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教宗方濟各在彌撒講道中指出,若想獲得天主的寬恕,必須身體力行《天主經》的教導:也就是要誠心痛悔己罪,明白天主始終寬恕人;我們也要懷著同樣的寬大胸襟寬恕別人。
當天禮儀選讀的福音章節記載,耶穌教導伯多祿要寬恕「七十個七次」,相當於「永遠」寬恕人。教宗指出,天主的寬恕與我們對別人的寬恕息息相關。一切的開端是我們向天父請求寬恕時如何表達。
當天的第一篇讀經講述阿匝黎雅先知為子民的罪和正在承受的苦楚,向天主請求仁慈與寬容。教宗表示,這位先知深知他們犯了罪,「離棄上主的法律」;他並未在天主面前抗議或埋怨所受的苦楚,反而承認子民犯下的過錯,為此「痛心悔悟」。
教宗說:「請求寬恕和請求原諒是兩碼子事。我做錯事時會說:『請原諒我,我做錯了事。』但罪不是單純的過失,而是崇拜偶像,崇拜傲慢、虛榮的偶像、金錢的偶像,崇拜自己和舒適的生活等,許許多多的偶像。為此,阿匝黎雅並未請求原諒,而是請求寬恕。」
我們必須真心誠意地請求寬恕,並要寬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教宗以《天主經》解釋說:「耶穌要我們向天父祈求:『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我若無法寬恕別人,就無法請求寬恕。有人會說:『可是,神父,我有辦告解。』『那你辦告解前做了什麼事?』『我反省我犯的錯,然後祈求上主寬恕,保證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很好,接著你去找神父辦告解,對吧?你遺漏了一件事:你是否已經寬恕那些得罪你的人呢?』」
簡而言之,天主給你的寬恕要求你也去寬恕別人。教宗說:「這是耶穌教導我們的寬恕之道。首先,請求寬恕不是單純的請求原諒,而是意識到自己的罪和崇拜偶像的行為。其次,天主始終寬恕,永不停歇地寬恕,但祂要求我也寬恕人。我若不寬恕別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向天主的寬恕關閉心門。」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