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施行慈悲善工是分擔、同情和冒險

  

六月五日 聖玻尼法 彌撒

讀經一:多俾亞傳 1:3;2:1-8

我托彼特一生歲月常遵循正義的路,時常大方周濟與我一同被擄到亞述國尼尼微城的兄弟和同胞。在我們的五旬節日,即七七節日,他們為我預備了盛筵,我便坐下準備進膳。在給我預備桌子,擺上豐盛的食品時,我對我的兒子說:「孩子!你去,在擄到尼尼微的同族兄弟中,尋找一個全心懷念上主的窮人,領他來與我們一同進膳。孩子,我等你回來。」多俾亞便出去,在同族兄弟中尋找一個窮人,他回來時說:「父親!」我對他說:「孩子!我在這裏。」他接著說:「父親!我看見了我們同族的一個人被殺,扔在市場上,他是剛纔在那裏被絞死的。」我立刻跳起來,離開了筵席,連什麼都沒有嚐,就去把他從大街上抬回來,放在一間小屋裏,等到太陽西落以後,再去埋葬。我回來沐浴之後,悲傷著吃了些食物;於是記起了亞毛斯先知對貝特耳所講的預言說:「你們的慶節將變為悲哀,你們的一切歌曲將變為傷嘆。」我便哭起來。太陽西落以後,我去掘了墳,把他埋葬了。我的鄰居譏諷說:「他還不怕!他以前為了這事曾被通緝處死,以致必須逃命。看,他又埋葬死人。」

福音:聖馬爾谷福音 12:1-12

那時候,耶穌開始用比喻對司祭長、經師和長老們說:「有一個人培植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圍上了籬笆,掘了一個榨酒池,築了一座守望台,把它租給園戶,就離開了本國。到了時節,他便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向園戶收取園中的果實;園戶卻抓住他,打了他,放他空手回去。主人又打發別的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裏去;他們打傷了他的頭,並且凌辱了他。主人又打發另一個,他們把他殺了;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的他們打了,有的他們殺了。主人還有一個,即他的愛子;最後就打發他到他們那裏去,說:他們必會敬重我的兒子。那些園戶卻彼此說:這是繼承人,來!我們殺掉他,將來產業就歸我們了。於是,抓住他殺了,把他拋在葡萄園外。那麼,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置呢?他必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另租給別人。你們沒有讀過這段經文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那是上主的所作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

2017年6月5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時表示:慈悲善工不是為了良心平安而施捨,而是分擔和同情他人的痛苦,同時也要冒險。

當天的第一篇讀經取自《多俾亞傳》(1:3;2:1-8),記述托彼特時常大方賙濟與他一同被擄到亞述國尼尼微城的貧窮同胞,甚至冒著生命危險暗地裡埋葬被殺害的以色列人。面對他人的痛苦,托彼特感到非常悲傷。教宗在講道中反省了14端神形哀矜。實踐這些哀矜不只是施捨,還要有同情。

教宗說:「與受苦的人一同受苦。慈悲善工不是為了讓良心平安而行善,不是為了更心安理得,如釋重負。不是的。慈悲善工也意味著同情別人的痛苦。分擔和同情兩者是一起的。慈悲之人懂得分擔和同情他人的問題。我們要問:我是懂得分擔的人嗎?我是慷慨大方之人嗎?當我看到有人受苦、處於困境中時,我也感到痛苦嗎?我懂得設身處地替他人著想,體諒他人的困苦情況嗎?」

被擄到亞述國尼尼微城的猶太人被禁止埋葬自己的同胞,否則可能被處死。因此,托彼特面臨危險。教宗強調,實踐慈悲善工不僅意味著分擔和同情,也有風險。

「很多時候要冒險。我們想想羅馬這裡,在大戰期間,庇護十二世等許多人冒著危險藏匿猶太人,以免他們遭殺害和被放逐。這些人冒著生命危險,但是拯救人的性命是慈悲善工!」

教宗還指出了另外兩個層面:行善之人可能被別人嘲笑,就如托彼特那樣,因為別人認為他放著安逸的日子不過,卻做出瘋狂的事。另一個層面是費力勞心。

「你們要從事費力勞心的慈悲善工。『我有一位朋友病了,我想去探訪他,可是我沒有心情。我寧願休息或看電視,安靜度日。』施行慈悲善工總是要費力勞心,但是上主為了我們而費力勞心,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好能給予我們慈悲。」

教宗說:「凡是有能力做慈悲善工的人,因為他知道自己首先獲得了慈悲,而且是上主給予了他慈悲。如果我們做這些事,是因為上主憐憫了我們。讓我們想想我們的罪過,我們的過失和上主是如何寬恕我們的:祂寬恕了我們的一切,我們也要同樣對待我們的弟兄姐妹。」

教宗最後表示:「慈悲善工使我們不再自私自利,敦促我們更親近耶穌並仿效祂。」

來源: 梵蒂岡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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