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和聖事(告解)
作者:阮秀美修女
文章轉載自:
由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主辦的
天主教信仰遙距課程
前言
曾否聽過教友說:「犯了錯,要向神父辦告解,便獲得罪赦」。
「告解」是甚麼?為甚麼要向神父披露自己的罪?為甚麼一個人可以赦免另一個人的罪?另一方面,如果你得罪了一位朋友,你會用甚麼方法去修補破裂了的關係?道歉?賠償?本課將會解釋這件在基督徒一生中,可經常領受的告解(修和)聖事。
耶穌醫治人的身心健康
在單元三我們已介紹「召叫人悔改皈依是耶穌宣布天國來臨」的必要部分(參閱谷1:15)耶穌說:「因為人子來,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的人。」(路19:10)。
耶穌就是那位人子,祂來世上接觸迷失的人,赦免罪人,醫治身體和心靈不健康的人。
耶穌在復活後,顯現給門徒,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23)
耶穌是人靈魂和肉身的醫生,祂願意教會繼續祂醫治和救恩的工作,於是建立了修和聖事,將赦罪的權柄交給宗徒,而這權柄由宗徒的繼承人――主教承繼下來,而神父是主教的助手,也分享了赦罪的權柄。所以,在教會內,信友可藉着主教及神父而獲得罪赦,重新恢復人與天主、人與人的親密關係。所以赦罪的不是主教或神父,而是耶穌,也就是天主。
在七件聖事中,修和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同屬治療聖事,恢復人的健康。我們將於下一課介紹病人傅油聖事。
罪與悔改
為未領洗的人,聖洗聖事的恩寵確實赦免了人的原罪及洗禮前所犯的一切本罪,因為基督救贖了人,使人獲得新生命,但這聖事沒有免除人性的軟弱及人犯罪的傾向。基督徒在洗禮之後,仍有可能犯罪,損害天主的光榮,拒絕祂的愛,並損害信友被召叫成為天主子女的尊嚴,以及教會團體的共融。罪也使信友遠離了他的人生終向目標――永生。
聖保祿宗徒說:「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羅7:19)。那時,他已皈依基督及致力傳揚福音,但他的內心仍出現極大的矛盾:雖有渴求天主美善的本性,可惜這本性曾因原罪而受到損害,所以即使願意向善,仍會面對誘惑,最終未有選擇行善,或沒有足夠的力量堅持到底去行善,於是陷入了爭扎和無奈中。由此可見,人時刻需要天主的寬恕和基督恩寵的助祐,才可不斷悔改更新。
天父的慈愛
耶穌說了三個很重要的比喻,來描述天父對罪人的愛是無條件的。
天父就如那個遺失羊的牧羊人或失了錢的婦女(參閱路15:1-10),對「失去的」非常看重,並不斷尋找,直到找着;當找着,就請大家歡天喜地去慶祝!
而在蕩子的比喻裏(參閱路15:11-32),更見到天父對罪人的回頭既是渴望,又是耐心等待。
比喻中,小兒子從父親分得家產,然後離家遠走,並散盡父親的家財,過着貧乏潦倒的生活。幸好有一刻,他想起父親的愛,於是動身回家。同時,父親一直等着小兒子回來,所以當看見小兒子時,即主動跑上前,熱情地親吻他,甚至吩咐僕人給他穿上鞋子、戴上戒指,以恢復小兒子的身分和尊貴,並且宰殺一隻小牛犢,一同歡宴慶祝,因為小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的。回到家中,當父親看見大兒子嫉妒弟弟時,沒有責備他,反而寬容對待大兒子,循循善誘。
不少人認為這比喻的主角是小兒子(蕩子),但事實上主角卻是那位父親,即耶穌想講述的天父。天父渴望與人重建父子關係,一直等待人的悔改,祂的愛是慷慨的,對人的罪是既往不咎的。
可是,人卻害怕面對犯罪的自己和罪過,猶如亞當和厄娃犯罪後躲藏起來,害怕面對天主。耶穌希望我們清楚知道,天父的愛是忠信且義無反顧的,人的罪過不可能大過祂的慈愛。所以人不用害怕,不要再像原祖父母那樣,不相信天主的愛情。
耶穌基督建立了修和聖事,便是讓基督徒知道這聖事是天父永不撤回愛情的記號。人何時願意悔改,就會看到天父在那裏等候着他,就如小兒子因為想起父親的愛,就起身回家去,與父親相遇了。
皈依及和好之旅
雖然基督徒知道耶穌的教導,但悔改皈依很少在一轉瞬間便立即發生和完成,因為這關乎個人的經驗、明暸、判斷、決志、行動,以及與他人、環境的種種互動,並不簡單。所以,一個人由察覺自己有罪,渴望轉向天主,最終離開罪惡,重返天主懷抱的這段時間,可能是一個相當漫長的歷程。
天主聖神在這過程中,給予人自由,也不斷推動人的內心,協助他開始這個歷程,悔罪只是皈依的開始。基督徒不應只在領洗時選擇了天主一次,而是要不斷選擇天主。聖保祿宗徒說基督的愛催迫着信徒,因為基督為眾人而死,是為使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要為基督而生活。領洗後的人已是新的受造物(新生命),繼承了基督使天主與人和好的職務,要代基督作「和好大使」。保祿勉勵人與天主和好(參閱格後5:15-21)。
另一方面,耶穌知道人的軟弱,所以曾教導人要學習天父的慷慨,無限次寬恕人(參閱瑪18:21-35)。基督徒不是完美的人,總有猜疑或嫉妒等人性軟弱;基督徒團體也不是沒有衝突和分裂的。然而基督徒在世上,已經踏上這皈依及和好的旅程,便要學習如同天父一樣慈悲,與普世人類一起經驗獲基督救贖的自由和平安。
修和聖事禮儀
今天的修和聖事由懺悔者的行動,以及神父或主教(代表天主)的赦罪組成,包括了以下的行動:
1. 省察
懺悔者反省過去一段時間的生活言行,生活中的抉擇是否按耶穌及教會教導而行?自己對天主、他人、教會、大地,甚至自己,是否愛得不夠、不正確?應做的沒有做,不應做的卻做了?若能建立每天省察良心的習慣,便有助人警惕自己和產生悔意,察覺和意識自己的生活方向是否走近上主,或是遠離上主。省察是修和聖事的第一步,應在領受聖事前進行。
2. 痛悔
赦罪並非機械式程序,不是完成了所有步驟,便得到罪赦。罪人痛悔是修和聖事的必要條件,人若不真心痛悔,天人的關係也不能真正修補。
痛悔的精神在於人明白天主愛自己,自己也愛祂,於是悔恨自己違背祂的旨意,傷害了祂,破壞了祂賦予的美好恩典和自己的生命,因此願意努力改善。這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的痛悔,稱為「完美/愛德/上等痛悔」。至於因考慮罪惡的醜陋及怕受罰的痛悔,稱為「不完美/下等痛悔」。
不論那種痛悔都是來自天主的恩賜及聖神的推動。所以,既然天主已踏出一步給予寬赦,人也要準備內心的懺悔,才能去接受這和好的恩典。
痛悔經可以是一些常用經文,如:
「天主,為了所犯的一切罪過,和我的失職怠惰,我全心痛悔;因為我如此得罪了祢、極仁慈、極崇高的天主。現在依靠祢聖寵的助佑,我全心定志,善作補贖,以後再不敢犯罪,並逃避一切犯罪的機會。亞孟。」又或以個人說話,表達內心的痛悔和定改。
3. 定改
立志將來不再犯。若沒有改過的決心,便難以說是真心痛悔。因為修和聖事是要幫助信徒仰賴天主的慈愛和恩寵,從背向天主的現況中,決心迴轉過來,懺悔者要表明願意盡最大的努力去糾正過犯,遠離罪惡的誘惑。
4. 告明
將省察所得的內容,向神父說明(可選擇隔着屏風,或面對面向神父告明)。若懺悔者能坦誠和清楚說出過犯,就是幫助自己放開心懷,締造一個空間來迎接天主,並讓天主觸碰自己和一切的軟弱。
在告解中,故意隱瞞自己在領洗後所犯的大罪,就是犯了「冒告解」,便不得罪赦。(參閱《天主教教理》第1456條)在這聖事中,神父代表基督來聆聽及勸告我們,他對告明中的一切內容,有責任嚴守秘密(稱為「告解秘密」)。
5. 補贖
罪惡傷害到他人,懺悔者應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願意彌補的決心,盡量給予賠補,如偷取他人財物,應該歸還;詆毀別人,要重建他人的聲譽。在修和聖事中,為了補償過錯,神父要求懺悔者做補贖,而補贖的內容多為祈禱、奉獻(捐獻)、愛德行動,為近人服務或甘願克己犧牲,藉此來重組自己的生活及生命,好能更肖似天主,並補償因罪過帶來的損害。
6. 赦罪
神父是天主憐愛罪人的標記及工具,他也是天主的僕人,為罪人、也與罪人一起祈禱,他可以在懺悔者頭上覆手,唸赦罪經文:「天上的慈父,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使世界與他和好,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願他藉着教會的服務,寬恕你,賜給你平安。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按今天習慣,神父是先唸赦罪經文,然後悔罪者在完成指定的補贖行動後,或至少有心去完成補贖,便可獲得罪赦。)
通常信友按自己的需要而領受個別的修和聖事,但有需要時也會舉行團體的修和聖事(如新教友領第一次修和聖事、團體退省等),兩者的內容與步驟無太大差異,只是團體一起聆聽聖言,靜默反省,然後是個別告明、赦罪及補贖,最後是團體祈禱結束。
修和聖事的恩寵
之前提及「告解聖事」這名稱,它強調聖事中「『告』明己罪」及「『解』除罪責」這兩個步驟,特別是為犯「重罪」(大罪),即明知故犯、嚴重地傷害天主及他人的大罪過,修和聖事更是基督徒請求赦罪的唯一正常途徑,也是教友在領洗後,獲得天主及教會寬恕的確切方法。
今天,教會多用「修和/和好/懺悔聖事」來表達這聖事的恩寵和核心精神。它賜予的恩寵是「和好」,獲得罪赦:
1. 人與天主和好:
人犯罪,破壞了天主與人的關係。在領受聖事後,人得到天主的治癒,重新恢復天主子女尊貴的身分及生命中各種恩賜,重回天主那裏。
2. 人與人和好:
人犯罪,就破壞了人與人的關係,為他人帶來痛苦,也傷害了兄弟姊妹的愛情。認罪悔改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得到修補。
3. 人與教會和好:
罪不單破壞了教會內人與人的關係、團體的共融,也讓教會外的人對教會失去了信任及好感,這實在是傷害了教會這個大家庭。所以,罪人在教會內悔改,求寬恕,以恢復教會共融的生活,神父就是代表教會再次接納罪人及恢復團體的和好。
在修和聖事中,當罪人與仁慈至善的天主相遇,就察覺祂的美善和自己的不堪當,這時人更容易體驗愛的寬宏和深度。耶穌曾向西滿說了一個有關愛與寬恕的比喻:
「『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五十。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赦免了他們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赦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的正對。』」(路7:41-43)
教會內不少聖人也曾犯下大罪,聖師聖奧思定在年輕時,聰慧博學卻放蕩不覊,後來他在《懺悔錄》寫下一句名句,就是他對天主說:「愛祢愛得太遲!」當他敏銳於自己的罪過,並接受天主的寬赦時,他更能體會天主對他的愛原來這麼深厚,從而愛主之情也就越大。可見犯罪的人不一定永遠離開天主,只有犯罪後不回頭的人,才會永遠離開天主。
按「教會五規」,教會極力勸戒教友每年應至少領受一次修和聖事(第二規),以幫助教友在每年復活節期間,領受至少一次的聖體聖事妥作準備(第三規)。但無論怎樣,如果明知自己已犯了大罪,那麼在領受至聖聖體前,必須先辦妥修和聖事。
此外,教會教導,基督徒即使沒有嚴重罪過,若能定期告明日常的過錯及缺失(例如不合基督徒德表的思言行為、小罪等等),都有助培養自己的良心,對抗惡習,並讓基督的愛治癒身心,使基督徒的生命不斷成長,越能肖似祂。
結語
有些信友表示若每次辦修和都說出相近的罪過,即使天主、神父不覺厭煩,自己也不好意思吧!甚至懷疑修和聖事對自己沒有甚麼幫助。
這時,信友更要想起那位等待子女回家的天父!試想人在塵世中生活,都帶着受傷的本性來面對世間的誘惑,猶如走路的雙足及鞋子,怎會不沾上塵土或有些破損呢?主耶穌基督深知人的軟弱,建立了修和聖事,就是給予治療和寬恕的恩寵,恢復人的靈性健康,好使跟隨祂的人再次與天主、與人、與教會及與萬物和好,並恢復天主子女的尊貴身分。所以,天主既然對人不離不棄,人自己也不要放棄與天主和好呢!
內容撮要
- 雖然聖洗聖事已赦免人的一切罪過,使人與天主和好。但人的本性既已受損,免不了自身的軟弱和不忠,仍有失足犯罪的可能。為了赦免基督徒領洗以後所犯的過錯,基督建立了修和聖事。
- 基督將赦罪的權柄交給宗徒,現今則由主教和神父繼承赦罪的權柄。他們是天主的僕人,代表天主聆聽、接納及寬恕罪人的罪過。
- 在修和聖事中,罪人在教會內與仁慈至善的天主相遇。人因耶穌的救贖大恩,經驗到天父那無條件的慈愛,罪人在基督內,重新與天主和好,罪過獲赦免。
- 犯了大罪的人,修和聖事是請求赦罪的唯一正常途徑,也是罪人獲得寬恕的確切方法。
- 修和聖事的恩寵是和好之恩:與天主、與人、與教會、與萬物和好。
- 修和聖事的步驟: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補贖、赦罪。
生活反省及實踐
- 你嘗試過自己不能原諒自己或別人不原諒你嗎?當時的內心是怎樣?
- 嘗試反省自己一天的生活,在有過失、軟弱的地方,請求天主治療和寬恕。
阮秀美修女
(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
Sr. YUEN, Sau-Mei Teresa FMM
1944-2020生平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