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公開接見:平信徒對於建立一個走出去的教會是不可或缺

  

【鹽與光傳媒資訊】2026年4月1日,教宗良十四世在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中表示,平信徒的貢獻、服務與見證,對於建立一個走出去、向萬民傳揚福音,並促進正義、愛德與和平的教會,是不可或缺的。

讀經:

弟兄們,行動務要與你們所受的寵召相稱,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厄弗所書 4:1,4-5)

以下是教宗要理講授全文:

要理講授: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件

二、《教會》(Lumen Gentium) 教義憲章

6. 教會中的活石與世界中的見證人:天主子民中的平信徒

親愛的兄弟姊妹,大家早安!

讓我們繼續反思教會,正如《教會憲章》向我們所呈現的那樣。今天,我們將探討第四章,論述平信徒。

讓我們都記得教宗方濟各常常重申的一句話:「簡單來說,天主子民中平信徒佔絕大多數,聖職人員佔少數,後者為天主子民服務。」(《福音的喜樂》宗座勸諭,102)

本文件此一部分旨在以積極正面的方式,闡明平信徒的本質與使命;因為在過去數個世紀中,他們往往僅被界定為「不屬於聖職或奉獻生活的人」。因此,我願與你們重溫一段極為優美的文字,闡述基督徒身分的崇高:

「天主的子民也只有一個:『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弗4:5):大家共有在基督內重生的地位,共有天主兒女的聖寵,共有追求成全的使命,一個救 援,一個希望,一個完整不分的愛德。」(《教會憲章》,32)

在任何職務或生活狀態的區分之前,大公會議首先肯定所有領受洗禮者之間的平等。《教會憲章》不願我們忘記,它在論述「天主子民」時已清楚指出:默西亞子民的身分,就是天主子女的尊嚴與自由(參閱《教會憲章》,9)。

當然,恩賜愈大,責任也愈重大。因此,大公會議在強調平信徒尊嚴的同時,也同樣強調他們在教會與世界中的使命。那麼,這項使命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又具體如何實現呢?

大公會議對「平信徒」本身的描述,已經給了我們答案:

這裏所謂的教友,指的就是在神職人員及教會所規定的修會人員以外的所有基督信徒;也就是說,教友們以聖洗聖事和基督結為一體,成了天主的子民,以其自有的方式,分沾基督的司祭、先知及王道的職務,在個人份內,執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內與在世界上的使命。」(《教會憲章》,31)

因此,天主的聖潔子民絕非一個沒有形態的群眾,而是基督的奧體,或如聖奧斯定所說的 Christus totus(「整個基督」);這是一個有機地建構起來的團體,藉著基督司祭職的兩種參與方式之間富有生命力的關係而形成:即信友的共通司祭職,以及聖職的職務司祭職(參閱《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10)。

因著聖洗的恩寵,平信徒信友參與基督本身的司祭職。事實上,「永遠的最高司祭耶穌基督,願意教友們也繼續的見證與服務工作,遂以自己的聖神賦給他們生氣,不斷地鼓勵他們從事各種完善的工作。」(《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34)

在這方面,我們怎能不想起聖若望保祿二世,以及他的《基督信友平信徒》勸諭(Christifideles laici)(1988年12月30日)呢?在該文件中,他強調:「大公會議以其豐富的教義、靈修與牧靈遺產,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闡述了平信徒的本質、尊嚴、靈修、使命與責任。並且,回應基督的召叫,教長們呼籲所有平信徒——無論男女——在葡萄園中勞作」(參閱:第2號)。

如此一來,我敬愛的前任教宗重新推動了平信徒的使徒使命;而大公會議也為此制定了專門的文件,我們稍後將會談及。[1]

平信徒使徒工作的廣闊領域並不局限於教會內部,而是延伸至整個世界。事實上,教會存在於她子女在何處宣認並見證福音之處:在工作場所、在公民社會、在一切人際關係中;凡是他們以自己的選擇彰顯基督徒生命之美的地方,都在預示著此時此地將在天主的國度中實現的正義與和平。

世界需要「好能使世界浸潤在基督的精神內,在正義、仁愛、和平內,更有把握地達到目的」(《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36)。而這一切,只能藉著平信徒的貢獻、服務與見證才能實現!

這正是教宗方濟各 所談到的「走出去的教會」的邀請:一個具體活在歷史中的教會,始終向使命敞開,在其中我們都蒙召成為傳教的門徒、福音的使徒、天主國的見證人,以及我們所遇見的基督喜樂的承載者!

兄弟姊妹們,願我們即將慶祝的復活節,在我們內更新這恩寵,使我們如同瑪利亞瑪達肋納、伯多祿與若望一樣,成為復活主的見證人!


註釋:

[1] 參閱: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教友傳教》法令(Apostolicam actuositatem)(1965年11月18日)。

來源:vatican.va

中文翻譯:由《鹽與光傳媒》提供,以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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