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教義部回覆變性人和同性戀者能否參與聖洗聖事和婚姻聖事的問題

「變性人,即使接受了荷爾蒙治療或變性手術,如果不存在在信眾中造成公開的惡表或迷失方向的危險,能接受聖洗。同性伴侶的孩子即使是由代孕母親所生,能接受聖洗,只要存在確定的希望,他們將來能接受天主教信仰教育。」教廷教義部在一份由部長費爾南德斯(Victor Manuel Fernandéz)總主教署名的覆函中如此表示,教宗方濟各於10月31日予以批准。

今年7月,巴西聖阿馬羅的主教內格里(José Negri)請求對變性人和同性戀者能否參與聖洗聖事和婚姻聖事的問題作出澄清。覆函「實質上重新提出了該部會過去在此問題上已闡明的基本內容」。

關於變性人接受聖洗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條件是不能造成惡表。無論是成人、兒童或少年,「只要準備充分並有此心願。對於一個人的客觀道德狀況,或他對接受恩寵的主觀準備」提出的疑問,教義部提供幾個考慮的參照點。

教會教導,若聖洗聖事在領受者「沒有為大罪而悔過就領受的情況下,該受洗者就沒有得到聖化的恩寵,儘管所領受的是聖事性的印號」,正如《天主教教理》所表明的,這印號是永不會磨滅的,而且「這印號時常存留在信友內,成為他們領受恩寵的積極準備」(1121號)。

《天主教教理》1121

聖洗、堅振和聖秩三件聖事,除了賦予聖事恩寵外,還賦予聖事的神印 或「印號」,信友藉此分受基督的司祭職,並按照不同的身分與任務, 成為教會的一分子。這令人肖似基督和教會的印號,由聖神所實現,是 永不會磨滅的;這印號時常存留在信友內,成為他們領受恩寵的積極準 備;它又是天主照顧的許諾和保証,且是欽崇天主和服務教會的召叫。 為此,這三件聖事是不可重複領受的。

通過引證聖多瑪斯和聖奧斯定的教導,教義部提醒,基督不斷地尋找罪人,若罪人悔改,所領受的聖事印號會立即使他接受恩寵。因此,教宗方濟各屢次表示,教會不是一道海關,尤其在聖洗方面不該向任何人關閉大門。

然而,變性人在聖洗中做代父或代母的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了。覆函表示,「在一定的情況下,是能允許的」,但這項職責並不構成一種權利,因此「牧靈上的謹慎要求,如果證實在教會團體的教育領域存在惡表、不當的合法化或迷失方向的危險,則不能允許」。不過,變性人在婚姻中擔任證人並沒有問題,因為在「現行的普世教會法典的法規」中,沒有任何禁止。

關於對同性戀者提出的問題:他們能否被視為受洗孩子的父母,即使孩子是收養或以「如子宮出租等其他方式」獲得的?教義部的回答是:因為「嬰孩領洗需要有確定的希望將來在天主教會接受教育」(參閱:《天主教法典》868條)。

《天主教法典》836

既然基督信徒在教會的敬禮中執行普通司祭職,即應以信德進行,並以信德為依據,為此,聖職人應勤加鼓勵和啟發其信德,尤其在執行產生並滋養信德的聖道職務時。

至於同性戀同居者要求成為受洗者的代父或代母的情況,教義部的覆函表示,代父母應度「一種相稱於信仰和此職務的生活」(參閱:同上874條3)。信函解釋道,「不同的是,兩個同性戀者同居的情況,不是單純的同居,而是一種固定和公開,以及團體都知曉的親密關係」。

《天主教法典》874條1項3號

接受代父母職務者,應該:
3° 是天主教信徒,且已領堅振和聖體聖事,並具有相稱於此職務 的信仰生活。

教義部要求該當謹慎,為「保護聖洗聖事,尤其是對這聖事的領受,這是應受保護的珍貴的善,是得救恩的必要條件」。此外,需要「考慮教會團體賦予代父和代母這職責的真正價值、他們在團體內的角色,以及他們對教會訓導表現出的態度」。覆函最後建議,「應有家庭的另一名成員作為擔保人,將天主教信仰傳遞給受洗者」。

覆函最後表示,對「同性戀和同居者」擔任婚姻的證人沒有任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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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教廷教義部:以任意修改的經文施行的洗禮無效

CNS photo/Vatican Media

「聖洗聖事若以任意修改的經文來施行則無效,以這種方式領受洗禮的人必須以「專有形式」接受聖洗,即根據教會制定的禮儀規範重覆這項禮儀。」

教廷教義部在答覆關於一種施行聖洗聖事的經文是否有效的兩個疑問時作了上述表示。受到質疑的經文為「因爸爸和媽媽、代父和代母、祖父母、親朋好友之名」,以及「因團體之名我們給你授洗,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教義部在一份教義解釋性説明中指出:「這種對聖事經文的故意修改是為强調聖洗的團體價值,表達家庭和在場者的參與,以及避免讓人覺得在《羅馬禮儀》的經文中,這項神聖權力集中在司鐸身上而不利於父母和團體。」《説明》援引《禮儀憲章》的内容,提醒道:「無論是誰付洗,實為基督親自付洗(7號),基督是所舉行慶典的主角。」

當然,在這禮儀慶典中「父母、代父母和整個團體都應邀從事一種積極的角色,真正盡到禮儀職務」。不過,根據《禮儀憲章》的指示,「這種參與在於無論是司祭或信友,每人按照事體的性質和禮規,盡自己的任務,只作自己的一份,且要作得齊全」(同上,28號)。

教義部的《説明》繼續表示:「此處,以具有爭議的牧靈理由再次呈現一個久遠的誘惑,即以認為更適合的其它文字來取代由聖傳而來的經文。然而,藉助牧靈理由也會無意識地掩飾一種主觀上的偏移和一種操縱性意志。梵二大公會議按照特利騰大公會議的決定,確立任何人『即便是司鐸,絕不得擅自增減,或改變禮儀的任何部分』(同上,22號3)。」

「事實上,按照自己的主張修改一件聖事舉行的經文,這不僅是一種禮儀上的濫用,一如違反已確定的規則,同時也傷害教會共融和基督施展作為的可識別性,在更嚴重的情況下致使聖事本身變得無效,因為主禮者舉止的性質要求他真誠地傳授自己所領受的一切。」

《説明》解釋道:「在聖事的舉行中,會衆所行的並非是『團體性』的作為,而是『舉行者』的作為。施行者不是以接受委託的官員身份發言,而是行使職責,將之作為基督臨在的標記。基督在祂的奧體内施展作為,賜予祂的恩寵。有鑒於此,特利騰大公會議關於聖事施行者的指示需要得到瞭解,即施行者起碼應有行教會所行之務的意向。這個意向不可僅限於内在層次,因為會有主觀主義的危險,而應藉著一種不以自己的名,而因著基督的外在行為來表達。」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教宗:當孩子在聖堂哭閙時,這是一個美好的講道

CNS photo/Vatican Media

2020年1月12日主受洗節,教宗方濟各於當天上午在西斯汀聖堂為32名新生嬰兒施行聖洗聖事。他在彌撒中即席講道,強調了聖洗的重要性。

教宗說:「為孩子施洗是一種正義行為。為什麽呢?因為我們在聖洗聖事中給了他一份寶藏,在聖洗中給了他一份保證,即聖神。孩子接受洗禮後充滿了聖神的力量:聖神在其一生中保護他、援助他,這就是在小的時候施洗的重要性,因為他們在聖神的德能中成長。這是今日我願意留給你們的訊息。今天,你們帶著孩子來領受聖洗,讓他們心中充滿聖神。你們要照顧他們,使他們在聖神的力量和光照下成長,並藉著要理,以及你們在家中給他們做出的榜樣,來幫助、教導他們。」

教宗叮囑嬰孩的父母親:「如果孩子開始哭閙不要恐慌,因為他們不熟悉西斯汀聖堂,不習慣在這樣一個有點熱的環境中,以及不習慣像今天這樣穿著節日的服裝。這些都可能使他們感到有點不舒服。不要恐慌,讓嬰孩們放聲哭喊。如果孩子哭閙,或許是因為感到熱了,或許是餓了,那麽,你們就在此安心地喂哺他們。去年我也說過,他們之間有一種『合唱』的感應度,只要一個開始哭閙,另一個就會隨之響應,音樂會就開始了。當孩子在聖堂哭閙時,這是一個美好的講道。你們讓他們感到舒適,我們繼續這禮儀。」

教宗為這些嬰孩逐一施洗,這是他們生命中極其重要的一天。教宗多次敦促信徒記得自己的領洗日期,並將其牢記於心,因為這是開啟信仰生活的重大日子。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教宗方濟各:聖洗聖事使我們眾人成為一連串恩寵的鏈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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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教宗方濟各在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為來自世界各國的3萬多名朝聖信友繼續講授關於聖事的要理,當天他講解了聖洗聖事。教宗說,聖洗聖事是份禮物,20個世紀以來藉著這份禮物將基督信仰傳給每個時代的人。可是,這份禮物也需要基督信徒成為傳教工作的「新主角」。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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