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連線-愛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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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的梵蒂岡連線會跟您一起探討教宗方濟各有關家庭的《愛的喜樂》勸諭,還有請來香港教區夏志誠輔理主教的訪問。

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勸諭

 

 

教宗推文-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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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婚再婚者是教會的一分子,而非受絕罰者。
The divorced who have entered a new union should be made to feel part of the Church. They are not excommunicated.

2. 懂得寬恕也感到被寬恕是家庭生活中的一種基本經驗。
To know how to forgive and feel forgiven is a basic experience in family life.

3. 忠貞常與耐心相伴。它的犧牲和喜悅隨著年歲增長而開花結果。
Fidelity has to do with patience. Its joys and sacrifices bear fruit as the years go by.

4. 子女是天主的奇妙恩典,是父母的喜悅。
Children are a wonderful gift from God and a joy for parents.

5. 家庭是我們學習傾聽和分享、容忍和尊重,以及互相幫助的首要場所。
The family is where we first learn to listen and share, to be patient and show respect, to help one another.

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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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濟各的《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世界主教會議後宗座勸諭於4月8日公諸於世。教宗在勸諭公布當天給全球主教親手寫了一封短信,祈願他們受託照管的所有家庭和所有人在納匝肋聖家的保護下,能從這道勸諭中獲得益處。

《愛的喜樂》勸諭結集了2014年和2015年兩屆以「家庭」為題的世界主教會議的成果,重申一男一女不可拆散的婚姻家庭的寶貴與美好,同時也以求實精神看待脆弱家庭,鼓勵牧人們秉持認真分辨的態度照顧家庭。勸諭分成9章,以慈悲與融和為兩條軸線逐一伸展。教會在教義與實踐上需要保持一致,但鑒於個別國家在文化、傳統及挑戰上的各種因素,因此教義的某些方面能夠以「不同方式」加以詮釋。

下載 Amoris Laetitia宗座勸諭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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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Amoris Laetitia宗座勸諭 (英語)

《愛的喜樂》大綱

第一章:聖言光照下的家

第一章以天主聖言為依據,闡述按照天主肖像受造的男女婚姻的美好,家庭溝通、團結及恩愛的重要性。但家庭不是抽象概念,卻肩負著「匠人的責任」。此外,失業及許多移民和難民家庭的處境也是不可忽略的悲劇,他們遭拒絕,無能為力,每天過著辛勞和噩夢般的生活。

第二章:家庭的現實和挑

第二章例舉了今日家庭的諸多挑戰,例如:個人主義、時來暫去的文化、拒絕新生命的思維、住房緊張、色情氾濫、侵害未成年人。教宗也提到移民問題,基督徒遭受迫害,尤其是中東少數族群受到的嚴峻考驗。此外,在法律上將婚姻與同性結合等同看待會導致家庭瓦解的危險。教宗指出,任何不穩定或不傳遞生命的結合,都無法為社會未來提供保障。

同樣的,女性遭受暴行、女性的身體被當作工具使用、租借子宮的惡行、以及諸如社會性別論等令人不安的意識形態都在摧毀家庭。面對這一切,基督徒不可為追隨時尚或因自卑感而放棄婚姻價值。主教們必須遵循積極、款待的牧靈路缐提倡婚姻聖事,為家庭指出幸福道路,親近處境脆弱的人。

教宗也以「健康的自我批評」態度指出在基督徒婚姻上的不足之處,例如:經常只著眼於生育子女的義務或教義和生物倫理問題,讓人覺得婚姻似乎是一個負擔,一個抽象理想,而非使人得以成長和成就的行程。基督徒蒙召陶冶良知,而非取代良知。

第三章:家庭的聖

第三章論述家庭聖召及不可剝奪的生命權。教宗指出,不可將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視為一個枷鎖,婚姻聖事絕非一件「事」,一個「空洞儀式」,一個「社會俗套」。婚姻是「使夫妻聖化和得救的一項恩典」。針對處在困境和受傷的家庭,教宗要求牧人們本著對真理的愛,認真分辨這些情況,因為在各種情況中,責任程度並非都是同等的。一方面,需要闡明教義觀點;另一方面,也應避免擅自判斷,不顧個別情況的複雜性及個別的人的痛苦。教宗重申人生命的重大價值和不可剝奪的出生權利,強調醫療人員有良心異議的道德義務,自然死亡的權利以及堅決抵拒死刑。

第四章:婚姻中的

第四章闡明婚姻之愛乃是友誼之愛。教宗稱婚姻中的友誼之愛建立在婚姻聖事上,總是尋求對方的益處,具有典型深厚友誼的互惠和溫柔。在這層意義上,友誼之愛被稱為愛德,因為它使我們睜開雙眼,看到人所具有的價值。婚姻中的夫妻之愛也同樣重要,它是絕妙的禮物,人與人交流的語言,注視另一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價值。

第五章:碩果累累的

第五章論述結出碩果的愛,在家庭中生育子女和迎接生命。教宗在此重申胚胎在受孕時的價值,因為每個嬰兒始終在天主心中。因此,不應把子女當作一個附屬品或實現個人願望的解決方案,而應視他們為價值無比的人,尊重他們的尊嚴,承認他們擁有母親和父親的天生權利。

對於那些不能生育的夫妻,教宗鼓勵他們以不同方式表達父母之愛,例如領養子女。立法機構應提供有助於領養和代養子女的程序,但應始終考慮兒童的利益,以應有的法律打擊販賣兒童的行徑。

第六章:家庭的牧靈願

第六章提出幾項牧靈願景,從旁陪伴夫妻的重要性。教宗重提世界主教會議的幾個主題,例如司鐸和家庭牧靈人員需要接受適當的培育,未婚夫妻的婚前準備行程需要受到引導,新婚夫妻婚後頭幾年的信仰生活需要得到陪伴。此外,離婚是今日家庭的一個悲劇,教會應以「接近和務實」態度予以陪伴,保護受傷家庭的子女,以免他們成為離婚父母的人質。

關於離婚和離婚再婚問題,《愛的喜樂》勸諭重申兩屆世界主教會議的觀點:需要分辨和關注離婚個案,尤其是遭受不義的一方。離婚未婚者領受聖體聖事應得到鼓勵,同時不使離婚再婚者感到受了絕罰,卻應以「極大的尊重」陪伴他們。在基督徒團體内照顧離婚再婚者並不表示削弱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而是在表達愛德。

勸諭接著提及信仰不同婚姻的複雜情況,但只要尊重宗教自由,差異就能成為跨宗教交談的最佳場所。對於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教會應尊重他們的尊嚴,不予以歧視。與此同時,教宗也強調在同性結合與按照天主計劃的婚姻生活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因此,教會在這方面遭受壓力是令人無法接受的。

第七章:子女的妥善教

第七章提出父母教育子女的「重大責任和首要權利」。勸諭提出5個要點:

1. 教育不等於控制,而是啟發子女有責任心的自由;

2. 教育在於教導「等待的能力」,在數碼發展迅速的當今世界中尤為重要;

3. 教育在於培養親子關係,避免子女患上「科技孤獨症」;

4. 性教育有其必要,但必須使之成為「愛的教育」,在適當時刻和適當方式下進行,同時也應教導「健康的節操」,不使人淪為純粹的物體;

5. 家庭應繼續成為傳遞信仰的場所,教導子女信仰的真和美。

第八章:陪伴脆弱處境

第八章重提世界主教會議討論的一個核心主題:脆弱處境中的家庭。教宗表示,我們不應期待這道勸諭能給出一個適用於所有情況的一般性規範。牧人們該當推動男女忠貞的基督信仰聖事性婚姻,同時也應以慈悲之心接納和陪伴許多信友的脆弱處境,使他們融入教會團體。

教宗指出,使人人融入教會團體也包括離婚再婚者,幫助他們透過社會服務或祈禱聚會參與教會團體生活,使他們不感到自己遭絕罰。在此沒有單純的處方,只能鼓勵以負責的態度分辨個別案例,因為每種情況的責任程度均不相同。

教宗在勸諭的兩個注解中提到離婚再婚者的情況:

一、牧人通過分辨能夠認出「沒有嚴重過犯」的特殊情況,因此一項條文的效力不必與其它情況相同;

二、在某些情況下,教會為困難情況提供的幫助也可是聖事上的幫助,因為告解亭不應成為酷刑室,聖體聖事不是為獎勵完美的人,而是為滋養軟弱的人。

對離婚再婚者而言,進行良心省察是有益處的。他們可以通過辦告解與一位司鐸交談,好能對自己的處境有正確判斷。但重要的是保持謙遜、謹慎態度,熱愛教會,避免傳達錯誤訊息,使人誤以為教會持有雙重道德標準,或聖事似乎是用來交換恩惠的特權。

總之,福音的理想不可削弱,但需要憐憫脆弱的人,不判斷,不定罪,不排拒任何人,只以慈悲相待。教會不是海關,而是父親的家,每個人在這裡都有一席之地。這就是「愛德第一」的含義:宣講福音,卻不為天主慈悲設下條件,不以優越感判斷受傷的家庭。

第九章:婚姻與家庭的靈

教宗在最後一章邀請信友們養成在家庭内祈禱的習慣,讓基督結合並光照處在受苦日子中的家庭生活,將他們的困苦轉化為「愛的奉獻」。家庭不是一個完美的現實或一勞永逸的配套,而是一個使每個人逐步增進愛的能力的行程。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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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喜樂》勸諭:賜予家庭的慈悲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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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聖座新聞室召開記者會公布並介紹世界主教會議後宗座勸諭《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世界主教會議秘書長巴爾迪塞里樞機(Lorenzo Baldisseri)、維也納總主教順伯恩樞機(Christoph Schönborn)、以及一對夫妻出席了記者會。

巴爾迪塞里樞機在發言中強調:「在慈悲禧年頒布《愛的喜樂》勸諭具有重大意義。這道勸諭以正面和獨到的目光看待夫妻恩愛和家庭的美好,為每個大洲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受傷和蒙受羞辱的家庭實在是一個喜訊。」

「《愛的喜樂》在標題上與《福音的喜樂》勸諭一脈相承:從福音的喜樂到家庭之愛的喜樂。世界主教會議談論家庭之愛,呈現家庭的美好,將愛視為家庭制度的根基,因為天主是三個位格的互愛,是三位一體的愛,而不是孤獨的愛。」

巴爾迪塞里樞機闡明:「《愛的喜樂》勸諭激勵我們加深研究婚姻和家庭福音,但我們無須期待這道勸諭會制定教會法典式的一般性新準則,使之適用於各種情況。這道勸諭為我們提供的是具體的牧靈方針,在連續性中獲得新價值和新動力。」

順伯恩樞機則談到教宗方濟各在《愛的喜樂》勸諭中的用詞和風格,樞機表示:「教宗的話溫暖人心,而融和又是勸諭的引導詞。藉著這份文件,超越了劃分正常與非正常的外在界線。此外,教宗提及所有情況,不分門別類,不分等級,因為耶穌的目光不排拒任何人。」

「任何人都不應感到被定罪,任何人都不該受到鄙視。在這接納的氣氛中,基督信仰的婚姻觀和家庭觀便成了一份邀請和鼓勵,一份愛的喜樂,不排拒任何人,實在沒有一個人被拒之門外。」

平信徒夫妻在發言中強調,《愛的喜樂》勸諭為了解家庭生活的意義指出了重要行程。在這行程中,我們要不知疲倦地向前展望,看到遠景,不停地夢想,學會體味及欣賞所走的每一步,不畏懼變化,即使意識到我們的不完美,還需要不斷成長。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聖座新聞室英語媒體專員—羅思家神父—論宗座勸諭「愛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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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宗座專員身份為2014年和2015年的主教會議工作,此宗座勸諭是一個非常全面及準確地帶出在主教會議中所探討的內容。勸諭有引人注目的廣度和細節。Amoris Laetitia「愛的喜樂」是一個豐富、大膽、勇敢的牧,它反映了教宗方濟各為教會定下的非常積極和令人鼓舞的方向。牢牢紮根於天主教的傳統,這一重大的訓導文件為教會和世界,提供了許多對家庭生活的美麗的具體提醒,儘管要面對在生活上的挑戰。此宗座勸諭的讀者會因它的生動性,具體性和個人性中而感到驚喜。我們有一位帶著牧者的心走進日常現實家庭生活的教宗。」

教宗方濟各強調:「不是所有在教義、道德或牧民問題的討論需要從訓導中予以解決。」事實上,對於一些問題,「每個國家或地區……可以尋求更適合於它的文化傳統和當地的需求的解決方法。對於『不同的文化及每一個普遍的原則……如果它要受到尊重和應用,必須適宜地使它在不妥協教義下迎合本地文化(愛的喜樂,13)」。

在勸諭的最後一段,教宗申明: 「沒有一個家庭會從美善的天國中被推倒; 家庭需要在有愛的能力下不斷地成長……我們所有人被召叫去繼續邁向比自己和家人更偉大的事,和每個家庭一定會感到這恆常的鼓勵。讓我們把這個旅程作為家庭的旅程、讓我們繼續同行。」這勸諭是積極的、抱懷希望的、實際的、有鼓舞性和啟發性的牧函。這真是一件在慈悲禧年中給我們的偉大的禮物。」

 

羅思家神父 (巴西略會)

鹽與光天主教傳媒機構行政總監

聖座新聞室英語媒體專員

下載 Amoris Laetitia宗座勸諭 (英語)

譯自:鹽與光天主教電視中文節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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