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百年》通諭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百年》通諭

可敬的兄弟
摯愛的兒女們
願你們健康與宗座的祝福

引言

一  百年前,可敬的教宗良十三世頒佈「新事物」通諭(校按:通常譯為《新事》通諭),這事對教會的近代歷史,及本人任職教宗期間來說,都是極其重要的一件大事。該通諭自頒行後四十週年起,至九十週年期間,不斷有隆重的教宗文獻加以誌念,可見其地位之重要。可以說該通諭在歷史上開闢的道路,是由其他各文獻作其里程碑的。這些文獻是撰寫來向它致敬及把它引用於當時的環境。

際此百年紀念,因應多位主教、各種教會機構與研究中心,以至作為團體成員或個人身份的商界領袖和工人的要求,我亦有意為該通諭再作誌念。首先,我希望在此先代表整個教會,答謝這位偉大的教宗,以及其「不朽的文獻」。藉此,我希望能夠表明,源自該文獻的活力,非但沒有因時光變易而消失,相反只有更為澎湃。事實上,紀念日前前後後,由全球各地主教團、國際組織、大學、學術機構、專業學會,以至個人所發起的種種活動,已足以証明。

二  本通諭正是各種紀念活動的一部份,用以多謝「一切美好的贈與、一切完善的恩賜」 (雅一︰17) 之源的天主,是祂使用了百年前羅馬宗座所頒發的文件,在教會中和世界上成就如許善行,以及發出如許光芒。雖然要紀念的是「新事物」通諭,它亦附帶向歷任教宗所頒佈而令教宗良十三世的通諭永存不朽的其他通諭和文獻致敬;該等通諭和文獻構成了教會的「社會教理」、「社會教導」,以至「社會訓導」。

該等教導的有效性,早經我在任期間所頒發的其他兩份通諭所申明︰一為「工作」通諭,一為「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校按:通常譯作《社會事務關懷》通諭);後者談及現時個人和人類發展所遭遇到的問題。

三  我在此建議大家重溫一下教宗良的通諭,並重讀原文以找出為應付工人的工作狀況問題而形成的基本原則,是如何地豐富。同時,我亦懇請大家環顧一下周圍,看看我們置身及陷於其中的各種「新事物」,是與上世紀最後十年所出現之「新事物」,如何大不相同。最後,讓我們瞻望將來。此時此際,我們正好瞥見基督時代的第三個千年期。未來是這樣變幻無常,又這樣充滿希望,正應該激起我們的想像與創造能力,喚醒我們作為「師傅只有一位」(瑪廿二:8)門徒的責任感,要去指出「道路」、宣揚「真理」、傳播「生命」的訊息,亦即是宣揚耶穌基督(若十四:6)。

上述訓導的恆久價值固然可以藉著反覆閱讀而得到再次肯定,就連教會傳統的真締亦可憑此而益彰。要知道教會傳統雖歷久而常新,其基石由初期教父所奠,尤其基於宗徒們藉主耶穌之名所留傳給教會的種種,並以主耶穌為其不可取代的根基。(格前三:11)

教宗良十三世,由於認識到自己作為聖伯鐸(校按:即伯多祿,下同)繼承人的任務,故而把心中所想的說了出來;作為聖伯鐸今天的繼承人,我亦有同樣的打算。與教宗良及歷任教宗相類似,我的靈感亦來自褔音中「成為天國門徒的經師」的形象,他為我主所比擬作「一個家主,從他的寶庫裡提出新的和舊的東西」(瑪十三:52)。那寶庫內是我們教會傾之不盡的傳統,包括一些本來就是「舊的東西」,即從起初由天主所得並流傳至今的舊事舊物,我們才可以對教會和世界歷史在演進時,週遭所不斷發生的「新事物」,加以適當詮釋。

另外,寶庫內有的是既經納入傳統而一變成為「舊的東西」,無論傳統抑或信仰生活都因之而有機會、有素材得以豐富起來。其中,包括有千千萬萬人的努力成果,他們受到教會的社會訓導的鞭策,致力把從這教導所得的靈感轉變成投身社會的動力。個人行動也好,與他人合作組成各種小組、協會、團體也好,這些人士都代表著一項偉大的運動,保護人類免致尊嚴受損。面對歷史環境的反覆多變,上述運動有助於建立一個較為公正的社會,最低限度亦能抑制不公正的橫行。

本通諭嘗試列出教宗良十三世所頒佈的原則和其成果。這些原則都是屬於教會教義傳統,並以教會的訓導權頒佈。惟是基於牧者的關懷,令我不期然對最近發生的事件作了一些分析。不言而喻,教會牧者的責任之一是詳察時事以辨認出宣揚福音的新要求。可是,這些分析並非定論,因為它原則上並不屬於教會訓導的範圍內。

第一章 「新事物」通諭的特性

四  上世紀將近告終時,教會所面對的一個歷史進程,雖然早已開展了一段時間,但卻剛好到達關鍵的時刻。進程當中的決定性因素包括了一系列的急劇轉變,有政治方面,有經濟、社會,以至科技方面,更不用說︰還包括其時盛行的意識形態所帶來的廣泛影響。在政治方面,影響所及的是社會和國家出現嶄新觀念,並因而改變了權力本身的觀念。傳統的那一個社會正在逝去,代之而起的正逐漸形成,並帶來新的自由的希望,但亦同樣引出另一形式的奴役與不公的威脅。

至於經濟方面,科學發現與實際應用既得到融合,消費產品的生產結構亦進一步成型。新形式的產權出現了──資本;新形式的勞動亦隨之而起──受薪勞動。後者以高產能、講究效率和利潤為特色,完全忽略了性別、年齡、家庭處境等考慮。

如此一來,勞動成了市場上自由買賣的一種商品,價格不受養妻活兒所需多少的影響,而是全為供求定律所控制。更甚者,工人都無從肯定「自己作為商品」能否售出,永遠受失業的陰影所威脅;一旦失業,在全無社會保障的當時,便只有餓死一途。

社會經過一番轉變,「分裂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階級,中間隔著一道鴻溝」。這情況與前面提及的政治秩序方面的改變,很有關係。當時所盛行的政治主張,是要以適當立法去推動全面的經濟自由,或者換一個說法,去刻意阻止任何干預。同一時間,有關產權與經濟生活的另一套觀念亦漸次出現,其形式常為有組織而帶有暴力的,隱約指向一個全新的政治社會架構。

當衝突達至高峰,人們既知道很多地區有十分不公平的社會實況,也明白受「社會主義」理想唆擺而起革命的危險有多高;教宗良十三世適於此時頒發一份文獻,以系統的方法討論「工人的情況」。在該通諭之前後,尚有其他專門作政治方面訓導的文件。值得一提的是名為「自由」的通諭,呼籲大家留意人類自由與真理之間的必要聯繫;自由,離開真理,即淪於任意妄為,最後將陷於慾念的深谷,而趨向自我毀滅。事實上,「新事物」通諭所針對的罪惡,它的根源不正是在政治社會方面與有關人的真理分離的一種自由嗎﹖

教宗良十三世的靈感,尚來自他前人的訓導、各主教的文件、在俗教友所作的科學研究、公教內的各種運動與善會、以至十九世紀後半部教會在社會參予方面的成果等。

五  教宗當日所指的「新的事物」,絕不是正面的。該通諭的首段,即以毫不隱誨的語調描述「新事物」:「長久以來滋擾全球各國的一股革命性變易精神,不但影響政治,更及於實踐經濟,這點是不足為奇的。工業正取得長足的進步;新行業因而不斷湧現;僱主與工人之間的關係正在改變;一小撮人的鉅量財富與大多數人的貧窮,兩相映照;工人愈來愈只有自己可以依靠,工人之間的結集因而大為加強;最後,道德淪亡,日甚一日──凡此種種,都造成當前的鬥爭出現。」

這位教宗以及他的教會,與當時世俗的社會一樣,均面對著毫無規則可言的一場爭鬥,既慘酷又不人道。爭鬥的雙方是資本與勞工,亦即通諭所稱的「工人問題」。在這爭鬥中,勞資互相指責時所用的都是激烈的言詞;然而,教宗仍毫不猶疑地發言。

這裡可以發現該通諭對我們時代的第一項反思。爭執的雙方,處於兩個極端,一方僅差堪溫飽,而另一方卻極為豐足富饒;爭執令人與人互鬥,幾乎成了「豺狼」一般。面對這樣的紛爭,教宗毫不猶疑,運用其宗座的身份加以干預;他從耶穌基督處傳承下來的任務就是要「餵養衪的羔羊、牧放衪的羊群」(若廿一:15-17),以及「在地上束縛、釋放」以備天國(瑪十六:19)。教宗的原意自然是要恢復和平,故此今天的讀者肯定會留意到他責難階級鬥爭的言詞是何等嚴厲、何等清晰。然而,教宗非常明白,和平只能夠建基於公義之上──通諭之精要處正在於明言:在當時的經濟與社會情況下要有正義,需要甚麼基本的條件。

就是這樣,教宗良十三世,步武他的前人,為教會塑造了一個歷久不衰的典範:對於人類特定的情況,無論屬於個人抑或社群,一國之事抑或國際問題,事實上,教會都有可供參考的意見要表達。教會對各種情況制訂了正確的教理,作為分析社會現實的一套思想,用以判斷問題、指出方向,為置身其中的困難尋求公正的解決方案。

在教宗良十三世那個時代,並非每個人都同意教會應有這樣的權利和責任。反之,流行的行事準則是一分為二︰在屬於世俗和今世的一面,應將信德(校按:即信仰)隔絕於外;在屬於來世的救贖的一面,則不應啟迪與引導現世的事物。可是教宗良十三世在「新事物」通諭中所採取的路線,使教會置身於不斷改變的歷史現實中,如同獲得了「公民身份」;這立場更在日後得到全面確認。從效果來看,傳授和推廣教會的社會訓導,是完全符合教會的傳道使命,亦是基督訊息的重要部份,事關社會教義指出了基督訊息在社會中的直接後果,並把針對公義所作的日常努力與奮鬥理解成「為救主基督作證」。同時,對於經濟與社會生活中必然出現的爭執,教會的社會訓導亦是合一與和平的根源。如此一來,人類與生俱來的尊嚴,無論敵我,都有可能在應付上述情況時得到保存,從而走向公義的解決方案。

上述路線,在相距百年後的今天,依然有效;使我有機會對教會的社會訓導的發展,稍盡綿力。正如我多次強調,現代社會亟需的「重新傳授福音」應把宣揚教會的社會訓導作為重要的部份。雖然現時意識形態的權威正日益受到動搖,教會的社會訓導仍與良十三世的時代一樣有效,能指出應付當前各種挑戰的取向。今昔相同,須要一再重覆的是: 要有「社會問題」真正的解決辦法,只有向福音書中找尋,而要正確理解和妥善判斷各種「新的事物」的道德觀點,亦只能在福音書中找到。

六  為求在勞資雙方盲目的鬥爭中,灑下一點智慧之光,教宗良十三世首先確認了工人的基本權利。事實要了解「新事物」通諭,關鍵亦在於有關的工人尊嚴,以至工作尊嚴,後者的定義為︰「自行努力,以取得各種生活所需,而首要的需要為自我保存。」教宗又把工作形容為︰「極其個人之事,因為所耗用的能量本屬個人所有,是工作者獨自擁有的財產,作為他個人的利益。」因此,工作屬於每人份內的事,其實,人以工作來表達及滿全自己。與此同時,工作亦有其「社會」幅度,源自對家庭以至公益的緊密關係,「事實如此,如非因為工人大眾之努力勞動,國家絕對無由得以富強。」此亦為「工作」通諭中,我所重申並加以發揮的主題。

另一個原則,即「私有財產」之權利,亦毫無疑問,非常重要;這可從通諭中所佔篇幅得以反映。「私有財產」、非絕對價值,這點教宗十分清楚;教宗亦明言必要的互補原則,例如世間一切資財之共同目的等。

當然,良十三世所主要考慮的私有財產是土地的擁有權。然而,無論私有財產權利的具體形式怎樣,保障私有財產的理由及確認個人與家庭有權擁有為發展所需的物質的理由,至今依然有效。以目前的環境,鼓吹生產工具集體擁有權的經濟系統相繼發生變化,而世界各地,即使在奉行私產權的制度中均出現貧窮現象,亦即很多人在擁有「私產」方面障礙重重。由於這些變化與貧窮現象,問題需要作深入的分析,下文將會再作交代。

七  對於人類應有而不可剝奪、並且與「私有產權」關係密切的另外一些權利,良十三世亦在通諭中加以確認。其中,集會結社之權,在該通諭中所佔篇幅及賦與的重要性都非常顯著;教宗稱之為「人類自然應有的權利」。尤其指僱主與工人合組或僅工人自組的專業協會。在此,可以發現教會保護與認同組織工會的理由何在︰首先,絕非意識形態方面的偏見,亦非附和階級觀念,而是因為人類天賦的結社之權,早於其加入政治社會。事實上。組織工會的權利是「國家所不能禁止的」,因為「國家本應保護而非破壞自然權利;如果不許其人民自由結社,即與國家存在之原則相矛盾」。

要強調的是,教宗肯定工人們 (或者以他的說法──勞工階級) 應有「限制工作時間」之權,並能取得合理的休息;而婦女與孩子們更應在工作種類與時間方面,得到優待。

歷史顯示出,工人被僱用時毫無保障;包括有關工時、衛生環境、學徒的年齡與性別各方面。當時這種做法廣被接納,起碼沒有法律去禁止。如果我們沒有遺忘這些歷史事實,便自然可以認同教宗對此所作的嚴厲批評︰「以過量的勞動來把人折磨,使其身心麻木,既不公平,亦不人道。」至於用來制訂上述「勞工關係」的所謂「合同」,他一針見血地指出︰「勞資雙方所訂定的任何合同,無論明示或默契」,都應容許工人有適當的休息,與其「體力消耗」成合理比例。教宗跟著作結︰「任何與這些條件相反的其他協議都是不道德的。」

八  教宗隨即補充,工人作為個人所應有的另一種權利──獲得「合理薪酬」之權,並認為「不應任由勞資雙方自行決定,以免僱主付出所議定之薪酬後,便自以為了無責任,無須再有其他作為。」當時通行的說法謂:政府干預的權力限於保証合同的明文規定得以滿全,而無權介入合同的條件。通諭大力反對這種純由實用及徹底個人主義的觀點去看上述勞資關係,通諭稱之為違反工作屬於個人與必要的雙重性質。作為一種個人的事,工作涉及某一個人自行運用其功能與力量;作為一種必要之舉,因為每人都有其嚴肅的義務去「保存生命」。「如此一來,可以推論說,每一個人都有自然的權利去取得生命所需,而貧窮人家便只好從工作所得去換取所需之一切。」

工人的薪酬應足夠維持生活、養妻活兒。「如果出於需要,或者恐懼,以至為惡劣的工作條件出現,而接受了僱主或判頭所願付的較低待遇,便會成為強權和不公的受害者。

這些話,本來寫於資本主義成了「脫韁之馬」,並向前狂奔的年代。到了今時今日,難道不應稍為收斂,無需再那麼苛刻嗎?可惜,事實並非如此。勞資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依然有不少罔顧最起碼的公義原則,不理會婦孺、工時、環境衛生、合理薪酬等考慮,無視於有關的國際宣言與公約,或者每個國家的內部法例。教宗良十三世認為向勞工階層提供適當的福利,是「公共當局」所「必要執行的職責」,否則即是破壞了公義;事實上,教宗對於談及「分配方面的公義」問題,是毫不猶疑的。

九  除上述有關勞工狀況的種種權利以外,還有一種由於其重要性,使我不能不提的,即個人自由履行其宗教本份之權。良十三世喜歡把這權利與工人的其他權利義務相提並論,而不理會當時流行將信仰歸於私人生活的見解。教宗肯定需要在星期天休息讓人把精神專注於天國之事上,敬拜應受欽崇的天主。沒有人可以奪去人類這基於誡命的權利;以教宗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沒有人能侵犯天主所極其看重的人類尊嚴,而不虞受罰」,因此,國家必須保証工人大眾都能享受這份自由。

從這句清晰的聲明裡,大家無疑可以看到,日後發展出來的宗教自由的權利。這權利也曾出現於無數國際宣言與公約,梵二的著名宣言,以至我本人的反覆訓導中。從這一點,大家當可自問︰究竟現存的法律與工業社會的運作,能否有效保証星期天休息的權利。

十  另外,國家與人民之間關係的觀念,亦非常重要,並可借用於今天的社會。「新事物」通諭譴責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兩種社會經濟系統。文初確認私有財產權利的部份,即集中討論社會主義;至於自由主義,雖然沒有專篇細論,卻在處理國家職份一節中提及。一個國家萬不能「袒護人民中的一撮」(即其富裕階層),而「忽略其餘的一群」(明指社會的大多數)。否則,人人各取所應之公義原則便會遭受破壞。「保護個人權利時,那些無以自保的窮人應獲得特別照顧。固然,富裕階層有各種方法足以保障自己,無需國家多大的助力;而大量的窮人卻沒有多少資源可以運用,惟有依賴國家的大力協助。因此,那大多屬於後者的受薪階層,便理應得到政府的特別關懷與保護。」

通諭的這些段落篇章,並不限於任何國家模式或政治理論;我們面對世界所出現的新形式的貧窮,上述主張至今仍然合用。良十三世所重覆申述的是健全政治組織的一項基本原則︰一個人若在社會中愈難自保,便愈應得到他人的關懷與照顧,尤其是政府當局的干預。

由此可見我們今天所講的團結原則,是基督徒對社會及政治組織觀點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有效性及於每個國家的內部秩序,和本人在「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中所提到的國際秩序。這原則常為良十三世所提及,並稱之為「友誼」,其觀念取材自希臘哲學。教宗庇護十一世則以同樣含義的「社會慈善」來形容。教宗保祿六世,在引申該觀念以涵蓋社會問題之多種新形勢時,則提到「愛的文化」一詞。

十一 從近代的實況來看該通諭,能使我們充份珍惜教會對耶穌基督最鍾愛的一群,如何不斷關懷。通諭的內文証實教會內長久保持「與貧苦人站在一起」的立場;這種立場,我稱之為「履行基督博愛精神時的特殊偏愛」。故此,教宗良十三世描述勞工狀況的「新事物」通諭,所寫的對象即為窮人以及工業革命既新又猛的轉變過程為他們所帶來的可怖狀況。今天,全球很多地方,同樣的政治、經濟、社會轉化過程造成的不幸與當日無異。

教宗良十三世呼籲國家按照公義原則,改善窮人的生活狀況;因為他有先見之明,認識到國家有義務看顧人的公共福利,並保証各方面的社會以及經濟生活能對上述福利有所貢獻,同時尊重社會各方面的合理自主性。然而,不要以為教宗相信國家應當解決一切的社會問題。恰好相反,他常常堅持,政府的干預應有限度,其功能也只是工具性質,因為無論個人、家庭、社會都先於國家,又因為國家的存在就為要保護人民的權利,而非壓制人民的權利。

上述反思,相當適用於今時今日。關於國家本質上的限制,仍需在後文再加探討。行文至此,我所強調而討論的論點,都是教會的社會訓導一脈相傳而來,都以私有財產、工作、經濟進程、國家實際,以至更為重要的人之本身等的合理見解,作為指引。下面當我們探討到近代社會環境的其他方面時,便會漸次觸及其他所餘的主題。由這裡開始,大家應緊記「新事物」通諭及教會的社會教義之主要脈絡和指導原則,就是對人類及其獨有價值的正確看法;因為「唯有人是天主在地上的受造物中唯一因其本身而得到主的眷顧的。」主按照祂的肖像和模樣造人(創一:26),賜予他無可比擬的尊榮,正如通論(校按:應為通諭)所一再力言的那樣。誠然,因辛勤工作所換來的權利之外,人還有非關乎工作的其他權利,這些權利出自其作為人而必有的尊嚴。

第二章 探討今天的「新事物」

十二 為紀念「新事物」通諭,若不將該通諭引用於今日世界的情況,無疑美中不足。但是能這樣引古諭今,皆因該通諭對歷史的寫照和預測,事實上十分準確。

其中,尤以一九八九年末、一九九○年初所發生的各種事件,更能確切証明其準確性。這些事件,及其後的急劇轉變,只能夠從事前的情況加以解釋;至於那些情況,只不過是良十三世的預測和其繼承者所留意到的動亂跡象,經過具體化或制度化吧了。教宗良預見到「社會主義」所提出的社會秩序,無論在政治、社會、經濟等方面,均將出現各種負面的結果;而那些社會主義當時還不過是一種社會哲學主張,未成為日後全面組織起來的一種社會運動。當時的社會主義仍不是後來強而有力的國家,亦沒有日後所操縱的大量資源,可是教宗良在抨擊「勞工問題」的各種解決方法時,卻以之為首,確令人有點訝異。然而,他卻準確判斷出這個解決方法的危險性,因為這方法既簡單又急進,對群眾來說,實在非常吸引;當時,新近工業化國家的勞工階層普遍處於極不公的可怖情況,所以這方法更為危險。

此外要強調的有兩點︰一.對於勞工階層的實際工作情況,不論男女老少,通諭顯得十分了解;二.對於名為改變貧富地位,而實質對所幫助的人產生更大傷害的一套方法,通諭亦深知其害處。治病之藥,其害尤大於所患。良十三世認定當時的社會主義本質,在於取消私有財產,可謂深得其要。

通諭的原文很值得我們仔細重溫︰「為著補救這些錯誤(財富分配不均、工人的貧困境況),社會主義者鼓吹窮人去嫉忌富人的財富,進而致力取消私有財產,主張一切私產應成為共產。可是,其立論卻甚為犯駁;其主張一旦付諸實行,工人本身將首先受害。尤有甚者,社會主義有各種明顯的不公──合法擁有權會遭剝奪、國家功能會被扭曲、社區將出現極端的混亂。」如此建立的社會主義,日後稱之為「真正的社會主義」,其害處這裡表達得再透徹不過。

十三 接下來,參照「工作」通諭和「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我們理應補充一點︰社會主義的根本錯誤,在本質上是屬於人類學的。社會主義理論視個別的人為社會有機體內的一項元素、一顆分子;故此,個人的利益完全從屬於社會經濟架構的運作。同樣地社會主義主張,個人利益之實現,與其自由抉擇及其面對善惡時所運用的獨特責任感毫無關係。職是之故,其作為人而判斷善惡之主體地位已盪然無存;本來人之決定構成社會秩序,現在人卻淪為社會上一系列關係而已。就此對人的錯誤觀念,接踵而來的是︰界定自由行使幅度之法律遭受歪曲,及私有財產受到反對。人如果連自己名下的一點點東西也遭剝奪,又無自由主動賺取自己的生活所需,便只能依存於社會機器,以及機器的操縱者。人因此而更難於發現自己作為人的應有尊嚴,真正的人類社群亦同樣難於建立起來。

相對之下,基督徒對人的看法,必然產生對社會的正確圖像。據「新事物」通諭以及教會整套社會教義而言,人的社會性未能完全在國家身上得到滿足,而是實現於以家庭為首的各種中介群體中,包括各種源自人類本性的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群體;這些群體各有其自主性,而都著眼於公共福利。這點,我稱之為社會的主體性,它連同個人的主體性,都遭「真正的社會主義」一掃而光。

如果我們追溯以上對人類本性與社會本體性的錯誤觀念的源頭,便會發現答案是無神論。人是在回應上主包含於萬事萬物內的呼召時,才察覺到自身超越性的尊嚴。任何一個人都應有這樣的回應,絕非社會機器或集體的主體所能取而代之。摒棄天主只會使人失去本身的根基,從而導致重整社會秩序時無視人的尊嚴與責任。

我們所說的無神論,與十九世紀啟明思潮中的理性主義淵源甚深。理性主義以機械觀來看待人與社會,並因而否定人的真正偉大、否定人相對於世間現實的超越性、否定人渴望向善與能力不足兩者間的矛盾;還有,否定人因此矛盾而需要救贖。

十四 從相同的一套無神論中,社會主義推論出為「新事物」通諭所非議的行動方法──階級鬥爭。教宗當然無意非議一切社會上的衝突。教會十分清楚了解,不同的社會群體,在歷史的進程中,難免在利益上有所衝突;涉及其中的基督徒亦少不免要誠實和決斷地選擇自己的立場。甚且,「工作」通諭即曾清楚肯定「為社會公義而鬥爭」時,衝突有其正面意義;此外,「四十年」通諭也曾寫道︰「如果階級鬥爭能刪除其中的敵意和憎恨,則有可能由雙方的分歧,漸次演變成一場渴求公義的坦誠對話」。

然而,階級鬥爭最受人非議的,正是其全然不受倫理或法理所規限,亦不顧及別人(以至自己)的尊嚴、斬斷合理妥協之路,以黨派利益代替公共福利,而非追求社會全體的益處,並立意把橫阻去路上的一切障礙消滅淨盡。此舉無疑是把當時軍國主義及帝國主義者所主張用於國與國之間爭執的「總體戰」觀念,引入國家內部社會群體間的鬥爭中。國與國間謀求利益得到妥善均衡的做法,已因總體戰觀念而代之以試圖令己方獲得絕對上風,而令對方全無還手之力;所使用的手段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包括運用詐術、對公民施行恐怖戰術、採用巨大破壞力的武器等(事實上,該等武器之設計亦始於其時)。是故,馬克思主義中所謂階級鬥爭,以及軍國主義兩者,均出自無神論與賤視人的思想,把武力置於理性和法律之上。

十五 「新事物」通諭反對由國家控制生產工具,認為這樣會使每個公民都變成國家機器中的輪齒。該通諭同樣大力抨擊國家把經濟事務列於其照顧及行動以外的這種觀念。經濟生命應有其合理的自主權,是國家所不能侵佔的。然而,國家應有職責去確定一套法理架構,以便經濟事務得以在其中進行,並從而保障自由經濟的一些先決條件──認定行事各方相當平等,一方不至過強而迫使另一方只能屈從。

就這點來說,「新事物」通諭為公正的改革指出了方向。該項改革足以令作為人類自由活動的工作恢復尊嚴;言外之意是社會與國家均將負起責任,尤其保護工人免受失業之苦。從歷史來說,有兩種殊途同歸的做法︰一.以經濟政策保障平衡的經濟發展與全面的就業;二.以失業保險和再訓練計劃去確保能順利把工人從垂危的行業轉到擴展中的行業去。

更何況,社會與國家必須把薪金確保於合理水平,使工人及其家庭能維持生活,並留有些許儲蓄。要這樣做,需要長時間努力改善工人的訓練與工作能力,好使他們技術更高、生產力更佳;並需要謹慎控制和配合足夠的立法,以阻止一切形式的可恥剝削,尤其是對新移民及生活於社會邊緣等最易受害的工人。工會在談判最低工資與工作環境等方面的角色可謂舉足輕重。

最後,一定要保証有合乎人道的工作時間及足夠的工餘時間,並在工場有表達自己個性的權利,而無須讓自己的良心或尊嚴受辱。在此要再次一提工會的角色︰在談判合同外,工會更應作為工人表達自己的地方、協助去培育出真正的工作文化、協助工人在工作的地點能以人性的方式全面參與。

為達成這些目標,國家必定要有直接與間接的貢獻。間接的是遵從補助原則,建立有利條件,俾經濟活動得以自由進行,從而引出就業與財富來源方面的大量機會。直接的是遵從團結原則,制約訂立工作條件各方的自主權,以保護弱小,並在任何情況下確保失業工人獲得所需的最低供養。

從十九世紀過渡到二十世紀間的年份,「新事物」通諭及教會有關的社會訓導,都曾有深遠的影響。這點從其後所引入的不少改革可以得到明証。改革範圍包括社會保障、退休金、醫療保險與賠償等,全部圍繞著以更加尊重工人權利為主。

十六 上述改革,部份乃由國家所進行;但在改革的過程中,工人運動的角色卻非常重要。運動開始時,不過是道德良心對不公正而有害的情況之一種回應,後來卻展開了一連串廣泛的改革行動,並不流於抽象的意識形態,卻接近工人們的日常需要。在這種意義下,運動常與基督徒本身的行動聯手去改善工人的生活條件。其後,這運動在相當程度上受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所主宰了。這種主義受到「新事物」通諭的譴責。

此外,這些改革之得以達成,部份原因是社會通過有效的團結工具而公開組織起來,維繫一種更為尊重個人價值的經濟增長。在這裡,我們應該記得基督徒所曾努力並達致顯著貢獻的各種工作︰成立生產商、消費者、信貸等合作社;推廣普通教育和專業訓練;試驗在工場及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參與形式。

職是之故,回望過去,我們有充份理由感謝上主,使「新事物」通諭在眾人心中能有廣泛的共鳴,並導致在實踐方面有熱烈的回應。不過,我們亦應承認通諭的預言並未為當時眾人所全面接納。正由於這點理由,日後出現不少嚴重的悲劇。

十七 如果就教宗良十三世任職期間的全套訓導來了解「新事物」通諭,明顯地該通諭集中指出某項錯誤之社會經濟後果;而該錯誤更有著其他更為嚴重的影響。如前所述,該錯誤對人類自由的理解為無須依從真理,故亦無責任尊重他人之權利。自由之真締因而變質,成為一種自戀,蔑視天主、鄙視鄰人、自私自利猶如脫韁之馬,拒被任何公義要求所規限。

正是這錯誤,在一九一四至一九四五年間蹂躪歐洲以至世界的一連串戰禍中,造成各種極端的後果。全世界之所以戰禍連連,部份因為軍國主義、過份誇張的國家主義、以及相關的多種極權主義之橫行;部份因為階級鬥爭所致;更有部份乃內戰或意識形態間之戰。如果不是各國內外有這麼多不公不正的事,累積成沉重的仇怨包袱,就無由形成這麼殘酷的大戰,不會有超級大國願意投入巨大的力量,不會隨便侵犯人類神聖的權利,更不會有種族與社會群體滅絕計劃的實行。在此,我們特別記憶起猶太民族的可怕遭遇,從中可見人如果摒棄了上主,能踏上怎樣的歧途。

要不是有一種意識形態摒棄關於人的真理,轉而奠基於仇恨與不公,並加以認許及組織起來,就不會有多個國家受到全面控制,受驅使而行動。「新事物」通諭反對滿是仇恨的意識形態,並顯示暴力和怨恨如何能為公義所克服。當其他形式的不公義正燃起新的仇恨,當極目遠望周圍正出現鼓吹暴力的新意識形態時,希望那些過去事件的回憶能引導今天的每個人,尤其是各國的領導人。

十八 不錯,歐洲大陸自一九四五年以來,已久不聞炮火聲響,但純粹軍事勝利從來不能帶來真正的和平。戰爭的成因必須消除,交戰的雙方人民必須和好如初,才會有真正的和平。然而,反觀多年來的歐洲,以至全世界,情況不過是「仗沒有打起來」,實在稱不上「天下太平」。事實上,半個歐洲為共產主義獨裁者所佔據,而另一半又為了防範其威脅而組織起來。很多人生活於令人窒息的帝國內,失去操縱自己命運的能力;該帝國致力於消滅一切對歷史的懷念,把本身多個世紀以來的文化連根拔起。正由於歐洲出現這樣嚴重的分裂,成千上萬的人惟有被迫遠離家鄉,甚至被遞解出境。

原為發展國家經濟與援助發展較差國家所需要的資源,遭瘋狂軍備競賽所耗盡。本來對人類福利大有貢獻的科技進展,被轉移用於戰爭,生產更多更有效更具殺傷力的武器。與此同時,歪曲真實哲學的意識形態卻利用來作為發動新戰爭的理論根據。這場戰爭確實在世界各地血流成河般打了起來,並不只是說說或備戰便算。權力集團或帝國之間為給對手製造困難,有系統地惡化第三世界國家之間的爭端與不和,以從中得利;這是教會各文獻及「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加以譴責的。

通過武力以求解決爭端的極端份子團體,得到各方提供的政治及軍事支援,獲得武裝與軍事訓練;反之,試圖照顧各方合理權益,尋求和平與人道的解決方案者,卻常受到隔離,成為反對者的犧牲品。此外,二次大戰後笈笈可危的和平,亦是第三世界國家不斷擴充軍備,時常自相殘殺,以至恐怖主義泛濫、政治軍事衝突愈來愈兇殘等現象的主因。尤有甚者,全世界均受到核子戰爭的威脅所籠罩,整個人類都有因而滅絕的可能。用於軍事目標的科技,把這種決定性的工具,置於意識形態所強化的仇恨者之手中。試想想一場人類集體自殺的大戰,不會留下任何勝利者或失敗者,這種慘況怎會不令我們齊聲譴責背後的思想。這思想是︰只要能夠消滅敵人,衝突與戰爭亦在所不惜,因為這是進步的表現並有助於推進歷史。理解到為何需要作出譴責後,我們便要來探討一下何謂「總體戰」和階級鬥爭。

十九 二次大戰後,在眾人的良心裡這種發展只不過是剛浮起的一個念頭。當時吸引大多數人注意力的,是蓆捲半個歐洲以至世界其他地方的共產極權主義。本來是為重建人類自由、恢復國家主權的戰爭,並未能取得這些成果。事實上,對很多人,尤其對戰爭中受害最深的人來說,戰爭可以說是公然破壞了這些目標。至於其引起的後果也可以說各人有各人的反應。

隨著戰爭所帶來的破壞過後,有些國家在某些方面出現一股正面的力量,以重建受社會公義所熏陶的民主社會,使大多數人不再受剝削與壓迫,從而使共產主義失去革命的本錢。一般而言,這些努力均希望保存自由市場機制,以穩定的幣值及和諧的社會關係去保証經濟有穩定和健全的增長。人民通過工作能為自己和家人建立更好的將來。同時,又希望自由市場機制不致成為社會的唯一標準,為此而將之置於公眾控制之下,堅持一切資源有共通目標的原則。這樣說來,充裕的就業機會、有效的社會保障和專業訓練的系統、自由參與工會和工會的有效行動、失業時所得的幫助、民主參與社會生活的機會等等,都是為了保証工作的尊嚴,以免成了一種純粹的「商品」。

然後,還有其他反對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力量與意識形態,試以「國家安全」系統來控制整個社會,來防止馬克思主義的滲透。他們以為通過強調增加國家的權力便足以保護人民免受共產主義之害,可惜這樣做卻危害了人的自由與價值,即本來希望從共產主義手中保存的東西。

其次,富裕社會或者消費社會另有一種以實際為本的回應,尋求以純粹的物質主義來打敗馬克思主義。他們意圖表現自由市場社會較之共產主義,更能滿足人民的物質需要。然而,兩者都同樣排斥精神價值。事實上,這種社會模式固然不錯,能顯示出馬克思主義的不足──未能建設合乎人道的美好社會,惟另一方面,卻同樣否定人有自主的權利,否定道德、法律、文化、宗教等的價值。在某種意義來講與馬克思主義無異,把人貶抑於經濟範疇內,僅能滿足物慾的需要而已。

二十 在同一期間,各地出現廣泛的「殖民地獨立」過程,很多國家取得或取回本身的獨立權利,能夠自行決定自己國家的命運。可是,正式重獲國家主權的這些國家,卻發現要建設真正的獨立國家,道路是如何漫長。有決定性的經濟領域仍舊在外國大機構之手,他們均無意致力於宗主國的長期發展,而政治方面亦操縱於外國勢力;反觀國家內卻滿是部落群體,難以融合成真正的一個國家。此外還缺乏一群能幹的專業人士,忠實而公正地去治理自己的國家,或是合乎資格的人員,有效而負責地去管理自己的經濟。

以這樣的情勢,很多人就誤認為馬克思主義是建設國家與政府的捷徑,造成各國因應自己的國情出現不少的社會主義變種。其中,國家復原的合理要求、國家主義又或者軍國主義的各種形式、古老流行傳統(常與教會的社會教理和諧共存)所引出的原則、馬列觀念和主義等等,常與多種意識形態混和,形成個別方式處處不同的情況。

二一 最後,不要忘記二次大戰後,由於戰爭之恐怖,大家對人權的認識更為活躍。多種國際文獻,或者羅馬宗座所不斷有助訂立的「國家權利」宣言中,對此都有確認。演變的焦點在於聯合國機構。除個人權利的認識不斷發展外,國家的權利亦然;此外,對於全世界不同地理區域間的嚴重失衡,大家都更清楚了解補救的重要性。在某種意義來說︰國與國的發展失衡,會令社會問題的重心從國內轉移到國際間。

大家在滿意於這個進程之餘,千萬不要忽視︰各種發展資助政策的整體平衡方面,並不都合乎理想。況且,聯合國始終未能建立消解國際糾紛的有效方法,以取代戰爭。這一點,看來是國際社會所要解決的眾多困難中最為迫切的一個。

第三章 一九八九年

二二 世界的時局在上面已有描述,在「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中也有詳盡的揭示。基於這些論述,可以理解近年發生的事件中,所包含的意外及希望。雖然這些事件的高潮於一九八九年出現於中歐與東歐多國,可是這些事件發生的範圍卻包括更廣闊的時空。整個八十年代,拉丁美洲與亞洲及非洲等地,不斷有獨裁與壓迫人民的政權相繼倒台。其他地方,雖然各有困難,但亦出現有所收獲的轉變;政治架構既容許更多的參與,亦變得更為公正。在各種努力中,教會致力保衛與促進人權的工作,很是重要,甚至可說具有決定性。在深受意識形態影響的情況下,兩極化的傾向阻礙了對舉世皆同的人類尊嚴的理解;為此,教會清楚有力地指出︰每一個人,無論其個人信念為何,都懷有天主的肖像,值得人加以尊重。很多時候,大多數人都能認同於這種主張,並導致尋求新的抗爭形式或者政治解決方案,以求更重視人的尊嚴。

歷史流逝,新形式的民主政制湧現,給身負重擔而脆弱的政治和社會架構帶來一點革新的希望;這些重擔,包括一大堆痛苦的不公不義與仇恨怨懟,以及飽受破壞的經濟制度和無休無止的社會衝突。我聯同整個教會,一起感謝天主,令牧者們、基督徒團體、個別的信眾、及善心人士等,都能在困境中勇敢作證。同時,我又祈求上主能夠保守各人,使他們為美好將來所作的努力,得以持續不斷。按事實而言,這種努力,不僅僅是問題所在國家的公民自己的責任,也是全世界所有基督徒與善心人士的共同責任。問題在於向大家顯示,他們若然面對複雜的困難,可經由團結與對話來謀得解決之道,而不應訴諸戰爭以消滅敵人。

二三 導致高壓政權倒台的眾多因素之中,有部份值得我在此特別一提。首先,促成改變的主因,是政府侵犯工人權利。我們不會忘記,所謂勞工階級統治或專政的各個政權,最初出現動搖國本的危機,是由波蘭高舉團結旗幟的偉大起義所引發。聲稱為工人說話的主張,正為一群又一群的工人所唾棄。經歷過艱苦而又實在的工作與壓迫經驗後,工人再次恢復,或者說重新發現教會的社會教理的真義與原則。

同樣值得強調的是,這些集團或者帝國在遭到推翻時,幾乎每次都經由和平抗爭的手段去達成目標,所用到的唯一武器是真理和公義。雖然馬克思主義堅持︰要解決社會糾紛只能夠使用暴力衝突;而結果導致馬克思主義崩潰的抗議行動,卻從頭到尾堅持限於使用各種協商、對話、為真理作証的途徑,訴諸對方的良心,試圖在他們的內心喚醒一股共享人類尊嚴的感覺。

由二次大戰所造成、為雅爾達協議所認許的歐洲戰後秩序,在不久前看來,還以為只有再來一場大戰才有望推翻。然而,通過民眾的非暴力行動,並始終拒絕向強權壓力屈服,結果一次又一次找到有效的方法,成功地為真理作證。這樣做,無形中解除了對手的武裝。事關暴力,常需以欺騙作為籍口,並且即使假裝,也要看來像是在保衛某種權利,或是回應對方的某些威脅。在這裡,我要再次感謝上主,使大家能一心一意持續下去,並祈求這個事例能在其他地方其他環境再次重演。希望人能學曉在爭取公義時不要動武,在國內的糾紛裡要棄絕階級鬥爭,以至最後在國際衝突中也能放棄戰爭的手段。

二四 造成上述危機的其次因素,當然要推效率奇低的經濟系統。問題不在於技術方面,而是由於人權受到侵犯,從而使個人失去主動力,私有財產失去所有權,經濟上失去自由。此外,更應加上文化與國家方面的幅度,事關人絕不能單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理解,亦不該純以其階級背景來分類。如果要全面去理解一個人,最好在整體文化中透過他本人的母語、個人的經歷,以至他對出生、愛情、工作、死亡等人生基本事件的立場去理解他。任何文化的核心都在於人如何看待奧秘中的奧秘──上主。不同文化的最基本歧異處,即在於面對個人存在意義問題時所採取的不同處理方法。如果對這條問題避而不問,則該國的文化道德生活亦必然早經朽壞。為此,保護工作尊嚴的努力,必然與保護文化、保護國家權利的努力,休戚相關。

然而,真正造成前兩年種種事態發展的,是無神論所帶來的心靈空虛。這種空虛失落的感覺,令年輕一代普遍失去方向感,很多時更導致他們無法壓抑自己的渴望,要去追尋個人的身份,去探索生命的意義,最後重新發現本國文化的宗教根源,並因此找到基督本身的人格,滿足每個人心目中對美善、真理、生命的渴求。至於找尋的過程中,由於眼見到不少人,即使遇到艱難困阻,受到各種逼害,依然不斷信靠天主,故此得到很大的鼓舞。事實上,馬克思主義自言能夠從人心中拔除對神的信仰需要,而結果卻表明:若要做到這一點,只會把人心陷於困惑不安的境地。

二五 一九八九那年所發生的事件,是一個好例子,顯示協商意願及福音精神,即使遇到罔顧道德規律的對手,亦可以取得勝利。意圖假借政治現實之名,而自政治舞台上撇除一切法律與道德標準的那些人,應從這些事例中受到相當的警告。無疑,造成八九年各種演變的奮鬥,都要有明確、中庸、受難、犧牲等質素在;並從某種意義來說,都是因禱告而來的;如果對歷史的主宰、懷抱人心的天主欠缺全盤信賴是不可思議的。人一旦把自身為真理與自由所受的苦難,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連結起來,即足以造就和平的奧蹟。大家要小心踏出一條中庸之道︰一方面不要因怯懦行為而降服於罪惡,另一方面亦不使用暴力。凡自以為正與罪惡戰鬥而以暴易暴者,只會有害無益。

即或如此,千萬不要忘記個人運用自由的方式,受到數之不盡的限制;這些限制雖能影響自由,卻無法取而代之,雖能令自由之行使變得較難或較易,卻無法使它消滅。人類天性是為自由而生,若不理會這種天性,不單以道德觀點來說是錯的;實際上亦毫不可能。若把行使自由的合理範圍,強行縮減或壓抑,並作為組織社會的目標,則結果只會使社會逐漸解體而日趨衰落。

何況,為自由而創造的人,身上本來帶有原罪的創傷;這份原罪不停地把他引入歧途,因而令他需要救贖。這條教義是基督啟示內不可分割的部份,而且因它對明瞭人類的現實情況有助,而在釋經學上有重大價值。人固然有向善之心,卻又極能作惡;有時雖能超越其切身利益,卻又不斷受其牽制。一個社會若能多考慮上面的事實,避免把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置於對立的位置,反而設法使這兩種利益能和諧共存;這樣的社會,秩序將更形穩定。事實上,以強權去壓制自利的本能,只會換來沉重的官僚控制,使自發與創造之泉為之乾枯。當人自以為擁有獨得之秘,能組成罪惡絕跡的完美社會時,便會以為有權不擇手段去達到目的,包括採用暴力與欺詐。於是,政治遂一變而成「世俗宗教」,滿以為可以在人世間建立天堂樂土。政治社會雖然擁有法律和自主性,可惜沒有一個是能與天國相混淆的。福音書所記載的田間莠子的譬喻 (瑪十三:24-30;36-43) ,即教導我們,只有天主可在今世終結時進行審判,把天國的子民與魔鬼的子民分開。人若假設把這審判提前,就是取代了天主的位置,並在試探天主的忍耐。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一舉贏得天國全面的勝利。然而,基督徒的生活仍是充滿試探和對罪惡勢力的鬥爭。只有到歷史終結時,主才在光榮中再來,進行最後審判 (瑪廿五:31) ,建立新天新地 (伯後三:13;默廿一:1) ;可是只要時間尚存,善與惡之爭必然繼續,甚至在人心內不斷爭持。

聖經就天國前景所給予我們的一切教導,並非與現世社會生活毫無關係。現世社會,顧名思義,受時間所限,難免不很完美,不能永久。至於天國,雖存於世而不屬於世,能夠為人類社會秩序帶來光明,同時讓聖寵的力量滲透社會秩序並賦予生命。如此一來,大家才能更認識到種種配得上人的社會需求,更正一些舛錯,加強大家為美善而努力的勇氣。基督徒,特別是平信徒,加上一切善心人士,都為主所召叫。要完成這項任務,便該把福音注入人類的現實情況中。

二六 八九年的事件,雖然僅在中歐及東歐等國發生,其重要性卻遍及全球,事關該等事件對於整個人類大家庭都有正反兩面的眾多後果。所謂後果,並非機械式或宿命論的必然性,而是難得的機會讓人類自由地和天主的計劃充份合作;天主正在歷史中運作。

事件的後果之一,是讓教會有機會在一些國家和工人運動接觸;這運動是源於不公義的情況已廣泛蔓延,因此出現一股道德力量的回應,或者簡直是基督精神的回應。過去百年來,部份工人運動一直被馬克思主義主宰;支持者深信工人階級如要有效對抗剝削,便要推行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與唯物主義學說。

馬克思主義出現危機期間,工人的良心自然地浮現出一些方式,表達出既要求得到公義,又要求確認工作的尊嚴,這些要求都完全符合教會的社會訓導。其實,工人運動是工人與其他善心人士一項更為廣泛的社會運動的部份,目的是為解放人,並重新確立其權利。該運動時至今日已流傳入很多國家,而且並不與天主教對抗,反而更惺惺相惜。

世界上的種種不公與剝削,向為馬克思主義所利用,即使馬克思主義本身出現危機,不公與剝削仍然存在。就那些今天仍在尋找真正解放之道的人來說,教會所能提供的,不僅是她的社會訓導,或人類在基督內受救贖的教義,而是教會本身,在對抗邊緣化與苦難時,所作的努力與實質的援助。

過去不少信徒渴望與受壓迫者站在同一陣線,但又不願自絕於歷史進程以外,故多方設法要在馬克思主義與基督宗教間尋找不可能的妥協。經歷過種種短壽的嘗試後,目前情況要求我們對人類全面解放的正確神學肯定其積極的意義。就這觀點考慮,八九年的事件,對那些正在尋找發展之途的第三世界國家來說,是與中歐及東歐國家同樣重要的。

二七 後果之二,則直接涉及歐洲人民。共產主義,在其統治期間或之前,曾經造成太多的不公,受害的有個人、社會、地區、國家等等;多年來,已積聚了過多的仇恨與惡念,一旦獨裁政權被推翻,而過去努力為真理作證的熱情又有所減退的話,則以往積聚的仇恨即大有可能全面爆發,掀起嚴重的衝突,慘痛的傷亡。希望仇恨與暴力不致在人心目中,尤其不要在努力爭取公義者的心目中佔上風;更希望人人在和平寬恕的精神中成長。

當此際,需要踏出實在的步伐,去建立或鞏固國際組織架構,以求能夠通過適當的調解手段,干預國際間所爆發的衝突,使任何一國都能維持自己的權力不受傷害,又能在不損別國權利的情況下達成協議、締造和平。這點在歐洲各國而言,由於受同一文化同一歷史所結合,故尤其重要。各國需盡極大努力,才能把新近放棄共產主義的諸國在道德方面、經濟方面重建起來。究其實最基本的經濟關係受到太長時間歪曲,經濟生活的基本美德,諸如真誠、可靠、勤奮等均長期受到污蔑。各地人民,經歷過長久的匱乏,自然要求政府能馬上提出實質的成果,既在物質上得益,又能令他們的合理希望得到滿足;但這個物質與道德兩方面的重建過程,需時不短,亟需大家忍耐從事。

馬克思主義的沒落,自然在分割成不同陣營、各自封閉、你爭我奪的全球各地,造成不小的震撼。此外亦襯托出人是需要互相依賴的事實,以及人類工作的本質是要團結而非分裂。和平與繁榮是屬於全人類的共同福利;在獲得與維持這利益的過程中,如果要犧牲其他民族或國家,損害他們的權益,將他們排除在受益的範圍外,則和平與繁榮是絕對無法長久安享的。

二八 按某種意義來說,歐洲的某些國家現時才正式展開其戰後重建時期。前此一直以集體為綱的經濟系統正進行急劇的重整,隨之而來的各種問題與犧牲,幾可及得二次大戰後西歐各國面對的重建工作所遇到的一樣。前共產主義諸國現時遭遇的困難,都應得到其他各國攜手相助。該等國家固然應為本身的發展負上最大的責任。但若缺乏他國的支助,這目標實不易達成。況且,各個前共產國家之有今日的困難與匱乏,在歷史進程看來,他們常出於被動而非主動。他們之陷入現時的情況,往往並非他們自由選擇或本身錯誤的結果,而是歷史悲劇以暴力強加於他們身上所造成,令他們無從踏上經濟社會發展之途。

其他國家,尤其身屬上面歷史進程一部份而負有責任的歐洲國家,他們出力協助,是屬於公義上的責任;此外,亦與歐洲一體的利益與福利攸關。如果歐洲由於經濟秩序混亂、精神空虛失落,以至往日所種下的衝突種子萌生的話,整個歐洲又何能安和樂利地生活呢?

然而,上面的需要不應減弱了對第三世界國家的扶持與協助。第三世界諸國身受的貧困與匱乏,每每更為嚴重。現時需要的是努力動員全球的資源,為經濟增長與共同發展工作,並基於所選的政治經濟抉擇,去重新訂立價值的優次與體統。事實上,只要把東西對峙而建立的龐大戰爭機器解除其武裝,即能提供鉅額的資源。又如果能建立可靠之道去化解衝突,並同時能夠在各國包括第三世界,透過對付軍火交易的適當手段,去推廣限武的原則,則所得的資源將更為充裕。可是,最重要的是先要把某種心態摒棄,這心態將個別或集體的窮人視作社會的負擔,視作享用別人生產成果的螽賊(校按:螽,音終,即蝗蟲;英文譯文為:irksome intruders;中國主教團的譯文為:一群令人討厭的不速之客)。其實窮苦人家所要求的不外乎在分享物質好處的同時,得以充份利用自己的工作能力,去建造更為公正而人人得享繁榮的一個世界。改善窮人的生活,是全人類道德、文化、經濟增長的大好良機。

二九 最後,社會的發展,絕不能單以經濟學說來瞭解,而應出之以更為人性的方式。問題不在於提升全人類的生活到達富有國家現時所享有的水準,而在於通過攜手工作締造更為美好的生活。並在於改善每一個人的尊嚴與創造能力,以及各自因應本身的天資去遵從天主呼召的能力。發展的高峰是善用對天主的探尋和認識,並按照那認識而生活的權利和責任。在專制和權威的統治之下,強權主宰理性的原則可謂達到極致。人受威壓,只好接受強加於己身的現實觀念,而無法自行以理性、自由意志去推論出自己的一套觀念,這點必然要加以推翻。人類良知的權利,只受到自然與啟示真理的約束,必然要得到全面的承認。確認這些權利,為所有真正自由的政治秩序的首要基礎。重新認定後者這一原則,有下列的理由︰

甲.皆因舊形式之極權主義與權威主義並未完全消失;事實更有復辟的危險。因此需要各國重新努力合作和團結;

乙.皆因發達國家均有過份鼓吹純粹功利價值的情況,挑釁起即時享樂的需求與傾向,造成難以認取與尊重人生在世真正價值的架構;

丙.皆因某些國家正湧現出新形式的原教旨主義(校按:或譯作基要主義),秘密地甚或公開地,拒絕讓信奉國內少數教派的人民獲得完整的公民及宗教權利,令其無法參予文化進程,限制教會傳揚福音的權利,並同時阻攔其人民聆聽、接受福音以及皈依基督的權利。試想想︰不尊重人有認識真理及按真理而活的自然與基本權利,又怎會有真正的進步呢? 運用並發展這權利中,包括發現與自由接受基督──人類真正美善──的權利。

第四章 私有財產與物質財富的共通目的

三十 教宗良十三世在其「新事物」通諭中強烈肯定私有產權的自然特性。並提出種種論據去抨擊其時的社會主義。這種權利與個人自主及發展息息相關,亦是自古至今教會一直鞏衛的權利。與此同時,教會的教導是︰物質財富的擁有權並非一項絕對權利;這權利的限制,正在於其為一種人類權利。

教宗一方面宣稱私人擁有權利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亦同樣清楚表明︰財富的「運用」雖然有其自由,卻須從屬於受造物本來的共同目的,亦從屬於福音書內所表達的基督意願。教宗良這樣寫道︰「擁有財富的人應受勸諫……他們應為耶穌基督的警告而戰慄……並應就如何使用其擁有物向至高判官交代嚴謹的賬目」;接著引用聖多瑪斯亞奎納的話續說︰「如果有人問︰應如何運用個人擁有的一切?教會則將會毫不遲疑地回答道︰人不應視其擁有的物質為其個人所有,反而應視之為眾人所共有……」,因為「在人的法律與判決之上另有律法──基督的審判」。

良十三世的各位繼承者,曾反覆肯定以下兩點︰私有權的需要性和合法性,以及加於私有權的限制。同樣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亦有重申以上的傳統教理,其詞值得我們一再重提︰「故此,當人使用其合法擁有的財富時,不應將財富單看成自己專有的,而應視作公有的,意即這些財富應能惠及他人」;其後繼續說︰「所有權給人們提供可以確保其本身及家庭獨立自主的保障,故所有權可視作自由的延伸……所有權本質上便帶有社會性。這點奠基於財富之公共用途的法律上」。至於我,也曾在第三次拉丁美洲主教會議上致詞時,以及其後在「工作」及「社會事務的關切」兩道通諭中,一再回到上面同一的教理來。

三一 重讀上述有關財產權利與物質財富共用目的之教導,把它應用於今時今日,會令大家產生疑問,想知道延續人類生命、滿足人類需要、作為人類權利物的物質財富,究竟源於何處。

本來,世間的一切美善皆源於主的大能;祂既造了大地和人,又把大地交給人通過工作去治理,和享受其果實(創一:28)。天主的大地是給與人維生之用,全人類每一個人都獲得一體看待,不偏袒亦不排棄。此即為世間財富的共通目的之基礎。大地,由於滿佈碩果,足以滿足人的需要,故此是上主賞賜給人的第一份禮物。只是大地上的種種收成和獵物,人絕不可不勞而獲。人,只有通過工作、運用才智、慎用自由,才能成功治理大地,變荒野為家園。於是,人可使一部份大地,即自己以勞力賺取的那部份,歸於自己名下,這就是個人財產的起源。顯而易見,人亦有責任,不妨礙別人獲取其應得的上主所賜禮物;事實上,人與人應衷誠合作,共同治理大地。

歷史上,工作與土地這兩種因素,均同時並存於每一人類社會之初;惟其相互關係卻未必古今一致。曾幾何時,大地的天然碩果名實相符,確是財富的首要成因,而工作只不過佔從旁協助的地位。到了今天,人類工作的重要性,在創造物質財富與非物質財富兩方面均日益提高。人與人之間工作的自然關係,亦日漸明顯。較之往昔任何時候,工作是與他人一起工作、為他人工作──即是為別人作一點事。事實上,人亦因為對大地的生產潛質以及工作對象的需要,愈來愈充份瞭解,於是工作亦變得愈來愈有效率或有收獲。

三二 除土地以外,專技知識、科技和手藝亦為另一類擁有物的形式,其重要性不下於土地,尤以目下為然。工業國家的財富,與其說基於天然資源,無寧說是基於知識科技等。

正如剛才所說,人工作是要與他人一起的,大家所共處的「工作團體」亦日益擴闊。當人出產貨品,如非供自己所用,則必以自由議價所得的公道價錢供他人購去使用。這種預見他人所需再好好配合各種生產因素去滿足需求的能力,正好為現代社會帶來另一種財富之源。此外,不少財富均非個別人士所能獨力完成的;大家需要通力合作才足以達成共同的目標。組織起這種生產力量、計劃所需的生產時間、積極配合要滿足的需求、冒應有的風險等等,亦為今日社會中的財富來源。就是這樣,既有紀律又具創造性的工作,以及自發能力、創業精神等的重要,均日益明顯,更具關鍵性。

上述的運作過程,對於基督宗教所不斷確認的有關人的真理,會有實際的啟示作用,故應小心加以欣賞瀏覽。事實上,除大地以外,人可以運用的資源要首推人自己。比方,人的智能讓其發現大地的生產潛質,以及其他種種不同的方式去滿足人類的需要;有紀律的工作,配合眾人的傾力合作,能夠創建範圍愈來愈廣泛的「工作團體」,並藉此轉變人的自然與人造環境。

在運作過程中,要求的美德包括︰勤勉、奮發、冒合理的風險的智慧、誠實可靠的人際關係,及有勇氣對業務的全盤運作和應付失利時須作出困難而痛苦的決定。

現代的商業經濟亦有其正面之處,其基礎為運用於經濟領域,如同於其他領域一樣的人類自由。事實而言,經濟活動亦不過是人類千百種活動之一,與其他活動一般,包括運用自己權利的自由,以及慎於使用自由的義務。不過千萬留意古今社會之間,以至近代社會與今日社會之間,有不同的社會趨勢──曾幾何時,土地便是一切,生產惟之所繫;接著是資本,這包括各類生產工具的全面複合體,今時今日,決定一切的變成是人本身︰也就是說他的知識,尤其是科技知識;互相關連而緊密的組織能力;以至預見他人需要並加以滿足的能力。

三三 然而,應指出的是這種運作過程亦涉及一些風險與困難。事實有不少人欠缺條件,無法以有效及被人尊重的形式,去參予以工作為主的生產組織;這些人在今日的社會可能為數過半。他們完全無法獲得足夠的基本知識去表達自己的創造能力、發展本身的潛質。他們亦無由進入社會中的知識與溝通網絡,無從令自己的特質受到應有的讚賞與活用。因此,即或他們並非確實遭到剝削,亦起碼被推到社會的邊緣地帶;經濟的發展若然未有縮窄他們賴以維生的古老經濟領域,亦至少跨越他們的頭頂,與他們無涉。他們慣於以傳統生產組織去滿足人的各種需要,一旦遇到新的更佳的生產方式,即無力去進行競爭。面對他們力所難及的富足豐饒,自然會使他們受誘不已;再加上日常生活所需的壓力,更令他們飽受煎熬。遍佈第三世界的這些人,常常失去自己的文化根源,而僅有動盪不安;無所適從的日子在面前,又有何機會去滿全自己呢?在他們而言,從無任何真正的方式去確認其尊嚴;相反,更有人嘗試以高壓的人口控制手段,把他們自歷史中去除,完全不理會人的尊嚴問題。

為數不少的某些人,雖然未至生活於社會邊緣,其生活之中,亦以努力求取生活最低限度所需為要。他們的情況,仍受早期的資本主義所統治,在「殘忍無情」方面,並不下於首期工業革命那段黑暗時期。土地在別些例子內,依然佔據著經濟過程的中央位置,惟是耕者卻沒有其田,只能淪於近似奴役的地步。以此言之,「新事物」通諭所論及的毫無人性之剝削,到今天仍然存在。雖然較先進社會有著種種重大的改革,資本主義在人道上的不足之處,以及因之而生的物質主宰人類現象,絕對沒有消失。反之,窮苦人家在缺乏物質財富之餘,更欠缺知識與訓練,使他們無以從難堪的際遇中自拔。

很不幸,第三世界的絕大部份人,仍舊生活在類似的環境中。不過,以純然地域觀念去理解這個第三世界,是不對的。事實告訴我們,世界上的某些國家某些地區,早已訂定較理想的發展計劃,集中運用「人力資源」而非物質資源。

即以近年而言,不少人仍然認為,最貧窮的一些國家要發展的話,便應從世界市場先孤立自己,只依靠自己的資源去謀取經濟增長。這樣做的國家最後都經歷到經濟不景與衰退;相反地,成功參與國際經濟相關活動的國家都嚐到經濟發展的甜頭。看來,關鍵在於國際市場取得公平的參與地位──並非基於以往片面的合作原則︰容許這些國家的天然資源受到巧取豪奪;而是基於善用人力資源的互利原則。

不過,第三世界國家的典型現象,在已開發國家中有時亦不能倖免──生產與消費的組合正不斷轉變,某些工藝與專業知識因而失去價值,造成不斷有重新訓練與更新知識的需要。未能與時代並進的人,很容易被排斥於社會的邊緣;處境相當的還有老年人和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的年輕人,總的來說是所謂「第四世界」中人,最弱而無可自保的一群。此外,還有女性的情況,亦不見得較之為佳。

三四 看來,自由市場經濟就個別國家與國際關係而言,似乎是運用資源與滿足需求兩方面的最有效工具。不過,亦只有對「具融資能力」的需求和「可出售」的資源來說,才是對的;前者指帶有購買能力的,而後者指可以獲得善價的。可惜,人類不少需求均非市場上所可供應的。而公義與真理又有義務不讓人類的基本所需得不到滿足,不讓得不到滿足的人因而喪生。此外,亦有需要幫助這些人獲取某門手藝,踏進就業市場,以至進一步使自己的手藝更為高超,使自己的能力資源得到充份利用。即或不考慮財富公平交易的想法,以及相關的公義原則,人之為人亦有從其崇高尊嚴而來的某些東西,與此「東西」密不可分的是其生存,及同時對人類共同福利作出積極貢獻的機會。

「新事物」通諭的某些目標,對於第三世界的環境來說,依然有效;如果人的工作以及人之為人,不要被貶至僅僅一種商品的話,我們便有需要繼續努力達致這些目標。其中包括︰為養家而應有的合理薪給、年老或失業應有的社會保障、僱用條件的足夠保護等。

三五 工會和其他工人組織可以在這裡找到很廣泛的機會,為公義而委身、努力。這些團體,保護工人的權利、及其作為人的利益,同時扮演一個活躍的文化角色,從而讓工人大眾能在本國的生活中更全面更體面地參與,又協助他們在自我發展的路上邁進。

這樣說來,如果一種經濟系統堅持以資本作為絕對的主位、堅持擁有生產工具與土地,並凌駕於人類工作的自由與個人特色之上時,則我們說要向該經濟系統進行鬥爭,亦言之成理。可是,取而代之的卻不會是社會主義系統,事實證明那不過是一種國家資本主義而已。我們所選取的是一個自由工作、奮發創業、積極參與的社會。這個社會並不會抗拒市場經濟,但將要求市場受到社會與國家的力量去加以洽當管制,從而保證整體社會的基本需求獲致滿足。

教會承認要衡量一家公司是否管理妥善,其利潤是一個合理的指標──公司正在獲利,意即生產因素得到妥善運用,相關的人性需求得到滿足。然而,盈利能力並非公司狀況的唯一指標。儘管公司的財務報告表示一切正常,作為公司最重要資產的人才卻可能受到貶抑,尊嚴受到侵犯。此情此事固然在道德上不能接受,最後,其負面影響亦足以擴散開來損及公司的經濟效益。事實而言,商業機構在謀利之餘,更是人組成的社群,以各種方法滿足各人的基本需求,並攜手服務整個社會。利潤是公司生命中的調節器,卻非唯一的一種;其他人性及道德因素亦須加以考慮;長遠言之,其重要性並不低於利潤。

我們已清楚見到所謂「真正社會主義」的失敗,並不等同於資本主義被確立為唯一可行的經濟架構。形形式式的障礙與壟斷需要打破,使不少國家能脫離發展的邊緣;需提供各種基本條件予世界各國與全人類,俾他們得以並肩同行,一起發展。要達成目的,整個國際團體都要有計劃、負責任地努力合作。較富強的國家,必須向較貧困的國家提供機會,好使他們逐步取得國際生存地位;至於貧國,便應學習掌握這些機會,並要付出所需的努力和犧牲,要保証政治經濟的穩定、可靠的前景、工人工藝的改善、培訓能幹而負責的商界領袖等。

現時,按上述方向所作的正面努力,正受到貧國欠下的大量外債這個未有解決辦法的問題所困擾。欠債還錢固然天經地義。可是,明知索還欠款後將導致一國人民面臨饑餓與絕望的話,討還欠債便難以稱得上沒有錯。對欠下債務,如果欠方要作難以忍受的犧牲來償付,又怎忍心去追討?在這情況下,理應設法將債項,減輕、延期,甚或取消,以求不損害人的維生與求進的基本權利,正如現時某些債權人所做的那樣。

三六 接下來,我們的注意力應轉向較先進的國家經濟,研究一下出現於其中而與其特性有關的各種問題與威脅。身處發展初期的人,常活於爭取生活必需的壓力下,所需的既少,大部份又是其身體結構所需。一切的經濟活動都是為了滿足這些需求。時至今日,問題顯然不僅在於供應足夠數量的物質,而更在於這些需求的質量──生產和消費產品的質量、所享受服務的質量、生活環境的整體質量等。

求取質量方面更為講究的生活,稱得上是合理的要求,但大家不要忘記現階段的歷史有著新的責任新的危險。新的需求之出現與確定,常帶來人以及其福利的新觀念。至於出現的形式,則大有可能影響到觀念之適合與否。某一特定的文化,自會通過其生產消費方面的抉擇,顯露對生命的全盤理解,就在這裡浮現消費主義的現象。在尋覓新的需求和滿足需求的方法時,應有一幅人的全面的圖像。這圖像要尊重人生命的每面幅度,把物質和其本能方面的考慮置於其內在及心靈的考慮之下。反過來,如果只挑釁起人的本能,而忽視其作為人的智慧與自由,則會形成消費主義的態度或生活方式。這種態度及方法不但客觀上不妥,更有機會損害人生理或心靈上的健康。一個經濟系統就本身而言,並無固有的基準,去辨別甚麼是滿足人性需求的新而高等的形式,甚麼是人造的,只會妨礙成熟人格形成的新需求。故此,現今迫切的需要是去提供大量的教育與文化工作去改正上述的現象。其中包括消費者教育,以期負責地慎用其抉擇權;培養責任感,對象有生產商和傳媒從業人員;同時亦有必要由公共當局去執行必須的干預。

與健康、尊貴相反的人工需求之中,較為突出的有毒品的吸食,其控制十二分困難。社會出現大量的吸毒者是社會系統運作失調的表徵;亦是人性需求的唯物理解和具有破壞力的理解。這樣一來,自由經濟力被錯用於一面倒的和與事實不符的結論。毒品、色情書刊,以及其他消費主義產物,都是利用人的薄弱的意志,試圖填補心靈的空虛。

希望活得好一點並沒有錯,錯的是名為更佳的生活方式,卻事事只求「擁有」而不求「存有」;要求擁有更多而不是更充實的生活;錯的是以享受生活作為生命的最終目的。因此,我們需要採納新的生活方式,以追求真、善、美及和別人溝通去同步邁進,作為決定自己的消費抉擇、儲蓄、投資的標準。以這樣看來,從自己的「有餘」處去付出,以達成慈善責任並不足夠;有時,我們需要從自己的「所需」處付出,來惠及窮人的生活。我要指出的是︰即或投資於此或投資於彼,這類決定亦必然涉及道德文化上的抉擇。處於某些經濟條件與政治情況的絕對需要下,某些投資決定可提供機會給人好好運用勞力,這種行動取決於人類同情心及對天主的信賴,亦顯示出作這決定的人本身的人性質素。

三七 消費主義問題誠然令人擔憂,不過伴隨消費主義而生並與之密切相關的生態問題亦同樣令人掛心不已。人之貪慾,使人渴望擁有以及享有一切,卻忽視了自己的存在與成長,同時以過份及混亂的方式,花費大地的資源、自己的生命。自然環境正受到無理的損毀,此事的根源在於一項人類學的錯誤;這錯誤不幸正在廣泛蔓延之中。人一旦發現自身能以工作來改變世界甚或創造世界的能力以後,卻忘記了這種能力是基於天主原先所賞賜的萬有。人以為大地,就好似沒有本身的條件、沒有上主所訂定的目的,能讓人任意使用,隨意讓其意志驅使。人非但沒有與上主創造大能合作,更斗膽取代主的位置,結果引發大自然的一場叛變,要求推翻人的暴政。

上述種種都可以發現人視野的貧乏與狹窄,僅受到擁有的渴望而非追求真理的推動,並且欠缺驚歎萬物與美善時的那種無求、無私、優美的態度,因而不能從可見的受造物中去發現不可見的造物主。從這樣看來,今天的人類必定要醒覺到他們對後代的責任與義務。

三八 不錯,自然環境正受到無理的摧殘,可是受損害得更為嚴重的卻是人類環境,可惜沒有得到應有的關心。對於瀕臨絕種的生物要保護其生態環境,人類所做的雖然尚未足夠,也還正在努力,事關他們理解到每一種生物都對大自然的平衡起著一定的作用;惟是對於真正的「人類生態系統」在道德方面的保護工作,人卻做得太少了!要知道天主不但將大地賜給人,好按原先賜予他時的善良目的去加以運用,「人」亦是天主賞賜給人的另一份禮物。故此,人必定要尊重人所賦有的天然與道德的架構。同樣地,應要一提現代都市化現象的嚴重問題;要提到關注人如何生活的都市計劃的需要;以及要提及應賦予工作的「社會生態學」。

從天主處,人獲得了必要的尊嚴,以及隨之而來的能力,去超越一切社會秩序,轉而追尋真與善。不過,人亦受制於人生活其中的社會架構,亦被所接受的教育制度、所處的環境條件的制約。這些因素會有助或有阻其按真理生活。形成人類環境所下的決定,有可能造成罪惡的特定結構,妨礙受壓逼的人得到完滿地兌現自己。要消滅這種結構並代之以更為真實的社群生活形式,是需要勇氣與耐性的艱巨工作。

三九 家庭是「人類生態」中首要的基本結構,即或人亦是從中取得真與善的啟蒙觀念,習得甚麼是愛、如何去愛,並因此獲得人之為人的真締。所謂家庭,這裡意指的是自婚姻而來的家庭,丈夫與妻子以其自我送給對方,構成一個安樂窩,俾子女得以在其中出生、發展自己的個性、醒覺到本身的尊嚴,最後能夠準備好自己去面對各自的獨特人生歷程。可惜的是,人常常不獲得鼓勵去創造繁殖下一代的適當條件;反過來常遭引導,傾向把本人以及本身的生命看成一連串應該加以享受的激情,而非有待完成的艱巨工作。結果,自由為之失落,人因而拒絕委身去建立穩定的關係並拒絕為世界帶來兒童。在他們心目中,兒童正如世界上的萬千事物一樣,取捨由人;各人大可按自己的喜好,從互相衝突的可能性中加以選擇。

今天大家必須回頭去視家庭為生命的神聖殿堂。事實,家庭的確是神聖的︰生命是上主的禮物,在家庭中得到鄭重的歡迎,並獲得妥善的保護,不受世界各種事物的侵害,最後更可以按真正人性的成長條件去發展自己。面對週遭的所謂死亡文化,家庭正好處於生命文化的中心。

誠然可惜的是︰人類的巧智似乎只懂得如何限制、壓抑、消滅生命之源,包括廣泛散播全球的墮胎等手段,遠較保衛、開拓生命契機的努力為多。「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中即曾就有系統的反對生育運動加以譴責;這運動基於人口學的錯誤觀點,「完全妄顧所涉及各方的選擇自由」,常常使他們「承受莫大的壓力……為使他們屈從於這種新形式的壓逼之下」。通過使用嶄新科技,上述政策更把以往的行動範圍大加擴闊,其效果有如一場「化學武器戰」,正在毒殺數以百萬計無法自保的人。

上述的批評並非指向某個經濟系統,而是針對有關的道德與文化系統。經濟事實上不過是人類一切活動的其中一環。如果經濟遭到絕對化,又如果貨品的生產與消費成了社會生命的中心、社會的唯一價值,不受其他價值所操控;則其理由不在於經濟系統本身,而在於整個社會文化系統,因忽視道德與宗教,而遭到削弱,變成僅限於貨品服務的生產者而矣。

綜上所述,現應在此再次一提︰經濟自由,只不過是人類自由的因素之一。一旦經濟自由失控,本來僅為生存而涉及生產和消費的人,將淪為貨品之生產者、消費者而無他。經濟自由亦自主獨立,並不顧及與人之必要關係,於是一味疏離人、壓逼人。

四十 單憑市場之力,是無法維護諸如自然與人類環境等公共福利的;國家責有攸歸,理應出力鞏衛與保存之。正如原始資本主義階段,國家有責任保護工人之基本權利一樣,今日之現代資本主義階段,國家以及全社會均有責任保護種種集體福利。事關這些福利加上其他事物,將成為每一個人追求自己的合理目標時之必要框架。

在此我們發現市場一些新的局限,也就是說市場機制是無法滿足所有集體福利或質素需求的;某些重要的人性需求,根本超出市場的邏輯範圍;而有些人類福利依其本質言之,既不能亦不該加以買賣。當然,市場機制自有其可靠的優點︰自由市場有助妥善運用資源、推廣貨品交換流通;尤有甚者,極之著重人的慾求與偏好,並透過合同,滿足別一個人的慾求與偏好。惟是,這些機制難免有「崇拜」市場的危險,並忽視了本質上不應亦不可能是商品的其他福利。

四一 馬克思主義抨擊資本主義的中產階級社會,把人的存在商業化、疏離化。這種指責的基礎,當然是對疏離現象不盡不實的觀念,完全從生產與擁有權的關係上推論出來,賦與唯物主義的色彩,甚至拒絕承認市場在本身的範圍內應有的合理與正面價值。馬克思主義因而下結論稱︰只有在集體社會內疏離現象才有望消滅。然而,社會主義的可悲歷史顯示︰集體主義非但沒有去除疏離現象,反而令之更為加深,並且造成基本必需品的短缺,經濟運作的毫無效率。

反過來看西方國家本身的歷史經驗,儘管馬克思主義對疏離現象的分析與其基礎容或不對,疏離現象以及生命之喪失真實意義兩者,均為西方社會之確鑿事實。要之,皆拜消費主義所賜──人既身陷虛假與表面的滿足感的羅網中,自無法再以真實而具體的形式去體驗自己作為人的本質。此外,疏離現象亦見於工作中。工作的組織是為謀取最大的盈利與得益,從沒有考慮到工人通過工作,在其為人方面是在成長抑或萎縮──前者自然是在一個真正互相支持的社群中增加其參與分享,後者自然是處身在滿佈毀滅性競爭與疏遠的關係羅網中增強其隔離孤立。在這工作環境中,人淪為一種手段而非目的。

認識到疏離現象中,手段與目的如何本末倒置,我們便應回到以基督徒眼光去看現實。當人未能從自己和別人身上看到人之為人應有的價值與尊榮時,即無形中令自己無由從本身的人性中獲益,更無法與其他人等按天主的意旨建立團結與共享的關係。事實上,人只有白白地獻出自我,才能真正找到他自己。此事之成為可能,皆因人本有「自我超越之能力」。人不能為全然人造的現實圖則,或抽象的理想,又或虛幻的烏托邦去付出自己。惟是作為一個人,他能為一個或多個其他人,付出自己;最終是為創造他的天主付出自己,因為惟有天主才能接受此禮品。一個人要是拒絕超越自己,拒絕付出自己,拒絕生活於面向天主這最終目的之真實人類社群中時,自然會遭到疏離。一個社會要是其社會組織形式、生產和消費的形式,都妨礙人去付出自己,及與人構成團結關係,則是一個疏離的社會。

剝削工人的情況,起碼那些經由馬克思所分析和描述過的情況,已為西方社會所克服。可是,疏離現象卻不同,並未能予以克服。事關疏離現象存在於太多不同的剝削情況中;只要人還在利用別人,還是忽略別人的主要需求,反而以精巧的方法去滿足自己的次要需求,則疏離亦必繼續存在。一個如果只懂得擁有和享樂,而無法控制自己的本能與激情,或者無法導向其遵從真理的話,他絕稱不上自由。要知道服膺真理,尤其是天主的真理及人的真理,是自由的首要條件;這能令人主宰自己的需要和慾求,並慎選方法,按照正確的價值觀去加以滿足,從而使物件的擁有亦能有助於人的成長。這些成長容或受到大眾傳媒的阻礙;經過操縱的傳媒手段,能以巧妙配合的重覆灌輸,塑造出潮流與趨勢。其間,所謂潮流與趨勢,實無從批判其思想根基。

四二 現在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在共產主義失敗後,我們可否宣稱資本主義確已獲勝,並理應成為希望重建自己經濟社會的國家所嚮往的目標?對於第三世界那些在探尋真正經濟社會進步之途的國家,我們又可否提出資本主義來,以作為他們的理想模式?

答案殊非簡單。如果我們所講的「資本主義」,是指一種經濟系統,而這系統承認公司、市場與私有財產、承認因擁有生產工具而來的責任、承認人在經濟方面中的自由創作能力,都有其正面的基本職份,則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不過若稱之為「商業經濟」、「市場經濟」,或者直接地稱為「自由經濟」,會更為洽當。可是,如果所講的「資本主義」,指的是︰沒有強而有力的司法架構加以規限的經濟系統,因此沒有法律將之置於服務人類整體自由之境,亦因此沒有視之為以道德及宗教作為其核心的片面自由,則答案自然應屬否定。

馬克思主義提供的解決辦法經已失敗,可是貧窮邊緣的生活以及剝削情況的現實依舊存在於世界上,尤其是第三世界;至於人性疏離的事實,亦同樣一如往昔存在於世,特別是先進國家之中。教會為著應付這些現象,不能不大聲疾呼。要知道廣大的群眾仍然生活於物質匱乏的真正貧窮之中。很多共產主義國家的政權倒台固然除去一些障礙,俾便於更為恰當、更為現實地去面對種種問題,卻並未足夠帶來解決之道。事實有這樣的危險︰極端的資本主義意識形態可能會到處泛濫,拒絕考慮上述的問題,並先天假設企圖解決這些問題都注定要失敗,並盲目相信發展市場力量是唯一治理良方。

四三 教會並沒有模式可以提供;現實可行而真正有效的模式,只能夠從不同的歷史情況架構中浮現,並經過社會大眾努力盡責地面對自己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方面相互牽連的問題而後得出。針對這份艱巨的工作,教會特地提供本身的社會訓導,給予大家作為不可或缺的理想方向。如前所述,這份訓導一方面承認市場與企業的正面價值,一方面亦指出它們需要被引導向全民的公共福利,對於工人為求使本身的尊嚴得到全面尊重,並求在工業企業中取得更廣泛的參與權,所作的努力,教會十分認同其合法性。事實上,更大的參與能令工人,在互相合作與受到指導下,透過自己的智能與自由,達致某種程度的「為自己而工作」。

人透過工作要達到的整體發展,並不會阻礙而只會推動工作本身的更高生產力和效率,雖然這種發展有可能削弱固有的權力結構。任何一間公司都不能把自己當作單單為一個「資本財富的社會」,而應視之為「人的社會」;在這社會,參與的人各有所用,各盡其責,部份會提供所需的資本去維持公司的活動,部份會以其勞力去執行這些活動。為要達成上述的目標,我們仍然需要有一個受到廣泛參與的工人運動,目的為全人的解放與推動。

我們曾經比照著今日的種種「新事物」,去重讀個人私有財產,與物質財富共用律法之間的關係一節。我們看到︰人要運用自己的智慧和自由才足以滿全自己。在這樣做時,他大可以利用世間的事物作為對象與工具,並使它變為己有。此舉便構成了個人創業權與擁有權等之基礎。通過工作,人可為自己的緣故,並同時為他人之故與他人共同共作(校按:應是合作),並獻出自己。每一個人都既參與他人之工作,亦有利於他人。人之工作,乃是要為自己的家庭、團體、國家,並最終言之,為全人類提供所需。而且,他因著與自己同事、與其供應商等的合作,以及消費者之使用其貨品,連結成合作關係,進而擴展成一整條團結之鏈。生產工具的擁有權,無論屬於工業、農業,只要有實際效用,都是公正而合法的。然而一旦沒有好好利用,或者只用來阻礙他人之工作,以便在整體工作或社會財富增長之外去謀利,並用作排斥別人、剝削他人、投機取巧、破壞團結等結果時,生產工具的擁有權將一轉而為非法的。這樣的擁有權並無法理支持,在天主與人的眼中,皆為弊藪。

人人有義務以勞力博取所需,假定人人確有工作的權利。若果有系統地取消這項權利,或其經濟政策不容許有合乎理想的就業水平,這種社會從道德觀點看並不合理,亦不易取得社會安寧。正如人只能在自我無償的付出中完全實現自己一樣,擁有權在道德上的存在理由在於,按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為所有人創造工作機會與成長條件。

第五章 國家與文化

四四 教宗良十三世明白,為要保持人所不可或缺的靈性與現世活動,能正常發展,便有需要先訂定一套正確的國家理論。因此,「新事物」通諭特闢一段,數陳立法、行政、司法等三權之分立;為當時的教會訓導中是一項嶄新的觀點。通諭中三權排列的次序正好反映出人之社會本性的現實一面︰渴求立法功能可以保護眾人的自由。為達到此目的,三權均應受到互相約束,由各自的責任範圍去規限其他權力。這也就是所謂「法治」原則,標榜法律的無上權威,而非個人的意願。

迨至近世,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形式的極權主義,對上述概念提出反對,並堅持說︰某等人由於種種原因,不會出錯,故能僭取絕對權力供己之用。至於所謂原因,計有︰其人對社會發展之規律有深厚的認識,身為某一特定階級之成員,與集體意識的深層淵源有所接觸等等。要一提的是︰極權主義的勃興,正源自對客觀真理之否認。超越一切的真理,能成全人自己整體的身份,若然失去這真理,自亦再難保証人與人之間有公正的關係。人因所屬的階級、群體、國家,而引發自私自利,勢將無可避免地導致人人為之互相爭鬥。如果人拒絕承認超越一切的真理之存在,強權便會取而代之;結果每一個人都會罔顧別人的權利,盡量利用本身擁有的一切手段,去達成自己的利益或意見。人若還剩下幾分值得尊重的地方,亦僅限於所可能供私利繼續剝削的部份。現代極權主義,乃根源於人的超越一切的尊嚴遭到否定。然而,人作為無形像的天主之可見肖象,即就其本質言之,其所擁有的權利,理應不受個人、群體、階級、國家與政府的侵犯。即使社會中的大多數成員,亦不能侵害個別少數份子的權利,不能將之隔離、壓逼、剝削,或試圖加以滅絕。

四五 此外,極權主義的文化與實踐亦會拒絕接納教會。宣稱自己能引領歷史走向真正美善的國家或黨派,既將自己置於一切價值之上,自然不能忍受一個客觀善惡準則的存在;因為不受當權者意志操控的這個準則,大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用作判斷當權者的一舉一動。此亦足以解釋極權主義何以有消滅教會的企圖,至少亦會逼使教會屈從於己,以求使教會成為他們意識形態機器的工具之一。

更甚者,極權主義政府有傾向去吸納國家、社會、家庭、宗教、個人本身等等,以集於其一身。教會在保護本身的自由時,事實亦正在保護「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宗五:29) 的人類,以及保護各自享有自主與主權的家庭、各種不同的社會組織、以至國家。

四六 民主政制,由於能夠保証人民得以參與政治抉擇過程,及保証被統治的民眾有機會選出向他們負責的統治者,並得在適當時以和平手段更換他們,故此獲得教會相當高的評價。同樣地,教會亦無法苟同於那些細小圈子的統治集團,他們篡奪國家的權力,以謀取個人私利,或者為實現某種意識形態。

至於真正的民主,只能向以人的正確觀念為基礎的法治政府中去求取。當中需要一些必須的條件去推進個人及社會的「主位性」;前者乃通過真正理想的教育和培養,而後者則通過參與式,和分擔責任式的結構的建立。時下一般人,傾向把不可知論與懷疑相對論,作為哲學以及基本態度並稱之為相應於政治生命的民主形式。那些深信自己掌握住真理而固執的人,常被視為就民主角度而言殊不可靠,因為他們不接受真理應由大多數人所決定並按不同政治趨向而改變的原則。該小心看清楚的是,如果沒有終極真理去引導與指引政治活動,則思想和信念將易於為權力的理由,而受到操縱。正如歷史所宣示那樣,沒有價值觀的民主政治,終將流為極權主義,分別只在於公然為之或是遮遮掩掩吧了。

無論用的是科學抑或宗教的意識形態,對於那些以之為名,宣稱自己有權藉此把本身的是非觀念強加於人身上的思想,如狂熱主義與原教旨主義的危險,教會都絕不會視而不見。至於基督的真理則並不如是。由於基督信仰並非一種主義,故此不會以假定去規限不斷改變中的政治社會政治現實,將其置於一成不變的圖則中;反之,只有承認歷史中所實現的人,是有著多元化而不完美的種種條件所制約。再者,不斷重申人擁有超越一切的尊嚴的教會,其使用的方法為尊重自由。

可是自由要達致全面的發展,必先接受真理。沒有真理的世界中,自由必失卻基礎,而人則必定暴露於激情,以及或明或暗的操縱舞弊之中。基督徒按照其召叫去傳揚福音的本質,理應設法去維護自由,為其服務,並不斷與別人分享自己所認識的真理 (若八:31─32) 。作為基督徒的他,在留心生活經驗和個人、國家文化中一點一滴的真理之餘,他亦絕不會放棄與人交談、分享從其信念和理性的正確使用所獲致的理解。

四七 隨著共產極權主義的衰落,以至不少其他極權和「國家安全」政體之受到推翻,我們今天親眼目睹民主理想,在不無反對之下已取得主導地位,並且人權方面亦有相當熱切的關懷和留意。原因無他,那些正在改造自己政經系統的人,亟需通過明白承認種種人權,好為民主政制提供一個真實而堅固的基礎。在最為重要的這些權利中,必要一提的有生命權利,以及與之密不可分的出生權利,即是說幼兒在母親子宮內從受孕到出生的發展權利;其次為生長於團結的家庭、道德的環境中的權利,以便孩童的人格得以健康成長;再次為心智與自由發展以尋求並認識真理的權利;又次為妥善運用大地資源以工作的權利,並從工作中獲得養妻活兒之所需。最後,還有自由組成家庭,以負責任地運用自己的性本能去養育子女的權利。從某種意義來說,上述權利的來源與成因均為宗教的自由;所謂宗教自由,這裡理解成活在本身信仰的真理之中,並與自己作為人的超越性的尊嚴一致。

即或在擁有民主形式政府的國家之中,上述權利亦不一定常常悉數獲得尊重。我們在此所指的並非僅限於各地的墮胎醜聞,而是民主社會危機的各個方面;從外表看來,民主社會似乎會不時失去其決斷能力,未能為大家爭取應有的福利。社會上的一些需求,並沒有按照公義與道德的準則去加以審核,反而以推動的團體所擁有的選票或財源來加以衡量。長此以往,這些不正當的政治行為會構成社會的信心盡失和冷漠無情,並繼而使人民感到遭人欺騙和失卻理想,令到政治參與大減、公益精神受損。結果,大家都感覺難以掌握一個有條理的公共福利思想架構,以便持之以衡量其他利益。其實公共福利,絕非各種單項利益的總和,而是遵從一個均衡的價值基準去評估和綜合上述利益,最後並要求對人的尊嚴和權利有著正確的了解。

教會既然尊重民主秩序的合法自律能力,自不會對這個或那個機構或憲法加以評頭品足。教會如果對政治秩序有甚麼貢獻的話,乃在於她對人尊嚴的看法,這尊嚴在耶穌基督的奧蹟中揭示得最為全面。

四八 上面的一般觀察所得,大可推而廣之,應用於國家在經濟方面的角色上。要知道經濟活動,尤其是市場經濟的活動,絕不能在制度、司法、政治方面的真空狀態中進行。正好相反,未進行該等活動之先,即要保證有個人自由、私人財產,以至穩定的貨幣和有效的公共服務等。故而國家的首要職志,在於保證上述的安定情況,從而使工作者及生產者能樂享勞動的成果,並受到進一步鼓勵去進行有效而誠懇的工作。否則,如果社會並不穩定、官吏貪污不法,或者非法活動和投機倒把日甚一日,形成不義之財與博彩之風遍佈;那時,社會發展與經濟秩序自然會受到嚴重妨害。

此外,國家另有職責去監視督導經濟方面人權的執行情況;不過,這方面的主要責任,將落在個別人士,以及組成社會的各種團體與協會身上。國家除非直接控制一切經濟活動又限制個人的自發精神,否則將絕對無法保證其市民,人人有工作權利。這並不表示國家在這方面無權過問,正如反對政府對經濟作任何管治的那些人所說的那樣。其實,國家是責有攸歸,理應創造合適的條件去推動商業、保證就業;理應刺激那些有所欠缺的經濟活動並在需要時加以扶持。

再者,某些壟斷集團的行為,一旦構成發展的延誤與障礙,即應受到國家的干預。除此發展之調和與引導工作外,國家在遇到社會或商業過弱、或不足以應付當前任務時,可暫時取代其功能。惟此舉僅適用於大眾福利出現緊急問題時之情況,為時並應盡可能短暫,以免社會或商業系統喪失部份所屬的功能,並從而避免國家過份擴張其干預範圍,有損經濟與公民自由。

上述干預的範圍,在近年有大為擴張之勢,並形成「福利國家」之體制;其本意乃改變貶損人性之貧困與剝削,以求好好滿足多種需要及要求。可是近年所出現的過份濫用情況,招致不少的批評,並譏之為「社會援助國家」。這些國家內部功能的失調與失誤,是錯誤理解國家應有的職責所致。究其實,應要尊重所謂「扶助原則」︰居於上的社群不應事事干涉居於下的社群,而應在需要時加以援手,調劑活動以配合社會的整體活動;其間應無時或忘公共福利之所在,並切勿剝奪在下的社群之功能。

在社會援助國家中,直接干預社會、剝奪其應有功能的後果是︰人性動力一面大減、公家機構一面猛增。而且各個公共機構都以官僚思想辦事,未能關懷事主等,並在公共開支上帶來沉重負擔。事實看來,有需要者的需求,只有接近他們的人肯擔當守望相助的鄰舍職份,才有望獲得解決。再者,不少需求都非物質所能滿足,應深入接觸其內心需要才是。試想諸如難民、新移民、老年人、病患者,以至吸毒者等一切急須援手的人︰要有效地幫助他們,除所需的關懷外,更有必要提供真摯的兄弟之情。

四九 教會一向忠於自己從基督所領受的使命,故常處於有需要的人當中,積極幫助他們;所提供的物質支援非但不會令他們感到受辱,更通過人性尊嚴之應有尊重而使他們脫離險境。萬二分感謝主,使教會從未停止過積極行善,事實上只有多方面增加,情況令人滿意。這方面應特別一提教會所讚賞並極力提倡的義務工作,並呼籲所有人加入其行列,支持此事業。

為克服今日流行的個人主義心態,需要大家重申矢志,團結一致,共赴慈善事業,並首先由各人的家庭做起;夫妻互相支持、老幼互相關心。能做到如此,則家庭亦稱得上團結工作的一個社群了。然而,卻有可能出現家庭願意服從其召叫,而國家卻絕無支援的情況。故此,我們不僅急需推動家庭政策,還該注意他以家庭為主的社會政策,提供足夠的資源與有效的支援,使家庭得以撫育子女、照顧老人,避免後者與家庭的距離日增,而更應努力加強其關係。

除家庭外,尚有其他中介社群,正起著基本的功能,為特定的團結工作網絡帶來生機。這些社群,正不斷發展,成為人的真正社會組合,並加強了社會的連結力,使其不致成為今天常見的既欠缺姓名又無人情味的群眾。人本應生活於多個層次的相互關係中間,而社會亦應更為「人性化」。可惜今天的個別人士,常廁身(校按:應為置身)於國家和市場這兩極之間,幾近窒息而死。有些時候看來,個人的存在只在於身為生產者和消費者,又或是國家管治下的個體。人已忘卻在社會中的生命的本來面目,而誤把市場與國家當作其最終目的。究其實,生命自有其獨特的價值,國家與市場亦要為其服務。人無論如何都是一個渴求真理並能努力按真理而活的存在體,透過與老少多代的對話而加深對己的了解。

五十 人所獲得的真理,代代都曾加以更新,不過真理的公開搜尋過程,卻為有關各國的文化披上各自的特色。事實上,價值觀念方面的傳統,代代都會受到年青一輩的挑戰。他們的挑戰並非表示一定損害或拒絕這些價值,而是在新一代的有生之年再一次加以驗證,透過這樣的存在驗證,可使真理更為真實、中肯、個人化,並可從傳統虛假錯誤的元素,或早應更替的落伍元素中分辨出正確有效的部份來。

據此而論,應記著傳揚福音的工作,亦同樣在各國的文化中佔有相當的角色,並支持文化繼續邁向真理,有助其淨化與更形充實。然而,當一種文化轉向內視,拒絕就人之真理進行交換辯論,試圖令早已落伍的生活方式得以永久保存下去時,即一變而成為荒蕪不育並步向腐朽衰敗。

五一 世人的一切活動,都無非在某種文化內進行,並與該種文化互有交往。文化若要充份形成,便需要全人的參與,運用他所有的創造能力、智慧、識見,以及他待人處事的知識;更進一步者,亦需要他顯示本身在自我控制、個人犧牲、團結一致、踴躍樂助大眾福利等方面的能力。故此,首要而最為關鍵的工作是要在人心中妥為完成。一個人為自己創造未來而出力之多寡,全視乎他認識自己、明白本身命運等有多深而定。教會對真正文化所作的決定性獨特貢獻,亦見於此。人的行為中凡有益於真正的和平文化的,亦必為教會所樂於推廣;若只是增加人在群眾中的失落感,忽視人有自發能力與自由權利,並將人的重要置於衝突與戰爭之道中的,均必遭到教會的反對。在這方面教會服務人類社會者有兩端︰一、宣講開天闢地的真理──天主把大地置於人手中,讓人以工作改造之,以便其更為豐收、更為完美;二、宣講救贖的真理──天主子藉此拯救全人類,使之互相為別人負上責任。比如聖經上不斷向我們述及大家所應有的積極決志,去服務我們的近人;又要求我們對全人類抱有分擔的責任。

這份責任並非僅限於對一個人的家庭、國家、政府,而應推而廣之,以及於全人類;事關世上無人能自絕於全人類的大家庭以外──沒有人能自稱對其兄弟姊妹的福利全無責任 (創四:9;路十:29─37;瑪廿五:31─46) 。由於通訊方式日新月異,令人與人間距離似乎日近一日,故此在別人有所需要時加以援手和照顧亦似比往日為易,這點在尋求方法去解紛息爭方面,尤其重要。不難看到因為毀滅性戰爭手段散播全球,連中小型國家亦有掌握,加上全世界人口間更為密切關係的緣故,要限制衝突的後果已大不如昔日般容易,甚且有全不可能的情況出現。

五二 教宗本篤十五世及其繼承者也曾清楚見到此中危險。至於我,在近日的波斯灣戰爭期間,即多次疾呼︰「絕不要再打仗」。真的,絕不要再次打仗;戰爭只會令無辜的人喪命,教疏人去殺害別人的性命,即或在戰爭中進行殺戮的人,其生命亦經歷巨變,更在戰後遺下太多的仇恨與怨懟,無法為戰爭的成因找出公正的解決辦法。今時今日,個別國家內 ,原有的冤冤相報與私下浴血拼鬥,已漸為法治制度所取代;既然如此,國際社會之間亦早應踏上相似的路,以求進步。再者,我們應緊記,戰爭的根源是真切的怨恨,包括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合法的大志受挫於人、貧乏、無數瀕臨絕境的人仍然被人剝削。他們深知不能用和平方法去改善命運,便惟有挺而走險,冒死一試。

因此,和平與經濟發展,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西。人類全體既有避免戰爭發生之責,自然亦有推動經濟發展之責。個別社會既有可能組織起牢固的經濟系統去指揮市場追求全人福利,則自有同樣的需要在國際層面去進行足夠的干預。要做到這點,大家須更努力促進相互了解與認識,以及增進對良知的敏感程度。這是我們所樂見樂聞的文化,將會助長大家對窮人的人性潛質更增信心,並因此令他們通過工作而改善自已的情況,從而為經濟繁榮作出正面的貢獻。但要達成此事,必須先為貧窮的個人或國家提供實際可行的機會。此舉需要全球各國攜手合作、共謀發展,其中將涉及先進各國,要求他們犧牲一向所擁有的豐厚收入與深厚權力。

既存的生活方式可能需要因而大加改動,以限制環境方面與人為方面浪費資源,並從而令全世界每一個人,每個民族都能分享足夠的資源。此外,現時生存於國際社會貧困邊緣的人,其工作與文化的成果亦應好好加以利用,才能使國際大家庭,在人性方面有整體的改進。

第六章 人是教會的道路

五三 面對工人階級的貧困,教宗良十三世這樣寫道︰「談到這個題目,我們實頗具自信,且是在行使我們固有的權力。……我們不能一言不發的放棄我們應盡的責任。」過去百年來,教會一方面留意社會問題的不斷發展,一方面屢次把她的思想宣之於眾。這樣做的目的既非要恢復教會的過往特權,亦非要把本身的看法強加於眾。她的唯一目的,無非關懷基督托付給她的人及負上責任︰梵二大公會議這樣說道︰唯有人是天主為其本身的美善而喜愛的受造物,並為天主計劃中得以分享永恆救恩者。在此,我們並不是在討論「抽象」的人,而是真實、「具體」、「有其歷史」的人。我們所要討論的是每一個人,因為天主把每一個人包括於融合基督與人的救贖奧蹟中。既然如此,可知教會絕不會輕易捨棄人,而且「人是教會要滿全自己的使命時所行的唯一路由,並經由基督自己所帶引,不可避免地途經道成肉身與救贖的奧蹟」。

這點,亦唯有這點,才是教會社會訓導的靈感所在。教會全部的豐富訓導正集中於人;他在具體現實中既滿身罪孽又滿懷義德;因此,教會即從百年前那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日子開始,逐步以系統的方式,發展出一套社會訓導來。

五四 今天,鑑於人在現社會涉及極為複雜的關係網,故教會的社會訓導同樣把焦點放在人的身上。有關人的各種科學與哲學探索,都有助解釋人在社會的主位,並使其更了解到作為「社會人」的自己。然而,人的真正身份是通過信德向其揭示的,而教會的社會訓導亦正由信德開始。教會的社會訓導汲取科學與哲學的貢獻,並助人走上救恩之途。

「新事物」通諭本身,可以當作十九世紀末的一份有用的社會經濟分析來研讀;但其獨特的價值在於這文獻是教會的訓導亦與其他這類文獻一起是教會傳揚福音使命的一部份。故此,教會的社會訓導本身實屬福傳工作的有效工具。它向普世人類宣揚天主與其救恩奧蹟,又因此向人揭示其本來面目。唯有這樣去理解,才能將之與以下種種連成一氣,包括︰個人的人權,尤其是工人的人權、家庭與教育、國家的義務、國內以至國際社會的秩序、經濟生活、文化、戰爭與和平、還有,尊重由受孕成人以至離開人世期間的整個生命。

五五 教會由上天啟示,接受「人的意義」。教宗保祿六世曾這樣說︰「要認識人,真實而完整的人,必先認識天主。」他又接著引述聖女加大利納的禱文,以表達同樣的觀念︰「啊!永恆的天主,從你的本性,我將認識自己的本性。」

因此基督化的人類學應為神學的一科;故此關懷人、對人及人在世上的行事方法有興趣的教會社會訓導,亦理應「屬於神學的範疇,尤其屬於倫理神學的範疇」。神學上的考慮幅度,對解釋以至解決目下人類社會的問題,均十分需要。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之下,無神論方案剝奪人的基本幅度──即精神;縱容主義與消費主義方案藉著種種假設,意圖說服人無需遵從任何法律,亦無須聽從天主本身的說話,從而被困於自己的自私自利之中,終將害人害己;這兩種方案都是何等虛假。

每當教會向人宣揚天主的救恩時,每次都通過聖事向人提供天主的生命並加以傳播;又每逢她經由愛天主、愛近人的誡命去指導人類的生命方向之時,她即充實了人的尊嚴。正如教會無論如何絕不會放棄她為人而負起的宗教與超性使命一樣,她亦十分明白自己的活動在當今之世遇到不少困難與障礙。正因如此,教會在傳揚福音,以推動全人類進展的工作上,持續以層出不窮的方法去努力,不斷貢獻自己。儘管二千年的歷史快要過去,教會即將踏上第三個千年期,她仍繼續作為「人的超性象徵與保障」,不改其初志。「新事物」通諭即為其中一項重要的明證。

五六 藉著這次紀念「新事物」通諭面世的百週年,我願在此感謝所有為該通諭獻出心力的人;他們的反覆研讀、解釋說明,令到通諭得以推廣普及。為達此目的,各地教會的合作是不可少的。惟願紀念活動能為研究、傳播,以至在各種情況下應用該通諭的人,帶來新的熱誠。

我尤其希望以上的訓導,能為社會主義崩潰以後的國家所知悉並使用,這些國家的重建工作正經歷著全無方向的混亂。至於西方國家,卻有危險誤以為這是自己經濟系統的一面倒勝利,並因此忽略繼續努力改善其系統的需要。與此同時,第三世界國家發展不足的悲劇,依然存在,且有日甚一日的趨勢。

就勞工問題規劃出一些原則與指引後,教宗良十三世繼續作出以下一針見血的聲言︰「對於份所應為之事,每個人都應馬上著手進行,稍一遲疑,橫行無忌的罪惡便有可能已到達無可救藥之境」,並說︰「至於教會,更不會吝於通力合作。」

五七 福音書的社會訊息,就教會而言,絕不能僅視之為理論;而應用作行動的基礎與動力。某些最早期的基督徒,即曾從訊息中獲得靈感,把自己的所有與一眾窮人分享,並證明無論身屬何種社會階層的人,都能與其他人共居而安享和平。藉著福音之力,十多個世紀以來,我們不斷看到耕作土地的僧侶(校按:指隱修士),創建醫院、為窮人謀棲身之所的男女修會會士,以及為有需要的和社會邊緣的人出力的團體,以至社會各階層的個別男女──全部服膺基督當年的說話︰「凡你們對我這些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廿五:40)他們都不會以為這是假意虔敬的願望,而會持之作為委身的實在承諾。

今日,教會十分了解,她的社會教導要獲得別人信任,比往日需要更多的行動證明,而非單憑教會內的推論與原則。基於這種了解,教會選擇與貧苦者站在一起,但仍不排斥或歧視其他階層。此舉不限於物質方面。眾所週知,貧窮有各種形式,尤以現代社會為甚。除經濟上的貧窮外,尚有文化上、精神上的貧窮。教會傳統上及本質上愛護窮人,這種愛心促使她正視這個愈來愈被貧乏威脅的世界。雖然我們在技術和經濟方面都有了進步。可是,在西方國家裡,生活在社會邊沿的人、老年人、患病者,和大量難民及移民都逐漸為貧乏所困。另一方面,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悲劇程度的危機重重出現,倘無國際性和協調性的步驟去及時挽救,後果就不堪設想。

五八 愛護別人,尤其是愛護窮人──從他們身上,我們看到了基督自己──要在倡行公義中才顯得具體化。除非我們把窮人看作是一個讓我們去施行仁愛,和獲得更大財富的機會,而不是一個可厭人物和負累,公義就永遠難以完全達致。明乎此,我們才能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因救助別人而引起的危險和轉變。助貧並非僅是分施所餘,且要幫助一切正被拒於經濟發展範圍之外的人。因此,僅拿剩餘物資去濟貧是不夠的,我們更需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產品類型、消費方式和管理社會的權力結構。向來有用的社會組織工具當然無需消除,但還要導使它趨向關乎全人類的公共福利。今天我們面對的所謂經濟「全球化」現象,不應輕易置諸不理,事關能夠為我們創造殊不尋常的機會,更進一步繁榮。然而,近日的輿論卻日益認為經濟的國際化應是有效的國際機構,以便按公共福利去監視及指導經濟活動。這一點是任何個別國家,即或全球最為強大的一國,亦無法做得到的。強國之間,需要加強協調;並在國際機構內保障全人類的利益均等。此外,還需要在評估所作決定的後果時,多考慮在國際市場全無份量,但卻深為嚴酷而令人絕望的需求所苦的民族或國家,他們的發展全賴大家予以支持。這方面仍有待大家的努力。

五九 故此,為求滿全公義的需求,以及其中的努力得以成功,我們需要從天主處獲得聖寵的恩賜。聖寵,加上人之自由,即構成了天主在歷史上奧妙的臨在,亦即上主的安排。追隨基督令人為之更新這事實,需要傳給處於困難、苦難、問題與挑戰中的其他人,好使他們所經歷的一切都獲得意義,在信德下顯得更為合於人道。信德不止於助人解決問題;更能使人身受的一切苦難稍覺可以支持下去,不至於令人失落、忘記自己的尊嚴與召叫。

此外,教會的社會訓導有其跨越不同學科的重要幅度。為著使人的唯一真理能夠廣泛用於不斷改變中的社會、經濟、政治情況,該訓導亦有與關於人性的其他學科展開對話,並吸收它們之所長,幫助它們擴闊視野,以求服務個別的人;這些人要從本身的召叫得到全面的承認與愛護。

還有與上面多元幅度相類似而值得一提的是教會訓導的實踐與經驗幅度;見於基督徒生活和良知與現實世界相接的十字路口間。要知道,教會的社會訓導,只能夠從個人、家庭、涉及文化、社會生活的人,以及政客的種種努力中間,顯現出來,亦由他們賦予具體的形式和歷史上的應用。

六十 就勞工問題提出解決原則時,教宗良十三世這樣寫道︰「這十分嚴肅的課題,亟需其他人的關注與努力。」他深信工業社會所衍生的嚴重問題,只有通過各方的合作,才有解決之望。這點亦隨之成為教會的社會訓導的永久部份,而若望廿三世的和平通諭亦因此以「一切善心人士」為對象。

然而,教宗良也只好遺憾地承認,他那時代的意識形態,尤以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為然,都拒絕參與這樣的合作。其後,世事轉變得很快,尤以近年為甚。今日的世界日漸認識到︰重要的國家與國際問題要獲得解決之道,並不單涉及經濟生產、司法、社會組織等等,而是同樣關乎特定的道德、宗教價值,再加上在心態、行為、架構上的各種轉變。教會強烈感到對此有責任作出貢獻,而我,在「社會事務的關切」通諭內,亦抱有相當的希望,願世界上不信奉任何宗教的人士,亦能有所貢獻,為社會問題,提供所需的道德基礎。

在同一道通諭內,我也曾向各個基督教會甚至其他世界宗教呼籲,邀請他們一同為神所創造的人性尊嚴,這共同信念而作出一致的見證。事實上,我深深相信,無論目前抑或未來,各個宗教都會在鞏衛和平,建立配得上人的社會,這些工作上,佔有顯著的位置。

事實上,公開對話、坦誠合作,包括世界各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上負有特定責任的個人或團體等的一切善心人士,都是極其重要的。

六一 在工業社會的初期,由於「一副並不比奴隸制度好多少的桎梏」,導致我的前人要出言為人辯護。百年來,教會一直忠於這份職務。事實上,在第一次大戰後,階級鬥爭風起雲湧的動蕩時期,教會即曾站出來干預,保護人免遭經濟剝削及免受極權政制的暴虐。二次大戰後,她又以人性尊嚴作為自己訊息的重心,堅持物質財富乃為眾人之用,至於社會秩序則不應有重重壓逼而應基於團結合作的精神。教會亦曾反覆言及人與社會,除了需要物質財富外,還有精神與宗教方面的價值。進而,當她更了解到世上大部份人口並非生活於像西方的富裕社會內,而是身處開發中國家,肩負著「一副並不比奴隸制度好多少的桎梏」般地生活時,教會就更感到有義務,絕對清晰而坦率地譴責這現象。儘管她知道此舉不會贏得人人的讚許。

「新事物」通諭印行面世百年後,教會發現自己依然面對著「新事物」、新挑戰。故此,百週年紀念應首先獲得善心人士的投身參與及迎接挑戰,這點尤以信眾為甚。

六二 這道通諭回顧過去,但更重要的是瞻望將來。跟「新事物」通諭相同︰此通諭亦幾近於新世紀來臨前發出,並企圖藉主祐助,為世紀交替的那一刻作好準備。

任何一個年代,「事物的新穎」這一永恆事實,皆出自天主的無限大能,祂說道︰「看,我已更新了一切。」(默廿一:5)天主的話語所談及的是︰當基督「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好叫天主成為萬物中的萬有」(哥前十五:24-28)時,這歷史便已滿全。可是,基督徒亦充份了解,我們大家所期待中的更新,我主二次來臨時的全然更新,早在開天闢地時經已存在,或者從一特別意義來說,自天主在耶穌基督內成為人,在基督內帶來「新受造物」(哥後五:17;迦六:15)後,即已存在。

在本通諭的結尾,我願再次感謝全能天主,賦予祂的教會有智慧和力量,伴隨人在現世的道路上走向永恆的命運。教會在第三個千年期中會同樣忠於使命,以人之道路為自己的路途,並且不忘自己是與我主基督同行。基督首先以人的道路為自己的道路;即使人不自覺,祂仍指引著人。

瑪利亞,救世者的母親,在基督邁向人類大家庭及在這旅程當中,一直伴隨左右,並走在教會之前踏上信德的朝聖旅途。祈望她作為母親的代禱,隨我們踏進下一個千年期,保守我們忠於我主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遠,常是一樣」(希十三:8),藉祂的聖名,我有幸能向全人類致以祝福。

一九九一年,就職後第十三年,五月一日,大聖若瑟模範工人瞻禮日,發於羅馬聖伯多祿大殿。

若望保祿二世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百年》通諭,周子堅譯,香港:「示」編輯委員會,一九九一年。 准印:香港教區主教‧胡振中樞機
余偉華校對整理(電子版),二零零三年六月。

轉載:天主教香港教區

教宗良十三世《新事》通諭

劃時代的《新事》通諭

在當時,教宗良十三世的《新事》通諭(發表於1891年)是一個歷史性的事件。這是有史以來一位教宗首次在其訓導文件中針對當代的社會問題提出完整的觀點,并且根據工人們的特殊情況,試圖制定解決問題的原則。《新事》通諭開創了一種新的作風,因為教會透過與新的工業世界的對話,直接向人民和有關人士發出呼籲,而不是僅僅限於提醒民政當局履行職責。《新事》通諭是在一批國際專家的協助籌劃下擬成的,它吸取了教會多年積累下來的社會思想和行動的成果。

教宗良十三世提醒世界去關注如此眾多的男女和兒童所不應遭受的苦難。他建議教會、國家和民間社團共同解決這個問題。他寫道:「必須迅速找到某種補救方法,以解決強行壓在廣大工人階級頭上的痛苦和不幸。」他聲稱:「教會具有推動正義的道德權威,國家有義務通過法規保護工人并捍衛工會的權利。國家應扮演補充、支援的角色。以工人和實業家共同或分別組成的社團是促進各方,特別是窮人利益的恰當途徑。」

《新事》通諭嚴厲批評并譴責了自由資本主義的弊端和當時社會主義不切實際的夢想。教宗良十三世這部文獻是教會社會訓導上劃時代的作品。十九世紀未,它在教會內外產生了巨大的迴響。杜思妥耶夫斯基以其誇張的筆法寫道:教會正在走向社會主義。自《新事》通諭發表之日起,每隔一段時期,教會都要舉行該通諭的周年紀念活動,人們從中可以看出它的歷史重要性。

在本書的第二輯中,我們將會發現,教宗良十三世以後的歷任教宗就發表了許多宣言,在天主教的訓導和社會創舉方面,這些教宗都追憶了《新事》通諭所帶來的益處。這里,洛許比亞(Marie Louise Rochebillard,1860-1936)的經驗值得一提。他本人就親自受到了《新事》通諭的鼓舞,在法國首創了頗具影響的婦女工會16。

在長達廿五年的教宗生涯中,良十三世還發表了有關社會政治問題的其他文件;論社會主義的Quod Apostolici Muneris (發表於1878年);論民選政府的《日久》通諭(Diuturnum,1881年),論教會與國家關係的《天主的不死者》通諭(Immortale Dei,1885年),論自由與自由主義的《自由》通諭(Libertas Praestantissimum,1888年),論天主教公民觀點的Sapientiae Christianae (1890年) 等等。儘管這些文獻談論十九世紀的具體問題,但是它們所提出的指導方針,卻推動了教會社會訓導的發展,為日後訓導作品的問世奠定了基礎,並在梵二大公會議中達到了頂峰。

在教宗良十三世的許多社會訓導文獻中,《新事》通諭可謂出類拔萃,它確是一個歷史性的成就,是教會社會訓導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但是,就《新事》通諭的全部重要性而言,它絕不僅僅是一個開始,而是多種經驗積累的結果,正如我們在前面所討論的那樣。 按此延讀全文 (來源:梵蒂岡電台)

《新事》通諭(又名:勞工問題)

教宗良第十三關於勞工問題的通諭

致我們可敬的神昆(編按:即兄弟),在公教界內,在聖寵下,與宗座相結合的各宗主教、首主教、總主教,及主教。

教宗良十三世問可敬的神昆們安好,並賜以宗座遐福。

糾紛的因素(編按:標題為譯者所加)
(一)革命的變易精神,好久以來即盛行於世界各國,它之超越政治的領域,而影響及於與政治有密切關係的實際經濟方面,原是不足為怪的事。糾紛的因素是顯然的:即工業的發展;科學的驚人發現;僱主與僱工間關係的變動;少數個人的龐大財產和大眾的貧乏;勞工階級自恃心理的日益增大,及其相互團結的日益緊密;最後,還有普遍的道德敗壞。

緊迫的危機
目前,此種事態之可驚的嚴重性,使人人心中都充滿痛苦的恐懼;有頭腦的人討論著這問題;重實際的人提出了種種對策;民眾的集會,國家的立法,以及掌握政權的首領,都在忙著處理這問題──真是再沒有一件事情,能比這個更引起大眾的深切注意了。
因此,可敬的神昆們,就像以前幾次那樣,每逢感到應該將一些騙人的學說駁斥的時候,我們就為著教會和教眾的利益,向你們頒佈一些通諭,論到政治權力,論到人類自由,論到天主教國家的組織,和其它類似的題目。這一次,我們覺得把勞工問題提出來討論一下,實是件有益的事。

急需正確原則
關於這件事,我們以前已經略略提起過一兩回。但是在這一通告諭之中,教廷的職責卻使我們不得不把這問題來明明白白的,詳詳細細的討論一下,這樣才能使人們對於真理和正義為解決這問題所決定的原則,不致再有誤解之處。要討論這問題並不是容易的,同時也並不是完全沒有危險的。要把富人和窮人,資本和勞工這二者間的相對權利與相互責任下一個確切的界說,實是一件難事。危險則是在這:狡猾的煽動家,往往會利用這些議論,來歪曲人們的判斷,並誘惑人民去從事搗亂的工作。

現代工業的罪惡
(二)但有一點卻人人都同意,可說是不會發生問題的:目前既有這種不幸和痛苦,重重的壓在大多數赤貧者的身上,我們就必須要找出某種補救辦法,並且要很快的找出來纔對。古時工人的行會(編按:workmen’s guilds),已經在前一世紀被毀滅了,卻並沒有旁的組織來替代它。國家的制度和法律已經把宗教否認了。因此就漸漸發生出這種現象:工人階級是被孤立無援的交付與鐵石心腸的僱主和貪得無厭的競爭了。這種罪惡又因狠心的高利貸而益見增大,高利貸這件事,雖經教會不只一次的譴責,但慳吝貪得的人們依舊在幹著,縱然換一種形式,而其罪惡的程度則相等。在這種種情形之外,我們還得加上契約勞動的習慣,以及這麼許多行業部門的集中於少數個人之手,因此,少數極富有的人,就可以在勞苦大眾身上,加上一副並不比奴隸制度好得了多少的桎梏。

社會主義無益且不公正
(三)為要醫治這些罪惡,社會主義者乃利用窮人妒忌富人的心理,努力從事於毀滅私有財產,而主張個人的所有物應成為大眾的公共財產,並由國家或地方行政團體來管理。他們以為只要這樣的把財產從私人手移轉給社會,目前這種罪惡的現狀就可以糾正過來,因為如此,就每一個公民對於凡百享受的東西,都可以分得相等的一份。可是,若就種種實踐的方面來看,他們的提議卻很顯然是無用的,因為,如果這些辦法居然實行起來,那麼勞工本身便首先要吃苦。並且,這些辦法又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它們會剝奪了合法的所有人,會使國家陷入一種不是它所應處的境地,並且會造成社會的完全紊亂。

打擊勞工權利
(四)一個人之所以從事於有報酬的勞動,他的工作之理由和動機,即在於獲得財產,並且把這份財產掌握著,作為他自己私人的所有,這原是確然不能否認的事。一個人把他的氣力和工作讓別人去僱用,他之所以如此做,其目的即在於獲得居食和生活所必需的東西,以為報酬;如此做,他很明白的企圖,不僅對於報酬本身,同時還對於報酬的自由處理,都要獲得一種充分而真實的權利。這樣,如果他節儉的生活著,把錢節省下來,並且為要更安全起見,把他的積蓄投資在土地上,在這場合,土地不過是他的工資之另一種形態;所以,一個工人所如此獲得小小的產業,自應完全由他自由處理,就像他做工獲得工資一樣。我們可以說,社會主義者既努力要把個人的所有物移轉於社會,他們實際上即損害了每一個工資勞動者的利益,因為他們剝奪了勞動者處理自己工資的自由,並因而破壞了勞動者增加其資產及改善其生活狀況的全部希望與可能。

私產權是天賦權利
(五)可是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這一點便是:他們所提出的補救辦法,又顯然是違背正義的。因為每一個人天生下來都有掌握他自己的財產的權利。

人和獸的區別
這原是人類與一般動物間的主要區別點之一。因為野獸沒有自己處理自己的能力,祇被兩種主要的本能所支配著,這兩種本能使它的種種能力繼續活動,推動它去使用它的氣力,並決定它的行動,而它自己卻毫無選擇能力。這兩種本能便是自存和種族的延續。這二者都可以拿近在手頭的東西為工具而達到目的;一般野獸決不能超越它們的環境,因為它們的行動盡祇是官感以及官感所能見到的東西所促成。但是人類卻的確不同。一方面,他具有充分完備的獸性,因此,他至少也跟其他一切動物一樣的以肉體的種種享受為樂。但獸性無論如何完備,卻決不能算是人性的全部:並且獸性祇可說是人性之卑微的侍役,是生來就服役於人性,聽命於人性。在我們這些人類身上,主要的東西乃是心或理性;使人類成為人性的,使他在本質上跟野獸完全區別出來的,便是這個心或理性,為了這個緣故──即在動物之中祇有人具有理性──人類就應該有權利,不單可以像其它生物一樣的,把種種事物僅僅作暫時的瞬間的用途,並且可以把種種事物安穩的永久的掌握著;他必須不僅享有那些隨使用而消毀的東西,同時還要享有那些雖經使用而仍能保留下來供日後使用的東西。

理智力
(六)如果我們能把人性更深刻的考察一下,那麼這一點就會更其顯然明白了。因為,人類既能由於他的理性而瞭解無數的事物,能把未來跟現在聯結起來,並且又是他自己的行動的主宰,他就可以在統轄萬物的天主之永久法則及權力下,憑藉他的先見之明以管理他自己。所以,他不僅有權力可以選擇與他目前的幸福有關的事物,並且可以選擇對他將來為有利的事物。因此人類不僅能主有土地所結的果實並且能主有土地本身;因為他能利用土地的產品,以備將來。人類的需要並不會死去,而是要隨時再現的;他今天縱獲得滿足,明天卻又要求新的供給了。因此,自然便替人類設下了一所永遠不會罄乏的倉庫,逐日供給他以逐日的需要。這個,人類是祇有從土地之永不枯竭的肥沃中纔能獲得。

人先於國家
在這個階段,我們亦決不能求助於國家。人是比國家更早,且早在任何國家形成之前,他即已享有供給其肉體之生活的權利了。

產權的確立
(七)我們說,天主將土地給予普通的人類,以供他們使用和享受,卻並非即等於不承認私有財產可以存在。因為天主將土地賞賜給一般的人類,其意義並不是說無論什麼人都可以隨心所欲的處理土地,其意義𡩋說是這樣的:沒有一部分土地劃定給任何獨特的人,而私有權的界限,則應該保留給人類自身的勤勞,和許多單獨的個人間的紀律去決定。

養生所需全賴土地
並且,土地縱然劃分於若干私人的所有者,它卻並不因此就不復能供給眾人的需要;因為,並不靠土地所出產的東西而生活的人,事實上是沒有的。那些並不主有土地的人,都能貢獻他們的勞力;這樣,我們可以正確的說:所有人類的生活資料,若不是由於在他自己土地上的勞作得來,那就一定是由於某種獲得報酬的辛苦得來,而這種報酬有時是土地產物本身,有時則是可用以交換土地產物的某種東西。

土地的個人性
這,我們還有一個證據,可以證明私有權是合乎自然律的。我們知道,為著生命的保存和生活的舒適所需要的東西,是由土地極豐富的生產著,但必須先要人把土地耕種起來,並且把他的關心和技術大量的加上去,那才能辦到。人為要獲得自然的果實,既然這樣耗費著心機和體力,因這行為,他就可以把他所耕種的那一部分自然的土地,引為己有──在那一部分土地上面,我們可以說,他已留下了他自己的人格之印痕;他必須把那一部分土地保留著,作為個人所有,必須毫無糾紛的享有把它保留著的權利,那才是公道的。

勞工藉其工作得益
(八)這些證據其實已經非常堅強而可信,但現在卻還有一些陳舊的意見,時時經人重行提出,以反對這所確定的原則,那真是一件怪事。有些人對我們說:私人可以利用土地,並享有他們的土地的果實,那是對的,但如果有人把他在上面建造房屋的土地,或他所耕種的產業,佔為己有,那卻是不公道的。可是我們知道,作此種說法的人,並沒有想到他們是在剝奪別人用自己的勞力所產生的東西。因為,土地若經人加上勞力和技術,經人耕種過,灌溉過,那就完全改變了原狀;過去是荒廢的,現在卻可以結出果實來;過去是無生產的,現在卻可以大量的生產出東西來。人既經耗費這許心力,使土地改觀而進步,他所用的心力,就的的確確成了那土地的部分,已跟土地完全不能分辦,不能拆開的了。一個人的血汗和勞力所結出的果實,若由別人去享受,那是公道的嗎?正如結果跟隨其原因而來一樣,勞動的結果應歸勞動人本身所有,實屬公道而且正當的。

私產權合天性
因此,這原因是極有道理的,人類的公意已在對自然的研究中間,在自然律本身上面,發現了財產劃分的根據,並且經過各時代的實行,已把私有權的原則奉為神聖不可侵犯,以為這是跟人性完全相適合的,並且毫無可疑的有助於人類生活的和平與安靜,縱然有小數不同意份子提出相反的見解,亦不為所動。

法律所規定和推行
這同一個原則又由民法來承認並且實施了──這些民法,祇要它們是公道的,其約束的力量就一定是得諸於自然的法則。神的法律也加上了它有力的認可,它用最嚴厲的口氣甚至禁止我們覬覦屬於別人的東西:『你不能覬覦你的鄰人的妻;還有他的家宅,還有他的田地,還有他的男僕人,還有他的女僕人,還有他的牛,還有他的驢子,還有任何屬於他的東西。』【註一】

家庭權利
(九)這所說的屬於每一個個別的人的權利,如果就跟其人的社會及家庭責任的關係一起來考察,那更可以看得明白多多了。
在選擇生活方式的時候,任何人都有充分的自由,可以自己決定,或是聽從耶穌基督的勸告而保持童貞,或是進入婚姻的約束,這原是無可爭辯的事。任何人類的法律都不能廢止結婚這種自然的原始的權利,亦不能用任何方式來限制結婚的首要目的,這目的原是從頭就由天主的權威所制定了的。『你們要繁殖傳代。』【註二】這樣,我們就有了家庭,一個人的自己家宅的『社會』;這個社會人數誠然有限,但確是真正的『社會』,且早於任何種類的國家或民族,有它自身的權利與義務,對公家社會是完全獨立的。
因此,財產的權利既經證明為自然的屬於個別的人,它就同時必須屬於那個處在家長地位的人;我們總可以說,家長地位的人之應該享有此種權利,愈到他的地位加重了他的義務時,便愈屬顯然。

家庭應得所有權
(十)因為這是一條最神聖的自然律,父親應該供給他所生的子女以食物及一切必需品;同樣的,自然又規定著,一個人的子女可以說是繼承並延續他自己的人格的,他們便應該由他來供給一切需要的東西,這樣他們纔能在這個事事不穩定的塵世之中,正正當當的避免了匱乏與貧困之苦。做父親的要辦到這一點,除了倚仗有利益的財產的所有權之外,別無他法,他祇有把這分財產用繼承的方式轉渡給他的子女,才算盡了責任。我們已經說過,一個家庭,就像一個國家一樣,是一個真正的社會,由一個在它本身之內的權力來管理著,那就是說,由父親來管理著。因此,祇要不超越一定的限度(這限度是正為了家庭之所以存在的同一目的而規定的),家庭便至少應該享有跟國家同等的權利,可以選擇並追求它的保存和它的正當自由所需要的一切事物。

家庭權利先於國家
我們說,至少應享有同等權利;因為,家庭既然無論在觀念上或事實上都早於人類之集合成公共社會,前者當然必須有先於後者的權利與義務,此種權利與義務實更直接的根據於自然。如果一個國家的各組成分子──那就是說,各家庭──當其加入組織與集團之時,在國家手所經驗到的並不是幫助而祇是阻礙,發現它們的權利並沒有受到保護而祇受到攻擊,那麼,這種集團組織與其說應該被追求,卻還不如說應該被棄絕為是。

國家的正當干涉
(一一)因此,有些人認為公家政府可以自作主張的闖入並干預家庭的家宅,這種觀念實是一個嚴重而危險的錯誤。誠然,如果一個家庭發生了大的困難,完全沒有朋友,且沒有獲得援助的希望,這種極端的需要就應該由公家救濟來解決,那是對的;因為每一個家庭都是公家社會的一部份。同樣,如果在家宅的四壁之內發生了互相權利的嚴重糾紛,公家權力也必須加以干涉,強制每一方面給予另一方面以應給予的東西;因為這並不是剝奪公民的權利,而是公平正當的保障並加強那些權利。但是國家的統治者們卻不能再走遠一步,自然吩咐他們必須就此而止。

父權與國家
國家既不應廢去父權,同時亦不應侵越父權;因為父權是跟人類生命本身有同樣的淵源的,『子女屬於父親』。我們可以說,子女是父親的人格延續;再嚴格的說,子女之所以能在國家社會中佔一地位,並不是基於他們自己的權利,而是以他們所從出的家庭之一分子這種資格出現的。正為了這個緣故,所以『子女屬於父親』,照聖多瑪斯阿奎納斯(編按:聖多瑪斯.亞奎納,下同)之言,『子女在未能使用自由意志之前,應由其父母來管束並照顧。』【註三】所以,社會主義者把父母丟在一邊,而主張國家的權力,這辦法實是違反自然正義的,並且有把家庭生活的存在都毀滅的危險。

國家的苛政
(一二)這種干涉不僅是不公道的,並且一定會困惱且擾亂各階層的公民,一定會使他們陷於可怕的不能忍受的奴役生活。這會打開了妒忌、咒詈(編按:即咒罵)、以及爭吵的門戶;財富的泉源會自然而然的枯竭下去,因為再沒有人會感到興趣來使勁發揮他的才能或他的勞力了;那所謂理想的平等,雖經人說了這麼許多好聽的話,實際上卻會把所有的人都壓低到同樣的困乏與卑屈的境地去。

社會主義的檢討
所以,社會主義的主張,即財富之公有,實應被澈底棄絕,這已是明顯的事;因為它會損害它原意所企圖加惠的人,它會跟人類的自然權利相背馳,它會在社會中間造成紊亂與無秩序狀態。因此,我們若要設法改善大眾的生活,我們的第一個最基本原則,便是私有財產之不可侵犯。這個既經確定,我們就可以通一步指出,應該到那去發現我們所可找尋的補救辦法。

教會的助力不可少
(一三)我們論到這個題目,實頗具自信,且是在行使我們所固有的權力。因為這個問題,如果沒有宗教與教會的幫助,就永遠也不會找到可實行的解決法。我們既是宗教的主要保衛者,又是一切屬於教會的事物的主要支配者,我們就不能一言不發的放棄我們應盡的責任。這個最嚴重的問題無疑也需要我們之外的別些人來注意並努力──如國家的統治者,勞動的僱用者,富有者以及我們所為之呼籲的勞動階級本身。但我們敢於絕不遲疑的確說,一切人們的努力,如果他們把教會撇開,最後必歸徒勞。教會根據福音書宣佈了一些教義,憑這些教義,勞資衝突便可以告一結束,或至少可以大大減輕其痛苦的程度;教會行使它的力量,不僅啟迪著人心,並且還用它的誡律指導著人的生活和行為;教會用許多有用的組織來增進並改善工人的處境;它盡力號召各等級的人,使之都來討論並設法用最實際的方式以滿足工人階級的要求;它深知為達到這些目的,必須以適當的方式,就適當的程度,用種種辦法來補救法律和政府當局的不足,乃抱定了這個確切的觀念而行動。

人本來不平等
(一四)我們首先應該確定,人類到將來,應依舊是現在這個樣子。要把人類社會劃平到一個水準上去,那是不可能的。社會主義者可以盡他們的力量一試,但一切違反自然的努力最後必歸徒勞。在人類中間,是自然的存在著許多種重要區別;人的能力,勤惰,健康,體力等等,均各不同;不平等的命運乃是這些不平等的情形之必然結果。這種不平等。無論對個人或是社會而言,都決不能算是有害的;社會的公共生活,必須由各種各樣的才能來幫助,必須有許多人各演各的腳色,那纔能進行,而每一個人照例應該選擇特別適合於他的情況的任務。

勞苦不免
至於說到體力勞動,則縱使假定人類始終未從無邪狀態墮落,他亦不能完全不做一點事;在原祖犯罪以前,體力勞動是人類的自由選擇,應是他的歡樂,這以後,卻變成強迫的痛苦的贖罪法了。『經你勞作過的土地應受詛咒;你必須終身勞苦,才能獲得喫的東西。』【註四】同樣的人生,其它各種痛苦與辛勤,在這個世界上亦決不會結束,或停頓;因為罪惡的結果本來是慘痛而難以忍受的,人類祇要活一天,就一天不能擺脫掉。因此,受苦與忍耐,乃是全人類的命運;讓人們盡其所能的試驗吧,他們決不會有力量和辦法,可以使人生避免了困擾它的種種不幸和苦難。如果有人認為情形並非如此,並敢於向顛沛困頓的人民保證痛苦與困難的解脫,不受到擾亂的休息,以及長期的享受,這樣的人其實是在欺騙人民,是在蒙蔽人民,他們那些騙人的允諾,也祇會使不幸的情形變得比前更糟。最有益的事情莫過於一面明明白白的直視世界的真相,而同時則到處去找尋它的痛苦之補救辦法。

階級合作,非階級鬥爭
(一五)關於目前所討論的這個問題,最大的錯誤便是牢不可破的認為階級與階級是天然互相仇視的,認為富人與窮人是天生下來就要互相鬥爭的。這個觀點可說是不合理且又錯誤之至,而真理恰好與之相反。正如人體的對稱乃是身體上的各部分配合所造成的結果一樣,所以在一個國家之中,自然也規定著這兩個階級應該在和階協調的狀態下並存,可說彼此應該互相適應,這樣才能維持那個政體的平衡。每一方面都需要另一方面;資本沒有勞動就沒有辦法,勞動沒有資本亦然。互相協調乃能造成愉快和良好秩序的結果;長期衝突必然會引起糾紛和暴亂。現在,為要避免這一種鬥爭,為要使這種鬥爭成為不可能,天主教的辦法卻真是驚人而又多方面的。

宗教調和階級
(一六)第一,再沒有一件東西能像宗教(而教會則是宗教的解釋者兼保衛者)那樣的有力,可以時時向兩個階級提醒它們相互的責任,特別是合乎公道的責任,並這樣的使富人和貧人接近起來。

宗教對勞工的指導
宗教是這樣的教訓著勞力的工人,叫他們要規規矩矩的履行一切自由決定的公平的契約,永不要損害資方,也不要攻擊僱主的人身;在提出他們自身的要求時永不要使用暴力,也不要從事於騷動和搗亂;不要跟主張謬誤的人們發生關係,這些人專用巧妙的允諾來煽動人民徒然引起一些愚蠢的希望,到最後則往往鬧成不幸的結局,而悔之無及。

宗教對資本的指導
宗教又教訓富人與僱主說,他們的工人並不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對於每一個人,都必須尊重他的作為人以及作為基督徒的尊嚴。如果我們信從正確的理性和天主教的哲學,那就應該知道,勞動並不是一件可恥的事,而是一種榮譽的工作,它可以使人用一種正當而可貴的方式來維持他的生活。若是把人類當作用以賺錢的牲口對待,或是把人類祇看作肌肉和軀體的力量,那才是可恥且又非人性的事。宗教又教訓著說,正如工人所應關心的事情之中有宗教本身在內,有精神的和心靈的事物在內一樣,所以僱主也必須知道,他有的是時間,可以盡宗教上的義務;他不能去接近腐化的勢力和有危險性的場所;他不能走入迷途,置家庭於不顧,或是浪費他的薪金。還有,僱主又應該永不強迫工人去做他們的體力所不堪應付的工作,亦不能叫他們去從事他們的性別或年齡所不適宜的工作。

公平工資
(一七)他的最大的首要的責任,就是給予每一個人以他所應得的。在我們決定怎樣的工資才算合理之前,我們無疑還要考察到許多問題;但是富人和僱主卻必須記住這一點──為了個人的所得而對貧窮無助的人施行壓力,或是從別人的困乏中圖謀個人的厚利,卻是一件無論人的法律或神的法律都一律認為有罪的事。用欺詐手段來剝奪任何人所應得的工資,乃是一項天主必然會聽到而要忿怒且施以懲罰的罪行。『聽吧,工人們的工資……被你用欺詐的手段給扣了,現在在那呼籲;他們的呼籲聲已傳到天主的耳中了。』【註五】最後,富人又必須虔誠的留意著,不要用強力,欺詐,或是高利貸的手段,來剝削工人的所得;這尤其是因為窮人是薄弱的,是無保障的,同時又因為他們有限的進款愈是稀少,便愈是神聖的。
如果人人都能謹慎的聽從並遵守這些誡條,鬥爭難道還會不終結或停止嗎?

教會是調解者
(一八)但是以耶穌基督為主宰和領導的教會,卻有比前面所說更高的目標。它定下一些更為完美的誡條,企圖把階級與階級在友誼與良好的瞭解中結合起來。

人生為謀永事物
如果我們不把未來的生命,即永久延續的生命也考慮在內,那麼我們對於這個世界上的事物,就決不能作正確的瞭解或估價。把未來生命的觀念撇開,就連善良與正當這慨念也消滅了;我們可以說,整個宇宙體系將成一個黑暗而不可測度的神秘。我們直接從自然所獲得的大真理,亦正就是成了宗教之基石的那個天主教大教義──那教義便是說,當我們此生結束時,我們纔真正的開始生活。天主並不是為了塵世上的這些暫時的終歸毀滅的事物,而是為了那些天國的永的事物,才把我們創造出來的;他之所以把這個世界給予我們,是祇作為一個放逐地,並不是作為我們真正的國土。人們把金錢和其它的東西認為是有用而值得喜愛的──我們或則有許多的這些東西,或則竟完全缺乏;但如果就永的幸福來看,金錢等物之有無就完全不關重要;唯一的重要事情就祇是我們應該正當的使用它們。

勞苦因基督變甘飴
當耶穌基督用最大的苦難來替我們贖罪的時候,他並沒有替我們把痛苦與憂患解除,痛苦與憂患仍然是在我們這個暫時的生命中佔極大部份的構成要素,他祇把痛苦與憂患轉形為美德的動機和立功的時機。無論什麼人,如果不追隨救世主的血汗的足跡,就決不會有獲得永久報酬的希望。『如果我們跟他一起受苦,我們就將跟他一起統治。』【註六】他的勤勞和他的苦難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所接受的,這可以神奇的寬慰了一切的苦難和一切的勤勞。他不僅用他的榜樣,同時還用他的恩寵,用永久報酬的希望,來使痛苦與悲哀變得沒有那麼難於忍受,『因為我們目前所受的這種又輕又短的苦難,將無限度的增加重量,替我們造成永的光榮。』【註七】

富有者的責任
因此,我們應該警告那些命運所寵幸的人們說,他們這種無憂寡慮,豐衣足食的生活,卻決不是永恆的至福的保證,而事實上卻正相反【註八】;富有的人應該在耶穌基督的恐嚇之前戰慄──我們的主會從口中說出這些恐嚇來,實是非常奇怪的【註九】;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最後我們還得拿來對最高裁判者毫不含糊的算一次賬。

金錢的原則
(一九)金錢的正當用法之最重要最良好的規律,一般教外的哲學家們僅祇略略提起過,但教會已經清清楚楚的說了出來,它不僅使人們在心靈上能瞭解它,並且還使人們在生活上受到它的深刻印痕。這個規律的原則是如此的:人是否祇有金錢的權利,這是一件事;人是否有隨心所欲的使用金錢的權利,這卻是另一件事。

財產私有權
我們已經看到,私有權乃是人的自由權利;行使這種權利,特別是以社會一分子的資格來行使,可說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絕對必要的。聖多瑪斯阿奎納斯說:『一個人享有私人財產,那是合法的;為了使人生能延續下去,這同時也是必要的。』【註十】

財產使用權
但如果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一個人的所有物應該如何使用呢?教會就會毫不遲疑的仍用這一位神學大師的話來回答:『一個人不應該把他那些身外的所有物認為是他自己的,而應該認為是大眾所公有的,當別人感到缺乏的時候,應該毫無難色的分給別人。因此宗徒曾說,你當命令這個世界上的富人,要他們大量施捨,要他們分財。』【註十一】誠然,這並不是命令人們,叫他們把他們自己以及他們一家人所必要的東西,也分配給別人,甚至也不是叫他們把維持與他們地位相稱的生活所合理需要的東西給施捨掉;『因為任何人都不應過與他地位不相稱的生活。』【註十二】但當必要品既經獲得滿足之後,一個人的處境既經公平的考察過之後,將賸餘的東西施捨給那些貧苦者,卻就是一種義務了。『有餘的該拿出來施捨。』【註十三】這一種義務,並不是公道所加課的(絕端的情形除外),而是天主教的仁愛精神所加課的──人的法律對這種義務並沒有強制的約束。但是人生的法律和裁判必須讓給基督的法律和裁判,因為他是真正的主宰。他曾用種種方法催促他的信徒們去實行施捨──『給予是比接受更為有福的』【註十四】;我們對人做一件好事或拒絕做一件好事,在他看來,就像對他自己做一件好事或拒絕做一件好事一樣──『你們對我的最小的弟兄所做的事也正就是對我所做的事。』【註十五】

結論
我們可以把已說過的話提出一個綱領來──不論什麼人從神的恩典接受到大量的幸福,不論這些幸福是身外的,肉體的,或是靈魂的禮物,他們接受的目的,是在於利用這些恩賜,來使他自己的天性變得更完美,同時,他又可以處於天意執行者的地位,把這些恩典利用到別人的利益方面去。聖大額我略(St. Gregory The Great)說:『凡是聰明的人都應該知道,他不能隱藏;凡是有豐富財產的人,都應該學到仁愛和豪爽;凡是有技術和才能的人,都應該把他的技術和才能的利用讓他的鄰人去分享。』【註十六】

「這不是一木匠嗎?」
(二零)至於那些並不曾獲得命運之恩賜的人們,教會則對於他們這樣的教訓著:在天主看來,貧窮並不是一種羞辱,用自己的勞力來換取麵包,絕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我們看到基督本身的情形,就更可以堅信這一點,『他先前縱然富有,卻也為著我們緣故變得貧窮了』【註十七】;他本來是天主的兒子,而且是天主本身,卻情願換一副樣子,讓人家把他當做一個木匠的兒子──不但如此,並且他自己在一生之中的大部分也過著木匠的生活,而不以為嫌。『這可不是瑪利亞的那個當木匠的兒子嗎?』【註十八】我們祇要想想這個神聖的榜樣,就可以很容易的瞭解,一個人的真正的尊嚴和優越,乃是在他的道德的本質,那就是說,在於美德;美德乃是大家所共有的遺產,不論尊卑貧富,都同樣可以分享;無論在什麼地方發現了美德,它就可以得到永久快樂之報酬,並且這報酬是祇有美德才能獲得的。不僅如此,天主本身似乎還更喜歡那些受苦的人,因為耶穌基督把窮人稱為有福的;【註十九】他和藹的邀請那些辛苦而不幸的人們,叫他們到他身邊去,以便安慰他們;【註二十】他對於卑微而被壓迫的人又表示了最親密的慈愛。如果能想到這些情形,處境優裕的人們就一定會壓低了驕矜之氣,而受磨折的人們則可以獲得了鼓舞;想到這些情形,前者會漸趨於慷慨,而後者則會漸安於忍受。這樣一來,驕矜之氣所造成的膈膜,就有消減的可能,同時,要使貧富兩階級在友誼的協調中互相攜手,也不成其為一件難事了。

靈性的平等
(二一)更進一步說,如果天主教誡律能夠普遍實行,那麼,這兩階級實不僅可以在友誼的團結中,並且還可以在兄弟之愛的團結中,互相聯合起來。因為他們會瞭解並且感覺到,所有的人都是同那一個父親即是天主的兒女,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歸宿,那歸宿即是天主本身,且祇有天主才能使天使或人類享受絕對而完全的快樂。所有的人並且每一個人,都由耶穌基督來為贖罪,為之提高到天主的兒女這種尊貴的地位,並且因而在兄弟般的關係中互相結合起來,同時也跟耶穌基督結合起來,因為他是『許多弟兄們中的兄長』。自然的福利和神寵的恩賜,乃是全人類所共同享有的,並且所有的人,祇除了那些不配的,都得到允諾,可以承受天國的遺產。『祇要是兒子,便同時也是嗣子;人人都的確是天主的嗣子,都同樣是基督的嗣子。』【註廿一】

靈性的平等
(二一)更進一步說,如果天主教誡律能夠普遍實行,那麼,這兩階級實不僅可以在友誼的團結中,並且還可以在兄弟之愛的團結中,互相聯合起來。因為他們會瞭解並且感覺到,所有的人都是同那一個父親即是天主的兒女,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歸宿,那歸宿即是天主本身,且祇有天主才能使天使或人類享受絕對而完全的快樂。所有的人並且每一個人,都由耶穌基督來為贖罪,為之提高到天主的兒女這種尊貴的地位,並且因而在兄弟般的關係中互相結合起來,同時也跟耶穌基督結合起來,因為他是『許多弟兄們中的兄長』。自然的福利和神寵的恩賜,乃是全人類所共同享有的,並且所有的人,祇除了那些不配的,都得到允諾,可以承受天國的遺產。『祇要是兒子,便同時也是嗣子;人人都的確是天主的嗣子,都同樣是基督的嗣子。』【註廿一】

解決
這就是福音書所向世界提出的權利與義務之綱領。如果像這樣的觀念能夠深入於社會之中,鬥爭難道還會不立刻就停止嗎?

教會實行社會改革
(二二)但是教會並非僅僅把這補救辦法指示出來,就算滿足了,它同時還實行。因為教會正在盡其所能的指導人們,訓練人們,並教育人們;它憑藉它的主教們和教士們把它那些有益的教訓傳播到遙遠的地方去。它努力影響人心,俾使人都甘願由天主的誡律來改善,來指導。教會正是在這件根本而主要的事情上,具有一種它所獨具的力量,而其它一切事則都以這件事為基礎。教會所用的代理人,係由耶穌基督親自給予了這種力量,且其目的正在於使得能深入人心,他們的工作效能乃是從天主得來的。祇有他們,才能接觸到人們最內層的心靈與良知,才能使人們出於義務的動機而作為,並抑制他們的情欲和嗜好,使他們用一種獨特而最高的愛,來愛天主以及跟他們同樣的人類,使他們得以勇敢的打破一切障礙,走上了善良生活的大道。

公教教義革新國家
關於這個論題,我們把寫定在歷史上的例子略略回憶一下就夠了。這些事,真是絕對無可懷疑的。甚麼事呢?舉例說,公民社會的各部分,都曾由天主教教義來刷新過;憑藉這種刷新的力量,人類曾被提高到更好的狀態──不僅如此,人類竟可說因此而起死回生,達到一種出色的生活,要比這種生活更為完美,那恐怕不論在過去,或是在行將來到的無數年代中,都不會碰到的。這一種有益的改變,耶穌基督即是其第一成因,而同時又是其終極目的;因為一切均從他而來,所以一切均當以他為最後的歸依。當人類憑藉福音的照明,漸漸認識了聖神的化身和人類的贖罪之時,作為神的和作為人的耶穌基督的生命,即深入於每一個種族和民族之中,使它們浸透了他的信仰,他的誡條,他的法律。

歸依基督的生活
現在,如果社會需要治療,那就除了回返到天主教生活和天主教制度以外,並沒有別的方法可想。當一個社會瀕於毀滅之時,對那些想要使之復興的人們,真正的忠告應該是要他們使社會恢復到它所自出的原則上去;因為,一個團體的目標和完美,即在於達到它所因以形成的原有理想,它的作為,應該由它所從而產生的原有目標,來推動,來指導。所以,社會離開它最初的創立動機,那是一種病症;回復到最初創立動機,便可說是痊癒,這個話,無論應用在國家身上,或是應用在公民之中以勞動維持生活的那一部分人(他們在公民中自佔最大多數)身上,都確是絕對的真理。

教會體諒現世福利
(二三)可是我們亦千萬不要以為,教會是完全祇關心它的兒女們的精神方面的事情,因而忽略了他們目前的塵世的利益。教會的願望,舉例說,是要窮人都能擺脫貧窮和不幸,都能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教會並且為了這個而努力著。它號召人們重視美德,並且督促他們去實行。正憑著這件事,它就把救貧的工作大大的推進了一步,天主教的道德,如果能夠適當的完全的實行,它就能夠自然而然的造成俗世的繁榮,因為它應該受到天主的賜福,而一切的福都應該從天主得來。它能夠有力限制佔有的欲望和享樂的欲望──這一對孿生的災禍,它們常常會使沒有自制力的人縱然在富裕中亦變得貧困起來【註廿二】;它能夠使人們拿經濟的辦法來填補貨財的短缺,教導他們要自安於貧困的生活,保障他們不去接觸種種的惡行,那惡行不僅可以把小小的收入化光,同時還會把巨大的財富也化光,把許多可觀的遺產都蕩盡的。

教會直接救濟貧苦
(二四)並且,教會還直接的去調整窮人的利益,它著手並繼續進行著許許多多在它認為於救貧有極大效力的工作。在這一方面,它又是時常能獲得成功的,甚至因而逼得它的敵人也祇好說出些讚美的話來。早期的天主教友常有一種強烈的友愛熱情,其中景況較好的分子,往往把自己的所有都化光,用來救濟他們的教友;因此『在他們中間並沒有人感到缺乏。』【註廿三】當時的六品神級(編按:即執事),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置的,他們從宗徒所受到的職務,就是每天分配布施;同時宗徒保祿雖然負擔著管理一切教會的重任,他卻仍能毫不怠惰的走上辛苦的行程,以便將信徒們捐款送去給貧窮的天主教友。德都良奴斯(編按:戴都良)(Tertallian)把這種天主教徒在集會時自動拿出的捐款,稱之為『虔信之存款』;因為,且引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這筆捐款是用於『贍養貧窮者,埋葬他們,支持沒有錢且又失去了父母的男女兒童,供給老者,並資助翻了船獲救的人們。』【註廿四】

濟貧基金
這樣,就慢慢的積成了一筆救濟基金,教會是如此謹慎留意的保管著它,把它當做一分窮人的遺產。為要使窮人免於乞食的恥辱,貧富兩階級的人所共同的母親,又努力集合了一筆資金,用以救助貧困者。教會在各處地方都鼓動著慈善的熱情,並且設立了教友會及其它許多有用的機關,專做救濟施捨的工作,務使任何種類的苦痛,都不致無人顧問,都能夠獲得救助。

基督愛德無可代替
在目前,還有許多人像古時異教徒一樣的責難著,說是教會不應該做這種優良的慈善事業。他們主張用一種國家所組織的救濟制度來替代它。但是,無論用甚麼人定的方法,都決不能替代天主教的慈愛之虔誠與自我犧牲精神的。慈愛作為一種美德,原本就應該屬於教會;因為美德如果不是從耶穌基督的聖心得來,那就不成其為美德;並且凡是背棄教會的人,也就不能跟基督接近。

普遍合作
(二五)但這也是無疑的,為要達到我們在這所提出的目標,不僅是教會,就連其它一切的人力,也都應該同樣的參加。凡是關心這問題的人,都必須合成一條心,必須一致的行動。在這個問題上,就像在統管世界萬物的公理上一樣,結果是必須所有的原因共同發生作用,那纔會顯現出來。

國家方面
現在,且讓我們來考察一下,在救貧工作這一方面,國家究竟應該擔負怎樣的任務,我們所謂國家,意思並不是指目前在這個或那個民族中實際存在著的某種獨特形態的政府,而是指正確意義的國家;那就是指這麼一種政府,它的組織法是合乎正當理性和自然法則的,同時又是合乎我們在『天主教國家組織法』那一通告諭所曾解釋過的神聖智慧之指示的。

國家何以繁榮
(二六)所以,國家統治者的第一個責任,就是要保證法律和制度,公家社會的一般性質和行政等等,都必須能夠自然而然的造成公家的富裕和私人的繁榮。這便是賢良政治的正當任務。又是國家首領的主要工作。且說,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繁榮興盛,其主要的憑藉,便是道德,有規律的家庭生活,對宗教和正義的尊重,公共負擔的減輕以及平均分配,藝術和貿易的發展,土地的豐收,──以及其它能使公民變得更善良更快樂的一切。所以,統治者的權力應該辦到使國中的一切人等都得到好處,而在這中間,尤應把貧苦者的利益提高到最高程度;這原是他的職分所當然,決不會受到係基於某種不良學說的嫌疑的──因為公家團體的責任,即在於為大眾圖謀利益。國家公法替勞動階級所做的事情愈多,那麼找尋某種特殊辦法來救濟他們的需要便愈少了。不過此外卻還有一種深一層的考慮,不能輕易忽略過去。

分配的正義
(二七)在國家看來,一切人等無分尊卑,他們的利益都是同等的。窮人也跟富人一樣的是民族社會的參加份子;他們是真正的構成部分,是活的部分,這些部分經過家庭造成了那活動的機體;至於他們還佔絕對大多數這些話,就更不消說得。忽略一部分的公民而偏袒另一部分,那是不合理的事;所以,公家行政實必須適當而熱心的圖謀工人階級的幸福和安慰,否則,那個規定人人應得其所值的公理,就算是被違犯了。我們且引一句聖多瑪斯阿奎納斯的名言︰『部份與整體在某種意義上可說是同一的,所以部分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要求屬於整體的東西。』【註廿五】那些願意為人民盡力的統治者。他們的許多種重要責任之中,其第一個首要的責任便是行動應該絕對公道──這種公道是稱為分配性的(Distributive)──即對每一個階級都公道。

大力不同
但是,雖說所有的公民都絕無例外的能夠,並且應該,有所貢獻於個人自身也會從而分得莫大好處的公共福利,我們卻不要以為每一個人的貢獻都能取同一方式,且達到同等程度。政府形式無論作著怎樣的改動,一國之中卻始終不會沒有差異和不平等的情形。如果沒有這種情形,社會就不能存在,或者可說就成為不能想像的。其中必須有若干人來獻身於公家社會,他們製定法律,他們施行政令,他們的辦法與權力都在和平時管理著國家,在戰爭時又保衛著它。這樣的人,在國中顯然佔著最高的地位,並且應該受到最高的尊敬,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最近且最有效的接觸到社會之一般福利的。至於那一些在某一種職務或行業中工作的人,卻並不能像這樣的增進公家福利;可是他們的確也用一種重要方式使民族受到利益,不過沒有那麼直接而已。我們曾經堅持著說,社會的目的既在於使人們變得更善,所以社會所能具有的主要的善,便是美德。

國家賴勞動者富足
可是,在一切組織良好的國家之中,還有一件絕對重要的事情,那便是要供給肉體所使用的外在的財貨,『這種財貨的使用,實為善良作為所必需。』【註廿六】說到物資財富的供給,則窮人的勞動──在土地的耕種上,在各種行業的工作上,他們技術的運用,他們體力的使用──便最為有功且又決不可少。真的,他們在這方面的合作是如此重要,我們竟可以確定的說,國家所以能富足,是完全靠著工人的勞力。

注意勞苦大眾
所以,公道便要求公家行政應對勞苦大眾的福利嚴密的注意,這樣,那些對於公家利益作了如此大的貢獻的人,他們自己也可以分得自己所創造的好處──應該使他們有房子住,有衣服穿,能夠支持生活,因而使他們感到生存沒有那麼艱苦,沒有那麼難於忍受。接著就可以說,凡是顯得可以促進工人權利的事情,都應該受到認真的考慮。我們切不要害怕,以為這一種關心會損害了其它種利益;正相反,這一定是對大家都有好處的;因為,社會所特別倚仗的那些人倘能免於貧困,那當然是對公家有利的事。

全體與部分並重
(二八)我們已經說過,國家不應該把個人或家庭併吞了去;這二者都應該被容許自由而無阻礙的行動,祇要其行動跟公家的幸福和旁人的利益不相衝突就好。可是,統治者們卻應該著意的保障社會及其一切部分。為什麼要保障社會?因為社會的保全,乃是最高權力的極重要職務,所以公家的安寧就不僅是第一條法律,同時還是政府的整個存在理由。為什麼要保障社會的一切部分?因為哲學和福音都同樣的認定了一個原則,以為國家行政的目標,不應該是統治者的利益,而應該是他所統治的人們的幸福。權力的賜予乃是從天主得來,它可以說是分得了一切權威中最高的權威;它的行使,就應該像天主的權力的行使一樣──要有一種慈父式的關切,不但注意到整個,同時還要深入於瑣屑的事情。
凡是碰到任何一個階級的一般利益受到損害,或是受到威脅的時候,公家權力就應該出來解決這種不良情形,因為除此之外,就無法解決了。

應保障的利益
(二九)現在且說,公家的利益,同時也是私人的利益,究竟包含些什麼呢?是這些事情︰和平與良好秩序應該維持;家庭生活應該遵照了天主的法律和自然的法律繼續下去;一種高級的道德標準應該普遍於公家及私人生活;正義的神聖應該被尊重;任何人如損害了別人都應該受罰;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應該長得強壯而結實,到必要時能夠擔當防衛國家的任務。如果由於罷工或是工人們的其它聯合行動,以致公共和平陷於被擾亂的迫切危險;如果勞動階級的處境使得他們的家庭生活之密結有鬆弛的現象;如果由於工人們沒有時間和機會去作虔信的工作,以致宗教蒙到不利;如果由於男女的混雜或其它種種不良狀態,以致工作場中的道德標準受到危害;如果僱主用不公道的辦法使工人做過多的工作,或是用種種跟他們作為人類的尊嚴不相合的手段來使他們受到屈辱;如果過度的勞動或與性別年齡不適宜的工作損害了健康──在這些場合,那就毫無問題的可以在某種限度以內請求法律來幫助,來施行其權力。這所謂限度,是應該由那個請求法律干涉的事件之性質來決定的──原則是這樣︰除了不良情形的補救和危機的解除之外,法律不應該做得過分,不應該再走遠一步。

著重保護貧苦
權利無論在什麼地方發現,都應該被虔誠的尊重;公家權力有一種責任,應該阻制並責罰損害他人權利的行為,應該保障每一個人自己的所有。並且,既提起了保衛個人權利的問題,我們更應進一步說,貧苦無助的人實應受到特殊的關切。有錢的人有許多方法可以保衛他們自己,比較不甚需要國家來幫助︰那些生活困苦的人們,卻沒有什麼自己的辦法可以依靠,所以他們主要須依靠國家加以援手。為了這個理由,所以那些靠工資渡日的人──他們當然是最薄弱,最感缺乏的──就應該受到公家特別的關心和保護。

保障合法所有
(三○)可是,在卻這應該把一兩項最重要小節目,提出來明白的說一說。
我們必須牢記在心,應該爭取的主要事情,便是用合法的行動和政策來保障私有財產。在大家貪得無厭的今日,最重要的事情,便是使眾人都不越出其義務的範圍︰因為,我們雖然說任何人都可以努力改善自己的景況,但無論公道或是公共福利,這二者卻都不允許任何人奪取別人的所有,同時也不允許人們拿無用而可笑的平等這些話做藉口,以侵佔別人的財產。這是最為確實的,以做工為活的人們之中,有極大多數都寧願用正當的勞動來改善他們自己的生活,而不願採取損害別人的辦法。但仍有不少的人,沉迷於不良的主義,迫切的想像革命性的改動,而這些人的最大目的,便是要引起騷亂。實施一種暴力的政策。國家當局自應出而干預,設法限制這些搗亂份子,以便保護工人,使之不受到煽動技術的欺騙,又保障合法的所有人,使之不受到侵奪。

消滅糾紛原因
(三一)當工人們採取罷工為手段的時候,那常常是因為勞動時間太長了,或是工作太重了;或是因為他們覺得他們的工資太少了。這種常見的不幸事件,自應由公家的補救辦法來加以消除;因為這種勞動的痲痺,不僅會影響到僱主和他們的工人,同時對於商業,對於公家的一般福利,都是極端有害的︰不僅如此,在罷工之時,暴力和混亂往往近在眉睫,公眾和平因而受到威脅,也是時常發生的事情。法律應該事先有所準備,使這一類的糾紛無從發生;法律應該及時運用其勢力和權威,以消滅會造成僱主與其所僱用者之間的衝突的各種原因。

勞工最寶貴的資財
(三二)但是,如果我們說,財產的所有人應該獲得保障,那我們同時就須說,工人也可以有財產和所有,他們在這方面也應該獲得保障。第一,工人們有他們精神和心靈方面的利益。塵世的生活,無論它本身是如何的好,如何的要得。但總不是人之所以被創造的最後目的;人生不過是一種辦法,是一種手段,可以用達到並實踐那種構成了整個靈魂生活的真理和善良。倣傚著天主的形象而被創造出來的,乃是靈魂;人的無上權威亦是存在於這個靈魂之中,人類是被命令著,可以憑藉這種權威,來統治一切在他之下的生物,並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整個的陸地和海洋,『充滿了大地並征服它;統治海的遊魚以及空中的飛鳥,以及大地之上一切活的東西。』【註廿七】就這方面說,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其中並沒有富與貧,主人與僕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分別,『因為在一切之上的主是同一的。』【註廿八】任何人如果侵犯了連天主也是那麼尊重的人格尊嚴,如果阻攔了別人去過作為天堂永恆生活之準備的高級生活,那就一定要受到責罰。不僅如此,在這方面,一個人甚至對自己都沒有權力。他沒有權力可以用某種辦法來毀棄他之所以存在的目的;他不能使自己在靈魂上成為奴隸;因為這裡所說的,並不是人自身的權利,而是最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天主的權利。

休假與宗教實踐
從這,就引伸到瞻禮日和某種節日有停止工作和勞動的責任。這種停工,我們不能僅僅認為是閒暇;更不能像許多人所期望的那樣,把它認為是一個花費金錢和過放浪生活的機會,這原是宗教所奉為神聖的停工。安息再加上宗教的儀節;就可以使人暫時忘記了日常生活的事務,把他的思想移轉到永恆的事物,以及他所完全得諸於那永久神明的信仰上去。瞻禮日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和動機,主要是在於此;這是一種載於古經上的天主的偉大法律所認可了的休息;『你要記得虔誠的安息日。』【註廿九】這又是由天主所教給人類的,因為他在創造人類之後,自己也作著神秘的『安息』,『在第七天上,他放下他所做的一切工作而安息了。』【註三十】

勞動過度
(三三)我們現在且回過來說一說身外的俗世的事情,這些事情中最應注意的,便是要保護勞苦的工人,不受到貪得的投機家之殘酷的剝削,因為這些投機家往往會利用人類做工具來掙錢。用過度的勞動來把人們磨折著,以致僵化了他們的心靈,損壞了他們的身體,這不僅是不公道,而且是非人道的。人的能力,像他的一般性質一樣,也有一個限度,他們不能超越到這個限度之外去。他們的體力固然可以因使用和練習而發展,而增加,但有一個條件,即必須有適當的間隔和正常的休息。因此,日常勞動應該有一個調節,不能延長到體力所能允許的以上的時間去。休息的數次應該如何多,休息的時間應該如何長,這要看工作的性質,時間和地點的條件,以及工人的健康和體力而定。那些在礦場,在石坑,在地殼面工作的人們,應該有較短的工作時間,因為他們的勞動是比較繁重,且比較容易損害健康。再一層,一年中的季節也是應該考慮在內的,因為某一種勞動在某一個時節是輕易,而在另一個時節卻變得不能忍受或非常困難,也是時常發生的事情。最後還有一點,強壯的男子所適宜的工作,若求諸於婦女或兒童,那就不一定合理了。

女工與童工
至於說到兒童,我們應該極端留意著,在他們心身二者尚未充分成熟之前,千萬不要把他們放到作場和工廠去。因為,正如暴風雨的氣候會損壞春天的蓓蕾一樣,太早的人生困苦工作的經驗也會敗傷一個孩子的能力,打破他一切青春的希望,並使任何真正的教育都成為不可能,又一層,婦女又是不適宜於某一些職務的︰因為女子從天性上說就應該做家庭的工作,專從事家庭工作,不但可以保持她們的貞,同時還能增進孩子們的善良教養和家庭的舒適生活。

靈魂與身體的休息
我們可以定下這麼一個一般原則,一個工人應該有與他的體力消耗成正比例的閒暇和休息,因為體力的消耗必須由停止工作來加以補充。
在僱主與工人之間所訂立的一切契約之中,差不多總有這麼一個條件,或則明白說出,或則雙方默認著,這條件便是,應容許有靈魂和身體的正常休息。如果契約中有跟這不同的規定,那就違反正義和公道了;因為,放棄一個人對於天主以及對於他自己的責任,這無論在要求者的方面或是在允許者的方面,都決不能說是合乎正義與公道的。

自由主義的工資論
(三四)現在我們要說到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了,關於這個問題,如果要避免兩極端的辦法,那就必須先有一種絕對正確的觀念。人們對我們說,工資是由雙方的自由同意來決定的;所以,僱主祇要付出了雙方所同意的數目,他就算盡了他的責任,再不能有更進一步的義務。據人們說,不公道的事情祇有在一種場合會發生,那就是僱主拒絕支付整個的工資,或是工人不肯完成他所擔任的工作;當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國家應該出而干涉,務使雙方俱能獲得其所應得的,但是在其它的場合,國家就不應顧問(編按:應是「不應過問」)。

勞動的個人性與必要性
這一種的推理法,在一個心地公正的人看來,決不能算是令人心服的,因為它把許多重要的應考慮點都完全沒有顧到。勞動的目的,就是要靠自己的辛苦來獲得生活所必要的特別是生存所必要的東西。『你將憑著你額上的汗水以掙得你的麵包。』【註卅一】所以,一個人的勞動有兩種特點或性質。第一,勞動是個人的,因為個人的力量係屬於使用這力量的個人,他所以使用這力量,所以願意給予這力量,就是為了他個人的利益,第二,一個人的勞動又是必要的,因為如果沒有勞動的結束,人就不能生活;自我保存乃是一條自然律,要違反自然律,當然是錯誤的。我們且說,如果我們祇就勞動是個人的這個意義來考察勞動,那麼,一個工人就無疑有權利可以接受任何標準的工資;因為,正如他可以自由的工作或不工作一樣,他也可以自由的接受較小的報酬,或甚至完全不取報酬。但這祇是一種抽象的假定;工人的勞動不僅是他個人的所屬,同時還是必要的;這就使問題完全改變了。生命之保存乃是每一個人和一切人的不可擺脫的義務,不能保存生命,實是一種罪惡。接著我們就可以說,任何人都有一種獲得為生存所必要的東西權利︰窮苦的人為要獲得這些東西,就非依靠勞動和工資不可。

合法工資
我們姑且說,照通列,工人和僱主可以作自由的協定,特別是對於工資可以作自由的協定;可是,有一條自然律卻比人與人之間的任何合約都更為重要,更為年代悠久,這條自然律便是,報酬必須能使工資獲得者足夠維持其合理而節約的安適生活。如果為情勢所迫,或由於害怕更大的困難,工人因為僱主或包頭不肯多給,而祇好接受吃虧的條件,在這場合,他實成了強力或不公道之犧牲者。

團體與食宿
可是,在這些問題上,以及跟這類似的問題上,例如,各種行業的工作時間,工廠和作場所應注意的衛生設備等等,如果想要替代國家的不適當的干涉,特別是在這個環境、地點和時間有如此重大區別的場合,我們實宜求助於各種的勞工團體或寄宿舍(這些組織我們以後就要談到),或是用其他方法,來保障工人的利益,而國家則應對這些辦法加以贊同與保護。

最低工資標準
(三五)如果一個工人的工資足夠使他維持他自己、他的妻、和他的孩子們的合理的安適生活,又如果他是一個聰明人,那麼他就會毫不困難的學到經濟;他可以把開支省下一些,漸漸貯蓄起一筆小小的財產來︰自然和理性二者都會催促他這麼做。我們已經看到,如果不把私有財產應該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這一點當做一個原則,那麼,嚴重的勞工問題就永遠沒有法子解決。所以,法律應該庇護所有權,它的政策應該儘可能的誘導許多人去成為所有者。

現代社會階級
從這上面可以得到許多良好的結果。第一,財產一定會分配較為平均一點。因為公共生活的變動之結果,已把社會分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等級。一方面是掌握著大權的一群,因為他們同時也掌握著財富;他們把所有的勞力和所有的商業都抓在自己所;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目標而操縱著一切供給的泉源︰而他們在國家的議會又有強大的代表勢力。另一方面,則又有貧乏而無力的一群,因頓而受苦,時常在那作騷動的準備。

勞動者有產的利益
如果工人獲得鼓勵能夠有分到一部分土地的希望,其結果一定會使巨大的財富和嚴重的貧乏這二者間的裂口漸漸彌補起來,而兩個等級的人也可以漸漸接近起來。另一個效果便是土地所產生的果實將變得更加豐富。一個人在自己的東西上面工作,他一定會工作得更勤力,更情願一點,不但如此,他們還會變得愛好那片土地,因為那土地為報答他們的體力勞動,不但產生了可以吃的食糧,同時還產生了別的許多好東西,以供給他們自己和他們所親愛的人。這是很顯然的,這樣一種自願勞動的精神,會如何的增加了土地的生產和社會的財富。至於第三種利益,則是從這生出來的︰人們將不願離開他出世的國土;因為如果自己的國土能夠供給一種相當快樂的生活所必需的一切,那就誰也不肯離開自己的家鄉到異鄉去了。

公平捐稅
可是,這三種重要利益如果要能獲得,卻必須有一個條件,即一個人的錢財決不能被過分的捐稅所吸盡抽乾。這一種私有財產的權利,乃是從自然得來,並非是從人得來的;國家祇有權力可以為了大眾的福利而節制私產的用途,卻絕對沒有權力把它完全廢掉。所以,如果國家用捐稅的名義,徵收私人財產到適當程度以上,那就是一件不公道而且殘酷的事。

慈善團體
(三六)第一,僱主和工人們自己也可以共同解決我們這所討論的問題,他們可以創立一些機關和團體,給予貧困的人以適當的援助,並使兩個階級的人變得漸漸接近起來。這些機關和團體我們可以略舉如下︰互助團體,個人所創立的各種基金,用以在發生劇變、疾病、或死亡的時候救濟工人或他的孤兒寡婦;此外還有種種所謂慈善機關,即一些照料男女兒童、青年、並且也可以照料成人的特殊組織。

勞工團體
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各種工人的團體,因為這些團體,事實上是把其餘一切組織都包含在內了。歷史可以證明,在過去,工匠的行會會造成了如何良好的結果。它們不僅為工人們爭得許多利益,同時對於技術的進步亦有不小的幫助,這是可以由許多傳流至今日的紀念碑來證實了的。工人團體應該適應於我們所在生活的這個時代之各種要求──在這個時代,教育是更為重要,習慣是更為歧異,而日常生活的必需卻又更為繁多了。我們知道,現在事實上已經有不少這種性質的團體存在,有的祇包含工人,有的則由工人和僱主聯合組織,這是令人心慰的事,但是我們還極希望這些團體能夠增加起來,並且變得更有效力。我們說起這些團體,已經不祇一次了;但在這再解釋一下它們是如何的必要,指明它們的存在是出於自身的權利,並進而研究它們的組織和工作,也是件極好的事。

結社理由
(三七)一個人既經驗到一己的薄弱無能,他就會設法從外界求得幫助,我們在聖經可以看到這樣的話︰『兩個人合在一起,是比一個人單獨要好一些,因為他們有因聯合而發生的利益。如果其中有一人倒下了,他可以由另一人來扶持。孤單的人是可悲的,因為如果他倒下了,就沒有人可以把他扶起了。』【註卅二】同時又說︰『兄弟如果能互相幫助,那就係一座堅固的城。』【註卅三】人個之結成各種公家社會,即是出於這種自然的衝動;這衝動又會使他們聯合起來,造成各種的公民團體,這些團體,若就社會這字樣的完備意義說,誠然不能說即是社會,但它們卻的確也是社會。

公共組織和私人團體
這些較小的社會,與構成國家社會相比較,當然有許多區別,因為它們的直接目的和目標是不同的。公家社會是為了大眾福利而存在,它關心的是一切人等的一般利益,個人利益則祇有其適當而相稱的地位而已。所以,它是稱為公共社會,因為,正如聖多瑪斯阿奎納斯所說,以它為手段,『人們在組成一個國家時就能互相溝通。』【註卅四】但是那些在國家的胸懷組成的各種社會,卻是叫做私人的,而且這稱法非常正確,因為他們直接目的,便是在圖謀這些團體的私家利益。聖多瑪斯又說︰『所謂私人社會,即是為了私人進行私人事業這目的而形成的社會;譬如有兩三個人合起夥來,準備同做一種買賣。』【註卅五】

私人結社的天賦權
(三八)所以,特殊的社會雖然是存在於國家之中,而且每一個社會都是國家的一部分,可是國家卻決不能把這樣的社會禁止的。因為加入一個『社會』,乃是人的自然權利,國家應該保護自然權利,決不能加以毀壞;如果國家禁止它的公民組織團體,它就跟它自身的存在原則相矛盾了;因為,無論私人團體或國家,都是由於這同一個原則而存在的,這原則便是,人類有度社會生活的自然傾向。

有害的組織
無疑的,法律有時也有權力可以出而干涉禁止某一些團體;例如當人們聯合起來,做一種顯然是不好的不公正的,或對國家是危險的事情之時,法律就可以干涉。在這場合,公家當局就可以禁止這些團體的形成,如果已經存在,亦可以把它們解散。但是國家應在各方面都小心著,不要侵犯了個人的權利,也不要在公共福利的藉口下作種種不合理的限制。因為法律祇有在跟正當理性相符合,因此也跟天主的永久法律相符合的時候,那纔能生效。【註卅六】

宗教團體
(三九)在這,我們又可以記起由教會的權威,以及天主教人民的虔信產生出來的各種教友會,各種社團,和各種宗教修會。每一個民族直到現在為止的歷史,都能證明這些團體曾替人類做了些什麼事。僅僅根據理性,我們就可以毫無疑義的說︰這些社團,因為它們的目的是完全無疪的,所以獲得了自然法則的認可。就它們的宗教性方面來說,它們也可以正當的要求祇對教會負責。因此,國家的行政官吏實並沒有統轄這些團體的權力,同時也不能要求分得它們的管理權;反之,國家卻負有責任,應該尊重它們,愛護它們,而到必要的時候還應該保護它們,使之不受到攻擊。

宗教團體的迫害
可是國家所採取的卻不是這樣的辦法,特別是在我們今日︰這實是一件極顯著的事。在許多地方,國家已對這些團體施行了暴力手段,對它們做了許多不公道的事;它把它們放到公民法律約束之下去,取消了它們作為合作團體的權利,又侵佔了它們的財產。對於這項財產,教會實具有它的權利,社團中的每一分子也都具有他或她的權利,此外還有那些創辦它們,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向它們捐款的人們權利,還有那些受到它們的恩惠和幫助人們的權利。所以我們在這不得不抱憾的說,這種侵佔實是不公道而且會造成許多不良結果的;我們這樣說,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因為正在法律宣佈人人都有集會自由的時候,我們卻看見各種天主教團體,無論它是如何的和平而有用,也都被人用種種方法來阻擋著,而那些所抱宗旨既對宗教有害,同時又對國家危險的人們,卻真正獲得了最大限度的自由。

虛偽的勞工組織
(四○)各種各樣的集會,特別是工人的集會,現在是比從前更常見了。關於這些集會的大多數,我們現在無須去追究它們是從那產生出來的,它們的目標是什麼,或它們用的手段是什麼。但是有許多證據可以證明,其中有不少團體,是掌握在一些看不見的首領們手中,而其所推行的主張,卻是跟天主教義和公共福利絕不相合的︰它們在盡其所能的想要掌握全部的勞工,逼迫工人們非加入不可,否則便有挨餓之虞。在這種情況之下,信天主教的工人便祇有兩條路可走;一條路是加入那些會使自己的宗教受到危害的團體,另一條路便是自己組織起團體來,把自己人的力量結合在一起,勇敢的擺脫那不公道且又不可忍受的壓迫之桎梏。凡是不願意使他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受到莫大危害的人都會不遲疑的說,無論如何,總是應該走前面所說的第二條路。

勞動界的公教團體
(四一)那些公教教友真是值得讚美的,而且這樣的人也不在少數,他們瞭解時代所需要的是什麼,乃使盡種種的嘗試和實驗,以努力改善工人階級的狀況,而同時又絕對不犧牲一點我們所抱的主張。他們已把工人運動擔任了起來,並曾努力使家庭和個人二者都變得比以前生活較好;他們還把公道的精神散佈到僱主與僱工之間的相互關係中去;使義務的信念和福音的規律常常顯現於兩個階級的眼前──而那個福音,因反覆指示著自制的美德、所以能使人們不超越溫良的範圍,並且可以使各種不同的利益以及組成國家的各階級達到和諧之境。我們看到有許多重要人物,都為了這個目的,在那集會討論,在那推進聯合行動,在那做種種實際的工作。

輔助勞動團體
另有一些人,則在那努力使各種各樣的工人聯合起來,結成團體,並用忠告和實力幫助他們,使他們能獲得正當而有利的工作,至於那些主教們,則又極心願的貢獻他們的善意和支持;在這些主教們幫助和領導之下,有許多神職界的人,無論隸修會的或不隸修會的,都在那為了這些團體中的分子之精神及心靈的利益而勤苦的工作。此外還有不少頗有家財的公教教友,他們也願意跟以薪工度日的人同其命運,化費大量的金錢,用以創辦並廣泛的傳播各種福利及保險社團,憑著這些社團,工人們從他們的勞動,就毫無困難的不僅可以獲得許多目前的利益,同時還可以獲得未來的公平扶持的保證。這種多方面的積極活動,究竟使一般社會獲得了如何大的利益,這已經是眾人咸知的事,無需我們在這多說。我們在這面發現了未來的最值得寶貴的希望之根基,祇要我們所說的那些團體能夠繼續生長而發展,並且能夠好好的管理。國家儘可以留著這些為了行使自身權力而結合起來的公民社團;但是國家卻不能去干預它們的事業組織,因為一切事物之活動與生命,全要倚仗它自身內部的靈魂,和如果從外面伸進一隻手來把它掌握住,它就會被殺死。

工會權利目的
(四二)一個團體的工作的進行,如果要能夠具有意志的統一和行動的協調,它的組織與管理必須是穩固而又聰明的。所有這樣的社團,如果可以自由存在,它們就有更進一步的權力,可以自由採用最適宜於達到它們的目的規則和組織法。關於組織這個問題,我們知道要在這詳細討論,乃是不可能的事︰它將因民族的特性,因實行和經驗,因所做工作的性質和範圍,因各種行業和機關的規模,又因其他許多事實和時間上的條件隨時隨地可以不同,而這許多條件,都必須逐一仔細的衡量過。扼要的說,我們可以定下這麼一條一般而永久的法則︰工人團體的組織法與管理法,應該要能夠供給最好的,最適宜的手段,以達到原定的目的,這目的便是,要能夠幫助每一個個別分子,無論在身體方面,心靈方面,或財產方面,都將其景況改善到最高限度。

關於信仰道德
這是極明白的,這些團體必須對道德和信仰作特殊而主要的注意;它們的內部紀律,亦必須由這一種的注意來指導著;要不然的話,它們就會把自身的特性完全失去,變得比那些完全不顧到宗教的社團好不了多少。一個工人縱然因一個團體而獲得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但同時卻因為缺乏精神的食糧而使他的靈魂受到危險,這在他又有什麼好處呢?『一個人縱然得到了整個世界,但同時卻失去了他自己的靈魂,這在他又有什麼利益呢?』【註卅七】

首先追求天主
這一層正如我們的主所教訓的那樣,乃是使天主教的團體跟教外的團體有所區別的性質或特徵。『這一切東西都是外教人所在追求的。……你卻應該首先追求天主的天國和它的正義,而你便會隨帶的獲得了這一切東西。』【註卅八】所以,我們的那些社團便應該首先把眼光對住天主;宗教的教訓,在這些社團面應該有一個最重要的地位,應該對每一個人都仔細的指示著說,他對於天主的責任是什麼,他應該相信些什麼,應該希望些什麼,應該怎樣求得他的超昇;人人應該受到警戒,都應該有一種特殊的定力來防範,不要被錯誤的意見和虛偽的教訓所影響。工人應該被催促,被引導去信天主,去切切實實的盡宗教的義務,其中重要的便是瞻禮日或聖節日的遵守不渝。他們應該漸漸懂得去尊敬,去愛聖教會,因為她是我們大家所共同的母親;要服從教會的誡律,要時常去參預教會的聖事,因為這些聖事便是天主所規定的,藉以獲得罪孽的寬恕以及渡過一種神聖生活的方式。

工會經營對象
(四三)組織的基礎既已安放在宗教上面,我們第二步就應進而決定團體各分子相互間的關係,這樣纔能使他們協調的在一起生活,並能一起走上繁榮與成功之路。社團之職務與權限的分配,必須為社團本身的利益著想,其分配的方式,務使能做到不讓等級或地位影響到大眾的一致和善意這地步。職員的委派應該非常的謹慎和留意,每一個人的職守亦必須仔仔細細的規定著;這樣,纔能使每一個分子都不致受到虧待。公共的經費必須要管理得絕對誠實,務使每一個分子都能按照其需要的比例獲得其應得的幫助。僱主的權利和義務,與僱工的權利和義務,這二者間的關係應該極周密的顧慮到。如果有一個僱主或是一個僱工覺得自己吃了虧,在這場合,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由社團本身面的一些誠實而能幹的人,來組織一個委員會,並由社團的章程規定著,叫這委員會擔負起解決紛爭的責任來。一個社團所應做的事情中,還得包含下述的種種工作︰要在任何時候或季節都能準備好可以繼續供給勞力︰要籌募一筆經費,使參加分子不僅在發生偶然事件的場合,同時在疾病時,在年老時,及遭逢不幸時,也都能獲得必要的幫助。

公教工會力量
這種規律和限制,如果任何人都心甘情願的服從,那就可以充分的保證窮人們的良好生活;同時,這種公教教友的互助團體,也無疑對於國家的繁榮會有重大效果。從過去的情形來推測將來,並不是一件魯莽的事。時代誠然在互相交替,但是這一個世紀的事件,往往會非常出奇的跟另一個世紀相像;因為這些事件都是由天主的權力在指導著,而天主之統治歷史行程又是跟他在創造人物時的意志相合的。我們知道當教會剛創立時的那些天主教徒,其中大多數都是靠行乞或勞力而生活的,這一層頗成為口實,使人對教會有所責難。可是,那些天主教徒雖然自己並沒有財富和勢力,而到最後,卻終於能夠傅得了有財富的人的照顧,和有勢力的人的善意。他們證明自己是辛苦的,勤勞的,和平的,是公正的人,特別重要是富於友愛精神的人。在這麼一種生活和這麼一種榜樣之前,偏見消滅了,惡意的舌頭也沉默了,古時那些騙人的迷信傳統,便一點一點的讓位給天主教的真理。

公教工會目的
(四四)在今日,勞動階級的生活,已成了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這問題之須要獲得正當而合理的解決,亦成了一國中各階級的人所最為關心的事。但是,信仰天主教的工人要恰當的解決這個問題,卻是容易的,祇要他們能結成團體,挑選聰明的指導人,並追隨他們的上輩所走過的路徑走去就成,因為他們上輩所走的路,無論對於他們自己或對於公家,都曾有過莫大的利益。誠然,偏見是有力的,對金錢的愛好也是有力的;但是,祇要正義和公道的感覺並沒有被心靈的墮落所完全泯滅,那麼,祇要與天主教徒同樣是大類,他們定能漸漸的看到那些天主教徒是如此的辛勤又如此的溫良,在誠懇與私利二者間一定是選擇誠懇,在責任的神聖與其它一切考慮二者間,又一定是寧取責任而捨棄其他的。

公教工會宗徒
我們現在所說的這辦法還會造成另一個重大的利益,以後將更有希望和可能,可以使一些完全放棄了信仰,或是生活方面跟教會的戒律相違反的工人們,從新恢復了他們的責任感。在大多數的場合,這些人都已感到被空洞的允諾所愚弄,被虛偽的外表所欺騙。他們所能見到的,就祇有他們那些貪得的僱主常用最大的非人道手段來對待他們,除了靠他們的工作所掙得的利潤之外,就什麼事情也不顧到他們;如果他們也加入了一個團體,那麼,他們所加入的團體中,大概總存在著一種內部的鬥爭,而並不見有仁慈和博愛,因為凡是不順從的及非宗教的貧苦生活,總不免要隨件著內部鬥爭的。他們既已身心交瘁,其中應有幾多人會極樂意於把自己從這種痛苦的奴役中解放出來呵!但是人類的自尊,或飢餓的恐懼,卻使他們不敢採取這個辦法。對於這樣的人,公教的社團便也有其不可勝計的貢獻,可以幫助他們解除困難,邀請他們加入合作,把悔過的人迎接到一個他們可以安然信託的蔭蔽處來。

全體合作
(四五)可敬的神昆們,現在,我們已經清楚的告訴了你們,這一個最困難的問題應該由那一些人來解決,應該憑藉什麼手段來解決。每一個人都應該去著手從事他分內所應做的工作,而且要立刻就著手,否則,這種不良的現象目前已經如此普遍了,若再拖延,便會變得絕對無可救藥。統治國家的人,應該利用國家的法律和制度;身為僱主及富有的人,應該記得他們的責任;窮苦的人,他們的利益誠然受到危害,卻仍應該作合法而正當的努力,因為,正如我們在開始時就說過的那樣,祇有宗教可以把這種罪惡連根拔除,所以任何人都應該知道最必要的第一件事情,便是要回到真正的天主教來,如果沒有天主教,那就連最聰明的一切計劃和方案,都不會有什麼效力的。

教會
至於說到教會,我們敢於擔保,無論在什麼時候或機會,它的幫助總是不會缺少的;如果它的行動自由愈不受到阻礙,那麼它的干預便愈會產生重大的功效;凡是以維護公共福利為職責的人們,應該把這一點牢記在心纔對。

教士
每一個在聖教會中擔任職務的人,都應該把他的全部心力,把他的全部忍耐力,都投擲到這個鬥爭中去,可敬的神昆們,利用你們的權力和你們的榜樣,就能使他們永不停頓的把天主教生活之合乎福音的理論,催促各階級的人去接受,無論對於高級的人或低級的人(編按:指社會的各階層)都一樣;他們必須使盡一切手段,來為人民圖謀幸福︰最重要的,他們必須在自己的身上涵育愛德精神,並企圖在別人身上引起愛德精神,因為這是一切美德中的主腦。

基督愛德
因為,我們大家所在期待著的愉快結果,主要必須要從愛德精神之充盈泛濫中得來;這是一種真正的天主教愛德精神,它是整個福音書所頒的法律的實踐,它常常願意為了別人的緣故而犧牲它自己,它是人類最可靠的防毒藥,可以抵抗塵世的驕傲和對一己的過份偏愛;保祿宗徒曾描寫過這種愛德精神的性質,以及它們的神聖的姿態,他說︰『愛德是耐性的,是和善的,……並不尋求他自己……受一切的苦……忍耐一切的苦。』【註卅九】

可敬的神昆們,我們以主的名義,把宗徒的祝福,當作天主賜恩的預兆,和我們的愛情的證據,給予你們每一個人,並給予你們統管下的全體神職和教友。

一八九一年五月十四日(編按:應為十五日),就職後第十四年,宣佈於羅馬聖伯多祿堂(編按:大殿)。

【註一】申命紀,五:二一。
【註二】創世紀,一:二八。
【註三】聖多瑪斯,《神學大全》,2a 2a Q. x. art. 12。
【註四】創世紀,三:一七。
【註五】雅各伯書,五:四。
【註六】弟茂得後書,二:二。
【註七】格林多後書,四:一七。
【註八】瑪竇福音,十九:廿三至廿四。
【註九】路加福音,六:廿四至廿五。
【註十】聖多瑪斯,《神學大全》,2a 2a Q. lxvi. art. 2。
【註十一】同上,Q. lxv. art. 2。
【註十二】同上,2a 2a Q. xxxii. art. 6。
【註十三】路加福音,十一:四十一。
【註十四】宗徒大事錄,二十:卅五。
【註十五】瑪竇福音,廿伍:四。
【註十六】聖大額我略,聖經註疏第九章第七節。
【註十七】格林多後書,八:九。
【註十八】瑪爾谷福音,六:三。
【註十九】瑪竇福音,伍:三『神貧的人是有福的。』
【註二十】同上,十一:廿八『凡勞苦而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
【註廿一】羅馬書,八:十七。
【註廿二】『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弟茂德前書,六:一○。
【註廿三】宗徒大事錄,四:卅四。
【註廿四】戴都良,第二護教書,卅九。
【註廿五】聖多瑪斯,《神學大全》,2a 2a Q. lxi. art. 1及2。
【註廿六】聖多瑪斯,《論領袖的統治》,I,十五章。
【註廿七】創世紀,一:廿八。
【註廿八】羅馬書,十:十二。
【註廿九】出谷紀,二十:八。
【註三十】創世紀,二:二。
【註卅一】創世紀,三:一。
【註卅二】訓道篇,四:九至十。
【註卅三】箴言,一八:一九。
【註卅四】聖多瑪斯,《反對敬禮天主及宗教辨》,第二章。
【註卅五】同上。
【註卅六】『人類的法律,祇有在跟正當理想性相符合的時候,才能算是法律;所以這是顯然的,它該出於那永恆的法律。如果它違反了正當理性,它就應該被稱為不公道的法律,在這場合,它已經絕對不能算是法律,而祇可算是一種暴力罷了。』聖多瑪斯,《神學大全》,1a 2a Q. xciii. art. iii。
【註卅七】瑪竇福音,十六:廿六。
【註卅八】同上,六:卅二至卅三。
【註卅九】格林多前書,十三:四至七。

良十三世,《新事》通諭,一八九一年。

原譯名《勞工問題》,戴明我譯,香港真理學會,一九四九年初版,一九五五年再版。
准印者:白英奇主教

余偉華校對整理,二零零三年一月。

轉載:天主教香港教區

教宗方濟各頒布第四道通諭《祂愛了我們》

Photo courtesy of Rodney Leung, Salt + Light Media

教宗方濟各頒布第四道通諭,全篇論述對耶穌聖心的敬禮。新通諭的標題是《祂愛了我們》(Dilexit nos),論述「耶穌基督聖心的人性和天主性的愛」。

1673年,耶穌首次將自己的聖心顯示給聖女瑪加利大(Margherita Maria Alacoque),此事件距今已有350年。對這個事件的慶祝活動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將於2025年6月27日結束。教宗方濟各這道關於敬禮耶穌聖心的通諭,正值舉行這項慶祝活動的期間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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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通諭撮要:

「聖保祿論及基督說,‘祂愛了我們’(羅八37),為讓我們發覺任何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這愛相隔絕(羅八39)。」

教宗方濟各題為《祂愛了我們》的第四道通諭以這句話開始,專門論述耶穌基督聖心在人性和神性上的愛。“祂敞開的心先於我們並無條件地等待我們,沒有任何前提就能愛我們,為我們提供祂的友誼:祂先愛了我們(參閱:若壹四10)。藉著耶穌,“我們認識了,且相信了天主對我們所懷的愛”(若壹四16)”(1)。

回歸內心的重要性

這道關於敬禮耶穌聖心的通諭分五章,正如教宗方濟各今年6月5日所宣布的,這份文件“收錄對過往的訓導文件和可追溯到聖經的漫長歷史的珍貴省思,以便今天向整個教會重新提出這充滿靈性美妙的敬禮”。第一章論“內心的重要性”。教宗解釋,這是因為在一個我們受誘惑“成為貪得無厭的消費者”的世界中,需要“回歸內心”(2)。

耶穌的舉動和話語

第二章論基督愛的舉動和話語。耶穌在祂的舉動中將我們當作朋友,顯示天主的“親近、憐憫和溫柔”。耶穌的目光顯示“祂全神關注人”及其痛苦。他最有說服力的愛的話語,乃是祂為朋友拉匝祿哭泣並在橄欖園經歷了極度的痛苦後,“被釘在十字架上”,明知自己慘遭殺害也是出自“蒙受祂如此愛的人之手”(46)。

耶穌聖心是福音的概述

隨後的第三章“這就是祂如此愛了的心”,教宗表明基督的心包含“三重愛”:祂肉身的敏銳之心,以及“人性和神性上的雙重聖愛”(66),我們在這愛中找到“有限中的無限”(64)。教宗方濟各呼籲重振對基督聖心的敬禮,這也是為對抗社會中存在的一種“‘無實質內容的靈修’的新表現”(87)。面對“團體和牧人只專注於外在活動、與福音無緣的結構改革、糾纏不休的組織、塵世計劃、世俗化的反思”,以及“有時強求加給所有人”的建議(88),我們需要回到“福音的具體概述”(90)。

聖人和聖女滿溢那“能解渴”的愛

第四章“解渴的愛”,教宗引述教會的幾位教父的話,他們談論“耶穌被刺透的肋旁是聖神之水的源頭” ,能滿足我們對天主聖愛的渴求。聖奧斯定“開啟了敬禮聖心的道路,使之成為每個人與上主相遇的場所”(103)。 教宗提到,這被刺傷的肋旁漸漸“形成心的樣子”。教宗也列舉一些聖女,她們“講述自己與基督相遇的經驗,其特點是棲息在上主的心中”(110)。

在這些聖女中,有聖女瑪加利大(Margherita Maria Alacoque),350年前,耶穌將自己的聖心顯示給她,並對她說:“看這顆心多麽愛世人!”(121);有里修的聖女小德肋撒,她稱耶穌是“和我的心一起跳動的那一位”(134);還有聖女傅天娜(Faustina Kowalska),她對耶穌聖心的敬禮集中在“天主的慈悲”上。就連聖若望保祿二世也將“他對慈悲的省思與敬禮基督的聖心密切相連”(149)。

敬禮耶穌聖心要我們成為弟兄

第五章,也是最後一章“為愛而愛”,深入論述各種真正敬禮耶穌聖心的團體、社會及傳教幅度,在“將我們引向天父”的時刻,“邀請我們成為弟兄姐妹”(163)。的確,“愛弟兄”是“我們為了以愛報愛而能給予他的最大舉動”(167)。回顧靈修的歷史,教宗提到聖富高(San Charles de Foucauld)的傳教辛勞使他成為“普世的兄弟”。他“讓基督的聖心塑造自己,願意在他兄弟情誼的心中接納所有受苦的人類”(179)。

《通諭》再次提到聖若望保祿二世,這位教宗認為恭敬基督的聖心“必應具有教會本身的傳教行動”。因此,透過基督徒,“愛將傾注在人的心中,使基督的奧體教會得以建立,也能建設一個正義、和平及友愛的社會”(206)。聖保祿六世曾強調,我們需要“還是讓基督來征服的充滿愛的傳教士”(209)。

教宗方濟各的祈禱文

《通諭》以教宗方濟各的祈禱文作尾聲:“祈求主耶穌從祂的聖心為我們湧出活水的江河,醫治我們遭受的創傷,增強我們愛與服務的能力,促使我們學會共同邁向一個公正、團結及友愛的世界。讓這一切直到我們愉快地一起慶祝天國的盛宴。在那裡將有復活的基督,祂將以所敞開的聖心不斷射出的光芒,調和我們所有的差異。願基督永受讚美!”(220)。

Photo courtesy of Rodney Leung, Salt + Light Media

此外,同一天,聖座傳播部編輯主任托爾涅利(Andrea Tornielli)在本新聞網上撰文,從耶穌聖心改變世界的視角作了省思。托爾涅利指出,教宗方濟各的這道通諭幫助我們了解基督愛我們的方式。以下是這篇文章的內容:

教宗方濟各在他的新通諭中寫道,“基督愛我們的方式是祂不想過多向我們解釋的事。祂在自己的行為中表現出來。注視祂的行為,我們就可發現祂如何對待我們每一個人……”。我們是希臘理性主義、後基督信仰唯心主義、唯物主義的子孫,今天又處於個人主義的液態文化中,我們要努力徹底明白基督信仰不可被降低為一種理論、一種哲學、一套道德規範,甚至是一連串的感性情緒。相反地,這信仰是與一個生活的基督相遇。

因此,了解祂愛我們的方式,也就是吸引我們和召叫我們的方式,與祂建立關係,這不能簡化為一種推理、一種可炫耀的文化認同,或是一本在需要時可參考的規則手冊。了解耶穌如何愛了我們與內心有關:這是一段有關行動、注視和話語的經歷;一段友誼的經歷,一個關於內心的問題。教宗寫道,“我就是我的心,因為這心使我有別於他人,使我體現出我的靈性身份,並使我與他人共融”。教宗建議,為能了解耶穌如何愛了我們,我們要“注視祂的行為”,也就是默想福音的場景,驚嘆在我們身邊不斷發生的福音事實,也許這些事是在我們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發生。

注視祂的行為,我們會看到耶穌“全心關注人、人的憂慮和痛苦”。納匝肋人所提出的是“朋友彼此相融。祂來了,祂越過了所有的距離,祂親近我們,將之作為存在的最普通和最平常的事。事實上,祂有另一個名稱,那就是‘厄瑪奴耳’,意思是‘天主與我們同在’,天主接近我們的生活,在我們當中生活。天主聖子道成肉身”,祂空虛自己,做了僕人,為了愛而犧牲自己的性命。

與基督信仰相遇,就是與基督的聖心相遇,那顆無法無動於衷的聖心以祂無限的慈愛擁抱我們,邀請我們效法祂。恭敬耶穌聖心能帶來社會效應,因為這個在戰爭、社會經濟失衡、消費主義及反人性的科技使用中苟延殘喘的世界,“可從內心開始改變”。如此一來,《祂愛了我們》這道通諭就是解讀教宗全部牧職的一把鑰匙。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十):第八章 宗教為世界的兄弟情誼服務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十)
第八章 宗教為世界的兄弟情誼服務

按此下載《眾位弟兄》通諭【中文版】

「身為信徒,我們如果不對眾人的天父開放,就沒有堅實而穩定的理由呼籲兄弟情誼。」(272)

教宗方濟各在通諭最後一章討論宗教如何為兄弟情誼服務。教宗指出,不同宗教都承認人的價值,即每一個人都是蒙召成為天主子女的受造物,並為建立兄弟情誼和捍衛社會正義作出寶貴貢獻。不同宗教之間的對話的目的是建立友誼、和平與和諧,並本著真理和愛的精神分享道德和靈性的價值觀和經驗。

身為信徒,我們如果不對眾人的天父開放,就沒有堅實而穩定的理由呼籲兄弟情誼。唯有作為兒女、而非孤兒的意識,才能使我們和睦共處。因為單憑理智,雖然使人覺知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共處,相互尊重,但卻不足以建立兄弟之情。

我們必須讓積累了多個世紀經驗和智慧的宗教傳統給世人提出觀點以供反思。因此,儘管天主教會尊重政治的自主權,但不會將自己的使命限制在自己的領域內。相反,在建設一個更美好的世界時,教會不應該置身事外,應喚醒人們精神的力量,好能豐富整個社會生活。的確,宗教神長不應參與政黨政治,因為這是平信徒的範疇,但是他們也不能摒棄生活的政治面向,包括持續關注共同福祉和人類的整體發展。

教會為天主藉其他宗教的作為感恩,絕不摒棄這些宗教裡真實和神聖的因素。對基督信徒來說,人類尊嚴與兄弟情誼的根源在於耶穌基督的福音。基於這福音,基督信仰的思想和教會的行動最重視關係、與他人的神聖奧祕相遇、與全人類達成普世共融,以此作為眾人的使命。

在兄弟情誼與和平的道路上,有一項不可忘記的基本人權:所有宗教信仰者的宗教自由。教宗認為,宗教之間的和平之路是有可能的。作為信徒,我們必須回到我們的根源,以便專注於最重要的事:欽崇天主、關愛近人,避免我們的某些教義在被斷章取義的情況下,成為對其他人的蔑視、仇恨、仇外心理和否定。事實上,暴力並非源自宗教的基本信仰,而是由於這些信念遭扭曲。

宗教信仰主張人類生命神聖不可侵犯,讓我們認識到人類的基本價值,因著這些價值,我們能夠而且必須合作、建設和對話、寬恕和成長。

宗教領袖蒙召成為真正的『對話者』,不是以中介人的身分,而是以真正的調解人身分參與建設和平。我們每一個人都蒙召成為和平的締造者,團結而不分裂,消除仇恨而不是堅持仇恨,開闢對話的道路,而不是築起新牆!

最後,教宗重申他與大伊瑪目泰耶伯共同提出有關和平、正義與兄弟情誼的呼籲,並提到真福嘉祿.富高,他透過與弱小者站在一起,成為眾人的弟兄。

參考資料: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八章,271-28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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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位弟兄》通諭導讀系列

來源: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系列

按此下載《眾位弟兄》通諭【中文版】

2020年10月3日,教宗方濟各在意大利亞西西聖方濟各大殿的地下墓穴主持了彌撒聖祭,並在這位貧窮的亞西西聖人墳墓前面簽署了他的第三道通諭《眾位弟兄》。這份文件談論兄弟關係和社會友情,新通諭的名稱則取自聖方濟各的話語。為幫助大家明白通諭的內容,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特意推出《眾位弟兄》通諭導讀系列,歡迎閱讀及分享。

通諭導讀(一):通諭簡介

通諭導讀(二):導言

通諭導讀(三):第一章 封閉的世界陰霾

通諭導讀(四):第二章 街道上的外鄉人

通諭導讀(五):第三章 思索並締造開放的世界

通諭導讀(六):第四章 向整個世界敞開心胸

通諭導讀(七):第五章 治國良策

通諭導讀(八):第六章 對話與人際友愛

通諭導讀(九):第七章 重新相遇交流之路

通諭導讀(十):第八章 宗教為世界的兄弟情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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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九):第七章 重新相遇交流之路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九)
第七章 重新相遇交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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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與正義及慈悲不可分離的夥伴。三者聯合起來,對於建立和平至關重要。」(227)

教宗方濟各指出,世界許多地方,都需要建設和平之路來治癒衝突所造成的創傷。

重新相遇交流的不是指空洞的外交辭令、為隱藏真相而有所掩飾、含糊其詞、瞞騙和禮貌周全等,這一切都不再管用。只有從歷史事實的真相出發,才能持久不懈地彼此了解,致力為眾人的福祉重新尋求共識。

真相是與正義及慈悲不可分離的夥伴。三者聯合起來,對於建立和平至關重要。真相不該激起報復,而應導向和好及寬恕。

和平之路並不是要使整個社會變成千篇一律,而是讓人團結合作,合力追求惠及眾人的共同計畫。我們絕對不可因他人過去可能說過的話,或做過的事便一言判決,而是要重視他的言語行為所具體表現的諾言。

為達至和好,我們既要克服分歧,同時不失自我。這項艱鉅工作的先決條件是:每一個人心中都存有基本的歸屬感。猶如在家庭中,每個人都為共同的計畫作出貢獻,他們會吵架,但有些東西總不會動搖:家庭的團結。家人爭執後是和好。

促進社會上的人際友愛,不僅要讓因著以往的衝突歷史而疏離的社群達成和好,更要致力與最貧困和最脆弱的群體重新建立關係。不平等和缺乏人類整體發展會令和平無法實現,因缺少平等機會,不同形式的侵略和衝突會找到滋生的沃土,早晚會爆發出來。重新出發必須從最弱小的弟兄姊妹開始。

寬恕與和好是基督信仰極為重視的主題,在其他宗教中也以不同形式受到重視。耶穌基督從不煽動暴力。祂公開譴責使用武力強迫別人順從自己的行為,並要求我們寬恕人「七十個七次」。

我們提倡寬恕,並不表示要在腐敗的統治者、罪犯或損害我們尊嚴的人面前,放棄自己的權利。愛一個壓迫者的最好方法,是以各種方式使他停止壓迫別人,奪走他不懂得善用並扭曲其人性的權力。重要的是不要激起憤怒,也不要耽於報復,以暴易暴。克服衝突所帶來的不義、敵對和不信任的痛苦遺害,絕非易事。只有以善勝惡,並培養那些促進和好、團結與和平的美德,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真正的和好不會迴避衝突,而是在衝突中,以真誠和耐心的對話和談判來解決衝突。

對那些遭受不義和殘酷折磨的人,我們不應要求所謂的「社會寬恕」,或用遺忘為幌子遮掩不義的現象。無論如何,絕不能提議忘記。我們不能忘記猶太人被屠殺以及廣島和長崎遭原子彈轟炸,也不能忘記在多國曾發生及正在發生的迫害。沒有記憶,人就無法前進。很多人做到真正寬恕卻不忘記,他們不受那曾經傷害他們的破壞力所支配,遏止了破壞力量的蔓延。我們並非說有罪不罰。尋求正義必須只是出於對正義本身的熱愛,出於對受害者的尊重,並作為防止進一步犯罪和保護共同福祉的方法,而不是藉以宣洩個人憤怒的途徑。

戰爭和死刑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之下被視為問題的解決方式,但它們其實不能解決它們聲稱要解決的問題。教宗指出,戰爭是對所有權利的否定,是對環境的重大衝擊。隨著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發展,戰爭的破壞力已經達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影響許多無辜平民。因此,我們再也無法將戰爭視為解決方案,因為戰爭的風險很可能遠高過其假設的利益。鑑於這一事實,今天很難依靠多個世紀前提出的理性標準來談論可能的「正義戰爭」。

教宗大聲疾呼:「再也不要戰爭! 」為解除核武的威脅,各國必須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採取集體和一致的行動。教宗建議將用於軍備和其他軍事開支的金錢,成立世界基金,以期最終消除飢餓,並促進最貧窮國家的發展,使他們的人民不用訴諸暴力或欺騙性的解決方法,也無需離鄉背井尋求更有尊嚴的生活。

在死刑問題上,教宗引用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生命的福音》指出,死刑在道德上沒有充分理據,從刑罰制度來說也再沒有必要。教宗方濟各指出,死刑是不可接受的,教會決心呼籲全球廢除死刑。教宗又稱終身監禁是隱性的死刑,並呼籲改善監獄環境。

參考資料:

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七章,225-27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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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八):第六章 對話與人際友愛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八)
第六章 對話與人際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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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的文化』意指我們作為人民,熱衷於彼此相遇、設法彼此連繫、架設橋梁,並計劃一個所有人都可以投身的事業,從而形成某種對生命的期許和生活方式。」(216)

對話促成相互尊重、爭取共識和尋求真理。對話為相遇文化開闢了道路,使相遇成為一種渴望、一種熱忱和一種生活方式。那些真誠對話的人承認、友善對待和尊重他人。「對話」此動詞綜合了互相接近、表達自己、互相聆聽、互相注視、互相認識、互相了解、尋求共識。社會友情產生於不斷相遇的差異。教宗方濟各指出,現在是需要進行對話的時刻。對話常常與在社交網絡上激烈地交流意見混為一談,但後者不過是大家各說各話而已。另外,教宗敏銳地觀察到,這種風氣似乎也在政治環境中盛行,並進而直接反映於民眾的日常生活中。

真誠的社會對話應以尊重他人觀點為前提,接受對方抱有的信念或關注可能是合理的。這是兄弟情誼的真正動力,是它存在的特性,有助於理念的相對化,至少可以避免因各持己見、相持不下而產生的摩擦而對兄弟情誼帶來傷害。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話與相對主義毫不相干。如果不是從客觀真理或穩當的原則出發,而是為了滿足個人欲望和即時需要,法律只會被視為偏頗的或是應避免的障礙。我們需要不斷搜索更高的價值。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的生命以及指導世間萬物運行的規律不受人類意志的操縱。基本原則是超越人的作用的決定性因素。換言之,對於不經人類制定的基本原則,我們應予以尊重、承認和採納,而人性尊嚴是人生中不可被剝奪的,不分社會地位和文化,首先被認可的權力。

教宗方濟各一再邀請我們建立一種能夠超越彼此的差異和分歧的相遇文化。這意味著努力創造一個多面體,代表一個差異共存、互補、豐富和相互啟發的社會。承認他人所帶來的喜悅意味著一種慣性的能力,能夠承認別人有權利活出自我和展現差異。事實上,我們可以從每一個人身上學習,這也意味我們要容納身處生活邊緣的人,因為他們能提出不同的觀點,指出掌權者看不到的現實。一個現實的和包容的社會契約還必須是一個「文化契約」,尊重和擁抱社會共存的不同世界觀、文化和生活方式。文化契約避免了對某些地方的特色作片面的理解,並尊重多元性,提供促進發展和社會融合的途徑。「相遇文化」意味著人民對包括每個人的全民規劃的熱切期望。它的美善超越自身的範圍,是一種廣義的實現共同利益的方式。

參考資料:
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六章,198-2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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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七):第五章 治國良策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七)
第五章 治國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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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恢復人性尊嚴的中心地位,並以此為支柱,建立另一種我們真正需要的社會結構。」(168)

為幫助不同的國家民族活出人際友愛,藉此實踐普世的兄弟情誼,必須採取真正造福大眾的治國良策。可惜的是,現今的政治體制充斥各種形式的民粹主義與自由主義。民粹主義暗藏對弱者的蔑視,以鼓吹人心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政治領袖為求贏得選票或支持而滿足大眾的需要,但沒有付出堅定持久的努力,為人民提供發展的資源,讓他們能夠以自己的創意和努力維持生計。

真正造福人民的治國良策,是讓所有人都能夠發揮自己的才能,讓他們能透過工作,度有尊嚴的生活。這是對窮人最好的幫助。

即使慈善的撒瑪黎雅人在具體的情況下也需要一間客棧,讓他能夠提供他當時無法獨力提供的援助。因此真正的愛德不單止在於人與人之間的相遇中,主動關心疏離或被遺忘的弟兄姊妹,還需要在一個有組織、自由和充滿創意的社會中,借助各種體制的資源提供援助。由此可見,我們不僅需要培養兄弟情誼的靈修,而且有必要建立一個更有效的全球組織,以援助貧窮國家受苦和垂死的被棄者。

各種制度在疫情面前不堪一擊,可見自由市場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我們必須恢復人性尊嚴的中心地位,並以此為支柱,建立另一種我們真正需要的社會結構。我們需要的社會、政治和經濟活動模式應能夠容納人民運動,讓被排斥者參與共建未來。社會政策不應被視為處理窮人的政策,但從來不是與窮人同行、屬於窮人的政策。

教宗指出,廿一世紀已感受到國家的力量減弱,主要成因是跨國的經濟及金融體系已凌駕政治之上。在此情況下,必須成立更有權威及有效率的國際性機構,其功能職位由各國政府協商公平委任,並獲賦予制裁的權力。他認為有需要改革聯合國組織,以及國際經濟金融體系,好使國際家庭概念能重拾它的實質。

教宗重申,政治不可受制於經濟,經濟也不可受制於追求效率的科技思維。健全的政治能夠將經濟融入政治、社會、文化和大眾的項目中,以共同福祉為目標。

教宗再次邀請大家重新認清政治是什麼。政治「仍是一種崇高的召叫和愛德的最高表現之一,只要它以尋求公益為主。」這種政治愛德的先決條件在於擁有成熟的社會觸覺,能夠超越任何個人主義的思維,熱愛大眾福祉,有效地尋求所有人的福祉。政治愛德是也一股力量,啟發人以新的方法去處理今日世界的問題,從內更新各種結構、社會組織和法律系統。

幫助受苦的人是愛德行動:即使沒有直接接觸受苦者,但只要盡己所能改變造成其痛苦的社會環境,也是愛德行動。這種愛德是良治精神的核心。從政者必須關顧弱勢者,關注人民和個人的脆弱。從政者是做實事的人,也是胸懷大志的建設者,有著廣闊、現實和務實的目光,不會只注目於自己的國家,應致力解決危害基本人權的全球問題,包括飢荒 、人口販運,以及其他社會排斥的問題。

政治領袖應首先作出犧牲,以促成交流,並至少在某些問題上尋求共識。即使是政治,也有表現溫情的空間。溫柔是親近別人和具體實在的愛。在政治活動中,必須讓最弱小、最貧窮的人觸動我們,認識到他們是我們的弟兄姊妹,因此我們必須愛護他們。

參考資料:

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五章,154-197節)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六):第四章 向整個世界敞開心胸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六)
第四章 向整個世界敞開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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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和本土化之間存在著一種固有的張力。為避免淪為井底之蛙,我們須放眼全球,同時也要關懷本土,好能腳踏實地。」(142)

移民的問題令眾人都是弟兄姊妹的信念受到挑戰。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避免不必要的遷徙,在原居國創造條件使人得以有尊嚴地生活和成長。可是,在這方面未能取得重大進展之前,我們有責任尊重每一個人遷徙的自由,容許人們尋找一個不僅能滿足自己和家庭的基本需要,並得以圓滿地實現自己的地方。

我們必須盡最大努力接納、保護、發展和融入移民。為此,我們應改善和簡化發出簽證的程序;讓特別弱勢的難民獲得人道援助;提供足夠並有尊嚴的基本住所;確保個人的安全受到保障,並獲得基本的服務;確保未成年人獲得教育的機會;確保宗教信仰的自由等。對於已在當地生活了一段時間,並已經融入社會的移民,應確認其公民身分。

外來移民在生活方式和文化背景與我們有別,我們不應把他們視作威脅,不應抹去文化差異,應真誠接納他們,讓對方保持自我,這樣他們可成為我們的恩賜。

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只能一起得救,否則誰也不能自救。某地區的貧窮、墮落和痛苦將成為滋長問題的溫床,最終危及整個大地。國際社會應加強合作,援助貧窮國家,並且讓這些國家參與共同的決策。

各國應以不計回報的精神接納移民,不應視他們為篡奪者。不計回報的精神是指,僅因某些事情本身是美善的,而作這些事,不期望任何成果,或期待任何即時的回報。

全球化和本土化之間應維持健康的張力。為避免淪為井底之蛙,我們須放眼全球,同時也要關懷本土,好能腳踏實地。每個人必須熱愛自己的土地、人民和文化特色,才能促成民族之間正面和彼此豐富的交流。另一方面,若我們缺乏真誠的普世精神——不願面對其他地方的事情帶來挑戰,不願讓其他文化豐富自己,不願對其他民族的不幸表現關懷,就不可能以正面的方式關注本土。

健康的文化在本質上是開放和包容的。有活力的文化能夠以各種外來元素豐富自己,不僅是複製或重複這些元素,而是以其特有的方式整合新的元素。這產生一種新的協同效應,使作出這些貢獻的文化也繼而獲得滋養,最終惠及所有人。

參考資料:

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四章,128-153節)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五):第三章 思索並締造開放的世界

《眾位弟兄》通諭導讀(五)
第三章 思索並締造開放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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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信徒,我們必須明白愛才是首要的,絕不能危及愛,而最大的危險就是沒有愛。」(92)

在這一章,教宗方濟各邀請我們思考愛如何締造一個不排斥任何人的開放的世界。教宗首先指出,我們是為愛而受造,愛驅使人走出自我,接近他人。人只有藉著真誠的自我交付,否則無法活出自我、實現自我;只有與他人接觸交流,否則無法完全認識真我。

正面和真誠的人際關係會推動我們接近他人,讓對方幫助我們成長。我們不能將自己的生活局限在一個小圈子裡,甚至只與家人相處。我們需要更廣濶的人際關係。

愛是衡量人類生命靈性狀況的準繩;愛是對於人的生命最終決定的標準。作為信徒,我們必須明白愛才是首要的,最大的危險就是沒有愛。

愛是一種專注於別人的活動,對別人的關愛激發我們無條件地尋求對方的益處,不論對方的身體或精神面貌如何,依然認為對方是寶貴的、有價值的、令人愉悅的、美善的。愛人就是愛對方的真我。只有培養這種關係,我們才能實現不摒棄任何人的人際友誼和擁抱所有人的兄弟情誼。

愛驅使我們締造普世的共融。普世精神除了地域的面向,還有存在的面向。這是指我們每天致力擴大生活圈子,主動接觸那些雖然很接近我們,但我們很自然地不會特別關注的人,包括每一個被我身處的社會所拋棄或忽視而受苦的兄弟姊妹。許多殘疾人士和長者,他們在社會上沒有歸屬感和參與感,在自己的國家被看作外方人。

社會上真誠的人際友誼是實現真正普世精神的條件。這並非虛假的普世精神,因無法忍受和不愛自己的人民,而不斷外遊。也不是專制的普世精神,主張所有人變得一模一樣。為了能夠和睦相處而不落得千篇一律,我們人類大家庭仍需努力學習。

對於那些極力防止任何外來影響擾亂其身分和生活方式的社群,人與人之間只有「合夥人」的關係,只能成為一起謀求利益的夥伴,而沒有可能成為兄弟姊妹。

兄弟情誼不僅是由尊重個人自由的氛圍產生,也不是某種制度或「眾人皆平等」這類抽象口號可保證的,而是致力培養兄弟情誼和推行相關培育的結果。

為邁向人際友誼和普世的兄弟情誼,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認清每一個人的價值;每個人都是尊貴的,每個人都有權利尊嚴地生活和整體地發展自己,任何國家都不能否定這個基本權利。

教宗方濟各呼籲我們實踐團結關懷,這是指在團體的層面思考和行事,將眾人的生命看作首要的,而不是由少數人佔用資源。這亦指對抗造成貧困、不平等、缺乏工作、土地和房屋、剝奪社會權利和勞工權利等問題的結構性成因。

教宗重申,天主把大地給與人類,供人人維生之用。私有產權必須遵循一個優先和首要的原則,即所有私人財物應從屬於共用世物的原則,因而人人有權使用世物。這個原則必須在社會運作中體現出來。

為此,在發展過程中,不能只讓少數人積累財富,而必須確保人權——個人及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的,包括國家和民族的權利。商業活動也應明確地用於大眾的發展和消除貧窮,特別是透過製造多樣化的就業機會。

共用世物的原則也適用於國家、領土和資源,每個國家不應拒絕有需要的外地人使用本土資源。

參考資料:

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2020 (第三章,87-1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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