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5:17-19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使它達到圓滿。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消滅了,法律上的一點一畫也不會作廢,直到全部達到圓滿。所以,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裡要成為偉大的。」
反省
《成之以法 · 約之以禮》
孟子認為法律是「成人」 之器,故此有法治和正規便可導人步入成「人」之道,正所謂:「因治而教,方可期成人合道。」
正是如此,耶穌來是為成全法律,會合方向使人知善守法,成才成器,達成修德成聖之路。故此,法律不是為規範人,相反,是為使人遵循法道,可導人向善,君子之行,法禮兼備。
論語記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表示人如廣求學問,恪守禮法,不但成正人君子,也可諄諄善誘,令人嚮慕。
原來,耶穌也是教人博文約禮,尊重法律及先知,甚至乎一撇一劃也不廢除,為的是成全一切。雖然在小事上幹一番,也可做到超凡脫俗,因為他教人不要拘泥於「規範」或「框架」上的形式主義,而要在小事上盡忠,已能登大雅之堂,更要在平凡中的小角色,也顯得不凡的聖德。
近代的聖德蘭修女自認為:「天主的一支鉛筆」,但藉這小小文具寫出了很多感人肺腑,動人心弦的美麗故事。
「誰若廢除這些誡命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瑪5:19)
撰文:進教之佑驛站 / 陳鴻基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