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公開接見:我們應向耶穌學習祈禱

路加福音

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地方祈禱,停止以後,衪的一個門徒對衪說:「主,請教給我們祈禱,如同若翰教給了他的門徒一樣。」

2018年12月5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8千多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朝聖信友與他共同度過了一個愉快的時刻。教宗上週三結束了以“天主十誡”為題的要理講授後,開始解釋《天主經》的含義,這一次的主題為「主,請教給我們祈禱!」(路11:1)

教宗表示:「耶穌是一個祈禱的人,儘管祂的使命緊迫,又要面對衆人的許多請求,祂感到需要離開人群,獨自祈禱。耶穌不做祂的擁護者的人質,懂得拉開距離,不過於依戀人群。祂在傳教初期來到葛法翁,行了奇跡之後就到荒野的地方祈禱。伯多祿終於找到正在祈禱的耶穌,對祂說:『衆人都找祢呢!』(谷1:37)」

教宗提到:「在《福音》的一些章節中似乎正是“耶穌的祈禱、祂與天父密切的關係在主導一切。革責瑪尼山園的夜晚就是一例,在耶穌最後、最艱難的那段行程中,似乎找到了祂不斷聆聽天父的意義。祂的祈禱確實有如運動員競技時的一種最後掙扎,然而卻支持了十字架的行程。這就是重點:耶穌在那裡祈禱。耶穌在公開場合熱切祈禱,參與祂的子民的禮儀,但也尋找僻靜的地方,離開塵世的喧囂,來到能使祂進入心靈深處的地方:祂就是那認出沙漠的石頭和上到山峰高處的先知。」

教宗強調:「耶穌在十字架上臨終時的最後話語也是《聖詠》的祈禱,即猶太人的祈禱:祂用母親教給祂的禱詞來祈禱。耶穌如同每個人那樣祈禱,但在祂的祈禱中也蘊含著一種奧秘,以致沒有避開祂的門徒的眼目。他們請求耶穌說:『主,請教給我們祈禱!』耶穌沒有拒絕門徒,不將祂與天父的親密關係把持不放,因為祂來到世界上正是為引領我們建立這種關係。耶穌成為門徒們祈禱的老師,祂也必定願意成為我們祈禱的老師。我們也應請求說:『主,請教給我們祈禱!』」

教宗解釋說:「即使我們多年來一直在祈禱,我們仍必須學習祈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向天主的祈禱是否真的是祂想要聽到的。《聖經》也提到那些不恰當、不受天主悅納的祈禱,例如法利塞人的祈禱。驕傲的法利塞人喜歡人們看到他祈禱並裝作祈禱,内心卻是冷漠的。耶穌稱這樣的人沒有成義,『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18:14)。因此,祈禱的第一步是謙卑,到天父面前說:『父啊!』再到聖母面前說:『請妳看看我,我是個罪人、軟弱的人,是我不好。』每個人知道對她說什麽,但總該以謙卑作為開端,請上主傾聽。謙卑的祈禱蒙受上主的傾聽。」

最後,教宗邀請信友們在這將臨期重覆這句話:「主,請教給我們祈禱! 願我們衆人都能有所超越,更好地祈禱。上主絕不會讓我們的祈求落空。」

教宗公開接見:偶像使我們毀滅,天主給我們移植一顆充滿愛的心

2018年11月28日,教宗方濟各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公開接見活動,向朝聖者解釋天主十誡的意義。他表示:「默觀基督,好能敞開心扉接受祂的心,接受祂的渴望,領受祂的聖神。」

教宗邀請我們反省《迦拉達人書》中聖保祿宗徒所說的聖神的果實:仁愛、喜樂、平安、寬宏、仁慈、善良、忠信、溫和、節制。教宗說:「如果說邪惡的欲望使人毀滅,那麼聖神則將聖潔的渴望放在人心中,這是新生命的嫩芽。」

教宗繼續說:「天主在給予我們洪恩之前沒有向我們提出任何要求,祂只邀請我們順從祂,好能拯救我們免受偶像崇拜的欺騙與掌控。通過現世偶像來尋求自我實現的做法將掏空並奴役我們,而我們藉著基督與天主的關係則使我們高大和穩健,因為天主把我們作為祂的義子,首先從給予我們父愛開始。這是一個蒙受祝福和釋放的過程,是真正的憩息,因為只有在天主內我們才能獲得靈魂的歇息,救恩來自於天主。」

教宗繼續解釋道:「為了走上這條路,我們需要與近人建立關係,首先從天主藉由耶穌基督所彰顯的愛開始。這是一種召叫,要求我們邁向信實、慷慨和真實的美好。要想過這種生活,需要有一顆全新的心,讓聖神居住的心。那麼,從舊的心變為新的心的心臟移植是如何發生的呢?是透過賜予新渴望而實現的;請注意這個詞:『新的渴望』。天主的恩寵將這渴望播種在我們心中,祂特別透過因耶穌而成全的十誡來實現,正如耶穌在山中聖訓中所教導的那樣。」

教宗說:「天主十誡是基督的X光片,祂將其描述為一張底片,讓祂的面容呈現出來,像聖殮布一樣。如此,聖神把祂的恩典、祂的渴望置於我們心中,讓我們的心結出果實。我們將按照聖神去渴望,按照聖神的節奏去渴望,按照聖神的音樂去渴望。在基督內我們看到了真、善、美,聖神在我們內激發望德、信德和愛德。」

教宗強調:「耶穌來不是為了廢除法律,而是為了成全法律,讓法律達至成熟。在人看來,法律是一系列規定和禁令;在聖神看來,法律成了生命,因為它不再是規定,而是基督本身的肉體,祂愛我們,尋求我們,寬恕我們,安慰我們,藉著祂的聖體使我們與天父重歸共融。如此一來,天主十誡在文學表達上的消極性,例如不可偷盜、不可行邪淫,不可殺人中的不,便轉化為一種積極的態度,例如愛,心中包容他人,播撒正能量的渴望等。這就是耶穌來帶給我們的圓滿法律。藉著基督,天主十誡不再是譴責,而成為人類生活真真切切的真理。」

教宗說:「由此而誕生善的渴望,做好事的渴望,喜悅的渴望,和平的渴望,寬宏、仁慈、良善、忠信、溫柔和節制的渴望。從『不』轉化為『是』,因著聖神的力量敞開心扉,秉持積極的態度。」

最後,教宗總結道:「當人依從渴望按照基督生活時,救恩之門就會向他敞開,救恩必會降臨,因為天父是慷慨的,一如《天主教要理》所說的,『天主渴望我們渴望祂』(2560號)。」

教宗公開接見:法律的任務是使人具有向天主開放的心靈

 

出谷紀20:17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2018年11月21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一萬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朝聖信友在場參加。教宗像往常那樣熱情地問候了他們,並特別走近病人和兒童的座位。教宗在要理講授中解釋了天主十誡最後兩條誡命:「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申5:21)

教宗強調:「聖經的法律不是叫人欺騙自己,以為“在字面上的服從”就能引向一種人為的救贖。法律的任務是將人引向貧窮,開放心靈,與天主建立關係。那些體驗到天主慈悲的人才懂得同情和憐憫別人。關於這最後兩條誡命,這不僅是十誡裡最後的幾句話,也是十誡旅程的完成。事實上,正是這最後的誡命在強調罪的共同根源是惡念,它使人傷害自己和別人。」

教宗一一列出這些惡念:「邪淫、盜竊、兇殺、姦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谷7:21-23)

教宗表示:「如果人心不被觸動,天主十誡的整個行程就沒有任何用途,因為如果人的心靈不釋放,其餘的就沒多大作用。天主的誡命因此就會簡化為一種奴隸而非子女生命的美麗外貌,經常在那令人窒息的法利塞人端莊面具的背後隱藏著某種邪惡和沒有解決的問題。相反地,我們應讓自己摘掉那些對欲望操縱的面具,這樣才能讓我們的貧窮顯示出來,將我們引向一種聖善的謙遜。」

教宗勉勵每個人詢問自己:「“我會有哪些邪念經常出現呢?」

教宗說:「事實上,我們無法只憑自己的意願,以為盡巨大的努力就能自救。相反地,我們需要敞開心懷,與天主建立關係。聖經的法律不是叫人欺騙自己,以為在字面上的服從就能引向一種人為的救贖,再説這也辦不到。法律的任務是讓人認識到他的真相,讓他看到他真正的貧窮,從而真正開放。這是向天主慈悲的個人開放,讓天主轉變我們、更新我們。唯有天主能更新我們的心靈,只要我們向祂敞開心門:這是唯一的條件;天主行一切事,但我們要敞開心門。」

教宗表明:「十誡的最後誡命教導我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讓聖神幫助我們。這條誡命將我們置於内心騷動的狀態,使我們成為神貧的人。的確,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停止幻想,相信唯有憑靠天主的慈悲才能擺脫和治癒自己的軟弱。唯有天主的慈悲能治癒人心。那些承認自己惡念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在天主和他人面前持有一顆懺悔和謙卑的心,不以義人自居,卻如同罪人那樣。伯多祿對主耶穌說的那句話很美:『主,請祢離開我,因為我是個罪人。』這是個很美的祈禱:『主,請祢離開我,因為我是個罪人。』這樣的人懂得同情,對人慈悲為懷,因為他們本人已體驗了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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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公開接見:生命不是為了擁有,而是為了愛

弟茂德前書 6:7-10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界上,同樣也不能帶走什麼,只要我們有吃有穿,就當知足。至於那些想望致富的人,卻陷於誘惑,墮入羅網和許多背理有害的慾望中,這慾望叫人沉溺於敗壞和滅亡中,因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有些人曾因貪求錢財而離棄了信德,使自己受了許多刺心的痛苦。

2018年11月7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繼續以天主十誡為題材展開要理講授,當天論述了第七誡「不可偷盜」。教宗表示,我們活著不是為了擁有,而是為了愛。因此,我們應以自己所擁有的盡可能行善,讓我們的財富成為一份使衆人獲益的恩典。

教宗指出:「不可偷盜的誡命讓我們想到關於盜竊和尊重他人財產的議題,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文化認為盜竊和濫用財產是合法行為。換句話說,人對維護自己所擁有的非常敏感。教會社會訓導論及財物的普遍享用,即天主把財物託付給人類共同管理。不過,天主的眷顧並沒有安排一個系列世界,因此存在著差異、不同的境遇和不同的文化。如此一來,衆人能夠彼此供給。」

教宗說:「世界有足夠的資源能讓每個人都有基本財物。但還是有許多人仍生活在一種極度貧困中,而且被盲目使用的資源也正趨於惡化。然而,世界只有一個!人類也只有一個!世界的財富如今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而大多數的人卻處在貧窮、甚至不幸和痛苦中。如果說世界上存在著飢餓,這並非因為缺少糧食!為了市場需求,甚至有時糧食被毀壞、被扔掉。人們缺乏的是一種自由和有遠見的企業,它能確保適當的生產和團結關懷的機制,保證一種公正的分配。」

「《天主教教理》這樣解釋道,財富使其擁有者成為天主眷顧的管理人,沒有一個人是財富的絕對主人(2404號)。各種財富若能成為有益的,就該具有一種社會幅度。因此,擁有財富是一份責任。」

「每一份財富若逃避天主眷顧的邏輯就是背叛,辜負了其最深層的意義。我真正擁有的就是我懂得給予,這是評估我如何管理財富的尺度,無論是好是壞。這句話很重要:我真正擁有的就是我懂得給予。如果我懂得給予,我就是開放的人,我的富有不僅在於我擁有,也在於慷慨。慷慨有如一份奉獻財富的責任,讓衆人都能分享。」

「如果我們無法奉獻財富,這是因為財富將我們佔據,使我們成為它的奴隸。」教宗強調:「擁有財富是一個以創造能力使它增加和慷慨使用它的機會,好能增進愛德和自由。基督身為天主,卻空虛自己,以祂的貧窮”使我們變得富饒。就在人類為擁有更多而忙碌的時候,天主為救贖人類而甘願使自己貧窮:那個被釘十字架的人從‘富於慈悲’的天父那裡為每個人付出了無法估量的贖價。」

最後,教宗總結道:「那使我們富有的不是財富,而是愛。基督再次為我們揭示了不可偷盜的圓滿意義。這條誡命告訴我們,你要用你的財富給予愛,運用你的途徑盡力地去愛。這樣一來,你的生命就成為聖善的,擁有就真的成為一份恩典。因為生命不是為了擁有,而是為了愛。」

教宗公開接見:不能只在自己「方便」的時候去愛

谷10:2-9

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意思是要試探他。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他們說:「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 他才給你們寫下了這條法令。但是,從創造之初,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2018年10月24日,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的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他繼續關於天主十誡的系列要理講授,當天談及第六誡—「毋行邪淫」,論述愛情關係的核心。教宗談到忠貞在人際關係中的重要性,而關於婚姻,他強調需要讓青年在婚前作好充分的準備。他表示,倘若沒有忠實和真誠,一切人際關係都是不可靠的。

教宗說:「我們不能只在自己『方便』的時候去愛;愛恰恰體現在超越自身的利益,以及毫無保留全然奉獻的時候。一如《天主教要理》所言:『夫婦的愛情應是決定性的,不能是直到另行通知為止的臨時措施』(1646條)。」

天主教教理 卷二
基督奧跡的慶典 第二部分
第三章 第七條 婚姻聖事
夫妻之愛的忠貞

1646. 夫妻之愛,就其本質而言,要求一分不可侵犯的忠貞。這是他們彼此把自己贈予對方的結果。夫婦的愛情應是決定性的,不能是「直到另行通知為止」的臨時措施。「婚姻生活的密切結合,是二人的互相交付,一如子女的幸福,都要求夫妻必須彼此完全忠信,並需要一個不可拆散的結合」。

「事實上,忠貞是自由、成熟和負責任的人際關係的特徵,這也包括朋友間的相處。基督向我們展示了真實的愛情,祂是忠信的朋友,接納我們,愛我們,即使我們犯了錯或無法堪當祂的愛。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這種無條件的愛,否則我們會有一種不完整”的感覺。」

教宗說:「人的心試圖用替代品填補這一空缺,接受那僅有一絲模糊愛意的妥協和平庸。其危險在於把青澀和不成熟的關係視為愛,幻想著已經在某些事物上找到生命之光,然而那充其量只是生命的一絲反照而已。」

教宗然後強調:「雙方常常高估身體的吸引力,卻並未意識到應該開啟可靠和忠貞的個人關係。」教宗引用了聖若望保祿二世的話說:「人要透過堅持和言行一致來分辨自己內心的衝動。因此,婚姻需要一種對於二人關係品質的仔細分辨和一段驗證這一關係品質的訂婚時期。為了領受婚姻聖事,訂婚雙方必須確信天主的手臨在他們的關係中。只有藉著天主的幫助,而不僅僅是善意或希望,他們才能說:『我因基督的恩寵,許諾永遠忠於你。』這就是為什麼在領受婚姻聖事之前,需要有一段妥善的準備期。我願意稱之為慕道期,因為婚姻關係到整個愛的生命,我們不能拿愛情開玩笑。只參加堂區安排的三、四次會談還算不上『婚前準備』。這是虛假的準備!允許這事發生的本堂神父、主教負有責任。準備工作必須要充分,需要時間。這不是一個形式,是一項聖事。」

教宗指出:「忠貞實際上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生活作風。它意味著工作誠實,說話真誠,在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上忠於真理。忠貞的生活體現在方方面面,要求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忠貞可靠的人。」

最後,教宗總結道:「第六條誡命邀請我們仰望基督,藉著祂的忠信,我可以除去內心的邪淫。因著祂那無條件的愛,我們獲得了持久不變的關係。」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公開接見:不可殺人是為了愛走出的第一步

瑪竇福音5:21-24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 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們若在祭壇前, 要獻你們的禮物時, 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018年10月17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禄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在要理講授中繼續講解天主十誡第五誡「不可殺人」的含義。教宗強調,藉著死而復活的耶穌,我們能夠領會「不可殺人」的誡命是最為重要和必要的邀請,即「愛的召叫」。

《瑪竇福音》記述耶穌對這條誡命所揭示出的更深刻的含義。教宗解釋道:「基督延伸了『不可殺人』的意義,將對弟兄發怒等同於一種兇殺的形式,説明侮辱和鄙視自己的弟兄也是在殺害他們。(瑪5:21-22)」

教宗說:「我們習慣於侮辱別人,開口辱駡別人好似呼吸一般。耶穌對我們說:『你要閉口,因為侮辱能摧殘、能殺人。』鄙視別人也同樣。『可是這種人,我看不起他』。這種說詞能殺死一個人的尊嚴。要是耶穌的這一教導進入我們的心智,而且每個人能說:『我絕不再侮辱任何人』,那該多麽美好啊!這將會是一個好的意圖,因為耶穌對我們說:『如果你鄙視、侮辱別人,仇視別人,你就是在殺人。』」

教宗指出:「沒有任何的人間法典將如此不同的行為等同起來,給予它們同樣程度的裁決。如果一個弟兄得罪了我們,耶穌勸誡我們去尋找他並與他修和。我們也應如此,我們參與彌撒時應持有這種態度,與那些同我們過不去的人修和。即使我們在内心詛咒他們,我們也就侮辱了他們。可是,我們經常在等待神父前來主持彌撒時閒聊,說別人的長短。我們不可如此。我們要想想侮辱、鄙視和敵視別人的嚴重性,因為耶穌將這些都列入殺人的範圍。」

教宗於是反省了耶穌解釋天主十誡第五誡的真正含義。他說:「人人都擁有一個非常敏感而尊貴的生命,以及一個深奧難解的本質,其重要性並不次於自己的身體。事實上,只要說一句不恰當的話就能打擊一個兒童的天真;只要一個冷淡的舉止就能傷害一個女性;只要拒絕對一個青年的信任,就會使他心碎;只要忽視一個人,就會將他擊潰。冷漠也會將人殺死。這好似對另一個人說:『對我而言,你是一個死人。』因為你在心中已經殺死了他。沒有愛是殺人的第一步;不可殺人則是為了愛走出的第一步。」

教宗重提《聖經》中的記載:「上主詢問加因他的弟弟亞伯爾在哪裡?加因答道:『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5:9)殺人兇手通常都如加因那樣說,『這與我無關』,『這是你的事』。基督徒卻不可如此,他們應做“我們弟兄的守護者。我們要彼此守護!這是生命的道路,不可殺人的道路。人的生命需要愛。什麽是真愛呢?真愛就是基督向我們彰顯的愛,即慈悲。我們不能缺少的愛正是寬恕、接納傷害我們的人。若沒有慈悲,我們當中的任何人都無法生存,因此我們衆人都需要得到寬恕。如果說殺人意味著摧殘、壓制和排除一些人,那麽不可殺人則是關懷、重視、包容,以及寬恕。」

最後,教宗表示:「任何人都不能欺騙自己,說『我心安理得,因為我沒做任何壞事』。但礦物或植物能如此生存,人類則不同。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應有更高的要求。我們每個人都有應行的善,每個人都有自己應盡的義務,這使我們一直善盡到底。『不可殺人』是愛與慈悲的呼籲,是跟隨主耶穌的一項召叫,祂為我們捨棄了性命,又為我們而復活了。」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公開接見:缺乏天主聖愛的自由,無法帶來生命的意義

詠126

登聖殿歌。上主帶領俘虜回到熙雍,我們覺得仿佛是在夢中;那時,我們滿口喜氣盈盈,我們雙脣其樂融融。那時外邦異民讚歎不已:上主向他們行了何等奇事!上主向我們行了偉大奇蹟,我們的確也覺得滿心歡喜。上主,求你轉變我們的命運!就像乃革布有流水的澆淋。那含淚播種的人,必含笑獲享收成;他們邊行邊哭,出去播種耕耘,他們載欣載奔,回來背著禾捆。

教宗方濟各這次在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的使命,是要「再次宣揚福音的喜樂,以及慈悲與溫柔的革新」,因為缺乏天主聖愛的自由,「並不足以帶來生命的意義和圓滿」。2018年9月25日,教宗結束了在波羅的海三國的牧靈訪問後,9月26日便在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在2萬名信友面前回顧他的這次訪問。

教宗指出:「在考驗時刻,福音增強並支撐著人們爭取自由的奮鬥;在自由年代,福音有如鹽那樣,為日常生活增添風味,防止人們陷入平庸生活與自我中心的腐敗。在立陶宛維爾紐斯與青年的聚會上,人們可以感受到『我們的希望』、耶穌基督的臨在。」

在拉脫維亞里加與年長者會面時,教宗強調了耐心與希望之間的聯繫:「同樣的希望也促使司鐸、度奉獻生活的男女,以及修生堅忍不拔,敦促許多殉道者為天主作出見證。隨著時間的流逝,不同政權執政和垮台,但矗立在立陶宛維爾紐斯黎明之門的仁慈之母瑪利亞依然垂顧著她的兒女,這是我們切確希望和慰藉的記號。」

最後,教宗表示:「在立陶宛考納斯、拉脫維亞阿格洛納和愛沙尼亞塔林分別舉行的三台彌撒中,那些在內心接受天主喚醒聖洗恩寵的信友們,能向『我們的希望』、耶穌基督再次表達他們的應允。」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公開接見:你當孝敬父母,絕不可辱駡他們

厄弗所書6:1-4

你們作子女的,要在主內聽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這是附有恩許的第一條誡命──為使你得到幸福,並在地上延年益壽。 』你們作父母的,不要惹你們的子女發怒;但要用主的規範和訓誡,教養他們。

2018年9月19日,教宗方濟各在公開接見活動的要理講授中指明的一條道路:為過幸福的生活,就需要孝敬父母。教宗反省天主十誡第四誡「你當孝敬你的父母」,強調這條誡命與一項許諾相關,即你能延年益壽並獲享幸福。

教宗向聚集在聖伯多禄廣場上的各國朝聖信友解釋道:「藉著耶穌,我們在童年的創傷確實能轉化為潛力,正如許多聖人所經歷的那樣。因此,應與自己的生活重新和解,不再詢問自己為何受這樣的苦,而要反省為了哪項使命天主才透過這經歷來磨練我。當孝敬父母:因為他們給了我生命!倘若你遠離了你的父母,你就要作出努力,回到他們身旁;可能他們已經年邁…。他們養育了你。此外,我們也有彼此說粗話,甚至說髒話的惡習。請你們絕對、絕對不可辱駡別人的父母。萬萬不可!決不可辱駡母親,決不可辱駡父親。絕對、絕對不可!你們要從内心下這個決心,從今以後我不再辱駡別人的母親或父親。父母給了他生命!他們不該受到辱駡。」

教宗接著提到:「童年的印記的確能影響人的一生,它如同一滴擦不掉的油墨在人的舉止和行為上反映出來。這個數千年的智慧所表達的就是人文科學在一個多世紀前才確定的理論。事實上,我們常能容易了解某人是在一個健康和平穩的環境中成長,還是經歷過遺棄和暴力。但這第四條誡命並不要求父母是完美的人,因為幸福的許諾與子女的行為有關,而與生養他們的人的行為毫不相干。」

教宗說:「第四誡論及的是子女的行為,與父母是否有功勞並不相干。這條誡命表明的是一件非凡和不受約束的情況:即便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良善的人,即便不是所有的童年都是平靜安詳的,但所有子女都能成為幸福的人,因為實現一種美滿和幸福的生活取決於他們能否對生養他們的人懷著應有的感恩之情。許多聖人在經歷了痛苦的童年後,依然能活出一種受到光照的生活,因為藉著耶穌基督,他們已與自己的生活和解。」

教宗最後舉出幾個我們該當效法的典範,他們是:下個月將被封聖的真福蘇爾普里齊奧(Sulprizio),他受了許多痛苦,卻從未背棄父母;聖嘉彌祿(San Camillo de Lellis),他由紊亂的童年轉變為度一種愛和服務的生活;還有在可怕的奴隸生活中長大的聖女柏姬達(Giuseppina Bakhita)、曾是孤兒和窮人的真福尼奧基(Carlo Gnocchi),以及從小失去母親的聖若望保祿二世。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公開接見:人的自我是最惡劣的奴役

申命紀5:12-15

梅瑟召集了全以色列人,對他們說:「當照上主,你的天主吩咐的,遵守安息日,奉為聖日。六天你當勞作,做你一切工作;第七天是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你和你的子女、僕婢、牛驢、你所有的牲畜,以及住在你城內的外方人,都不應做任何工作,好使你的僕婢能和你一樣獲得安息。你應記得:你在埃及地也曾做過奴隸,上主你的天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為此,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守安息日。

2018年9月12日上午,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繼續講解天主十誡第三誡「守安息日」的意義。教宗表示,愛也會使坐監、軟弱和受限制的人獲得自由,唯有耶穌賜予我們的愛才能折斷罪惡奴役的鎖鏈,尤其是人的自我的束縛。

教宗在要理講授中首先闡明:「《出谷紀》中記載了天主十誡的頒布,之後又在《申命紀》中再次以幾乎完全相同的方式”提出,只有這第三句話例外。守安息日的理由在《出谷紀》中是對受造界的祝福,而在《申命紀》中則是紀念奴役生活的結束。」

接著,教宗指出:「我們有各種外在和内在的奴役形式。事實上,存在著外在的強迫,例如壓迫、因暴力和其它不義而被扣留的生命;也存在著内在的束縛,例如心理障礙、情結和性格的局限。這是一系列我們在表面上無法擺脫的存在的現實。然而,歷史告訴我們,有些人即使坐監也能活出一種心境上的極大自由,將陰暗的壓制轉化為光明的場所,認出來自慈悲的安息,柯爾貝(Massimiliano Kolbe)神父和阮文順(Nguyen Van Thuan)樞機就是其中的典範。」

教宗說「天主的慈悲使我們自由。你一旦與天主的慈悲相遇,你就有一種内心的極大自由,你也能傳遞這自由。因此,向天主的慈悲敞開心懷,不成為我們自己的奴隸是多麽重要。」

教宗特別提醒信友們:「要警惕自己的自我奴役,這是一種比監禁、比恐慌的危機更令人感到受束縛的奴役。『自我』能成為一個獄吏,使人處處受到折磨和最沉重的壓迫,那就是被稱為『罪』的壓迫,它不是單純地違犯一項法則,而是人的生存的失敗和人處於奴隸的境地。無數的罪能將人捆綁住,例如為了饞嘴我們就不停地吃東西,因為貪吃是胃的虛偽,明明是滿了,卻讓我們相信它是空的;佔有的焦慮使守財奴身敗名裂;憤怒的火焰和嫉妒的蛀蟲損害與別人的關係。作家們說,嫉妒使人的身體和靈魂變成黃色,就好像患了肝炎的人一樣:他成為黃色的。嫉妒的人的心靈是黃色的,因為他們絕不會享有心靈健康的清新。」

最後,教宗總結道:「真正的奴隸是不懂得愛的人,對基督徒而言,這第三條誡命是主耶穌的預言,祂打破了罪的内在奴役,使人能夠去愛。真愛乃是真自由:這就是要擺脫佔有慾,懂得接納和尊重近人,將各種辛勞轉化為喜悅的恩典並活出共融。愛也使坐監、軟弱和有局限的人獲得自由。」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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