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與大赦:大赦的由來

首道禧年詔書 (圖片:Vatican Media)

為了迎接禧年,聖赦院近日頒布了《授予大赦的規則》,因為「大赦是一份禧年的恩寵」。若能很好地理解大赦的意義,我們需要回顧歷史。在古代教會,信友懺悔的程序同今天不一樣。那時,罪過得寬恕是一個「團體性的行動」:一個人首先承認自己是罪人,然後加入一個團體,走上懺悔之旅,根據罪的嚴重程度,懺悔補贖可持續數月甚至數年。最後,悔罪的人來到主教那裡,接受主教的覆手和罪的赦免。因此,這個過程是:先辦告解,然後是做補贖,最後是得赦罪。

在中世紀,基督徒的生活繼續在隱修院團體中進行,但情況卻大不相同。隱修士們生活在離群索居的小團體內,大罪不犯則小罪不斷,但不可能為每一個小過錯進行數月甚至數年的補贖。而且,也很少能見到主教。

因此,就開始流行一種向隱修院院長辦辦神工的習俗,院長立即赦免罪過,然後指定該做的補贖,這樣的形式就慢慢廣泛實行開了,就如我們今天的情況一樣。

在這個新的懺悔形式中,產生了藉告解而消除的「罪」與「處罰」,即赦罪之後應做補償的區別。由於古老的規則並未廢止,補贖持續的時間總是以日、月、年來計算。在隱修院內,甚至存在專門的“補贖名目冊”,其中規定了為幾乎所有可能犯的罪過做懺悔補贖的期限。

然而,在特殊的機會,如重要節日、特殊事件,一個虔誠的懺悔者可以獲得「減免補贖」。用更多的善功來交換補贖,可免去幾天、幾個月或幾年的補贖。這種「特別的奉獻」被稱為「大赦」,這是往往非常便利的方式;因此,虔誠的基督徒不會放過這些機會。

在一次很難完成使命的機會上,即奪回被阿拉伯人佔領的耶路撒冷,烏爾班二世教宗考慮到這項使命的極度危險,於1096年首次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特恩:對那些前去解放聖城的人給予赦免罪罰。

這是第一次實施的全大赦。從那時起,教宗作為基督在世的代表和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使用從耶穌那裡獲得的「鑰匙的能力」打開大赦的寶藏,直接以救贖的無限價值取代古時以日子、月和年代衡量的價值。

中世紀的人與天主有一種直接、直觀的關係:相信天主的慈悲,但害怕天主的公義。因為他們以“中世紀”的方式思考與天主的關係,就如同臣民與國王之間那種封建的關係一樣。他們的確將自己交在天主手中,承諾遵守祂的法律;作為交換,他們獲得防禦、幫助和保護,免受惡魔的誘惑。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皮亞琴扎樞機:大赦是靈魂的良藥

宗座聖赦院於3月20日至24日在羅馬舉辦第33期關於「良心內署領域」課程。在課程的第二天、21日,宗座聖赦院院長皮亞琴扎樞機親自授課,從教義、歷史與靈修-牧靈的方面,詳細闡述大赦的意義。

基督信仰不是虛無縹渺的自然神論

皮亞琴扎樞機首先講到,天主教信仰經歷過無數次的「調整」,犯下了不少錯誤。有鑒於此,有必要重申「降生成人」的歷史事實。他解釋道:「從許多方面,世界的警笛齊聲響起,以免對復活基督的信仰減少成虛無縹渺的自然神論,束縛了真理與美善的判斷,而只依據自己飄移不定的感覺。」樞機指出:「教會是基督充裕慈悲的首要守護者,在和好聖事中持久實現並不斷更新。善用基督親自授予宗徒的權威,教會明智而審慎地從天主慈悲的寶庫中汲取,不僅寬恕了信友領洗後所犯的罪過,而且也施予有關暫罰的赦免。」

在成聖道路上大赦的價值

接著,樞機把注意力集中在「有限大赦」上。它意味著信友與天主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關係,即是時時刻刻凝視高天:簡短的祈禱、懺悔的舉動、聖經的誦讀、愛德的行動等。它們都正好強調了關係的這個方面:「大赦當然具有贖罪的價值,但任何時候也都適合談論大赦在關係和靈修層面的寶貴意義,以及它對個人成聖道路上的支持」。另外,大赦增強了諸聖相通的共融,因為大赦也適用於我們已亡的弟兄姊妹,他們仍然處在通往永恆幸福的淨化旅程中。「從這個個意義上講,大赦貫穿時空,幾乎是撕裂了我們塵世生命的時空限制,如同復活後永恆生命的先聲」。

大赦與金錢掛鉤的現象

隨後,宗座聖赦院院長從歷史的角度深入講解大赦:即,有人忽視了相關限制,有人濫用大赦,有人妖魔化大赦,有人希望廢除它。公元一世紀以後,基督徒興起了為亡者祈禱的禮儀,之後,到了十一世紀才出現了真正的大赦。皮亞琴扎樞機肯定地表示,大赦“與金錢掛鉤”的現象當然令人痛惜,儘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考慮文化、社會和宗教背景來解釋。在當時的這些背景下,為了確保永恆救恩,即使是犧牲巨大的財產,也是稀疏平常、合情合理的。樞機也進一步澄清,有些人對大公運動有所誤解,藉著與改革宗團體進行錯誤的大公合一的名義,意圖「倉促地把大赦的議題束諸高閣、閉口不談」。

寬恕與直言不諱

皮亞琴扎樞機授課的最後一個部分,強調了慈悲與寬恕的一些特徵:「不真切地談論罪惡,絕非慈悲之舉;作為有權威的父親和關懷病患的醫生,聽告解的司鐸因擔心而不指明罪惡,放任信友處於罪惡的狀態,那就更不用說了。」

基督把施予大赦的使命託付給每一位聽告解的司鐸。友愛的對話和作真正的靈性父親是每個司鐸應該採取的途徑,以實踐他「告誡罪人其靈魂狀態的嚴重性的重大責任」:如果他不這樣做,那他自己就要在天主面前負責了。如果有福音性的直言不諱,就會使大赦成為真正的靈魂良藥。

最後,關於全大赦,宗座聖赦院院長總結道,為獲得全大赦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在聖事的共融中,藉著痛悔和聖體聖事;在同一的信仰中,藉著《信經》宣認;在與教會聖統制的共融中,按照教宗的意向為人祈禱。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墮胎之悲劇 , 禧年之慈悲

2015年9月1日,教宗方濟各致函宗座推廣新福傳委員會主席,宣布有關慈悲禧年的特恩。其中,教宗宣布在禧年期間,所有司鐸享有寬赦有關墮胎的罪的權力。傳媒紛紛立即作出報導,但許多報導對事件有所誤解。其中,美國國家廣播公司(MSNBC)網頁頭版最初刊登以「教宗要求神父們容許墮胎的罪」為標題的報導,而主持更在電視節目上說:「教宗准許人作多次墮胎,鼓勵人可等到12月8日後才墮胎,而又不需要有悔疚的心。」大部份傳媒對天主教的教理的不理解,或敵視宗教,某程度上可以理解。對於熱心的教友,雖然清楚墮胎是嚴重罪行,但也未必清楚有關墮胎和告解之間的關係。

教會是否對墮胎的立場有所改變?慈悲禧年開始之前,司鐸能否赦免墮胎者的罪?人是否墮胎後就自動可被寬恕?

以前,根據1917年的《天主教法典》,有一些「保留的罪」(reserved sin)只可由主教寬恕,但隨著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公布後,已經再沒有只可由主教寬恕的罪。1983年的《天主教法典》中,說明了對於一些較嚴重的罪,教會可加以「罪罰」(penalty,或稱「刑罰」)作懲戒,以望信友不會再犯。「罪罰」有多種,例如「禁罰」(interdict)、「停職罰」(suspension)和「絕罰」(excommunication)。請注意,這教會法的「罪罰」有別於因罪過的赦免而要為天主作出的補償所稱的「罪罰」(temporal punishment)。

「罪」關乎犯罪者和天父的關係,是每人自身的道德狀況,而「罪罰」是教會法因罪所給予之刑罰,兩者有別。「罪罰」通常是「待科罪罰」(ferendae sententiae penalty),意思是未經教會的訴訟宣判前,犯人不受其約束。但有少數罰為「自科罰」,意思指,敎徒若犯下這些罪而又符合一系列的條件,就會自動受「自科罪罰」(latae sententiae penalty)所約束。例如,未領司鐸聖秩而擅自舉行彌撒者和擅敢聽告解者,受自科禁罰(第1378條);非法領受司鐸聖秩者,自動受停職罰(第1383條)。

「絕罰」是最嚴重的一種罪罰。受絕罰者禁止在任何禮儀中擔任任何職務、舉行聖事或聖儀或領受聖事、擔任教會的任務或職務或行使治理的權力。《天主教法典》列出八種可構成「自科絕罰」latae sententiae excommunication)的罰行:

  • 背教、異端或裂教者(第1364條)
  • 拋棄聖體,或命取或保存聖體以作褻瀆者(第1367條)
  • 對教宗施以暴力者(第1370條)
  • 赦免違犯第六誡罪的同犯的司鐸(第1378條)
  • 主教無教宗任命祝聖別人為主教,及被其祝聖為主教者(第1382條)
  • 聽告解司鐸直接洩漏告解秘密者,和在告解中作翻譯和洩漏秘密者(第1388條)
  • 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第1398條)
  • 合意共同犯以上的罪的同謀(如無其助力則犯罪不成立)(第1329條)

然而,縱使犯了以上嚴重的罪,也很大可能不受「自科絕罰」的束約。在告解亭內,當司鐸聽了有可能構成「自科罪罰」的罪時,便會嘗試了解懺悔者是否符合其他條件。法典列出十項理由,令犯罪者不受「自科絕罰」的約束。例如,有不健全的理智者、由於過失酗酒或類似的心神錯亂因而缺乏理智運用者、行為出於非故意的重大感情衝動者、未滿十六歲者、犯罪行為出於重大畏懼或重大困難者、犯罪人對無理侵犯自己或他人而行使自衛、出於抗拒重大及無理的挑釁者、不知有關「自科絕罰」法律者等等,通通不會自動受到絕罰(第1324條)。可想言之,許多墮了胎的女人,也可能沒有被「自科絕罰」。(甚至,有些教會法典學者認為,沒有一個女人可真正地受有關墮胎的「自科絕罰」約束。)在這情況,告解司鐸可簡單地給予赦罪。沒有構成「自科絕罰」,主觀上這表示犯罪者無需受到嚴厲的刑罰,但客觀上該罪的嚴重性並沒有變更。

請留意,在以上列出構成「自科絕罰」的項目中,積極令墮胎發生者(如強迫墮胎者墮胎的男朋友、進行墮胎的醫生、協助墮胎手術的人員)也很大可能受到「自科絕罰」所約束。教宗沒有對他們作出寬鬆的態度。

各種「自科罪罰」之中,告解司鐸有權免除(remit)其中一些罪罰,但有一些「自科罪罰」即須由主教免除,甚至只可由宗座(透過教廷的「聖赦院」)免除。教會法上,墮胎所涉及的「自科絕罰」要由主教免除。而因為這時代墮胎的普遍性,主教可委派有「告解行使權」(faculty of confession)的司鐸為代表,令他們也有免除墮胎的「自科絕罰」。現時,大部分美國和加拿大和所有澳洲的教區裡,神父已經有這受委的免除權。所以,教宗在信函所提及的有關寬赦有關墮胎的罪的權力,其實是指這免除「自科絕罰」的權力。而在全世界裡,筆者相信大部分華人神父已經享有這權力。

雖然罪罰的免除通常在告解聖事中發生,但這有別於罰的赦免(absolution of sins)。司鐸唸的「赦罪經」同時可赦免罪和免除教會法的罪罰。另外,如告解者身處有死亡的危險,所有司鐸(包括沒有聽告解行使權的司鐸、「還了俗」的司鐸)也可赦免罪和免除罪罰(第976條)。

教宗在這信函中顯示了慈悲,讓曾墮胎者不再「在心中忍受這痛苦的決定的疤痕」。同時教宗提醒墮胎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現在這時代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關於對生命的尊重。一種廣泛性麻木不仁的心態,導致損失了個人和社會對迎接新生命的認知。一些人只是膚淺地意識到墮胎的的悲劇,不了解墮胎的極端壞處。」教宗鼓勵,墮胎者應懺悔,「透過告解聖事,以誠懇的心尋獲與天父修和」。所以教宗在信函中寫道:「我賜予權力給所有司鐸,在禧年期間,當人進行了墮胎,有懺悔的心,尋求寬恕,就可寬赦她們有關的罪。願司鐸能實踐這重任,以言語表達真誠的歡迎,為這罪之嚴重性作出勸喻,指出一條真正皈依的路徑,帶領人走向天父的大方寬恕。

對於禧年期間有關墮胎的告解和其他禧年大赦問題,筆者相信稍後「聖赦院」會公佈法令,詳細講解有關條件。教宗這信函缺乏法律效力,而信函中的用字也缺乏精確性,但相信這只是一個預告。禧年本身的意義就是能讓眾人的負擔得以免除,而罪的枷鎖正正是心靈上最重的負擔。禧年期間,教會將開啟她無盡的寶庫,以鼓勵教徒能走上成聖之道。

慈悲禧年就是要提醒我們,只有天父的慈悲,我們才可獲得救恩。要接受天主的慈悲,我們首先要懺悔和痛改,才能活出基督。我們每人都是罪人,天主的慈悲不會將任何人拒諸門外。但我們也要踏出一步,以謙卑懺悔的心嘗試敲門,天父便會在筵席上擁抱我們,分享祂慈悲的面容。

 

撰文、圖片:Gabriel Chow

信函原文【英】

 

教宗方濟各宣布有關慈悲禧年的特恩

2015年9月1日,教宗方濟各致函宗座推廣新福傳委員會主席菲西凱拉(Rino Fisichella)總主教,為即將舉行的「慈悲禧年」舉出一些要點。以下是該信函的撮要。

到羅馬和在各教區的朝聖者,均可得到「禧年大赦」的恩典。要獲得禧年大赦,信友可在主教座堂或教區主教所指定的教堂中或羅馬的四個「教宗大殿」,到聖門作一個短暫的朝聖,以表示一個真實皈依的願望。在其他有「慈悲之門」的朝聖地,或傳統的「禧年教堂」內,同樣地也可獲得禧年大赦。這時刻必須與修和聖事和感恩祭連繫,並作出慈悲的反省。同時信友也要作信仰宣認(信經),及為教宗為教會和全世界的益處的意向而祈禱。

對於不能前往聖門的信友,特別是病患者和獨居年長者,他們的病患和受苦是與上主一同經歷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以信仰和喜樂的希望而活出這試煉的時刻、恭領聖體、參與彌撒或團體祈禱,甚至透過不同的媒體,也可為他們帶來禧年大赦。對於在囚人士,禧年是一個特赦的機會。雖然正接受應得的懲罰,他們也意識到他們帶來的不公義,期望重回社會作出貢獻。願他們也可被天父的慈悲所觸動。他們也可在監獄的小堂內獲得大赦。每次通過監倉的門,也可象徵著通過聖門,因為天主的慈悲能夠改變心靈,將監倉的鐵欄變作自由的經歷。

教宗鼓勵教會再尋找行精神和身體慈善神工的財富。慈悲的經驗可變成實在的見證,如同耶穌親自教授我們。每當信友作慈善工作的時候,也可以獲得禧年大赦。

信友也可為亡者獲取禧年大赦。當我們在感恩祭中懷念他們,在諸聖相通功的奧蹟中,我們可為他們祈禱,祈求天父慈悲的面容能免去他們的罪過,在永生的美善中擁抱他們。

現在這時代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關於對生命的尊重。一種廣泛性麻木不仁的心態,導致損失了個人和社會對迎接新生命的認知。一些人只是膚淺地意識到墮胎的的悲劇,不了解墮胎的極端壞處。有些進行了墮胎的女人以為沒有其他選擇,只可在心中忍受這痛苦的決定的疤痕。發生了的事情是嚴重不公的,但只有明白這真相才可使她們不會喪失希望。天主的寬恕不可謝絕已懺悔的人,尤其是當人透過告解聖事,以誠懇的心尋獲與天父修和。為此,教宗決定給予所有司鐸,在禧年期間享有寬赦有關墮胎的罪的權力

最後,這慈悲禧年也不會排除那些因不同原因參與「聖庇護十世會」(SSPX)司鐸主持聖事的信友。雖然該會在牧民方面上處於不自在的情況,但多位主教告訴教宗有關這團體裏信德和聖事施行的良好。教宗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可與「聖庇護十世會」的司鐸和長上達到完全的共融。但為了信友的益處,在這禧年期間,教宗給予該會司鐸舉行修和聖事赦罪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教宗託付這特殊禧年的準備工作給慈悲之母,祈求聖母保護和轉禱。

文:鹽與光
來源:梵蒂岡網
圖片:CNS

教宗頒賜全大赦給參加依納爵朝聖之旅的朝聖者

St. Francis Xavier, St. Ignatius of Loyola and Blessed Peter Faber are shown in an icon

教宗方濟各透過宗座聖赦法院的兩道法令,向參加「依納爵朝聖之旅」,前往西班牙羅耀拉(Loyola)和曼雷薩(Manresa)朝聖地朝聖的信友們頒賜全大赦。

「依納爵朝聖之旅」於今年7月31日聖依納爵紀念日開始,到明年2016年同一天結束。這項效法耶穌會會祖聖依納爵的朝聖活動於2012年發起,沿著聖人的足跡,途徑巴斯克各鄉鎮、納瓦拉、里奧哈、阿拉貢和加泰羅尼亞,體驗聖人跋山涉水走過的心路歷程。

在慈悲禧年將至之際,教宗方濟各藉著頒賜全大赦邀請基督徒步武聖依納爵的芳蹤,與慈悲的耶穌相遇。教宗一再表示,基督徒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走出自我和自戀,將耶穌置於中心。這是不易行走的旅程,因為我們總是罪人。教宗說:「我們有陰暗的時辰,也有失敗的日子,有時也會跌倒」。人總有跌倒的時候,但不必「害怕失敗。前行的門道所看重的不是不跌倒,而是跌倒後再爬起來」。「跌倒後馬上站起來,藉著上主的力量和對祂的信賴前行」,因為與耶穌在一起,「一切皆為可能」。

教宗邀請信友們「在團體中與友人同行」,因為基督徒不是隻身一人。「將基督置於中心也就是以教會為中心,二者彼此不可分離:若不在教會内與教會同行,我就無法跟隨基督。」教宗強調「有創意」的行走,好能抵達邊緣地區和遙遠的人那裡,但始終在教會内。「這歸屬感賦予我們前行的勇氣,因為服事基督就是愛這具體的教會,以慷慨和服從來服事教會」。

教宗指出,聖依納爵的旅程是一段不求安寧的旅程,因為它展望「光榮天主的視野」:它是不斷尋找天主的人所走的行程,抱持的是一顆「不求安逸」和從不滿足的心。這是一種「聖善和美妙的不安」。

在這行程上應持有「寬大為懷」的態度,也就是懷有「寬大的心胸」,不怕投注在遠大的理想上。寬大的心胸也體現在小事及日常事務上。這就是說,「與耶穌同行,留意祂每日向我們所說的話語」。因此,這是一段深化皈依的行程,乃至激發我們反躬自問:「我是否真的將基督置於我生命的中心?」這也是弱小者、罪人所走的行程,但他們願意「讓基督來征服自己」。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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