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透視:送別香港教區楊鳴章主教

天主教香港教區楊鳴章主教遺體於香港時間1月10日(星期四)下午5時,安奉於香港堅道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供瞻仰遺容,直至翌日出殯。在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主教座堂舉行出殯逾越聖祭,由湯漢樞機主禮。讓我們在節目中,從陳志明神父及夏志誠主教的講道中一起追念楊鳴章主教,為他作最後的道別。

相關影片:教會透視:懷念香港教區楊鳴章主教

湯漢樞機出任香港教區宗座署理

2019年1月7日,香港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發出通告,香港教區榮休主教湯漢樞機已被教廷獲任命為天主教香港教區的宗座署理。全文如下:

致:全體堂區主任司鐸、男女修會會長、使徒生活團及屬人監督團會院院長

湯漢樞機出任本港教區宗座署理

教區主教公署於本年一月五日(星期六)下午獲宗座萬民福音部通知,湯漢樞機業已獲任命為天主教香港教區的宗座署理 (Apostolic Administrator:參閱《天主教法典》368條、371條2項、381條2項),負責在教區主教出缺期間,治理本港教區,直至上述宗座部門另行通知。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

天主教法典

368 條 – 地區教會係由之並在其記憶體在的統一而唯一的天主教會。其中首要者為教區,與此類似者有自治監督區、自治會院區、宗座代牧區及宗座監牧區,以及固定建立的宗座署理區。

371 條 – 2 項 – 宗座署理區是天主子民的一部分,因為特殊而非常重大之理由,未經教宗成立為教區,而將牧養之事托給宗座署理照管,並以教宗名義治理之。

381 條 – 2 項 – 368 條所言其他信友團體的監理人,在法律上與教區主教相同,但事情本質或法律之規定另有所示者不在此限。

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

聖座國務院與各國關係部門秘書長:中國教會在其身份受到尊重時將結出碩果

2018年3月22日,聖座國務院與各國關係部門秘書長加拉格爾總主教(Paul Gallagher)在宗座額我略大學出席一場關於中國教會的研討會,主題為「基督宗教在中國:影響、互動和本地化」。

總主教表示:「今天教會在中國的使命是『做完完全全的天主教徒和地地道道的中國人』,使所有人都能接觸到耶穌的福音,並讓福音為公益服務。」

加拉格爾總主教指出:「在過去,中國與天主教會的關係經歷了不同的階段,既有富有成效的合作,也有巨大的誤解和對立,有時甚至導致信徒團體遭受巨大痛苦的情況。然而,在認真審視問題之後發現,通過互相瞭解、藝術文化、與中國人民建立友誼的具體經驗而實行的信仰本地化,是過去促使『基督宗教世界』和『中國世界』的相遇結出豐碩果實的方法。」 [Read more…]

湯漢樞機致香港信眾家書-離任之際 感恩無限

主內的兄弟姊妹:

願主的平安與你們同在!

三年前,在我七十五歲時,我按教律要求,向教宗方濟各呈辭主教職務,但教宗囑咐我延遲三年退休。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我七十八歲了,會正式離任,而香港教區主教職務由楊鳴章助理主教繼承。我藉著這封家書, 多謝這八年來與我共事的主教公署團隊、所有神父、執事、修女、教友和友好,你們的支持和鼓勵,求主厚報你們的勞苦和犧牲。

記得教宗方濟各在二零一五年「獻身生活年」書函說,我們要「以感恩心面對過去」; 「滿懷熱情,活在當下」;「秉持希望,擁抱未來」。我現循着這條思路與大家分享一下我八年來當主教的經驗。

首先,以感恩心面對過去。感謝天主,賜予多位教會賢明領導,尤其是我所熟悉的胡振中樞機和陳日君樞機,他們為香港教區建立更穩固的基礎和制度,使信眾更好的服務他人, 正如耶穌所教導的,「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20:28)。

早於二十五年前,我開始在主教公署協助教務,期間經歷不少,而令我難忘的事件,莫過於香港回歸前的移民潮、二零零三年香港「沙士」疫潮、近年爭取普選事件。面對這些挑戰,我體會到要信靠天主。教會需要聆聽青年人的心聲;明白老年人及弱勢社群的需要;對於不公義要發聲表達訴求。我感受到教會與社會休戚相關,分享大眾的「喜樂與期望、愁苦和焦慮」(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

其次,談到滿懷熱情,活在當下,以生命譜出信仰的見證。作為樞機,由於受委為教廷部委成員,包括萬民福音部、天主教教育部、宗教交談及經濟事務,故仍會繼續出席宗座部委會議,以示對普世教會的支持,彰顯教會的至一及至公的特性,並回報近代教宗,尤其是本篤十六世和方濟各對我們的厚望。

身為主教,我感謝所有神父、修女,尤其是在港服務的傳教士和其合作者,他們牧養天主子民,在牧民、靈修、培育等方面,辛勤服務,成為教區在堂區、學校和社會服務三根柱石的信仰見證。他們與堂區和團體,在福傳方面盡心盡力,使教區八年來,有近六萬人領洗,當中一半是成年人,他們在領洗前接受至少一年半慕道培訓。目前,本教區有約六十萬天主教徒,佔香港七百四十萬人口的百分之七。信眾當中,有不少非華裔教友。今天,喜見大部分堂區的主日,均安排至少一台英語或其他語言的彌撒,俾外籍教友能夠投入堂區團體活動和更積極地參與禮儀。

本教區的聖召較少,但感謝信友齊心祈禱。由夏志誠輔理主教領導的聖召委員會,培育青年探究人生並分辨召叫,加上關心聖召的信仰團體的努力,在聖神的帶領和感召下,有意加入修道行列者已漸露起色,希望聖召文化逐漸在本地教會建立起來。我的司鐸聖召源於傳教士的愛心和無私奉獻的精神,盼望自己和所有神職人員均能善度喜樂的司鐸生活,使教內外青年信眾,能在我們身上看到信仰的喜悅和希望。

在聖神光照下,陳志明副主教所領導的終身執事委員會,努力發展此項職務,在二十年間, 已有二十多位男教友被祝聖為終身執事,服務於教區、堂區和社會機構。我欣喜見到他們得到家人的鼓勵,也受到司鐸和教友們的愛戴和支持。

教區在教友培育方面,與時俱進。我高興見到男女教友非常活躍修讀神哲學、靈修和不同職務的課程,也有多位教友負笈海外深造,現已擔當神哲學院教授之職。希望在宗教教育方面,教區更多撒種灌溉,福傳碩果豐收。

近年,教宗訂立司鐸年、信德年、獻身生活年、慈悲禧年,及召開新福傳和家庭的世界主教會議。本教區幸能緊隨普世教會步伐,激勵大家深化靈修生活。教宗方濟各頒布了《福音的喜樂》、《願祢受讚頌》、《愛的喜樂》等通諭和勸諭,提供豐富的教會知識和信仰訓導。我閱讀這些文件後,受益良多,還望大家盡速閱讀,增加教會知識,擴闊靈修視野,更好服務他人。教區在準備相關文件的中譯本時,都與鄰近的台灣和澳門教區合作翻譯校正,期望這些努力繼續, 加強聯繫。另一方面,我們與內地教會保持接觸,促進友好交流。

最後,關於秉持希望,邁向將來,使教區的前景更絢麗奪目。我的牧徽「主為我牧」(詠23:1)提醒我,有上主的垂顧,必一無所缺,因祂認識我,賜予我所需要的恩寵去應付各種挑戰。我深信在新牧的英明領導下,教區同心同德,各項牧民計劃能夠圓滿達成,包括天主教大學的啟用,實踐二千禧年教區會議的牧民計劃。

各位鐸兄鐸弟、主內的弟兄姊妹:八年來, 多謝各位與我同行,在我有過失欠缺之處,我請求大家寬恕,繼續為我祈禱。我在退休之後,將繼續在聖神研究中心從事研究工作,與各方友好繼續交往,也鼓勵宗座循梵二精神推進中梵交談,並籲請大家多為此祈禱。我既自號聖神修院「金禧住客」,故會繼續居於修院,俾能持守祈禱生活,深化我與善牧基督的「我── 祢」關係;當然,亦少不了做點運動,鍛煉體魄!

主佑各位!
+湯漢樞機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聖伯多祿聖保祿宗徒節

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

教會透視:楊鳴章主教履任香港教區第八任教區主教

最新內容:
-楊鳴章主教履任香港教區第八任教區主教
-教宗方濟各:人口販運是偏離正道的弊端,對此習以為常是種罪惡
-第七屆亞洲青年節開幕
-越南教區慶祝四百周年
-河北唐山五家莊堂區為7.28唐山大地震亡靈祈禱
-台灣主顧傳教修女會阮瑞碧水修女發永願

楊鳴章主教履任香港教區第八任教區主教

香港時間8月1日下午6時,香港教區發出通告表示,湯漢樞機於2014年6月,根據天主教法典401條1項,因其達到75年歲的退休年齡而向教宗方濟各請辭。教宗當時決定湯樞機延任3年。該3年任期已屆滿,因此教宗方濟各頃作出之安排,湯樞機於2017年8月1日起退休,同日教宗任命楊鳴章助理主教依照天主教法典409條1項的規定,接任為教區主教。此外,主教公署的人事暫時維持不變,直至另行通告。

天主教法典

401 條 – 1 項 – 年滿七十五歲的教區主教,請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一切情況後,自作安排。

409 條 – 1 項 – 主教席位出缺時,助理主教如已依法就職,立即成為所任職教區主教。

楊鳴章主教將8月2日(星期三)下午3時正,於堅道16號天主教教區中心四樓會議室與傳媒會面。

香港教區將於8月5日(星期六)下午3時正,假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舉行「楊鳴章主教履任祈福彌撒」,由楊主教主禮。 [Read more…]

湯漢樞機2017年復活節牧函


(圖片提供:陳志明副主教)

湯漢樞機2017年復活節牧函

轉載自公教報

主內親愛的弟兄姐妹:

願復活的主基督賜給您們喜樂與平安 !

感謝天主透過大家努力福傳,今年復活節前夕,我們香港教區有三千位成年人領受入門聖事。我謹代表教區,向加入天主教大家庭的新教友,獻上由衷的歡迎;也向有關的傳道員,致以至深的謝忱。雖然楊主教、夏主教與我已於四旬期考核禮中,與大部份新教友會過面,但也期待在聖神降臨節,再與他們聚首,奉獻聖祭,共謝主恩。

聖保祿宗徒告示我們:「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你們還是在罪惡中。」(格前15:17)因此,耶穌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而教會慶祝復活節,不但為記念主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同時也記念信友在領受聖洗聖事時所獲得的新生。

我們既然藉着聖洗而成為基督徒,又願成為一位名實相符的基督徒,便不期然會問:「究竟應如何慶祝復活節? 」

為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應首先回顧一下歷史,看看初期教會如何慶祝復活節。按照教會歷史學者的考據,初期教會慶祝復活節,有過頗大的演變,大致可分為兩段時期:

第一段時期是在公元一至二世紀。在這段時期內,教會當局尚沒有制訂任何禮規。當日教友們對復活節的慶祝,主要着重在生活的更新上。他們把自己的歸依和受洗視作死於舊我,把自己每日的革新生活視作活於天主。因此,把自己整個生命視作一個旅程,不斷與基督一起死而復活。因此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第六章第四節說:「我們藉着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着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 我們也要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他們的生活也兌現了中國先賢數千年前所遺下的「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古訓。

第二段時期是在公元三至四世紀。這時的教會日漸推廣,很多教友已是第二或第三代基督徒,從小即已領洗,缺乏了一種像第一代基督徒那樣的歸化經驗。教會當局有鑑及此,於是制訂一年一度的復活節子夜慶祝,在禮儀中加入祝聖聖火及聖水的象徵儀式,目的就是為提醒當日教友,要時常記得自己已領受的聖洗, 要不斷更新,與基督一起死而復活, 作世界之光。

以後由於時代演變,加上外教風俗的入侵及商人的生意推銷,復活節的慶祝為很多教友便漸漸變成了俗例。每屆節日蒞臨,大家只顧宴飲慶祝,互送復活蛋及參加復活節假期旅行。因此,五十一年前,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為提醒教友們恢復最早時期的真精神,在《禮儀憲章》第五章第一零六節說:「教會沿用導源於基督復活當天的宗徒傳統,在每第八日,就是確當的稱為主的日子, 或主日的那天,舉行逾越奧蹟。在這一天,基督徒都應該集會,聽取天主的聖言,參與感恩禮, 紀念主耶穌的受難、復活與光榮,感謝天主, 因為祂曾『藉耶穌基督從死者中的復活,重生了』(伯前1:3)他們」。在同一章第一零二節又說:「在每週稱為主日的那一天,紀念主的復活;並且每年一次,以最隆重的逾越典禮,連同主的榮福苦難,紀念其復活。」

回顧了歷史,也聽取了教會當局藉梵二《禮儀憲章》所給予我們的教導,我們現在可以對剛才提出的問題「如何慶祝復活節?」,提供下列三點建議:

(一)由於復活的慶祝並不限於一年一度的復活節,而且還包括每週的主日。所以,如果要善度每年一度的復活節,就必須先善度全年每週的主日慶典。這樣,我們才能把一年一度的復活節視作其他主日的高峰及泉源。

(二)復活節的慶祝,最主要的還是在於除舊更新的精神。所以,如果要善度復活節,必須把我們的整個生命視作一條縲旋梯,不斷往上提昇。雖然每年一度的復活節按期來臨,只像一個圓圈,週而復始,並沒有變更,但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卻不能如此,必須像縲旋梯,不斷努力攀登; 因此,今年復活節的我應比較去年復活節的我更有進步,更能成己淑人。

(三)基督徒個人的死而復活,始自領受聖洗的一刻。聖洗的禮儀瞬息即過,但聖洗的任務卻一生不離。如果我們能時時刻刻謹記自己所領受的聖洗,把生命的每一環節都視作一個小的死而復活,生命末刻視作一個大的死而復活,則我們的生命就是真正的復活節的慶祝,也必充滿着復活的主所帶給我們的喜樂與平安。

為達成上述目標,即成為名實相符的教友, 我鼓勵大家除了加入堂區的小團體及參與教區的培育課程外,還須努力實踐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教給我們的這六項具體靈修方法:

(一)每日抽出時間祈禱,使自己成為基督的親密朋友,常與祂交談。

(二)積極參與主日感恩聖祭,不只為了遵守教會的規定,也是為成為一位名實相符的基督徒。

(三)勤領修和聖事,藉此既可努力面對現代文化中有關「罪惡感」的偏差,同時亦能汲取基督的無限慈惠。

(四)在一切行動和計劃中,以基督為首位,全心倚靠天主恩寵的扶助。

(五)每個家庭應備有聖經,也勤讀聖經,並藉聆聽聖言去滋養自己的生命,激發福傳使命感, 使自己成為「聖言的僕人」。

(六)關懷主內的弟兄姐妹,分享和分擔他們的苦樂,作出愛的見証。

香港有很多水塘,這些水塘既要接收雨水和引入河水,也要排出儲水。只接收而沒有流出的水,必會變成死水,且會腐臭。我們的信仰也應像涓涓不絕的活流,既要接受,也要與別人分享。只有使我們的信仰流入別人的心田,才能成長,清新向前,偉大奇妙。所以福傳實是感謝主恩的最佳方法。

再次恭喜及歡迎三千位新領洗的成年弟兄姐妹,加入我們天主教香港教區大家庭。願天主福佑您們!

+湯漢樞機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
二零一七年三日二十日
大聖若瑟瞻禮

湯漢樞機撰文:從教會學角度展望中梵交談

從教會學角度展望中梵交談

文:湯漢樞機

轉載自公教報(第3808期)

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

English Version(英語全文)

感謝天主,拙文《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在香港教區報刊發表後,獲得不少讀者積極回應,從而激發我向國內外關懷中國教會的有識之士請教,再多作神學探討。經過多月來的祈禱和反省後,我現從教會學角度就中梵交談有關的幾個重要問題提出一些看法,俾大家能多為中梵交談祈禱。

核心問題:主教任命

就各方面的消息所知,過去一年,中梵雙方代表頻有接觸,而且成立了工作小組,雙方試圖解決多年來累積的問題,其中首要解決的,就是主教任命問題;雙方經過多輪交談,已有初步成果,可望就主教任命的方式達成協議。根據天主教教義,教宗是決定主教人選的最後與最高當局。如果教宗在主教候選人的資格及合宜性上有最後的發言權,那麼地方教會的「選舉」就祇是「主教團」的「推薦」而已。

據聞,對於政府來說,祇要人選符合「愛國」標準,「愛教」與否不是政府最關切的問題。因此,我認為,這樣的主教任命協議,不會超出雙方目前正在有效實施的做法。

後續問題

中梵關於主教任命的協議,是中梵之間最關鍵與最核心的問題,也是雙方關係正常化進程中的里程碑,然而絕不是終點。雙方還需要在取得互信的基礎上繼續對話,耐心地一一解決尚存的棘手問題。雙方幾十年來積累的問題,不可能奢望一夕之間就全部解決。雙方尚存的問題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項:第一,如何解決「愛國會」的問題;第二,如何處理違反教會法的七名「自選自聖主教」;第三,如何促使中國政府承認三十多位地下主教。中梵雙方的關注不同,中國政府關心的是政治層面上的問題,而梵蒂岡則更多關心宗教與牧靈層面上的問題,因此擺在雙方辦公桌上的問題排序也不同。可以說,上述三個問題的解決需要雙方在不相反自己原則及解決問題的誠意中協商。

「愛國會」的未來

不少關心中梵關係的人認為,如何處理「愛國會」將是一座立在雙方面前難以跨越的高山;亦有教會人士對此表示擔憂,指在中梵對話中沒有提及愛國會的處理問題,認為羅馬背棄了自己的信仰原則,其理由是愛國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1]及這原則的具體執行措施——「自選自聖」主教[2]。因此,教宗本篤十六世指出這原則「與教會道理是無法調和的」,而該組織是「國家機構」與「天主教教義不相符」。[3]

我們或許可以將愛國會「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與「自選自聖」主教的關係表述為理論與實踐的關係:「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為理論,「自選自聖」為此理論的具體實踐。其實,「愛國會」及「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原則和「自選自聖」主教行為均屬於特殊政治環境與政治壓力下的產物,根本不屬於中國天主教會的本質與內在追求。中國天主教會中的兩個團體,無論地上教會還是地下教會,均積極尋求和表達與普世教會的完全共融合一,因此在未經教宗同意下被祝聖為主教,也都事後努力向教宗解釋原因並請求教宗的諒解與接納。當然,在滿足信仰的各種要求的情況下,教會也會以敞開的情懷,積極地寬免與接納,並且很可能賦予這些主教教區管理權。中梵雙方對話本身其實已經意味北京的天主教政策發生了改變,容許教宗在選聖中國主教職務上扮演決定性角色,沒有「自選自聖」的「愛國會」已經不是過往的「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愛國會,而是成為嚴格按照字面意義理解的「愛國會」:一個「由全國天主教神長教友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愛國愛教的群眾團體」。[4]

因此,我個人認為,愛國會的未來走向,可以專注於「鼓勵神長教友為社會公益事業獻愛心,積極開展社會服務,興辦社會公益事」。[5]

七位非法主教的處理

中梵雙方關係的另外一個障礙,是地上教會中七位自選自聖的主教(上文稱八位,其中一人於2017年初逝世)。按照教會法的規定,這七位當中,有三位經已由教廷宣布處於絕罰之中,另外四位亦處於「保留於宗座的絕罰狀態」。這七位主教既然是在政府官員的支持下不惜與聖座對抗而接受了自選自聖,甚至受到「絕罰」,對於教廷來說,接納這七位非法主教的困難,首先在於他們「自選自聖」的行為嚴重觸犯了《天主教法典》1382條的規定:「主教無教宗任命祝聖別人為主教,及被其祝聖為主教者,均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而且,令教會處理這七位主教時更加棘手的是,七位非法主教中有人被指控有個人私德問題。

「自選自聖」與私德問題屬於教會法的不同罪行,而且罪行的確鑿性不等。「自選自聖」乃有目共睹的事件,罪行確定成立。而有私德問題的指控則需要更多顯明證據。在中梵雙方關係尚不穩定的情況下,教廷不可能派官員赴中國親自查證,而且在此種事件上可能有賴中國官方機構的審查與確證,無疑需要大量時間。倘若教廷與北京同意將七位非法主教可能觸犯教會法之行為分開處理,即首先處理非法祝聖的問題,之後再處理其他可能的違反教會法行為,這無疑是合適的。

赦免非法祝聖行為的前提條件乃非法祝聖參與者(祝聖者與被祝聖者)的「悔改」。由於非法祝聖行為本身是挑戰教宗作為地方主教人選的最高與最後決定者這一基本原則,因此赦免非法祝聖行為的前提,就要求觸犯法律者主動向教宗表達服從以及與普世教會共融的意願,並且請求教宗給予赦免。據報導,這七位非法主教已經全部向教宗寫信,表達對於教宗的無條件服從以及請求赦免非法祝聖行為所引發的處罰。由於有了這一基本悔改態度,教宗赦免非法祝聖之處罰的可能性非常高。不過有一點需要做出明確說明:赦免自選自聖行為帶來的處罰不等於追認其教區管理權。是否授予教區管理權,則需要解決其他有悖於這一職位的要求,比如該教區是否已經有教廷任命的主教,或上述某些主教是否有倫理道德上的問題。祇有在信仰、倫理、教會法等各方面都符合主教這一職位者,方可被授予教區管理權。七位非法主教在上述諸多方面的資格尚需要中梵雙方用更多時間與耐心進行鑑定。

促使地下主教被中方承認

中梵對話中尚需要處理的另一個重大問題,就是雙方如何處理中國三十多位地下主教被政府承認的議題,當然,也包括被監禁的主教的問題。中國天主教會主教團的合法性在於,要包括整個中國教會的全部合法主教,而不是祇有其中一部分。因此為了組成一個合法且有權威的主教團,必須將全部地下主教納入其中。這自然要求北京承認這些主教的主教身份及其對於教區的管理權。毫無疑問,羅馬一定會提出此要求,然而北京願意在多大範圍內承認地下主教的主教身份與教區管理權,尚不得知,預料這將是雙方今後對話的主要內容。

其實,地下主教議題並非是不可解決的死結,因為地下教會是特殊政治與歷史時期內的產物,由於羅馬與北京缺乏相互信任,因而間接使堅持教會原則的地下主教與政府之間缺乏互信。一旦中梵關於主教任命問題達成協議,則意味羅馬與北京的相互信任已經達到一定的階段,地下主教們將不再因為堅持信仰原則而被政府視為敵對者或不合作者,地下主教在政府眼中的整體印象將改觀。再者,中國地下教會的主教其實都是愛國的公民典範,祇是由於自己對於天主教教義的理解與要求而選擇了與地上主教不同的教會道路。近年來,政府對於地下教會的態度比八十年代已經有了很大的轉變。很多地下主教祇是不被承認其主教身份及教區管理權,大部分地下主教尚能從事基本的牧靈工作。相信隨羅馬與北京之間相互信任的加強,地下主教與政府之間的相互信任也會逐步建立起來。解決地下主教問題的關鍵在於地下主教本人與政府之間的互信,北京也許會要求地下主教明確表態遵守中國憲法、法律、政策等;祇要政府不再要求「獨立自主、自辦教會」以及「自選自聖」,這些對於地下主教來說絲毫沒有問題,因為地下主教都會是愛國的好公民,而且也教導自己的教友如此做。相互信任的建立需要時間、耐心,更需要用行動來表達,我們需要給予聖座、地下主教與北京足夠的時間來處理中梵關係中這一難題。

「等待全部的自由」抑或 「緊握必要的自由」?

經過多年的努力對話與交談,中梵雙方已經就主教任命這一關鍵問題達成共識;此協議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前面分析指出,中梵關於主教任命之協議的達成,將是1951年之後雙方關係的里程碑,在此協議基礎之上將會逐步解決「愛國會的未來」、「地上非法主教的合法化」、「地下主教獲得北京政府承認」、「中國天主教會主教團的成立」等問題。自此之後,中國天主教會將不再有地上和地下兩個教會團體分庭抗禮;反之,這兩個教會團體將會逐步在法律、牧靈、情感等方面慢慢走向和解與共融。中國天主教會將齊心協力在中國大地上傳播基督的福音。

不過,對於中梵協議的達成,也有一種不樂觀的聲音。它指出,天主教問題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而是和其他的民族和宗教問題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中國政府不會也不可能撇開其他民族和宗教的問題而單獨解決天主教問題,比如西藏問題、新疆問題、民族自治問題等等。如果中國政府沒有拿出全盤解決這些民族和宗教問題的方案,則很難單獨就天主教問題與梵蒂岡達成實質性的協議來保障天主教會的宗教自由,因此,中國目前社會環境及政治氣候似乎仍未能顯出保障和落實宗教自由的真正跡象,比如:信仰傳播的自由、興辦教育的自由、教產仍未徹底落實。即使中梵達成協議,這樣的協議也無多大意義,因此,宗座不必急於求成。

上述的說法有需要商榷的地方。首先,中國天主教信友的宗教自由的確與整個中國社會的自由與實踐有關,中國的普羅大眾所享有自由的提升的確有助於中國天主教會信仰自由空間的擴展,然而將天主教的問題與西藏、新疆等問題相提並論並不恰當。天主教會在中國遇到的問題與西藏和新疆問題有極大的不同。西藏與新疆並不是純粹的宗教自由問題,更多是某些分離主義者追求分離與獨立的問題,是對於國家領土和主權範圍的認知與民族關係的認知的問題。中國社會的民主化或許會在某種程度上讓某些分離主義者追求分離與獨立的願望減弱,然而並不會從根本上消失。西方國家如西班牙、蘇格蘭、北愛爾蘭等並沒有「自由」問題,然而同樣存在者民族分離主義,也同樣存在恐怖主義攻擊。天主教的問題並非領土與主權問題,中國的天主教信徒是愛國的好公民,沒有意願從事政治活動,不會威脅政治與社會穩定,中國的執政者對此也完全明白,因此不會將天主教的問題與西藏和新疆問題放在一個層面上處理。中國的天主教信徒也不應將自己與西藏和新疆等問題聯在一起。因此,斷言中國天主教會問題的解決取決於中國是否能夠解決西藏與新疆問題,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中國天主教會作為宗教團體,其旨趣並非是政治性的,沒有任何政治性抱負,無意代替政治社團來參與和推動中國社會的政治進程,其所追求的是在中華大地上生活與傳播自己的信仰,因此聖座與中國天主教會關心的乃是否有足夠的信仰自由空間以實踐自己的信仰。由於天主教會的特殊制度——聖統制,天主教會在中國面臨的問題與其他宗教相比,既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相似之處是中國所有宗教(包括天主教會)在信仰傳播的方式、興辦教育、落實教會財產等方面都缺少足夠的自由空間。然而,與中國的其他宗教相比,天主教會還面臨一個具有天主教特色的問題,即主教任命問題,但這個問題在其他宗教並不存在。在過去,由於北京對於聖座缺少信任,不允許聖座任命中國天主教會的地方主教,而推行了「自選自聖」主教政策。這一點是中國的其他宗教所沒有的問題。北京處理天主教的這個獨有問題並不會牽涉其他宗教,不會改變北京對於其他宗教的具體政策。這個問題正是教廷與中國的天主教會急切渴望解決而其他宗教卻毫不在意的問題。因此,將天主教的問題與其他宗教的問題混淆在一起,視之為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關係亦沒有道理。

與其他方面的「自由」相比,「教宗任命地方主教的自由」乃天主教從其基本教義出發而堅持的信仰自由內容,如果缺少這一點,中國天主教會將不是本質意義上的天主教會。至於傳播信仰方式的自由與興辦教育的自由的缺乏,以及落實教會產業的限制等,並不會對中國天主教會的本質造成威脅與傷害,更不會令中國天主教會不成為天主教。

現在北京願意與聖座在主教任命方面達成協議,讓中國天主教會雖然暫時沒有「全部的自由」,然而卻享有「必要的自由」,讓中國天主教會維持自己的天主教傳統,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天主教會。難道聖座任命主教的自由,不是「真正的宗教自由」?難道中國天主教會由於中國政治大環境的原因暫時不能在信仰傳播方式上享有全面的自由、不能興辦學校、教會的財產不能全部落實,就要中國天主教會再長時期等待下去,要聖座放棄與北京現在的協議?縱使放棄現在「必要的自由」,也不會讓我們擁有更多的自由,而帶給教會的結果會是全部自由的丟失。擺在我們面前的選擇是:或者我們現在擁抱「必要的自由」,成為一個不完美然而卻是真正的教會,然後在希望中爭取「全部的自由」,走向完美的教會;或者我們放棄「必要的自由」,然後一無所有,在希望中等待不知哪一天到來的「全部的自由」。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天主教會應該何去何從?教會的倫理原則其實已經告訴我們答案:兩權相害取其輕。因此,在教宗方濟各推崇的健康現實主義原則指導下,中國天主教會應該選擇的道路其實已經一目了然了。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聖保祿宗徒歸化日

註 釋

註一:《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章程》(2004年7月中國天主教第七屆代表會議通過),第一章第三條,載於《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2004年公布。
http://www.sara.gov.cn/zcfg/qgxzjttxgjgzd/6427.htm
註二:《主教團關於選聖主教的規定》,載於《中國天主教》網站,2013年公布。http://www.chinacatholic.cn/html1/report/1405/570-1.htm
註三:教宗本篤十六世,《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2007年,第7號。
註四:《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章程》(2004年7月中國天主教第七屆代表會議通過),第一章第二條,載於《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2004年公布。
註五:《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章程》(2004年7月中國天主教第七屆代表會議通過),第二章第四條,載於《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2004年公布。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2016年聖誕賀詞

各位朋友、兄弟姊妹:

教宗方濟各於今年發表了一份文件,名為《愛的喜樂》,藉此提醒我們:「婚姻與家庭是社會的根基,而信仰能幫助家庭面對一生的挑戰。」

社會的未來,有賴年輕一代。 如果作為社會棟樑的年輕人覺得沒有希望,社會便不知何去何從。 作為成年人,我們有責任聆聽年輕人的聲音;儘管我們不一定完全明白他們的觀點,我們還是要努力聆聽。 因為如果連聆聽這一步也做不到,那麼,交談就變得沒有可能。沒有對話,就無法溝通,無法共同努力,改變社會,令社會更平安、更進步。

回顧過去一年,香港社會經歷過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傷痛,市民大眾都覺得疲倦了。 我鼓勵大家,趁著聖誕節,可以停下來,安靜一下,抽時間與家人共聚天倫。 如果你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在聖誕期間與家人共聚,那麼,就請你最少打個電話或發個信息給家人,表達對他們的關懷。

祝大家在聖誕節充滿耶穌基督的平安與喜樂!

[Read more…]

湯漢樞機撰文: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

blog_1470455593

[編者按: 鑑於近日有不少關於中國與教廷交談的新聞報導,引起坊間很多揣測,湯漢樞機決定撰寫這篇文章,藉此表達他對中國教會的關心,從神學角度提供意見,期望促進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之間的共融合一。湯樞機是聖神研究中心主任,由中心1980年創辦以來,一直主管研究中國教會的研究,已經36年。他自今年5月24日「普世為中國教會祈禱日」開始執筆,希望此文能促進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對話,以及教廷與中國的對話。]

 

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 湯漢樞機

2016731

 

前言

天主教會是由耶穌基督所創立,以及是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自天主教進入中國之日起,中國的天主教會一直保持著這四項特徵。不過,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天主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合一開始變得愈來愈困難,隨著1951年聖座駐中國公使黎培理總主教(Antonio Riberi)被迫離開,中國天主教會與普世教會的聯繫受到嚴重損害。因此,目前中國天主教會可說是外在地失去了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不過本質上並非一個分裂的教會,相反是一個積極恢復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的教會。

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不應只是一種精神上的連繫,而且也須通過羅馬教宗任命地方主教這具體行動來表達。雖然為天主教會來說,教宗任命主教是內部的純宗教事務,與政治無關,但過去60多年由於沒有取得中國政府的諒解,教宗正式任命中國主教一直困難重重,以致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也無法彰顯。

幸好,天主教會在此問題上的多年努力,終於逐漸取得中國政府的改觀,願意就中國天主教會的主教任命問題與聖座達成諒解,共同尋求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目標是一方面既不損害天主教的合一本質與羅馬聖座的主教任命權,另一方面也不讓教宗的主教任命權被視為對中國的干預。

幾代教宗的努力終於有了初步結果,然而欣慰之餘,國內及國際上不少關心中國教會的人士亦心生疑慮。他們質疑達成協議的可能性,質疑教廷官員或教宗本人違反教會的原則,發出詛咒與謾罵,目標指向教廷具體官員,甚至將矛頭直接指向當今教宗,認為方濟各違反了若望保祿二世及本篤十六世所堅持的教會原則。雖然雙方協議的具體內容仍未公開,然而我們相信教宗方濟各作為普世教會合一與共融的維護者,他不會接納有損普世教會的信仰完整,或傷害中國天主教會與普世教會共融的協議;他只會簽署促進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合一共融的協議。

連同一群關心中國教會的國籍神父,我覺得有必要就上述人士所關心的問題作出一個清晰而合理的說明,陳明教會在下列問題上的一貫立場,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為何聖座鍥而不捨地堅持與中國政府進行對話,而不是與之進行對抗?何謂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共融?天主教會內地方教會的主教如何誕生,有什麼準則?中國主教團有什麼職能?主教團與個別教區的關係為何?

中梵談判的意義

福音進入世界上任何國家、民族與文化,並非要移除、毀滅或損害這個國家、民族與文化,而是要成全它,使之實現天主在創造之初就設立的本然目的,即分享天主的生命。教宗方濟各於今年1月28日接受《亞洲時報》採訪時說,羅馬天主教的責任就是尊重所有的文明,對於中國文明也是如此,天主教會致以極高的尊重。然而,福音並非是抽象地進入一個國家、民族或者文化,而是透過具體的人 – 基督徒 – ,因此,福音的使者就給福音穿上了人性的外衣。當基督徒本身愈活出福音的精神與價值 – 仁愛、和平、慈悲等 – 時,聽眾就愈容易經驗、明白而接受。然而,如果基督徒本身由於自身的限制,使福音的表達變成一種 「威脅」,或者縱然基督徒本身沒有任何「威脅」意圖,只是由於其「外來者」的身份而被懷疑其「圖謀」,那麼福音的傳播便會出現阻礙。

基督福音進入中國社會與文化的過程中,幾經波折,數次被禁,不外乎上述兩種原因。事實上,天主教在當今中國的傳播與發展仍然面臨上述挑戰,至少某些中國人對於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播仍然心懷疑慮。面對這些中國人的疑慮,我們不應該抱怨為何基督徒的善意不被理解,因為抱怨並不會積極改變他人的疑慮,也不應該消極等待這種疑慮在將來的某個時刻會自動消失,因為天主教會對中國人民傳播福音的使命,正催迫我們積極行動,使我們不能消極等待與徘徊。因此,面對一些人對於天主教的誤解與疑慮,我們應該採取的方法是積極對話與溝通。

亳無疑問,從不理解、誤解到認知、信任、接納與成為朋友,這並非一蹴即就的過程。正如人與人之間的相互認識與信任,不只是通過對方的語言來達成,更多是建立在彼此的善意行動上,我們並非只靠語言來相互瞭解,更是靠對方的行動來相互認識,而且一次性的行動並不能完全獲取對方的信任,長時期且始終如一的善意和行動,才是逐漸解開對方心扉的不二法門。自上世紀80年代中國大陸重新開放以來,天主教會歷經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本篤十六世以及當今的方濟各,無數次主動向中國伸出橄欖枝,表達對話的善意,雙方也派代表團互訪,直接見面進行溝通。長達二十年的善意和耐心溝通,聖座沒有因不被理解而惡語相向,這種恆久的謙卑與耐心,正是天主教會尊重中國人民的表現,她願意給予中國人民時間來慢慢認識自己,使中國人民明白她並非是國家的敵人,也不會認為她是外來的侵略者;她對於中國人民沒有任何惡意,而是他們的朋友,願意幫助他們更好地追求自己的人生意義。正如我多次強調,能夠解開心鎖的,只有謙卑、耐心與恆久的對話,這正是自天上來的道。

雖然天主貴為宇宙的主宰,祂並沒有使用暴力向人類推行自己的計劃。相反,當祂的計劃遭受人類的誤解與反抗,他耐心地與人類對話。從聖經而言,祂首先派遣先知,人類卻沒有接受,甚至把他們殺死,但天主並沒有放棄。最後派遣了祂的獨生子,不過祂的獨生子仍然被人類殺害了。以人性的觀點來看,天主是最大的失敗者,然而正是祂聖子的死亡才是啟示天主之愛的最大契機,也是我們認識天主是誰的最大契機。聖子的死亡是天主向人說出的最強有力的語言,是天主同人類對話的頂峰。天主沒有用任何暴力征服人類,祂用對話、謙卑和耐心感動了人類,使人類心悅誠服地接受天主的邀請。

天主同人類對話的方式正是我們基督徒與各方尋求對話時所應遵循的典範。聖座與北京之間數十年的對話也表現了上述特徵:溫和、謙卑、真誠、耐心。聖座與北京之間的初步協議正是這種對話的果實,是雙方從不理解與不信任走向理解與信任,是雙贏的局面,因為朋友之間會相互扶持,且豐富對方的生命。聖座與北京之間的協議是人間對話的典範,是雙方關係正常化的開始,相信雙方今後會繼續本著彼此信任將對話進行到底。

對話之目的:宗教自由與中國天主教會和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

如前所述,聖座與北京的對話之目的,是為了消除中國政府的誤解,是為了讓中國人更加客觀地認識天主教會對於中國社會與人民的積極意義與價值,從而解除施加在中國天主教會的限制。簡言之,聖座與北京對話的目的,正是為了爭取與保障憲法賦予中國天主教會應有的宗教自由與權力。聖座希望通過對話,指出天主教會尊重國家的合法主權,尊重執政者的正當權力、責任及國家法律。因此教會所追求的宗教自由不單是人之為人所應有的自然權利,更幫助人追求真、善、美、聖,促進人與他人的關係,以及社會的和諧與穩定。[1] 天主教會在中國傳播的不只是個人的福音,也是整個社會的福音。

有人對聖座與北京的對話內容與目標頗有微言,認為聖座沒有公開批評中國的人權政策、沒有試圖改變中國政府某些政治制度,聖座好像放棄了對於某些價值的堅持。這樣的批評有欠公允。教宗本篤十六世在二零零七年《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中清楚表示,教會當然關心社會正義,也不放棄為社會正義而應有的努力,然而教會決不能將自己的職責與管轄範圍與政府混為一談。天主教會使命不是為改變國家的機構或行政組織,不能也不應該介入實現社會正義的政治鬥爭中,而是應該通過理性思考及喚醒精神力量來實現上述目標。天主教會在不放棄教會原則的情況下,通過與合法政權的對話來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持續的衝突。[2] 主基督不是用刀劍,而是在犧牲中為人類贏得了救恩與真正的自由,因此天主教會也應該在「尊敬和愛德」中與北京對話。對話當然不是要犧牲教會的原則。[3] 如果不是為了維護真理與教會原則,教會何須與北京一再對話?

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合一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他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致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3:16)。正如《若望福音》所言,天主的救恩計劃是面向所有人。所以,天主的民族只有一個,這一個王國的性質不是人世的,而是天上的,其公民則由各民族而來。為了實現天父的計劃,主耶穌從一開始就招收了十二宗徒,把他們「組成了一個團體,就是一個固定的集合體的形式,從他們中選擇了伯多祿作這個團體的首領。把他們派往以色列的子孫,以後派往世界各國(參閱羅1:16),要他們分享自己的權能:去接受所有的民族為其弟子,去聖化治理這些民族。……在聖神的推動下集合為普世的教會,這就是主以宗徒們為基礎,建築於他們的領袖伯多祿身上的教會,而耶穌基督自己則是它的中堅基石」[4]。總的來說,「羅馬教宗繼承伯多祿,對主教們和信友群眾,是一個永久性的、可見的統一中心和基礎」[5]。只有與羅馬教宗共融,才是與普世教會共融,才是天主教會的成員,與羅馬教宗共融合一,是實踐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的形式,也是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的標記。

以上這些原則均適用於中國的天主教會,即作為普世教會的組成部分,無論在精神上還是在形式上,都必須在通過與羅馬教宗的共融合一而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前教宗本篤十六世在《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中說:「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深深將中國各地方教會結合共融、並使她們與分佈在世界各地的地方教會之間密切共融合一的基礎,除了同一個信仰和同一個聖洗外,特別是以聖體聖事和主教的品位為其基礎。而主教的合一,則是以『羅馬教宗──伯多祿的繼承人為其永恆、有形可見的主因和基礎』。借助宗徒繼承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的傳承,也是各時代認識基督在伯多祿和其他宗徒身上奠定的教會身份的根據。天主教會的道理訓示,每位主教是其個別教會的有形的統一中心和基礎。各地方教會如果是真正的教會,那麼,教會的最高權威、就是以羅馬教宗為首的主教團必須在其中,絕不可缺。而且,伯多祿繼承人之職權是各地方教會的內在本質。此外,各地方教會在惟一教會內的共融,即全體宗徒繼承人──主教──在聖統制內與伯多祿繼承人的共融,是全體天主教友信仰和生活合一之保障。所以,為了教會在各個國家中的合一,每一位主教與其他主教保持共融,所有主教與教宗保持有形可見之具體的合一是不可或缺的。」[6]

中國教會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的表達與實踐方式

教宗任命地方主教是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的表達。梵二文獻的《教會憲章》論及地方主教的任命時說:「主教們的法定任命,則可按照未經教會最高的普及權力廢除的合法習慣而為之;或者按照上述權力所規定或認可的法律而為之;或者由伯多祿的繼承人直接任命之;如果教宗拒絕或不給與宗座的共融,則不得授予主教職務」[7] 。換言之,地方教會沒有權力自己選立主教,只有在羅馬教宗的批准或任命下才成為地方教會的牧人。[8] 由此觀之,地區主教團沒有獨立於教宗之外決定與任命地方主教的權力,地區主教團只能在教宗的批准下行使對於地方教會的訓導與牧放權力。[9] 世俗政權更沒有任命地方主教的權力,因為「主教的宗徒職務,既然由吾主基督所立以追求精神及超性的目的,神聖大公會議聲明,任命主教,設立主教,是教會合法當局本有、特有、獨有的權利。為此,為維護教會的自由,並為更易於推行信友的利益起見,神聖大公會議希望,此後不再讓給任何政府揀選、任命、推薦、指定主教的特權及特惠」[10]。

上述原則適用於聖座處理中國天主教會的問題。教宗本篤十六世在《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中明確表示,「某些由國家建立的、與教會體制無關的機構,凌駕於主教之上領導教會團體的生活,是不符合教會道理的。根據教會的道理,教會是宗徒傳下來的,梵二大公會議也重申了的這一點。『因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們身上的(弗2:20);因為它的訓導,是宗徒們親授的;它的體制,直到基督的再度來臨,教會都是由宗徒們通過繼承他們的主教們接受訓誨、聖化和管理;主教們必須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共融』。「落實『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民主辦教原則』,與教會道理是無法調和的」[11]。因此,中國教會在實踐與普世教會共融合一事與其他地方教會並無二致,都必須服從羅馬教宗在訓導與管理上的最高權威。由於中國內部有人對於天主教會內選立地方主教的最終決定權屬於羅馬教宗懷有疑慮,因而主教任命成為雙方關係中最為敏感的議題。雖然聖座堅持任命主教是為保障教會的合一與共融;當任命一位主教時,是行使教宗的最高神權,這一權力不是干涉國家內政或侵犯國家主權,然而教宗也對中國政府關心天主教主教在社會中可能會發揮的影響力而表示理解。因此,聖座願意在任命中國教會的主教人選事務上進行對話,在不違背天主教會信仰原則及教會共融的前提下,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共識,因為這並不相反教會的聖統制。[12]

關於天主教會任命主教的事務,《天主教法典》第377條規定如下:

1項-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或批准依法選出的主教。

2項-至少每隔三年教省內的主教們,或視環境需要,主教團的主教們共同商議以秘密方式作一個名單,載明適合作主教的司鐸或度獻身生活會成員,呈遞宗座。但仍應保持每位主教個別推薦之權利,即他將認爲堪當並適合作主教的司鐸之姓名,呈報宗座。

3項-除另有合法規定外,每次要任命一位教區主教或助理主教時,教宗使節向宗座推薦分別調查過的三人,並向宗座報告:自己的願望,教省總主教及屬於同一教省的主教們或共同集會的主教們的建議,以及主教團主席的建議;再者,教宗使節應聆聽參議會某些議員或座堂總參議會的意見,並且,如認爲有益,也秘密地個別詢問修會和教區的聖職人員,及智慧超衆的平信徒等的意見。

4項-除另有合法安排外,教區主教認爲應爲自己教區設輔理主教時,應向聖座呈遞至少三位適合於此職務的司鐸名單。

5項-今後不再授予國家政權任何選舉、任命、推薦或指定主教的權利及特恩。

從《天主教法典》任命主教條例可以知道,教宗任命地方主教屬於純教會事務,將此權利與權力保留給教會自己,不給與國家政權任何選舉、任命、推薦或指定主教的權利及特許。教宗任命地方主教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教宗自由任命;第二,教宗批准經由法律規定所選出的人為主教,當然此處所指法律乃天主教會承認合法的法規。[13] 如果沒有應該遵守的法規依據來規定主教人選,那麼教宗會根據自己的判斷標準任命主教,不受任何世俗或者宗教力量的約束。教宗在自由任命主教時,會徵詢教會內人士的意見,從一些候選名單中,選擇最合適的主教人選;這些教會內人士包括:該教區所屬教省內的其他教區的主教們;該國主教團的眾位主教;該教區現任主教或前任主教;教宗使節。教宗使節要親自去當地調查地方教會的意見,調查完畢後,根據調研結果擬定人選名單向宗座報告,人選名單上包括:自己認為合適的人選、教省內總主教及屬於同一教省之主教們以及共同集會之主教們認為合適的人選、該國主教團主席認為合適的人選。而且《天主教法典》規定,教宗使節應該聆聽該教區參議會成員或主教座堂總參會員成員的意見,甚至如果認為有益,也秘密地徵詢在該教區內工作的其他神職人員,以及智慧超眾的平信徒的意見。

以上是天主教會內選立主教時普遍遵行的大原則。在具體實施時,可因地制宜選擇可行方式。天主教會在全世界任命主教時,會根據特殊處境選擇不違背教會信仰原則以及共融的具體方式,例如所謂「越南模式」就是宗座專門針對越南天主教會的處境量體裁衣所制定的。宗座在與中國政府就選立中國教會的主教時,只要沒有違背這些原則,宗座有權決定用何種方式任命中國教會的主教,不應受到非議。為任命中國教會的主教,宗座有權利專門針對中國教會的情況而制定特別的法規,這並沒有違反教會信仰原則,也沒有破壞教會共融合一。

中國教會目前仍然沒有被宗座承認的主教團,如果將來滿全了教會的基本要求而被宗座承認為合法的主教團時,中國主教團或其下屬的教省主教們有權利與義務向教宗推薦自己認為合適的主教人選,這完全符合教會的信仰傳統,並沒有破壞天主教會的共融合一。如果宗座與北京之間達成的協議中,包含被教宗承認的中國主教團向宗座推薦中國主教的人選的內容,我們不應認為是教會犧牲了自己的共融合一,犧牲了教宗對於中國教會的管理權。當然中國主教團一旦合法地組成和被承認後,其屬下的教省內主教們只有推薦權,最終的決定權仍然保留於宗座,宗座有權從中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人選,也有權利拒絕中國主教團及其屬下的教省內主教們所推薦的人選,重啟徵詢程式。

論中國主教團

地方教會的主教團有權利向宗座推薦主教人選,然而中國大陸天主教會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有一些主教在特殊環境的催逼下,未經教宗授命而接受了祝聖,事後提出要求和伯多祿繼承人及其他主教們完全共融。先教宗考慮到他們的誠意和環境的複雜性,在諮詢了其鄰區主教們的意見後,以普世牧者的職權授給了他們合法身份的全部職權。此種措施,乃基於先教宗對他們受祝聖的特殊情況之瞭解,以及出自他身為牧者對有助重建完全共融的深切關心所致」,「也有─為數不多─的主教,既未經教宗授命、且直至今日尚未提出申請,或已申請而尚未獲得合法身份而受了祝聖。按天主教的教義,如果能確定他們是由有效身份的主教,按天主教祝聖主教的禮規進行祝聖,其祝聖是屬非法,然卻是有效的。」[14] 在中國大陸,也有一些地下教會的主教們尚未被中國政府認可,甚至仍然生活在不自由狀態中,不能履行其主教職務。因此目前在中國大陸尚沒有宗座承認的合法主教團,「因為那些與教宗共融然尚未獲政府認可而被稱為『地下』的主教們,都不在其中。相反,卻有那些直至今日尚未合法的主教,且其規章內也含有與教會教義不相容的因素。」[15] 因此,未來的中國主教團應該既包括地上教會的所有合法主教,也應將地下主教納入其中,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中國主教團。在中國大陸中目前尚有未被教宗承認的主教,應當在滿全天主教會合法主教的所有條件下,被宗座追認為合法主教。宗座多麼切望「這些主教在滿全需要的條件後,能與伯多祿繼任者及全體天主教主教共融,那將給在中國的天主教會帶來多的神靈財富啊!」[16]

羅馬也應當就中國地下教會主教被政府承認為合法主教事宜進行對話,爭取與維護地下教會主教的合法權力。有人擔心中梵談判會對於地上非法主教過於寬鬆而把教會的信仰原則及共融放在次要位置,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宗座之所以數十年如一日堅持不懈與中國政府對話,目的並非要犧牲教會的信仰原則及共融,而是通過對話與談判努力使中國政府理解教會信仰原則與共融的真正意義,使中國政府不再心生疑慮,進而撤銷對中國教會種種不必要的管理措施,保護教會信仰完整及共融。如果聖座有意放棄教會信仰原則及共融,那麼聖座根本沒有必要與中國政府進行對話與談判。聖座長期努力不懈地對話,其實正是代表聖座對此問題毫不改變地堅持。

有些人擔心聖座與中國政府之間的對話會犧牲地下教會的合法權利,例如有人擔心地下被監禁的主教被羅馬的談判者遺忘。我認為,這種擔心會表達對於聖座對中國教會之愛的不信任,這種想法對於聖座及其委任的談判代表無疑會是一種冒犯,實在不應該出自我們天主教徒的內心。地下教會為堅持教會信仰所作犧牲舉世共知,普世教會也都關心地下教會艱難的生存狀態,都在各方面盡綿薄之力幫助地下教會。聖座與北京之間的對話正是要改變地下教會這種不正常的生存狀態,使他們能夠早日度受法律保護的宗教生活。前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其《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中一開始就表達了他在心中是多麼牽掛中國教會的兄弟姊妹,每天都為中國的教會祈禱。[17] 當今教宗方濟各也在自己祈禱的小聖堂裡面供奉著佘山聖母像,每天在此聖像前「為中國祈禱」[18]。我們實在不該懷疑教宗對中國地下教會的兄弟姊妹的惦記。

宗座與中國政府之間的對話與談判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雙方的相互認識、理解、諒解、共識需要時間,我們不能期望一次接觸便能解決中梵之間幾十年時間所積累的全部問題。我們需要給予雙方時間與耐心,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只要雙方已經開始了建立了彼此信任關係,我們沒有理由對談判提前給予悲觀的預測或者提前判死刑。我們之所以敢於樂觀地期待雙方對話能夠有積極成果,是因為我們對於信仰的追求與堅持。我們相信善而不是惡,是人世間最終統治的力量。天主教會視中國人與中國的執政者同樣是追求聖善、正義等普世價值的朋友,「友情策勵交往、分享心靈喜憂、團結與互助」[19]。讓我們在祈禱中陪伴宗座與北京的談判繼續順利進行,直至雙方都達至自己的目標。中梵協議必將是一個雙贏的結局,而不是零和遊戲。

結語

毋庸諱言,某些人仍然對天主教會的共融機制存在「嚴重的困難,誤會和不瞭解」,因此,天主教會不斷重申「希望在聖座及中國主教,同政府當局展開的相互尊重和坦率的對話中,能夠克服上述困難」,「希望同政府就主教人選和任命主教的公開,以及地方政權承認新主教必要的民事效應等問題,達成協定」[20]。自從近年來宗座與中國政府回復對話以來,很多人對於中梵關係的進展抱有樂觀期待,希望中梵之間的對話能夠改變中國教會的生存處境,我們也注意到地下教會的眾多兄弟姊妹也支持宗座與北京之間的對話,「不認為聖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政府一旦達成協議會是政治性質的妥協,甚至是屈服」,認為中梵之間關係正常化是「大方向」,「這為中華民族有利,為中國天主教會有利」,「是廣大中國天主教友樂見之事」,「這有利於大陸教友度正常的宗教信仰生活」,「地下教會必然會獲得更大的信仰自由」,因此「我們服從教宗關於中梵關係的任何決定」。[21] 我們期待中國教會的這些良好願望早日成真。

[1] 參閱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前言,第7、11號。

[2]《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第4號。

[3] 同上,第7號。

[4]《教會憲章》,第19號。

[5] 同上,第23號。

[6]《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第5號。

[7]《教會憲章》,第24號。

[8] 參閱《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第4、18號。

[9] 參閱《教會憲章》,第21號。

[10]《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第20號。

[11]《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第7號。

[12] 同上,第9號。

[13]《教會憲章》,第24號。

[14]《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第8號。

[15] 同上。

[16] 同上。

[17] 同上,第1號。

[18]《梵蒂岡電台》,2016年2月26日。

[19]《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天主教會的主教、司鐸、度奉獻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第4號。

[20] 同上,摘自第3、9、12號。

[21] 參閱《Vatican Insider》,2016年1月28日。

來源: 聖神研究中心 Holy Spirit Study Center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