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度本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者可獲全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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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世界祖父母及長者日牧靈指引

(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祕書處 譯)

第三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將於2023年7月23日舉行。聖座新聞室在7月5日公布聖座聖赦院的法令,宣布本著「痛悔和仁愛的精神」於23日參加教宗方濟各當天早上10時在聖伯多祿大殿主持的彌撒,或者在世界各地舉行的禮儀的祖父母、年長者及信徒可獲得全大赦。法令中提到聖座聖赦院接受了宗座平信徒、家庭和生命部部長法雷爾(Kevin Joseph Farrell)樞機的請求,以及獲得全大赦的慣例條件,即領受修和聖事、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

獲得全大赦意味著「罪過已蒙赦免後,因罪過而當受的暫罰,也在天主前獲得寬赦」,就如《天主教教理》中所定義的。法令解釋說,「在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這一天,信徒如果付出充分的時間,親自或通過傳播工具在線上探訪有需要或處於困境中的年長者,比如患病的人、遭遺棄者和殘障者,可獲得全大赦」。

聖座聖赦院明確指出:「脫離任何罪惡並有意盡快滿全三個慣例條件的人,以及患病的年長者和所有那些因嚴重原因無法出門的人,他們如果在精神上參與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的神聖禮儀,向仁慈的天主獻上他們的祈禱、痛苦和生活中磨難,也可獲得全大赦。」

為了讓信徒「獲得天主的恩寵」,聖座聖赦院邀請司鐸們要「隨時待命,以慷慨的精神施行修和聖事」。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何謂全大赦?

大赦分為全大赦與有限大赦, 全大赦免除罪過應得的全部暫罰; 有限大赦免除罪過應受的部分暫。

獲得大赦的基本條件:

為獲得任何大赦, 領受者必須已領洗, 有獲得大赦的意向, 沒有受到絕罰,至少在完成規定的善工的時刻處於恩寵狀況,以及履行規定的善工。為獲得全大赦, 信友亦必須棄絕對罪惡—包括小罪—的任何依戀,並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妥當告解:信友必須個別地辦告解,並完整地告明罪過(參照天主教法典960條)。
(二)善領聖體:在聖祭禮儀中領聖體較佳,但為獲得大赦,單單善領聖體已足夠。
(三)為教宗的意向祈禱:信友可以按教宗的意向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亦可自行選擇誦念任何其他經文(為不便「誦念」的殘障人士,「默禱」已足夠)。
如信友對罪惡仍有所依戀,或未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或未完全履行規定的善工,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
*在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信徒如果付出充分的時間,親自或通過傳播工具在線上探訪有需要或處於困境中的年長者,比如患病的人、遭遺棄者和殘障者,再加上以上的基本條件,則可獲得全大赦。*

 

聖座聖赦院頒布第二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全大赦相關規定

CNS photo/Paul Haring

聖座聖赦院在5月30日週一頒布一道法令,宣布善度第二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的信友獲得全大赦的相關規定。本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將於今年7月24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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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慣例條件以外,該法令宣布獲得全大赦的若干條件。所獲大赦也可讓與在煉獄受苦的靈魂。

1、祖父母、年長者和信友於7月24日本著真正痛悔和仁愛的精神參與教宗方濟各在聖伯多祿大殿主持的隆重慶典,或在世界各地舉行的禮儀,可獲得全大赦。

2、在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的當天,信友付出充分的時間,親自或通過傳播工具在線上探訪那些有需要或在困難中的年長的弟兄姐妹(例如患病者、被遺棄者和殘障者),可獲得全大赦。

3、患病的年長者和所有那些因嚴重原因不能出門者,他們在精神上參與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的神聖禮儀,特別是在大衆媒體傳播教宗的講話和不同慶典時,向慈悲的天主獻上他們的祈禱、痛苦和生活中的磨難,可獲得全大赦。

聖赦院所頒的大赦是「來自教會天上的寶藏」。授予大赦的慣例條件是領受修和聖事,領聖體並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該法令還強烈敦促司鐸們要“隨時待命,以慷慨的精神”為信友實行修和聖事,好能讓信友通過教會的鑰匙權而獲得神聖的恩典。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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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世界祖父母和年長者日主題:
「雖已年老,仍然結果」(詠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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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座聖赦院就規定獲得「大聖若瑟年」全大赦的方式頒布法令

聖座於12月8日公布了教宗方濟各《父親的心腸》(Patris corde)宗座牧函,以紀念真福庇護九世宣布大聖若瑟為普世教會主保150週年。教宗在牧函中欽定,從今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為特別的「大聖若瑟年」。在公布宗座牧函的同時,宗座聖赦院頒發了由院長皮亞琴扎(Mauro Piacenza)樞機簽署的宗座大赦法令。法令指出根據教宗的意願頒布全大赦,領受全大赦的條件是:辦告解領受修和聖事,領聖體並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

該法令指出,在特殊的「大聖若瑟年」,每個信友應效法聖若瑟的榜樣,充實日常的信仰生活,藉此實現天主的旨意。在聖若瑟的幫助下,所有信友可以通過祈禱和善行,從困擾當今世界嚴重的人類和社會苦難中獲得慰藉與自由。

法令指出獲得大赦的條件是辦告解領受修和聖事,領聖體並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按照宗座大赦所指定的不同方式,信友在靈魂脫離任何罪的情況下可獲得全大赦:

首先,誦念天主經並默想至少30分鐘,或是至少避靜一天,在避靜中要以聖若瑟為默想主題;

其二,以聖若瑟為榜樣,實行一件或神或形慈悲善工可獲得大赦;

其三,在家庭或在未婚夫妻之間共同誦念玫瑰經;

其四,凡是每天把自己的工作託付於大聖若瑟保護的人,以祈禱懇求「納匝肋工匠」的轉禱,使那些尋找工作的人能找到工作,並使所有的工作更有尊嚴,能獲得大赦;

最後,為遭受内外迫害的教會祈禱,特別誦念傳統的大聖若瑟禱文,或是誦念東方禮天主教《讚美集》或是有關聖若瑟的經文,以及傳統禮儀中向聖若瑟祈禱的經文,可獲得全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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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法令還指出,為紀念聖若瑟,信友誦念任何經合法准予的祈禱和虔敬的行為,例如「啊!真福若瑟,我讚美你」,就可獲得大赦。特別在傳統上紀念聖若瑟的瞻禮,即3月19日、5月1日、聖家節,東方禮的聖若瑟主日,西方拉丁禮傳統的每月19日和每個星期三都可獲大赦。

法令特別指出,在目前衛生緊急情況下,年長者、病患、臨終者和所有因正當理由不能出門的人而不能滿全獲得大赦的一般條件時,向病人之慰、善終主保聖若瑟表達敬意,懷著信賴天主的心奉獻生命中的痛苦和不適而行虔敬行為,可獲得大赦。

最後,法令特別敦促司鐸們以隨時待命和慷慨的精神為信友實行告解修和聖事,並常常給病患者送聖體。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煉靈月的全大赦

CNS photo/Gregory A. Shemitz

11月是「煉靈月」。「煉靈月」的意義是甚麼? 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禮儀委員會成員潘家駿神父,在《有關煉靈月二三事》的文章表示:

煉靈月

十一月為天主教徒是一個很重要的月份,因為在這個月我們特別為煉獄中的靈魂祈禱。教會邀請我們放慢生活的腳步,緬懷那些先我們而去的親朋好友、兄弟姊妹們,而讓我們有一個機會去確信「死亡並非生命的毀滅」的道理,也就是去宣認「永生」的信仰。同時也透過為亡者的祈禱而更加領略「諸聖相通功」《天主教教理946-962》的意義;為那些已去世的人們,不管他們已在天堂或還在煉獄中,他們都是與我們信友團體-基督的奧體聯繫在一起的,並且屬於這基督奧體的一部分,因為基督藉著祂的死亡與復活,已成了生者與亡者的主。

煉獄

有關煉獄,《天主教教理1030》這樣說:「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須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所以,有一部名為《巴爾的摩教理》的教理書就直接把煉獄稱為「天主的醫院」。這些在「天主的醫院」中接受治療的靈魂,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但尚未到達天堂的福樂,因此教會提醒我們為這些靈魂祈禱的重要性;透過我們的祈禱或奉獻彌撒,他們就能少受煉苦,早登天國樂土。

根據《大赦手冊 Enchiridion Indulgentiarum: Normae et Concessiones》(Manual of Indulgences) 29,按教會所規定,信友為煉靈求「大赦」的方法如下:

(一)求「全大赦」,辦理妥當告解、善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教友:

1.於11 月1日至8日至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在追思已亡日(11月2日),於11月2日前一主日、或後一主日,或於諸聖節,到聖堂或小堂為亡者祈禱,念《天主經》及《信經》。

(二) 求「有限大赦」,辦理妥當告解、善領聖體以及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的教友:

1.在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虔誠誦念亡者日課的早禱或晚禱,或念「凡諸信者靈魂,賴天主仁慈,息止安所。亞孟!」

來源:天主教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禮儀研究中心

何謂全大赦?

大赦分為全大赦與有限大赦, 全大赦免除罪過應得的全部暫罰; 有限大赦免除罪過應受的部分暫。

獲得大赦的條件:

為獲得任何大赦, 領受者必須已領洗, 有獲得大赦的意向, 沒有受到絕罰,至少在完成規定的善工的時刻處於恩寵狀況,以及履行規定的善工。為獲得全大赦, 信友亦必須棄絕對罪惡—包括小罪—的任何依戀,並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妥當告解:信友必須個別地辦告解,並完整地告明罪過(參照天主教法典960條)。

(二)善領聖體:在聖祭禮儀中領聖體較佳,但為獲得大赦,單單善領聖體已足夠。

(三)為教宗的意向祈禱:信友可以按教宗的意向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亦可自行選擇誦念任何其他經文(為不便「誦念」的殘障人士,「默禱」已足夠)。

如信友對罪惡仍有所依戀,或未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或未完全履行規定的善工,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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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的一般準則

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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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拿馬世青中的花地瑪聖母像前祈禱補贖可獲全大赦

(鹽與光電視訊) 巴拿馬總教區於2019年1月8日獲得宗座聖赦法院的批准,在2019年1月22日至1月27日世青舉行期間,只要信友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妥當告解、參與彌撒及善領聖體、為教宗的意向祈禱,然後在大會的花地瑪玫瑰聖母朝聖像前祈禱補贖即可獲全大赦。

據了解,這首個花地瑪玫瑰聖母朝聖像自2000年以來一直沒有離開過葡萄牙。當巴拿馬被選為2019年世青的東道國,大會就向花地瑪玫瑰聖母朝聖地提出正式請求,授權此聖母像能展現在2019年世青的主要活動中及在周邊的不同朝聖活動中。此請求隨後被接納。

花地瑪玫瑰聖母朝聖像在巴拿馬日程(西班牙語)

更多世青資訊

來源:WYD-Communication Department

圖片:panama2019.pa

何謂全大赦?

大赦分為全大赦與有限大赦, 全大赦免除罪過應得的全部暫罰; 有限大赦免除罪過應受的部分暫。

獲得大赦的條件:

為獲得任何大赦, 領受者必須已領洗, 有獲得大赦的意向, 沒有受到絕罰,至少在完成規定的善工的時刻處於恩寵狀況,以及履行規定的善工。為獲得全大赦, 信友亦必須棄絕對罪惡—包括小罪—的任何依戀,並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妥當告解:信友必須個別地辦告解,並完整地告明罪過(參照天主教法典960條)。

(二)善領聖體:在聖祭禮儀中領聖體較佳,但為獲得大赦,單單善領聖體已足夠。

(三)為教宗的意向祈禱:信友可以按教宗的意向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亦可自行選擇誦念任何其他經文(為不便「誦念」的殘障人士,「默禱」已足夠)。

如信友對罪惡仍有所依戀,或未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或未完全履行規定的善工,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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