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設立要理教員職務

「忠實於過去且對現在負責是必須具備的條件,教會如此才能在世界中履行自己的使命」:這是教宗方濟各在設立平信徒要理教員職務的《古老的職務》(Antiquum ministerium)手諭中表達的思想。這道手諭於5月10日教會的司鐸聖師,聖若望亞維拉瞻禮簽署。

閱讀《古老的職務》(Antiquum ministerium)手諭【英語】

教宗寫道:「在當今世界進行福傳和面對一種全球化文化盛行的背景下,需要承認男女平信徒的臨在,他們憑著自己所領受的聖洗,感受到蒙召為要理講授的服務提供合作。」教宗也强調:「與青年世代真正相遇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有創意的方法和途徑,使福音的宣講適應教會使命的變化。」

這個新職務有很古老的根源,能追溯到《新約》時代。《路加福音》和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書》和《迦拉達人書》中都提到這職務的幼芽形式。教宗寫道:「在這兩千年來福傳的整個歷史中,極明確地顯示出要理教員的使命是多麽富有成效,他們使信仰成了每個人生存的有力支持,甚至為這目標獻出了自己的生命。」

隨後,從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召開以來,教會就愈加意識到「要理教員的任務至關重要」,對「基督徒團體的發展」更有必要。手諭指出:「今天,也有許多有才幹和有毅力的要理教員從事著傳授和加深信仰這不可取代的使命,而要理教員真福、聖人和殉道者長長的隊伍也標明了教會的使命,構成整個基督信仰靈修史上一個豐富的泉源。」

「絲毫沒有奪走作為教區首位要理教員主教的這項使命,也未除去父母給予子女基督信仰培育的特有責任」,教宗勉勵教會重視平信徒協助要理講授的服務,滿足「許多人期待認識基督信仰真、善、美」的願望。牧人們該當承認「平信徒的職務能透過將基督信仰價值觀滲入到社會、政治和經濟的領域,對社會轉變作出貢獻」。

教宗解釋道:「要理教員是信德的見證人、導師、解釋奧蹟者、陪伴者和教育者,他蒙召投入傳授信仰的牧靈服務,負起從初次宣講到準備基督徒入門聖事,一直到持續培育的責任。但若能完成這一切,唯有藉著祈禱、學習和直接參與團體生活,如此才能促使要理教員的身份認同以言行一致和負責任的態度發揮作用。」

「實際上,接受平信徒要理教員的職務是在更加强調每個領受聖洗者的典型傳教承諾。」教宗叮囑:「這項職務的進行必須以完全在俗的形式,不可有神職化的任何表達。」

「此外,平信徒要理教員的職務也具有一種强烈的聖召價值,因為這是為地方教會提供的穩定服務,要求主教進行應有的分辨,以及教廷禮儀及聖事部不久將發布專門制定的禮儀。」

教宗强調:「要理教員該當是信仰深厚和人性成熟的男女、積極參與基督徒團體生活、能夠款待、慷慨及度友愛共融的生活;他們應在聖經、神學、牧靈和教育學方面接受培育並具備要理講授的經驗,同時也能與司鐸和執事誠信合作,以及受到真正使徒熱情的激勵。」

教宗最後指出:「各主教團應使要理教員的職務實際有效,制定符合手諭精神的培育計劃和接收他們的必要規範準則。東方教會也可根據自己的特定法律,採納手諭的指示。」

來源:梵蒂岡新聞網

教宗頒布有關辭退牧職新手諭

2018年2月12日,教宗方濟各頒布《學會告辭》”Learning to say farewell”(Imparare a congedarsi)手諭,以此調整教會神長年滿75歲時辭退教會職務的規則。教宗指出,我們應當把結束一項教會職務視為這服務的完整部分,因為我們隨時奉命接受新的工作。

教宗強調,提出辭呈者需要在天主面前妥善準備自己,抛棄權力欲望和自命不凡的思想,以平和及信賴之心面對這一時刻,否則會有痛苦和抵觸的情緒。同時,他們需要在祈禱中分辨該如何活出這生命的新階段,使其盡可能具有嚴肅、謙卑,以及請人代禱的標記,尋找時間閲讀和樂於提供單純的牧靈服務。

至於需要繼續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教宗指出,應把這種情況視為出於教會公益的需要,而非一項特權,一項個人成就,或一項源自友誼和關愛的恩惠,也不可將之視為對所提供的有效服務表示感激。

教宗強調,這項宗座決定不是一種自動法規,而是一種治理的法規。因此,它要求具備謹慎的美德,透過一種恰當的分辨將能有助於作出適切的決定。

根據《學會告辭》手諭,教區和東方禮教區的主教,以及助理和輔理主教,或擔任特別牧職者應在年滿75歲時提出辭退他們的牧職。同樣,在聖座部會擔任首長的非樞機人員、羅馬聖部高級聖職人員、在聖座其它附屬單位任職的主教,以及宗座代表也應在年滿75歲時向教宗提出辭呈,而非自動(ipso facto)停止他們的職務。

教宗規定,辭職應照准,當事人的職務將延續到獲准辭職的通知為止,或延續到一個確定或不確定日期。教宗藉此規定更改了教會法典第189條第3項。

天主教法典

第一卷  總則

第九題  教會職務

第二章  教會職務之喪失

第一節辭職  189 條

1 項 – 為使辭職生效,無論辭職需要接受與否,均應向有 權授予該職務的當局以書面為之,或在二證人前以口頭為之。

2 項 – 辭職而無正當與相稱理由時,教會當局不應照準。

3 項 – 辭職需要照準時,在三月內未獲照準者,辭職無效。不需要照準的辭職,辭職人依法聲請後,立即生效。

4 項 – 辭職生效前,辭職人得撤銷之;生效後則再不能撤銷;但辭 職人得以他種名義再獲得該職務。

來源梵蒂岡電台

圖片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以《重大原則》手諭修改《教會法典》第838條

2017年9月9日,教廷禮儀及聖事部公布了教宗方濟各《重大原則》(Magnum Principium)手諭。教宗以這道手諭修改了《教會法典》第838條關於在禮儀中使用通俗語言的規則,使現行的條文更明確地體現出聖座對審核禮儀經書翻譯的職權。

《手諭》首先解釋道,梵二大公會議重申,禮儀祈禱應能使子民理解,清楚易懂。這重大的原則要求主教們負起極大責任,在禮儀中使用通俗語言,並對禮儀經書的譯文予以審核及批准。

教會雖然意識到在禮儀中使用通俗語言所遇到的困難,但還是鼓勵所有信友都能參加實質上與羅馬禮儀一致的禮儀慶典。教會也清楚,通俗語言需要時間才能逐漸成為禮儀的語言,在滋養信德的風格優雅和觀念重要性上與拉丁禮儀同樣燦爛。

為達到這個目的,聖座頒布了許多禮儀規則、訓令、信函和指示。但必須謹記,對信徒而言,天主聖言是奧跡。「我們在言語上表達,尤其在誦讀《聖經》時,其實是天主在向人説話,是基督在《福音》中向祂的子民説話。」

《手諭》因此強調忠實於原文的重要性。「必須透過一個特定子民的語言忠實地向他們宣講。換句話說,教會意欲藉著拉丁語言向另一個民族宣講,這就需要禮儀經書的各種翻譯必須符合健康的教義。」

「在各主教團與負責推動神聖禮儀的聖座部門,即禮儀及聖事部之間極需要充滿彼此信任、相互監督和有創意的持續合作」,使教會法典現行的條文更明確地體現出聖座對審核禮儀經書翻譯的職權。

本著這個精神,教宗方濟各以《重大原則》手諭修改了教會法典第838條第2和第3項的内容。新的條目如下:

《教會法典》838 條

1 項 – 神聖禮儀的監督,只屬於教會權力,即屬於聖座,並按法律的規定,也屬於教區主教。

2 項 – (修改前) 聖座的權力是,編排普世教會的神聖禮儀,出版禮儀書,審查原著譯本,並督促禮儀規則在各地忠實遵守。

(修改後-暫譯) 編制普世教會的神聖禮儀,出版禮儀經書,複查主教團依法律規定批准的禮儀譯本,並注意禮儀規則在各地忠實遵守,皆屬聖座權下。

3 項 – (修改前)主教團,有權將禮儀書譯為本地文字,並在禮儀書規定的範圍內做恰當的適應,在聖座認可後,予以出版。

(修改後-暫譯)屬於主教團的權力是忠實地將禮儀經書譯成當地語言,並在禮儀書規定的範圍内作適當的變通,在聖座認可後,為他們所屬地區批准及出版發行這些禮儀經書。

4 項 – 教區主教在所轄教會內,並在其許可權內,有權發佈禮儀法規,明令遵行。

備註:修改內容有待正式中文官方翻譯

教會法典第838條新條文將於2017年年10月1日生效。

來源: 梵蒂岡電台

教宗頒布《更大的愛情》手諭:「奉獻生命」— 列真福品的新途徑

2017年7月11日,教宗方濟各頒布《更大的愛情》手諭(Motu Proprio Maiorem hac dilectionem),規定“奉獻生命是列真福品和封聖程序的一項新事例,它有別於殉道和精修的事例”。

教廷冊封聖人部曾於2016年6月2日以「奉獻生命」為主題召開了特別會議,由宗座拉特朗大學校長達爾科沃洛(Enrico Dal Covolo)蒙席主持。本台在教宗方濟各頒布《更大的愛情》手諭的機會上,請達爾科沃洛蒙席介紹一下這道手諭的中心思想。他說:這道手諭的主要訊息就是:奉獻生命成為一種新事例,即迄今為止在列真福品和封聖程序中未曾有的第三種事例,它有別於其它兩種傳統的事例。換句話說,它與殉道和精修不同。但我們馬上要問:若想將一位天主的僕人適當地、有效地冊封為真福,這奉獻生命應包括些什麽嗎?哪些是這些準則呢?

答:教宗指明5項準則,我認為第一和第二項最重要。奉獻生命必須是自由和自願的,並為了愛德英勇地接受死亡。需要強調的是,這種確實和在短時間内的死亡必須是為了愛天主和近人,而且在奉獻生命與早逝之間有一種關聯,這是第二項準則。

問:無論列真福品還是封聖,在奉獻生命的個案中也都要求有奇跡出現嗎?
答:的確如此。無論列真福品還是隨後的封聖都需要有奇跡出現,當然,奇跡必須在天主的僕人去世後,並能證實是藉著他的轉禱之後出現的。

問:您能舉出實例,説明怎樣才是這種奉獻生命的情況?
答:聖父作出這選擇是因為我們在開展封聖程序中遇到了困難。有時,即便我們起初從殉道程序入手,後來卻轉為精修的程序。這兩者之間差別很大,因為實際上我們不很清楚這個案是一種或另一種事例,是生活和聖德的英勇行為還是殉道行為。例如柯爾貝(Massimiliano Kolbe)神父的情況,他因生活和聖德的英勇行為被冊封為真福,後來卻因殉道被封聖。顯然,我們在審理程序中遇到了一些困難。現在,這第三條途徑能化解許多模棱兩可的情況,因為它不需要有迫害者,不需要有仇教的情況,尤其不需要流血犧牲,如同對殉道情況所要求的那樣。要緊的是,只要能證實在奉獻自己的生命和早逝之間存在深厚的聯繫,以及為了愛天主和兄弟姐妹而接受了這死亡便足矣。例如:有些人自願接受死亡,他們前去救助瘟疫病人,為了近人的益處甘願以自己的生命冒險。這就是奉獻生命。

來源: 梵蒂岡電台
圖片: Catholic News Service

教宗頒布親筆函成立《樞機議會》

09307 blog

(由左上角起: Italian Cardinal Giuseppe Bertello, Chilean Cardinal Francisco Javier Errazuriz Ossa, Indian Cardinal Oswald Gracias, German Cardinal Reinhard Marx, Congolese Cardinal Laurent Monsengwo Pasinya, U.S. Cardinal Sean P. O’Malley, Australian Cardin al George Pell and Honduran Cardinal Oscar Rodriguez Maradiaga)

9月30日,聖座公佈了教宗方濟各的一道親筆函。教宗藉此親筆函成立一個樞機議會,旨在幫助他治理普世教會並研究羅馬聖座的宗座憲章《善牧》修訂案。

親筆函全文如下: [Read more…]

教宗頒布手諭打擊洗錢活動,成立《金融安全委員會》

08082blog

8月8日,教宗方濟各頒布一道手諭,以預防和打擊洗錢活動,並成立《金融安全委員會》。手諭從8月10日起生效。教宗在手諭中寫道,做出此舉是為了「促進金融經濟界的廉潔、穩定和透明,並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 [Read more…]

Secured By miniOrange