫助他們,有如他們有能力,只需別人扶一把那麼簡單。
再說,其他的翻譯:西,法,意,拉,不約而同,都與葡文原文一樣,用天主經最後一句的同一個動詞來翻譯這一句。英文用 save,與天主經中的 deliver 同意,至少沒有用 help。
中文天主經最後一句是「但救我們免於兇惡」,這裏的正確翻譯也該是救我們免地獄永火,「助」太弱了,亦失去了原意。
三,「吾主耶穌」還是「我的耶穌」
這個其實是小問題,不改也可以。不過,我有以下兩個原因支持改了較好。
一是原文是用 “O meu Jesus”(我的耶穌)。英,西,法文的翻譯也是,不過意和拉丁文卻是用「上主耶穌」,即吾主耶穌。所以可算有先例。
二是要改一個慣唸了的經文,是很難的,特別是當開頭兩句都是一模一樣的時候,根本就不會覺察。所以改了第一句,可立時警醒我們不是唸舊經,而是唸新經。
敬上
程明聰神父 / Fr. Francis Ching, CC
十字架同行者修會 / Society of the Companions of the Cross Toronto, Ontario, Canada
2021年4月16日
程明聰神父(Fr.Francis Ching, CC)簡介:1972年出生長於香港的公教家庭,1986年移居加拿大。在1997年於法國舉行的普世青年節中感到有聲音向他說:「這群青年就如沒有牧羊人的迷失羊群,你還等甚麼?」那刻他深受觸動不斷哭泣,返回加國後決心回應聖召。1998年,他在滑鐵盧大學完成碩士課程,同年九月修讀哲學,1999年加入十字架同行者修會(Companions of the Cross),在2005年領受鐸職,成為首位十字架同行者修會的華籍神父。他曾在加拿大不同的堂區服務,現致力到世界各地培育教友靈性上的成長,及幫助平信徒團體更有效宣傳福音。了解更多,請瀏覽:Companions of the Cross官方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