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教之佑驛站:四旬期第二週 星期三 福音反省

  

圖片:鹽與光傳媒

瑪20:17-28

當耶穌上耶路撒冷時,悄悄地把那十二門徒帶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司祭長和經師。他們會判祂死罪,並把祂交給外邦人。他們會戲弄祂、鞭打祂並釘祂在十字架上,但第三天祂要復活。」那時,載伯德的兒子們由母親帶到耶穌面前,她跪下請求一件事。耶穌問她說:「你要什麼?」她對祂說:「求祢下令,使我這兩個兒子在祢的國裡,一個坐在祢右邊,另一個坐在祢左邊。」但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自己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都說:「我們能。」祂說:「我的杯,你們固然要喝;但坐在我的右邊和左邊,不是我可以賜的,而是我父為誰預備了,就給誰。」其餘十個人聽見了,便向這兩兄弟發怒。耶穌叫他們過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的統治者對他們專制獨裁,大人物掌權管轄他們。你們中間絕不可以這樣!你們中間誰想做大人物,就必須做你們的僕人;你們中間誰想當首領,就要做你們的奴隸。正如人子不是來受服侍,而是來服侍人,並交出祂的生命來救贖眾人。」

反省

《初生之犢》

在瑪竇福音中,耶穌朝向耶京上路,明知大限已近,便和門徒們吐露心聲,認為他自己受苦受難在即可與門徒們同生死共患難,達成他復活的標竿人生之路。豈料門徒中的二道,不但沒有和師傅分擔分享,反而更令他們彼此之間起了紛爭和面臨分裂之勢。

原來載伯德兒子的母親和兩位兒子要叩見耶穌,竟然是提早為了他們的幸福仕途而歌功頌德,欲在耶穌面前賣個關子,因而捷足先登。誠然,耶穌沒有痛斥他們,祇是慨嘆他們沒有深切瞭解初嘗「苦杯」之真義。其他門徒們見到這兩道之俗世觀念都嗤之以鼻;可是,他們何嘗不也是有此慾望為先昵?

耶穌卻教給他們開始一個僕人的教會,在大眾面前應該是非以役人,乃役於人的姿態,並非以「一哥」或「一姐」自誇。做領導的應肩負起救世贖世的工程,並且要付出贖價。所以,要實踐「王道」才可永垂不朽,真正令人心服口服。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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