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教宗方濟各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公開接見活動,向朝聖者解釋天主十誡的意義。他表示:「默觀基督,好能敞開心扉接受祂的心,接受祂的渴望,領受祂的聖神。」
教宗邀請我們反省《迦拉達人書》中聖保祿宗徒所說的聖神的果實:仁愛、喜樂、平安、寬宏、仁慈、善良、忠信、溫和、節制。教宗說:「如果說邪惡的欲望使人毀滅,那麼聖神則將聖潔的渴望放在人心中,這是新生命的嫩芽。」
教宗繼續說:「天主在給予我們洪恩之前沒有向我們提出任何要求,祂只邀請我們順從祂,好能拯救我們免受偶像崇拜的欺騙與掌控。通過現世偶像來尋求自我實現的做法將掏空並奴役我們,而我們藉著基督與天主的關係則使我們高大和穩健,因為天主把我們作為祂的義子,首先從給予我們父愛開始。這是一個蒙受祝福和釋放的過程,是真正的憩息,因為只有在天主內我們才能獲得靈魂的歇息,救恩來自於天主。」
教宗繼續解釋道:「為了走上這條路,我們需要與近人建立關係,首先從天主藉由耶穌基督所彰顯的愛開始。這是一種召叫,要求我們邁向信實、慷慨和真實的美好。要想過這種生活,需要有一顆全新的心,讓聖神居住的心。那麼,從舊的心變為新的心的心臟移植是如何發生的呢?是透過賜予新渴望而實現的;請注意這個詞:『新的渴望』。天主的恩寵將這渴望播種在我們心中,祂特別透過因耶穌而成全的十誡來實現,正如耶穌在山中聖訓中所教導的那樣。」
教宗說:「天主十誡是基督的X光片,祂將其描述為一張底片,讓祂的面容呈現出來,像聖殮布一樣。如此,聖神把祂的恩典、祂的渴望置於我們心中,讓我們的心結出果實。我們將按照聖神去渴望,按照聖神的節奏去渴望,按照聖神的音樂去渴望。在基督內我們看到了真、善、美,聖神在我們內激發望德、信德和愛德。」
教宗強調:「耶穌來不是為了廢除法律,而是為了成全法律,讓法律達至成熟。在人看來,法律是一系列規定和禁令;在聖神看來,法律成了生命,因為它不再是規定,而是基督本身的肉體,祂愛我們,尋求我們,寬恕我們,安慰我們,藉著祂的聖體使我們與天父重歸共融。如此一來,天主十誡在文學表達上的消極性,例如不可偷盜、不可行邪淫,不可殺人中的不,便轉化為一種積極的態度,例如愛,心中包容他人,播撒正能量的渴望等。這就是耶穌來帶給我們的圓滿法律。藉著基督,天主十誡不再是譴責,而成為人類生活真真切切的真理。」
教宗說:「由此而誕生善的渴望,做好事的渴望,喜悅的渴望,和平的渴望,寬宏、仁慈、良善、忠信、溫柔和節制的渴望。從『不』轉化為『是』,因著聖神的力量敞開心扉,秉持積極的態度。」
最後,教宗總結道:「當人依從渴望按照基督生活時,救恩之門就會向他敞開,救恩必會降臨,因為天父是慷慨的,一如《天主教要理》所說的,『天主渴望我們渴望祂』(25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