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將於2023年7月23日舉行。聖座新聞室在7月5日公布聖座聖赦院的法令,宣布本著「痛悔和仁愛的精神」於23日參加教宗方濟各當天早上10時在聖伯多祿大殿主持的彌撒,或者在世界各地舉行的禮儀的祖父母、年長者及信徒可獲得全大赦。法令中提到聖座聖赦院接受了宗座平信徒、家庭和生命部部長法雷爾(Kevin Joseph Farrell)樞機的請求,以及獲得全大赦的慣例條件,即領受修和聖事、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
獲得全大赦意味著「罪過已蒙赦免後,因罪過而當受的暫罰,也在天主前獲得寬赦」,就如《天主教教理》中所定義的。法令解釋說,「在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這一天,信徒如果付出充分的時間,親自或通過傳播工具在線上探訪有需要或處於困境中的年長者,比如患病的人、遭遺棄者和殘障者,可獲得全大赦」。
聖座聖赦院明確指出:「脫離任何罪惡並有意盡快滿全三個慣例條件的人,以及患病的年長者和所有那些因嚴重原因無法出門的人,他們如果在精神上參與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的神聖禮儀,向仁慈的天主獻上他們的祈禱、痛苦和生活中磨難,也可獲得全大赦。」
為了讓信徒「獲得天主的恩寵」,聖座聖赦院邀請司鐸們要「隨時待命,以慷慨的精神施行修和聖事」。
來源:
梵蒂岡新聞網
何謂全大赦?
大赦分為全大赦與有限大赦, 全大赦免除罪過應得的全部暫罰; 有限大赦免除罪過應受的部分暫。
獲得大赦的基本條件:
為獲得任何大赦, 領受者必須已領洗, 有獲得大赦的意向, 沒有受到絕罰,至少在完成規定的善工的時刻處於恩寵狀況,以及履行規定的善工。為獲得全大赦, 信友亦必須棄絕對罪惡—包括小罪—的任何依戀,並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妥當告解:信友必須個別地辦告解,並完整地告明罪過(參照天主教法典960條)。
(二)善領聖體:在聖祭禮儀中領聖體較佳,但為獲得大赦,單單善領聖體已足夠。
(三)為教宗的意向祈禱:信友可以按教宗的意向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亦可自行選擇誦念任何其他經文(為不便「誦念」的殘障人士,「默禱」已足夠)。
如信友對罪惡仍有所依戀,或未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或未完全履行規定的善工,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
*在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信徒如果付出充分的時間,親自或通過傳播工具在線上探訪有需要或處於困境中的年長者,比如患病的人、遭遺棄者和殘障者,再加上以上的基本條件,則可獲得全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