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天主將以我們衡量的尺度審判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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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三周 星期四 彌撒

讀經一(上主,我是誰?我的家族又算什麼?)
恭讀撒慕爾紀下 7:18-19,24-29

納堂將整個啟示告訴達味以後,達味就進去,端坐在上主面前說:「我主上主!我是誰?我的家族又算什麼,你竟領我到了這個地步?我主上主!這在你眼中還以為太小,而你又說明瞭你僕人的家族未來的遠景,並將此事顯示給我這個人,我主上主!你將你民以色列永遠堅定為你的民族,你,上主做了他們的天主。我主上主!現在,求你永遠堅持你論及你的僕人和他的家室所說的話,按照你所說的履行吧!願你的名永遠受尊崇!人要說:萬軍的上主是以色列的天主!願你僕人達味的家室,永遠堅定在你面前!萬軍的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因為你曾啟示你的僕人說:我要建立你的家室,因此,你的僕人才敢在你面前向你如此祈禱。我主上主,惟有你是天主!你的話是真理,是你向你僕人應許了這些恩惠。求你如今就祝福你僕人的家室,使它永遠在你面前存立,因為是你,我主上主所預許的,因此,你僕人的家室,必因你的祝福永遠獲得祝福。」

福音﹙燈應放在燈台上。你們用什麼尺度量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你們。﹚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 4:21-25

那時,耶穌向門徒們說:「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因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是為顯露出來的;也沒有隱密的事,不是為彰明出來的。誰若有耳聽,聽吧!」耶穌又向他們說:「要留心你們所聽的: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且要多加給你們,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2020年1月30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中特別反省了當天福音中「尺度」的深刻涵義(參閲:谷四21-25),指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及待人的方式是以耶穌基督為榜樣。他也警戒信眾,我們用什麽尺度量人,將來天主也將會用什麽尺度來審判我們。

教宗說:「我以什麽樣的尺度量他人呢?又以什麽尺度量自己呢?是一個慷慨及充滿天主愛的尺度還是一個低水平的尺度?將來衡量我的尺度就是我用來衡量他人的尺度。我把我的標杆放在哪個水平?一個高水平嗎?這是我們必須思考的,我們不僅要在自己所行的善事或所作的惡事上有這樣的考量,更應該在我們持續的生活方式上作這樣的考量。」

教宗接著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即有一種衡量自己、事物和他人的方式,天主將用同樣的方式衡量我們。」

教宗解釋:「那以自私為尺度的人將以同樣的尺度受到審判;那些沒有憐憫心、在生活中踩著別人的頭往上爬的人,將會以同樣的方式受到審判,即得不到憐憫。」

於是,教宗解釋說:「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要反躬自問,我參照的基石為何,好能知道我是否符合基督所要求的?基督徒的標準就是有自我貶抑和承受屈辱的能力。一個不能承受生活中屈辱的基督徒,那他就是『虛有其表』或為圖利益的基督徒。聖保祿說,耶穌這樣作了,祂空虛了自己,『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二8)。祂尊為天主,但並沒有把持不捨,這是我們的楷模。」

隨後,教宗舉了一個在神職班中不效法耶穌榜樣的例子,即教區主教在調動神父時所發生的困難。

他說:「有些神父被主教調到一個不如他們所期望的次等的堂區時,視這調動為一種懲罰。教宗指這種判斷方式便是“我的方式,我的判斷方式。」

教宗總結道:「你們用什麽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麽尺度量給你們(谷四24)。我如果以跟隨耶穌為基督徒的尺度,我將以同樣的尺度受審判,而且是在極大的憐憫、同情和慈悲中受審判;但是,如果我的方式是塵世的,我只利用基督的信條,我去參與彌撒,但我以世俗的方式生活,我將被這樣的尺度所審判。」

教宗最後說:「讓我們向天主祈求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特別是不懼怕十字架和屈辱的恩典,因為這是祂為拯救我們而選擇的道路。」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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